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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201*年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思路

时间:2019-05-28 00:58:46 网站:公文素材库

海南省司法厅201*年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思路

海南省司法厅201*年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海南、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做出了积极贡献。一、201*年工作总结

(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221家司法所办公用房已建成和置换194个,所有司法所实现收编垂直管理,71家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司法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2450场次,受教育群众200万人次,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2684件,制止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械斗494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4012人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衔接率不断提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

(二)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及时调整充实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明确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职能、联动机制和工作量统计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建设,积极理顺农垦系统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关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联动作用,推动海口市委政法委批转《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司法局关于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规定(试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年,全省共调处民间矛盾纠纷12806起,调解成功12205起,成功率达95.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65宗96人、群体性上访54起。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深入。201*年2月至6月,对全省3592所学校组织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共有3592所学校开设法制课堂,2563名业内人士受聘兼职法制副校长,14754名学生法制宣传员充实校园普法力量,82900册读本赠送学校,13005条普法标语营造校园法制氛围,9678期墙板报拓展校园普法新园地,3163场普法图片巡展震撼学生心灵,97场“现身说法”敲响人生警钟,2054场校园法制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热情,32604次法制主题班会拉近学校与社会的距离。工程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作,促进了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学校依法管理水平提高。深入实施“法律进企业”工程,通过完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健全企业和企业员工维权机制、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组建企业法制宣传联络员和企业法制宣传讲师团、创建“诚信守法企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认真总结“法律进乡村”经验,不断完善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深入排查农村普法工作的盲点、死角,积极组织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问题村”、“老大难村”开展“结对普法”,落实普法工作专人负责制,实行重点村重点督查重点考核,将农村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扎实开展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一事一议”等村民议事制度,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08年1月,我省定安县岭口镇岭腰村、屯昌县坡心镇高坡村等7个行政村,荣获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至此,全省已有17个行政村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对全省69家律师所、20家公证处内部管理和执业情况全面考核评查,将实习指导律师纳入年度考核制度。在省政务中心开设服务专窗,实行一站式审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将除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外的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处罚权、除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外的对律师违法行为处罚权下放给海口、三亚市司法局行使,将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日常管理权、基层法律事务所的日常管理权下放给市县司法局行使,进一步放权强市(县),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法律服务业的规范运行。加大《律师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律师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组织592名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接待上访群众2554人次,积极为政府排忧解难,将不安定、不和谐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已经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建设,强化法律援助管理与督导,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农民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目标人群的倾斜力度,切实维护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201*年,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60宗,比上年增长81.96%,受援人达5366人,“12348”解答法律咨询31174人(次)。

(六)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场所管理功能。努力建立监所安全稳定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安全工作规程,有效防范和控制罪犯劳教人员脱逃、重大狱(所)内案件、流行性传染疾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确保了“两会”、博鳌亚洲论坛、海南建省办特区20周年庆典、北京奥运会等重大会议及活动期间我省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改革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引入优秀传统文化更新教育内容和方法,运用心理矫治的科学手段强化教育改造功能和手段,探索罪犯道德教育和心理矫正新方式。实行罪犯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提高服刑人员生存发展素质,为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打下基础。在劳教系统引入精神戒毒救助机制,实施精神戒毒救助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七)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凝聚力、执法水平和领导水平得到提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执法专项整改等活动,加大干警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监督,进一步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政风警风行风不断好转。二、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为促进海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着力服务海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1、努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这一宏观调控的最重要目标,进一步做好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服务;紧紧围绕扩大内需这一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着力点,修改完善招投标公证规则,组织律师、公证专业服务团队,为我省洋浦港、东环铁路、文昌卫星发射基地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这一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积极推行公司律师制度,指导律师、公证员服务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依法办理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开放这一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引导律师、公证工作为加快推进农垦改革、省管县改革、国企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等服务。

2、努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形成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管理,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法律问题的研究,为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积极推动律师、公证服务进乡村,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法律帮助。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保护、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促进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3、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加对经济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责,积极参与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指导律师在参与打击食品药品等方面违法犯罪活动中,积极开展调解、和解工作,既维护受害群众权益,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4、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积极做好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民生问题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以扩大案源、增加办案数量和提高援助质量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途径,因地制宜地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5、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等,进一步加强执业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健全完善内部运行制约机制。积极推行律师所行政主管制度,健全完善诚信建设评比办法,加强律师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基层法律服务扶持力度,加强分类指导,为基层法律服务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教育改造挽救质量

1、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要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监所安全工作规程,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机制,努力实现无脱逃、无重大狱(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积极推进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建设,尽早建成现代化信息工程。

2、开拓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坚持把教育改造人放在第一位,以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全面贯彻实施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纲要》,研究制定我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和劳教教育挽救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与考评机制,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劳动等多种改造手段,强化心理矫治,坚持教育改造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继续深化精神戒毒救助工程,适应强制隔离戒毒职能变化的实际需要,为“无毒岛”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3、整合资源做好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监狱劳教所要围绕落实“首要标准”的要求,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出监(所)教育,建立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综合评估制度。司法所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矫治,探索建立矫正评估体系,认真落实帮教安置具体工作责任,努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切实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三)着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普法新成果

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法治建设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2、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实施“法律进机关”,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探索建立党委组织部门考绩,纪检监察机关考廉,普法机构考法的“三位一体”考评制度,真正把学法用法作为干部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以考促学,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

3、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普法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和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结合社会热点、难点,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四)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1、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全面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范围,进一步理顺市县司法所保障机制,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达标建设,力争201*年每市县有4至5个司法所实现规范化达标建设。2、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集区、流动人口集中区、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着重抓好农垦系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海口市轻伤和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白沙县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和三亚凤凰所开展少数民族区域矛盾纠纷调处的经验作法。综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优势,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预防和处置能力。

(六)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分片联系点工作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完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协管机制,加强监狱劳教所党委决策能力建设,增强自主决策权。

2、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进一步树立队伍执法(业)为民的理念,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服务海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201*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形成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和行风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扩展阅读:沈河区司法局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沈河区司法局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一、201*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加强管理,律师、公证工作两个效益良好

一是开展“服务管理年”和“公证质量年”活动。活动重点围绕面向社会,提高服务质量;面向区委、区政府,树立大局意识;面向律师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强化自身建设三个方面进行,收到较好成效。二是做好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注册工作。08年我区参加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35家,律师310人。公证处1家,公证员7人。三是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蚁力神养殖户稳定工作。安排35家律师事务所轮流参加区委书记大接访和“百日会战”活动。在处理蚁力神养殖户登记调查及返款具体操作等项工作中,我局安排10家律师事务所与我区的10家街道办事处对接,律师事务所做到了人员落实、时间落实、联系方式落实、反馈情况落实。在接待养殖户法律咨询、调解各种纠纷、协调各方面法律关系中,广大律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及养殖户的好评,有效发挥了律师稳定社会、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四是充分发挥区政府律师顾问团作用。08年我局安排10余名律师参与政府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二)以基层基础年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建立和完善区、街、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106个,人民调解员1432人。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1457件,调处率99%,调解成功率98%。防自杀事件1件,防民转刑事件2件,防群体械斗(30人)1件。防群体上访(436人)17件,无因调解不力造成纠纷激化。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处理蚁力神事件工作,共有78个单位,919人参加,签定协议10265件。新北站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工作突出,荣获省优秀司法所;五里河街道调委会获省防激化一等奖;朱剪炉司法所长解刚同志获省防激化个人一等奖。在基础年建设中,一是结合基层基础年活动,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针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司法所办公室建设及司法所硬件建设三个方面情况,两次对全区十个街道办事处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察。08年底前,全区十个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配齐,司法所所长任命完毕,各街道司法所建立了有关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各街道对司法所日常工作的办公经费都能给予保障,办公设备也都配备齐全。08年上报市局的新北站、五里河、滨河司法所,通过市局检查验收全部合格,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二是以“万人大调解”为载体,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奥运之年沈河区的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题,着力化解一批易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社会不安定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减少新的民间纠纷产生,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指导各街道广泛开展了“万人大调解”启动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为居民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3000余册,全区共出宣传板报66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3次,受教育5000余人次。五里河街道成功地调处了金廊9-2工地施工噪音与附近居民产生的重大矛盾纠纷,防止了群体械斗和群体上访。三是开展“双联”活动,发挥律师参谋作用。制定“双联”工作计划,先后两次到10个律师所开展调研工作,征求对开展对接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司法所所长与律师所主任工作联谊会,促进了对接工作的进展。08年底前,全区10个司法所和10个律师所全部实现对接,建立了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滨河司法所对接工作扎实深入,律师积极协助司法所处理矛盾纠纷,处理解决信访事件,取得较好实效。四是认真抓好年检注册工作。注册法律服务所12个,法律服务工作者101人。开展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活动。区局统一制作执业公示制度,各法律服务所做到“五公示”。推进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五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全区刑释解教156人,在押233人,在教66人。签订帮教协议书156份,帮教率100%。安置率98%,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201*年年初在主管局长的带领下,深入全区十个街道办事处,走访看望两劳释解特困人员,并送去生活用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两劳特困人员的家中。积极探索释解人员网上办公模式。通过特定软件,将部分释解人员的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后,上报市司法局。在此次活动中,我局提前完成市局交给的任务,受到市局的好评。(三)创新普法载体,促进依法治理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加大普法工作力度。08年5月,在五爱市场建成了由28块版面组成的长达150米的法制宣传文化长廊.并根据形式需要刊出了三期贴近百姓生活、图文并茂的普法内容。二是完善沈河普法网,发挥网络媒体作用。目前,网站已开设了司法行政、依法治理、律师天地、法律援助、基层在线、法制宣传、公证之窗等方面的内容,基本上涵盖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沈河普法网的开通,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干部和百姓的法律需求,对各层次人员学法用法提供了方便的条件;各种信息的发布对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推进了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三是以“特殊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在“奥运法制宣传沈阳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日期间,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大型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大南街道还开展了送法进警营活动,为消防官兵送去法律书籍500册,并开展了法律咨询,受到了消防官兵的欢迎。四是征订普法宣传资料,下发到全区各普法部门及每家每户。为基层单位免费征订《普法宣传资料》,为全区居民免费发放《市民最关心的200个法律问题解答》32000册,做到了普法到家庭。(四)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法援工作不断深入

一年来,法援中心共接待来访咨询500余人次、电话咨询700余人次,共受理案件60件(民事案件20件、刑事案件39件、行政案件1件),结案率达90%以上,受援人满意率达到100%。法援中心积极通过非诉讼方式成功为沈河区政府挽回由政府垫付的农民工拖欠工资款共计72万元。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全国、省、市新闻媒体20多次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报道。一是建立了“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信息系统。创建了集“区、街道、社区”为一体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信息系统。该系统突出体现便民性、指导性、规范性和实用性的特点。该系统的应用在了解工作进度、衡量工作水平、提高业务处理能力以及提供决策支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受到省司法厅的认可及推广,在省司法厅简报、省政府的网站和《中国法援》201*年11期上刊出。二是开展了“双百”活动,服务社区群众。在“双百”活动中,抓实九件实事,建立十项工作制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朱剪炉街道府东社区的作法在市局召开“双百”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交流。三是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法援中心把农民工维权工作与开展非诉讼案件相结合,成功为汪芳华等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工资款共计39万余元。我区共有两件法援案例被沈阳市司法局征集为201*年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并通过沈阳电视台举办的社会评选活动,将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法援案件评选为“沈阳市十大法援案例”。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妇联、沈阳电视台联合授予沈河区法援中心“沈阳市十大法援案件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律师奖。(五)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开展“双争”活动。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以潘作良为榜样,认真查找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民主权利。三是抓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圆满完成。成立了区司法行政系统党总支部,建立了同格律师事务所等6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个公证处党支部,并于9月11日召开了沈河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授牌暨开展“服务社会讲诚信、顾全大局讲政治”启动仪式。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魏春华、市委组织部一处处长王勤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12月29日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区委组织部介绍了我区律师行业党建经验,同格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进行了书面经验交流,促进了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建工作和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回顾201*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能力建设,始终把谋求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跨越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一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工作成果与实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班子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坚持和发扬这些宝贵的经验。

201*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在作风建设上,存在工作不细,作风不深入、作风散漫、自律性不强等现象;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和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服务的范围还需拓展;还有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不到位,发生当事人投诉现象。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认真加以解决。二、201*年工作打算201*年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抵御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我区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一是大力实施“深耕沈河”战略,圆满完成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我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要求我们进一步发挥好化解社会矛盾等各项职能;三是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市民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促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因此,我们要按照区委“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抓稳定”工作大局,立足本职,提供服务,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20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会议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深耕沈河”战略,以服务沈河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以抓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为抓手,提高干部队伍的两个素质,保证司法行政任务的圆满完成;以争创“四个一流”为目标,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努力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要紧紧围绕区委“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大局,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为我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加强律师工作。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组织调整一批优秀律师组成政府律师顾问团,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科技创新、优化经济结构、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依法行政、招商引资、拆迁安置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好“百家律师事务所联系百个社区”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为基层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做好律师参与社会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律师的指导、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依法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公证工作。积极引导公证业务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拆迁安置等活动,并免费为农民工、特困户提供办证法律帮助;做好房产权公证工作。提高办证质量,为拉动房地产市场,刺激公众消费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公证宣传工作。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公证工作,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转变公证服务方式,使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走进千家万户,走到群众身边。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充分发挥各法援工作部(站)的专业领域服务优势,建立横向协作的长效机制,从而健全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横向网络功能,上半年将正式为我区9个法律援助工作部和10个法援工作站挂牌,使各法援工作部(站)的法援工作与法援中心协调、同步地开展。积极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向多元化、专业化、全方位方向发展。实行网上审批。要继续创新服务方式和便民举措,利用政府内网实行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审查、批准、指派工作,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完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信息系统。区法援中心将在现有法律援助工作服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数据信息,增加系统功能,以适应网上审批的需要。

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确保法援案件突破100件。法援中心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精神,做到“应援尽援”,适度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扩大对低保边缘户、困难群体、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范围,同时为适龄老年人发放“免费法律援助联网卡”,继续开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农民工法律维权机制。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依托电视台、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特别要以沈阳市法律援助开展十周年为契机,策划大型法律援助纪念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二)、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整顿调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重点加强社区一级的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物业等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五有”、“四落实”标准推进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创建活动,年内达到“四落实”标准的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达到总数的90%;二是广泛开展民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紧紧围绕稳定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针对当前多发的城市拆迁、环境污染、噪音扰民以及企业改制等民间矛盾纠纷,制定活动方案,强化督查考评,力争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9%以上,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三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改革。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仲裁的有机结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方式妥善解决。切实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调处能力;探索和深化建立各种专门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调解队伍的新组织形式,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活力。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在新一轮机构“三定”中,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设置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落实经费保障标准,使区司法局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落实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省“两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区司法局与街道对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的工作体制。在解决司法所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职级待遇、装备设施等问题上要有新的突破。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按照60平方米以上的要求,年内争取7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标准。五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按照统一司法所工作标识、办公用房布局、工作制度、文书档案的要求,规范各项业务工作,年内争取6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一次以司法行政信息平台报表、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内容为主的业务培训。六是继续抓好建立健全司法所与律师对接工作制度,通过开展社区聘请律师,在社区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现场调处纠纷等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进一步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年检注册工作,积极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年内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保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队伍稳定,保证基层法律服务沿着健康轨道发展。八是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区要建立两个过渡性安置点,安置释解人员;完善与监狱、劳教所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年内组团到一模范监狱进行联合帮教;落实帮教措施和责任,组织对释解人员进行排查,明确重点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三年内释解人员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三)、积极推进“五五”普法,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一是抓好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要抓好各层面的典型单位和个人典型,并大力进行宣传推广,为明年“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做好准备;二是抓好普法阵地建设,在完善五爱市场百米法制宣传文化长廊的基础上,加强基层普法专栏建设,力争每个社区都建有一块全区统一的法制宣传板,大力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知识。要会同区党校,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效能。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办居民法律业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普法网、“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不断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有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五是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继续抓好处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强化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常用法律知识普及率要达到80%以上。(四)、加强队伍建设,为完成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转变执法执业理念、提高执法执业能力、改进执法执业作风,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二是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牢把握首要政治任务,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三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出成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司法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四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科学理论,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大局、责任、法律意识,完善知识结构,推动工作的开展。五是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在去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组织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在律师党员中进一步开展“服务群众讲诚信、顾全大局讲政治”活动,在“七一”前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六是要抓好全员培训。要创新培训方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同志们,20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让我们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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