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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1)

时间:2019-05-28 02:04:25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1)

****201*年度统战、民族宗教

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我乡民宗办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全乡呈现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是近郊乡,行政面积20.05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个直属农场,21个村民小组。全乡常住人口1.5万人,流动人口4.5万余人,由维、汉、回、蒙、哈等8个民族构成,其中少数民族占95.7%以上。乡域范围内共有14所宗教活动场所,占地总面积2480.78;14个清真寺寺管会,有68名清真寺寺管会成员;有14名宗教人士,其中在职宗教人士14名、宗教人士助理7名、退休宗教人士2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宗教队伍建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民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专门安排一名副书记主抓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一名统战干事进入乡党委委员,配备一名专职统战干事和一名专职宗教干事,在各村设置了一名统战干事助理员,牢固树立“稳定压倒

一切”的大局意识,把稳定工作放在首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我办按照《关于调整****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人员的通知》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工作。要求各村干部和联系清真寺干部必须每周走访清真寺2-3次,每两天走访一次,每周五把掌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乡民宗办,及时掌握清真寺做乃麻子、社会稳定、社情和宗教人士思想认识等情况,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认真填写谈话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清真寺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按月上报谈话记录总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底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执行“谁主持,谁报告”制度,要求清真寺主持密切关注寺内宗教活动,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民宗办报告,强化了情报信息资料的收集,积极预防了非法宗教渗透破坏活动和群体性事件。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5月13日下午,在201*年年底我乡部分信教群众的捐款中拿出3000元,对我乡范围的贫困生进行帮扶工作,为全乡困难群众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贫困群众很感动,他们感谢党、感谢政府为困难群体办好事、实事,对今后的生产和生活充满了信心。

乡宗教办利用宗教人士列会,组织全乡宗教界人士学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内容的学习活动。

乡综治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办与我乡流管办的配合下在我乡范围内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宣传

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力度,巩固了综治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地位,切实让干部、群众、流动人口了解和学习《办法》,为我乡今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本次活动对我乡各族群众之间的互相尊重、互相了解、加强民族团结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庆祝6月1日国际儿童节及为了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的民族团结事业,我们组织和启动我乡范围的部分信教群众捐款500元,捐给库尔勒市第六小学。库尔勒市第六小学是位于在我乡哈赞其村的一所民汉合校。

我乡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和法制宣传教育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及各族群众的加强民族团结意识,进一步深入我乡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有效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201*年5月15日乡普法办与民宗办的组织下和同明律师事务所组成法制宣传小组,在万山红批发市场大门口大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我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及加强民族团结事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我乡辖区内的爱国宗教人士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政策法规,带领我乡信教群众正确开展宗教活动,作为无党派人士,在党和信教群众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对我乡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结合5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组织宗教人士参观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经过本次活动他们亲身感受和体会到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给我市带来的好政策、好形势、大发展。并组织他们到汉族农民群众居住的28团等地,实地了解汉族农民的生产

和生活,互相交流意见,进一步搞好民族团结,让他们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和社会稳定发展的优越性,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

(四)加强“主麻日”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主麻日礼拜活动的引导和管理。联系清真寺干部每个礼拜主麻日活动时11点钟前必须到位。联系清真寺干部切实负起责任清真寺进行安全检查,做礼拜群众不能带各类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入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宗教互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合法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别是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和管理,掌握外来人员的情况。乡教育办和妇联要抓好对妇女和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其参与宗教活动。

(五)规范朝觐管理工作,坚决制止零散朝觐活动。把“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当作重要中心工作来抓。一是引导爱国宗教人士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非党基层干部的作用,向信教群众讲解有关朝觐政策,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朝觐问题。二是以村、组、清真寺为单位在全乡范围内进行有关朝觐政策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有计划、有组织的朝觐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要求,全面贯彻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的朝靓政策,切实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活动。

(六)打造平安宗教活动场所。一是每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活动,保障在清真寺人员密集地的治安、消防和用电安全。二是我们结合实际,对本辖区的14个清真寺,除在正在装修和拆迁区域的之外,我们已经在五个清真寺实现了电子监控。三是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国庆节前,为全乡各族人民欢度国庆节,对辖区各清真寺防

火、防盗及卫生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更换了各清真寺的灭火器,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好了我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斋月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201*年斋月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宗教界领域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斋月期间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一是斋月前,召开了联系清真寺干部专题会、宗教人士例会,全面准确研判情况,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传达了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并我乡清真寺联系干部签订了斋月期间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管理责任状。二是各清真寺“过海提曼”的人员公安部门提前在进行审查备案,针对各清真寺的硬件设施,即防火,防盗、寺内外环境及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三是每晚斋月礼拜活动期间,除了各村(场)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之外,安排3-4名专职执勤人员,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对寺内外、礼拜殿等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掌握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情况,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通风、防火、防盗、卫生等情况,乡民宗办干部分成两个组每天晚上将各清真寺的执勤情况进行督察,保证了斋月宗教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坚决杜绝在校生、儿童及妇女进入清真寺,确保了辖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今年斋月期间我乡各宗教活动场所执勤保安人员分别为:清真寺联系干部有16名,清真寺执勤的乡机关、站所、村工作队干部有70余名。

(八)坚持宗教人士列会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宗教领域的维稳及安全防范工总,紧紧围绕《加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主题,

坚持每月集中全乡宗教人士及联系清真寺干部召开座谈会,经过例会一方面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一方面与宗教人士进行座谈,及时掌握信教群众的思想动态,确保了我乡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我乡是流动人口的聚集区,人员形形色色,复杂多样,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量大,给“两教”信教群众登记造册造成一定困难,也导致我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量相对较大。

二是我乡位于城乡结合部,以纳入城市规划,个别清真寺大门比较窄、低,因此做礼拜进出比较拥挤存在着安全隐患。

三是个别宗教人士年龄较大,接收能力较低,宗教工作水平受到限制,不能有效满足信教群众的要求,有待于加大培训力度。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当前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工作方法,解决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宗教事务工作的新形势,为我乡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稳定局面。

****统战、民宗办201*年11月

扩展阅读:201*年度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201*年度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我县总面积208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余人,全县含七个乡镇。有少数民族种类4个,少数民族人口1.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2%,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是鲜族、回族;辖区内有5所宗教活动场所,全县有信教群众约3000余人。

201*年县民族宗教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敢于担当谋发展,勇于负责惠民生”的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着力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尽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以《宗教管理条例》管理宗教事务,抵御境外渗透和邪教影响。为保持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201*年主要工作

(一)民族工作。我们以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好少数民族扶贫解困工作。

1、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监督检查。201*年我们多次会同工商、食品、卫生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按照《齐齐哈尔市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为伊斯兰教群众合法经营的清真食品发给经营许可证,切实保护伊斯兰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县民族宗教办积极做好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性工作,201*年共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访100余人次,我办工作人员往返市民宗局10余次,为他们办理更改民族成份。

3、《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在我县春光村成效显著。几年来,省民委为我县春光村投入资金45万元,用于改造水田沟渠的清淤治理。经过治理明显改善了春光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村民收入,加快了春光村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宗教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和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之间的和睦相处,按照“三自”方针管理,使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新成效。在完善原有宗教场所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县民宗办出台了创造“和谐寺、观、教堂”标准。下发到各宗教团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建立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事务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在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注重监管和检查,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全面

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治理非法活动场所。与公安、维稳等部门密切配合,针对以堂带点和带领未成年儿童进入宗教场所进行治理。加强宗教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使他们认清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在守法的基础上,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3、积极引导宗教界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思想。201*年9月14日我县楞严寺举办大雄宝殿工程落成暨佛像开光法会,我办分别在不同场所派人值守,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各方努力此次重大法事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帮助解决一基督教院内排水问题,为钟德寺协调土地和卧佛殿建设。通过这些细微不懈工作,我办在维护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同时,也得到了宗教界的信任。

二、201*年工作安排

201*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年初鉴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增强服务意识,及时总结工作方法,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1、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着力为少数民族同胞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工作和民族成份审定工作。2、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让少数民族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为促进民族团结做出一些实际工作。3、继续沟通省民委,加大对春光村的扶贫力度,探索

新的扶贫方式,实施民族特色产业培育,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共同走上富裕道路。4、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外出打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少数民族群众能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5、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界人员的政治素质,引领广大信教群众划清宗教与迷信,合法与非法的界线。按“三自”方针指导宗教内部管理。6、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一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二要严格控制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规模和次数,防止大规模流行病的传播。三要严厉打击利用宗教场所进行非法传教活动,宣传党的宗教政策。7、帮助楞严寺、钟德寺的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审批和工程质量监督。为楞严塔和卧佛殿开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使克东县成为宗教旅游的一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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