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助学201*年工作总结
紫琅院201*5号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社会助学201*年工作总结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
我院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7号)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主管院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40号),对我院的201*年度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自学考试助学规模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自201*年获批开展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助学,201*年前未开展招生工作,201*年开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助学工作,现有自学考试专接本学生176人。
二、招生管理工作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工作的补充意见》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下发的通知》的精神组织生源。在招生宣传上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向学生介绍专业和毕业证书情况;招生范围为在籍专科三年级的学生;招生方式为通过专接本项目介绍会、班主任介绍等方式开展,学生报名登记后与主考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和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协议,然后组班开展助学辅导。在招生过程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明确说明专接本的自学考试性质,学生报名后还和学生家长联系,签订书面的协议书。经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相关系部的宣传,201*年共有128名学生报名参加专接本学习。
三、教学管理
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的教学管理纳入到学院的ISO质量管理体系之中,按照主考学校的考试计划和省考试院的规定开足学时,对于英语、高等数学等较难的课程还加大辅导课时,挑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开展教学。学院积极和主考学校联系,及时安排教师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备课,对于教师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从教学资料检查、学生评教、系部考核、学生考试通过率等多个方面考核教师,继续教育学院为专接本教师和学生提供多方位服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01*年专接本学
生的课程考核通过率达到77.16%。
四、学生管理
对于自学考试专接本学生,学院根据《“专接本”工作补充意见实施细则》,制定了《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专接本工作实施细则》,对在校学生严格管理,主动服务。安排了专门的辅导员,并组建了学生自治组织,纳入到普通在校生的管理体系内。
五、后勤保障服务。
对自学考试专接本的学生,共享学院的一切教学资源,学院还安排了专门的宿舍楼提供给专接本的学生,学生原有的饭卡、借书证等在学院内依然可以正常使用,为所有在校生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
201*年我院会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主考学校,加强服务和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审查注册制度,根据学生规模继续提高和改善助学条件,强化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定位,加强自学考试专接本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我院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健康稳步的发展。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扩展阅读:关于201*年(上)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招生
关于201*年(上)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招生、考试、毕业会
审、暑假及开学安排等项工作的说明
各办学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自考助学专业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
1、招生计划:积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和专接本工作,今年拟招自考助学专业32个,其中高起本专业24个,专升本专业8个,计划招生201*人左右;专接本专业3个,计划招生500人左右。2、宣传组织工作:
(1)统筹部署,积极组织。①编印招生简章;在网站上发布招生信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院校风采”频道链接我校网页;②在南师大全日制本科招生咨询手册中介绍201*年助学专业招生信息;③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将择机在扬子晚报、省教育电视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09年招生信息;④在报名期间,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电话咨询;积极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现场咨询会;⑤加强与中北学院的沟通与合作,利用本科第二阶段招生宣传的机会,将招生单位分成若干组绑定宣传,以达成宣传工作的互动;⑥启动自考网建设,并对助学专业实行网上预报名工作;⑦充分发挥本单位教职工、在籍生、校友的作用和积极性,加强与高职高专院校、地方教育行政或招考部门、三星级以下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各函授站点的沟通与联系;⑧制定配套措施、加大投入,努力组建一支经验丰富、思想素质高,责任心、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性强的招生宣传队伍。
(2)相关要求:①各办学单位要从本单位的办学实际出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认真领会招生政策,杜绝宣传中介化,杜绝宣传期间各专业之间相互排挤和无序抢拢生源的做法;②宣传工作由我处统筹实施、归口管理;③坚决杜绝中介参与招生工作;④宣传材料须经继续教育管理处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布;⑤自考助学专业食宿地点不确定、条件不达标的或新专业无教务处学位授予证明的不安排招生计划。各办学单位在实施招生宣传(7月18日)前须把食宿安排情况和租赁协议书(租赁方原则上是房东,最多是房东的一级承租方)以书面形式报我处备案;⑥招生人数低于5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并由各办学单位对已报名学员做好分流工作;⑦新生入学时间相对统一,提前开学到我处备案,有条件的学院尽量安排学员军训;⑧录取或入学通知书一律由继续教育管理处统一印制和签发;⑨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报名和收费采用集中和分散的方式。7月18日(周六)安排一次集中报名和收费,8月25日(周二)安排一次集中收费(届时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并在网上及时公告)。收费时间均为上午8:30-下午4:30。其余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规范程序有序地组织生源。9月1日开始各办学单位停止报名,由学员到我处办理报名手续,截止日期为9月20日。如有退学,则退费时间安排在9月14日。
二、考试工作本学期自考助学专业统一考试将于09年7月2日-5日进行,由南京市考办统一组织。我校参加本次考试所涉及的专业共27个(含专科段、本科段),有5599人报名参加考试,考试课次达21964。本次考试地点仍安排在玄武区,各个考点的地图及路线已经上网;需要送考的班主任请到自考办领取介绍信。请各学院于6月26日下午或27日上午到自考办领取“考试通知书”(凭学员签字认可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注意:考试期间准考证遗失,请自己到南京市自考办办理。地点: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402房间(市妇幼保健医院斜对面)。
考试期间遗失身份证:准备好近期2寸标准照,每考一场一张,由班主任或成教办主任来自考办办理身份证明,不接待学员前来办理。
请各办学单位切实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对学员的诚信教育,要求学员集中学习《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阅读后签字认可;强化诚信考试意识,以正确的态度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考试;要让每一个学员了解自学考试的考场规则、违纪处罚规定,宣读对09年1月份考试违规学员的处理决定,反复强调: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违纪、作弊行为,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包括考试期间在校用电安全、防火、防盗以及预防交通事故,尤其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各办学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员在参加考试期间的交通安全。
3、提醒学员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三证”齐全;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物品和证件,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提醒考生沉着应试,仔细检查,不要急于交卷;在考试过程中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必须专心考试,不要轻易放弃考试,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待考试结束后及时与我处联系,相信我们会做出妥善处理。
4、通知学员本次考试成绩大约在7月下旬公布,学员可到所在学院查询成绩。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声讯电话查分:16887788
(2)短信预约查分:发送MY+准考证号(如:MY010108201*01)到10669290131(目前仅限中国移动用户,1元/条)。预约时间自09年7月10日开始,9月30日停止查询。
三、毕业生工作:
1、时间安排:初审安排如下:8月2日:文学院、外院、公管院、商学院、社发院;8月3日:其他院系
2、毕业申报材料及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打印出来后,请学员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学员姓名、身份证号如有变更,登记时以现用名和现用身份证号为准,在材料中必须附有户籍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若有部队考生,请建议该考生使用身份证号,但要求出具派出所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专业字段将出现在毕业证书上,请认真核对,避免证书打印和审核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因学员未核对清楚造成毕业证书打印内容有误,将不能予以更改;其他登记表中出现的自然信息也请学员仔细核对清楚。(2)、收取考生两张近期同底两寸蓝底标准证件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一张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上,一张照片毕业证书使用。
(3)、考生材料。一人一份,请装订成本并编号,按专业、层次分开,依次为:高起本、独本、专科。
如有大自考单科合格证,则按毕业生登记表上课程顺序排放。对于参加大自考但没有单科合格证的考生,请其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4)、考生必须提供所有的全部准考证(包括参加社会自考取得成绩所用准考证),准考证排列在所有材料的最后面。
(5)、经过审批的课程免考审批表、本科资格审批表,实践课程考核成绩、论文答辩记载表等材料一并交验。
(6)、如有从外省转入的社会自考成绩,考生必须到市考办将转考档案调出归入材料之中,调档时只取本次毕业所需成绩(试卷或成绩证明,可复印后使用),其他课程成绩仍保存在市考办。
(7)若考试成绩通过查分核实确有出入的,毕业时请提供核查后的成绩证明材料。
(8)、考生学籍登记表(考生登记表)。(9)、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10)、其他注意事项:①对本次毕业生中符合学位条件者,请各学院在办理毕业登记的同时收齐学位申请材料,其中近期同底两寸蓝底标准证件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二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规格为150×210×24b,格式为*.jpg,*表示身份证号);②如考试计划中有计算机课程的,请提供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③有英语四、六级证书的,也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办过免考手续的计算机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请将原件与复印件按专业另行提供,由我处自考办报送南京市考办办理免考手续。】
(11)、材料的排放顺序:依次为:①考生登记表;②经过审批的免考、本科资审,实践考核成绩、论文答辩等材料;③其他材料(如经过审核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准考证。
请注意:毕业生登记表、材料分开整理,两者统一编号,与名册编号一致(从1号到最后一号),在所有材料右上角标注编号,编码格式:校号-院系代号-流水号,如42-01-1、42-01-2、42-01-3。
所有毕业生材料必须在8月4日下班前交自考办,逾期将延至下次毕业,请各办学单位按时上交材料。
四、暑假及新学期开学的相关工作:
1、时间安排
(1)自考助学专业在籍生考试时间为:7月2日7月5日。暑假从7月6日开始,开学时间为9月6日。注册缴费时间暂定于9月8
日在
9月9、10、11三天在紫金校区。我处将在月中旬进行缴费核对工作,凡不按时缴纳学费,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2)新生开学时间暂定于9月13日报到,9月14日正式上课。9月20日停止新生入学报名工作。
2、学生管理工作
(1).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办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法纪教育,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文明出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各办学单位应要求学生整理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现金等贵重物品,离开宿舍前应关好电源和门窗。在返乡、返校的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让素不相识的人代为保管行李、代购车(船、机)票,严防诈骗案件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告戒学生应到正规公交部门购买车票回家,千万不要乘“黑车”。
(2)、根据学校整体安排,暑假期间自考助学专业学员一律不留校,各办学单位尤其要注意校外住宿点的封闭时间。请各办学单位将放假和开学时间通知到每位学员及其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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