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总结
陇县水利局
二0一0年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市水利局:
我县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在市水利局、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主管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制止河道“五乱”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河道两岸人水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办《关于开展河道管理专项执法整治活动的通知》,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为武器,强化监督职能,规范采砂秩序,采取边宣传、边整顿、边清理的办法,使我县河道采砂及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通过执法整治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河道发挥了应有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圆满完成了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法制意识为了树立全民水法制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我们把《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城区街道设立宣传点3场次,悬挂宣传横幅5条,组织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4天10个乡镇和各采砂场及涉河施工单位,制作采砂禁令标志3处,刷写大幅标语19幅,张贴标语100多条。同时以河道管理案例为教材年内对采砂承包人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真正从思想上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现身说法的整顿教育,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咨询100多条次。教育群众一切按水法规办事,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了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按照管理权限,逐河流、河段落实了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河段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县长为河道采砂防汛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县长为主要责任人,水利局长、河道管理负责人为技术负责人,河道采砂承包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成立了陇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水利局局长任组长,水利局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水利局水政股、防汛办、水政监察大队及
有关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大队,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段包干负责,夯实责任,层层负责,全面维护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秩序。
三、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河道违法案件
为确保河道管理规范有序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河道巡查制度,及时制止河道“五乱”等违法行为。在这次专项执法整治共处理,涉河水事纠纷3起,治理整改采砂场3处,查处超范围、超深度开采砂石行为5起,封堵上堤路3处,覆平河道砂坑砂丘36处33200多立方米,清运河道垃圾10处600多立方米,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的砂石料堆体700多立方米,纠正违法行为4起,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各采砂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向各乡镇及采砂场点涉河建设项目单位下发了《关于汛期禁止采砂的紧急通知》。按照省、市要求6月1日至9月30日为河道砂石禁采期,严禁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拒不执行汛期禁止采砂令的个别砂场,实行了行政处罚.遏制了违法行为,教育了群众。在城区千河重点保护河段设立了采砂禁令标志,在砂场设立了采砂管理职责、范围、公示牌,全面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总之,在这次专项执法整治活动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以法制强管理,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进步,强化监督检查,深化资源管理”的工作思路,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执法管理,促进河道综合管理工作全面进步,继续深入的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河道采砂管理的必要性、管理法规和有关政策有所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河道管理社会氛围。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汛期河道禁采通知抄送:县防汛办水管站水政监察大队
陇县水利局办公室201*年5月26日印发
扩展阅读:201*年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总结xing
二0一一年河道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总结
我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主管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以制止河道“五乱”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河道两岸人水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整顿的通知》,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强化监督职能,规范采砂秩序,采取边宣传、边整顿清理的办法,使我县河道采砂及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通过执法整顿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河道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圆满完成了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水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法制意识
为了树立全民水法制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我们把《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城区街道、乡镇、集镇等地设立宣传点6
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组织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5天11个乡镇和各采砂场及涉河施工单位,刷写大幅标语19幅,张贴标语160多条。针对防汛期正值中小学校放署假的酷署期间,进入河道、水库、池塘嬉水安全隐患增多的问题,水利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联合制作“防汛期河道安全管理警示卡”3.9万余张,已发放到全县中小学生手中。同时在县电视台播放防汛期河道安全管理警示知识宣传;在各砂场点刷写制作张贴汛期河道安全警示喷绘和宣传标语近60条,解答群众咨询100多人次。教育群众一切按水法规办事,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了河道安全管理责任。成立了陇县河道安全管理执法整治领导小组,主管县长挂帅、县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及水利局两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县防汛办、水利局水政股、公安局国保股、各有关乡镇、部门及县水政监察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执法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大队,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包干负责,夯实责任,层层负责,全面维护河道安全管理秩序。
三、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河道违法案件
为确保河道管理规范有序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防汛指挥部、水利局、公安局联合执法,及时制止河道“五乱”等违法行为。组织执法行动2次、二十五人次参加,查处违法案件2起,覆平河道砂坑、砂堆300多处22300立方米,清除河道弃料16600立方米,封堵上堤、越堤路2处,在汛期来临之前查处超深度超范围采砂行为2起,向各乡镇及采砂场点涉河建设项目单位下发了《关于汛期禁止河道采砂的紧急通知》。按照省、市要求6月1日至9月30日为河道砂石禁采期,严禁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拒不执行汛期禁止采砂令的个别砂场,实行了行政处罚.遏制了违法行为,教育了群众。在城区千河重点保护河段设立了采砂禁令标志,在砂场设立了采砂管理职责、范围、公示牌,全面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总之,在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执法管理,促进河道综合管理工作全面进步,深入的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
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河道采砂管理的必要性、管理法规和有关政策有更深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河道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河道管理社会氛围。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201*年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201*年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201*年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总结》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515672.html
- 上一篇:信访维稳总结10.11
- 下一篇:线长个人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