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区政府采购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及各采购人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规范操作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廉政建设、防范腐败和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20**年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回顾
20**年我区政府采购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科学发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协调和稳定增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围绕务实创新、构建和谐政府采购的思路有序、稳健地开展。按照“依法采购、规范管理、开拓创新、稳步推进”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制定适合我区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不断增加政府采购项目,降低限额标准。20**年区采购中心共组织集中采购*次,其中公开招标采购*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次,询价采购*次,单一来源采购*次。采购总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资金节约率为*%。
(二)不断完善制度,创新规范管理。
20**年,我们以规范政府采购、提高采购效率为核心,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出台了《关于做好201*-20**年度**区区级会议培训定点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转发〈关于**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0**年度实施定点印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益。这些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和公文印刷的管理制度是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精神,从而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三)继续加大对供应商的监督力度,力争收到采购人零投诉。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供应商提供质量欠佳的货物或服务,对政府采购的诚信原则造成了挑战。20**年,我们结合《**区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分别随机抽取了50家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学校)进行了电话或上门回访,对供应商的各项承诺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根据回访情况,各单位对供应商的评价基本满意。我们召集了供应量较大的11家供应商,举行了座谈会,提醒和督促各供应商严格履行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承诺。20**年我区未收到一份采购人的有效投诉。
(四)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我区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将政府采购电子化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技术手段和内容予以落实。20**年11月,我区开始启用市政府采购专家抽取与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并通过语音卡自动拨打候选专家的联系电话,专家通过按键应答是否出席评审会,不再采用原人工电话通知方式。启用该系统,能够极大地提高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的保密性和准确性,也能从根本上实现对专家的动态管理和科学考评。12月份,我区完成了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采购工作,开展了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安装工作,开始建立一个覆盖全区各级政府采购当事人、监管部门和整个采购过程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一网实现、全程服务、实时监控”的目标。
(五)针对不同对象,创新业务培训模式。
20**年度我区对各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分管领导、政府采购协管员和财务人员分别举行了政府采购培训。针对政府采购分管领导我们邀请了**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就就“政府采购的制度改革与发展”作专题讲座,分别从目前**市政府采购的现状,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方向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针对政府采购协管员,我们培训了201*-20**年度我区定点采购工作内容,重点讲解了印刷、会议培训、办
公耗材等定点采购注意事项。针对财务人员,重点培训了政府采购与财务相关问题的处理。针对不同对象的培训模式,改变原来“一窝煮”为不同需求的回应。培训多采用互动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各与会人员的好评。
20**年,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还相当艰巨。一是政府采购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对于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不够重视,编制不完全,新增和调整预算时有发生。仍然有一些部门视政府采购流程而不顾,“今天申报明天要货”,导致不能形成规模采购,甚至规避公开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我区采购办和采购中心职责分工不明了,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即将实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需要按相应工作流程和职责配备相应操作人员较为困难。三是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不力和缺位,会导致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短斤缺两”。只有力度加大,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并使用户满意。四是采购效率有待提高。电子化采购还未铺开,在采购申报和批复等方面没有发挥网络优势,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5号),从七个方面对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下一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拓进取,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实现:政府采购规范管理新突破;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新提高;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新提升;政府采购从业队伍新形象。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政府采购规范管理新突破。
20**年我区正式实施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我们将利用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契机,在我区的政府采购规范管理上实现新突破。第一,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新流程,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实施,减少人为因素,彻底做到“无预算不采购”;第二,通过梳理制定新的采购规程,明确每道程序的时限和责任,增强采购的及时性,提高采购的准确性和质量;第三,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加大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督考核力度,将以前每半年或一年的考核改为按采购项目考核;第四,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健全完善统计体系,做好每月政府采购分析,给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新提高。
我们将在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政府采购形象。一方面,改变传统的纸质方式申报和审批的流程,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提高审批透明度,接受纪检部门、采购办及采购人的监督,严格按时限操作。另一方面,继续扩大协议采购范围,不断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充分利用协议采购的效率优势,最大限度地为采购人和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新提升。
政府采购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手段,与财税、金融手段并列提出,这表明政府采购在国家宏观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也是政府采购制度向政策功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一方面,在编制20**年政府采购预算时,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在编制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采购预算时按采购部门提供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参考标准执行。另一方面,20**年在制作采购标书和评标过程中,设置评分标准时,要增加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评分因素,并通过单设“政
策性因素”项目,结合同类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性能和市场成熟度等情况,给予列入国家《政府采购清单(或目录)》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或技术加分。
(四)政府采购从业队伍新形象。
随着采购工作的不断发展,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第一,政府采购中心要结合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实施,建立明确的内部岗位责任制,修订《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细则》,规定各个岗位的工作时限和质量要求,将提高效率的目标要求落实到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第二,我区将调整政府采购协管员队伍,20**年对新的政府采购协管员开展两次业务培训,增强他们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职业道德观念。第三,根据浙江省采监处的工作安排,20**年将对集中采购机构业务和从业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政府采购中心应在做好迎检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此次检查和考核的契机,推动我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进程,建立一支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
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业。多年来经过各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奋力拼搏,我区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临难得、期盼已久的大好发展机遇,我们要按照国办35号文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乘势而上,争取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扩展阅读: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计划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计划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计划安排
国家高级采购师报考网站: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
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
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
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
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
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辽
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
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
,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
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辽宁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
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一)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论证体系,制定重大采购项目聘请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完善中心内部和直接邀请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二是以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跟踪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供应商承诺制度、价格和服务的管理监控机制和供应商履约考核机
制;根据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的协议约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市场调研,督促中标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
诺。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中心内部管理,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供应商质疑投诉率、采购项目节支率、采购单位满意
率、供应商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处工作。四是建立行业联动体系,组建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为省、市、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交流搭建平台。(二)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二是完善中心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继续巩固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半个月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与省财政厅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
。同时,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别指定专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政策、统计资料等信息的及时共享。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研究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促进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参
与政府采购竞争机会,增加授予合同数量,扩大就业机会和渠道;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具体操作办法,增强我省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四是研究制定通过政府采购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
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4个等级高级采购师一级采购师二级助理采购师三级采购员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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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等方面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购买的政策功能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激励我省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一是在办公用品、汽车等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二是自觉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对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
国家高级采购师报考网站:
自主创新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无线局域网等产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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