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教助研工作总结
助研助教工作总结
研究生入学后,经过两周的导师与学生双选工作,确定赵东拂老师为我的硕士导师。导师根据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安排我研一第一学期做助研工作,项目名称为多层地下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疏散研究。
大学四年的学习依然是老师教学生学的模式,而研究生的学习是与本科的学习方式不同的。在导师确定我做助研工作以后,为了能够更好、更快的适应研究生自主学习、自主钻研的学习模式,我主动找研二的师兄进行交流。通过与师兄的交流,我知道了多层地下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疏散研究的研究背景、意义、科研方法等,另外我还知道了如何利用学校图书馆的数据库进行论文的检索、文献的搜集整理等。从那以后,我获取课题相关文献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去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下载和师兄的无偿赠与。通过阅读这些文献,特别是英文文献,不仅提高了自己的英文读写能力,还对课题的研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研一的课程中,有一门是防灾减灾导论,老师让根据自己的科研方向写一篇课程论文。我根据自己看的文献,写了一篇论文作为作业上交。那篇论文现在看来真的是非常肤浅,但确是我一学期文献的总结,并且包含我个人的一点点创新,将结构可靠度的方法引入到多层地下综合交通枢纽疏散研究中。
研一第一学期的助研工作只是我研究生生活的开始,导师安排我做助研工作,也是想让我更好更快的融入到科研团队当中,更好的适应研究生做科研的方法。通过一个学期的摸索,我想我达到了导师的要求,我学会了如何查文献、如何做科研、如何写论文等研究生的基本功。在今后的研究生生活中,我将利用这学期助研工作的经验继续努力,更好的做科研。
研一第二学期,导师安排我做助教工作,课程是混凝土与砌体结构,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砌体结构等相关的内容。作为老师的助教,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帮助老师批改课后作业、试卷以及课程答疑等。这些课程我在本科的时候都已经学习过了,所以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多的困难,并且老师都会给我课后作业以及试卷的参考答案,但是我依然不敢掉以轻心,每道题我都自己先做一遍,弄清楚每道题的解题步骤、方法才会下笔去批改课后作业,防止出现错误。我在批改作业的时候也非常的仔细认真,每个步骤都认真的批改并指出其中的错误,以便本科生能够注意,从而不再次犯类似的错误。在给他们的课后作业打分的时候,我也是实事求是的根据作业的情况给分。登记成绩时,将成绩按5级分制决定,并在学期末后,及时整理、汇总学生的成绩,并将学生的成绩汇总交给老师,计入学生的总成绩。
在最后的学期末的时候,老师让我出一套混凝土试题的标准答案,由于当时忙于其他的事情,做答案的时候计算题出了一点问题。老师在我到办公室的时候给我指出来了,并且教育我做任何事情都应该谨慎认真,不能够马马虎虎,要我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注意,避免发生这种粗心大意的事情。因为如果不是老师看出来,就会影响到大家的期末成绩。通过这件事情,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事情不认真的后果是多么的可怕,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都是谨慎、认真没有在出现类似的事情,总算不辜负老师的教诲。通过做助教,我体会到作为老师的辛苦,所以对我的导师以及所有的老师都非常的尊敬;同时,混凝土与砌体结构作为我们土木工程专业非常重要的专业课,也让我重新复习了一遍混凝土和砌体结构的课程,给我今后的科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非常感谢我的导师和师兄对我真切的关怀、谆谆教诲和指导,周围同学的支持和帮助。
扩展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规定
南京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规定
南字发[201*]173号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机制,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学校及学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为帮助生活贫困的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下同)工作。为便于管理、规范运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兼任“三助”是指研究生攻读学位的同时,应聘学校的相应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承担岗位任务规定的工作。
助教工作是指承担学校和院系本科、研究生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
助研工作是指承担学校或指导教师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开发和专业设计、调研等工作;
助管工作是指应聘担任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协助各院系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和其他管理工作。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设立由研究生院牵头,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共同落实。其中助教岗位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提供;助管岗位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提供;助研岗位由各院系相关课题组负责提供。助教、助管岗位的设立均需人事处统一审核批准。根据学校目前实际情况,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和兼聘两个“三助”岗位;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能应聘“三助”岗位。
研究生“三助”岗位遵循“按需设立”的原则,为规范管理、方便操作,各单位要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完成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应在每学期第一周公布并完成申报、选聘。
二、岗位津贴
助教:根据实际承担教学工作量,硕士研究生300400元/月;博士研究生400-500元/月(具体标准参见附表:《南京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津贴换算表》)。
助研:根据实际承担科研工作情况,硕士研究生100-300元/月;博士研究生200-1000元/月。
助管:硕士研究生300-400元/月,每周工作量不少于10小时;博士研究生100-500元/月,每周工作量不少于10小时。
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在研究生承担岗位规定任务并考核合格后由设岗单位造册、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由财务处按月发放,每学期5个月,全年10个月。每月初发放上个月的津贴,不能提前支取。研究生承担学校公共课教学的助教津贴由学校支付;承担院系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助教津贴由学校和所在院系各支付1/2;承担“助管”工作的津贴由学校支付。
研究生助研的岗位津贴,根据研究生实际参与科研工作任务量,由导师批准,在科研经费内支付,财务处根据标准发放。
三、岗位管理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管理与考核,原则上由设岗单位负责。助教的管理与考核由教务处会同有关设岗教学单位负责实施;助管由研究生院会同设岗单位党政部门主管负责实施;助研由各院系会同设岗导师负责实施。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聘任,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一学期一聘。对不能胜任或不宜继续担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应及时进行调整和解聘;研究生“三助”岗位人选的遴选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提高规范性。研究生“三助”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三助”工作。
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研究生兼任“三助”情况是研究生毕业鉴定的重要内容。各单位每学期末都要结合研究生思想考评进行一次系统总结并给予鉴定。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下一学期不再具备应聘上岗资格,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三助”经费的发放由财务处负责归口管理。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不包括本校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但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以及延长学制的研究生享有同等申报“三助”岗位的资格和权利;所称“专业基础课”,其范围以教务处认定公布的课程科目为准;所称“应聘学校相应岗位”,既含研究生应聘本专业、本单位的“三助”岗位,也包括应聘校内其他单位、其他专业的“三助”岗位。
五、本办法自201*年11月1日起实行,原南字发(1995)197号文件同时废止。
南京大学
二00二年十月十七日
附表:南京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津贴换算表
40学时班级人数(2学时/周)(3学时/周)(4学时/周)60学时80学时150元24人以下(175元)175元25-34人(200元)200元35-44人(250元)230元45-55人(300元)注:括号内为博士生兼任助教标准
225元(265元)265元(300元)300元(375元)345元(450元)300元(350元)350元(400元)400元(500元)46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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