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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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期国内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攀安委201*23号)的文件要求,西区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了辖区生产秩序安全稳定,人民生活和谐正常,现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大检查工作
为深刻吸取国内一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从思想上、制度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西区安委会立即制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攀西安委201*17号),要求各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责任,落实排查方案、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资金,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区级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基层监管部门,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调研安全生产情况,实地查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有力促进了隐患排查整治深入。
二、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各监管部门立即召开了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大会,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企业认真深入开展全面自查,特别是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攀西安委201*17号)要求。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方面逐条进行自查落实,从企业的业主、矿长(厂长)、安全管理员到从业人员等开展全员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书面做出了检查自查报告,认真做到隐患排查整治“五落实”(责任、措施、人员、资金、时限落实)。
三、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监管,严格执法。
煤矿:对全区16个矿井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煤矿认真开展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强化煤矿顶板管理。特别是针对煤矿资源整合期间的生产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煤矿认真开展“雨季三防”工作,结合实际编制预案,配齐配强“三防”人员,修缮“三防”设施,筹备“三防”物资,严格值班制度,畅通信息。组织开展煤矿防灭火工作,目前已完成检查10家。
非煤矿山:深入非煤矿山,加强作业现场管理,针对近一段时期以来,高温少雨的实际,要求矿山业主加强安全作业保护,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因地制宜,要求矿山在一天最高温时段停止作业,适当调整工作时间,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同时,针对天气炎热,从业人员不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等习惯性违章问题,狠抓现场执法,要求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配齐现场管理人员,从严管理,杜绝违章。
交通:加强路面管控,安装波型防护栏,设立临时检查点,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大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超限驾驶等处罚力度,加大道路巡查频次。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好源头管。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校车管理,严禁“三危品”上车。格里坪镇加强对金沙江通航水域和庄上码头水库的监管。
烟花爆竹: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高温天气,重点检查经营点的储存安全,从进货渠道、消防条件、摊点摆设等方面对经营户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了辖区烟花爆竹销售安全。
消防: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检查。一是加强了对公共聚集场所、娱乐场所的消防检查,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全区各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包片落实责任,各村社新增了防火护林员,严禁野外一切生产生活用火。三是加强用电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用电检查,特别是近期高温,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裸露,严禁超负荷用电,加强宣传,宣传正确的用电常识。
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加强巡查力度,对全区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摸排核实,严格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制度,加强对民爆物品的检查力度,在人群密集场所设立专门的检查点,严防民爆物品流入社会。
建筑施工:对全区46个建筑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对格里坪、河门口、动力站等攀煤棚户区、沉陷区等一批重点安置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作业,要求现场围挡、一图五牌、操作施工、材料堆放、通道防护等都要达到标准要求。特别要求施工方在高温天气下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管,严查违章
学校:针对近期国内学校发生的惨案,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攀西安委201*23号),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要求公安、城管、建设、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增了安保人员,公安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的巡查和整治。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对校园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了隐患。
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了对所辖企业完全监管。
四、横纵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
在大检查活动中,格里坪镇和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第一防线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与各安全监管部门一道,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厂矿,深入社区、深入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安全“五进”活动,找隐患,下指令,查落实,有力的推动了一批隐患的排查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
当前影响西区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安全生产形势压力仍在,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发展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立,安全监管的手段、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这些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热情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四个倾力打造”和区委区政府的“三个集中”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扩展阅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泸州市纳溪区政府接到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泸市安委[201*]8号)文件后,立即召开区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落实工作,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区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区委区政府领导按各自分管工作,率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经济与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交警四大队、区消防大队、纳溪海事处、纳溪运管所等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继全区安委会扩大会后,区委书记陈冠松同志,区委副书记、区长熊启权同志多次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开会部署检查工作,要求把安全大检查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在检查中要指导企业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城区内由于旧城改造,开发建设中遗留较多隐患,相关部门要认真排查整治,特别是公共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治经费、限期整治完毕。
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销售行业。
检查组对我区52家生产、使用、销售危化品单位进行逐一检查,帮助企业完善规章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排查隐患7处,并已落实整治措施。
同时对我区11家烟花爆竹连锁配送店的门市和贮存库房进行检查,对3家连锁配送店不按要求配备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的隐患责令立即整改。
(二)非煤矿山企业。
我区共有18家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均属页岩砖厂,结合雷雨季节和汛期来临,重点检查其防汛防洪准备情况,页岩开采的边坡情况,机械设备的防雷击设施完好情况,确保不发生浸窑淹厂事故,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检查出隐患6处,责令业主立即整改。
(三)建设施工场所。
对全区在建建设项目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复检工作,狠抓施工场所建筑材料规范堆放,“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落实,督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培训记录、施工现场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部份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和隔离网的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整改结束后上报验收。
(四)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
继续坚持在汛期抽派机关人员在节假日和逢场天到全区13个重点车站、码头、渡口协助执守,并形成长期制度,继续开展“救身衣行动”,对使用旧或坏的救身衣进行清理,全区7艘机动客渡船和27艘人力客渡船按准载客数配备救身衣及救护板,对全区自用船只已按要求配置每船3件救身衣。
交警四大队加大路面监控力度,重力整治酒后驾车和超员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车辆183次,超员车辆4次,处理违法违章驾驶员187人,有效降低了事故的发生。检查中,在S308线发现2处路基边沿塌陷,1处路面中心沉降,已危及行车安全,区政府办已函告泸州市交通局,要求予以整治。
纳溪海事处认真吸取我区3起水上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全市通报的教训,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次数,每星期出1期巡查通报,及时通报巡查情况及查出问题,督促整改,有效遏制了水上交通船只超员、超载和渡口、码头签单人员到岗迟到、早退和脱岗行为。
检查发现大量超载车辆从城区永宁大桥(老桥)通过,已严重危及该桥安全。区政府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由区财政拨出专项经费,由区路政大队负责,区城管局、交警四大队协助在桥设立岗亭,24小时值守,对超出车货总重24T以上的车辆进行劝阻,让其通过泸纳高速或S219线、S308线绕行,确保永宁大桥运行安全。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查瞒、漏报生产安全事故
检查中,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按要求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公布举报电话,严查生产经营单位瞒、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知识培训,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法律法规规定时效内上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瞒漏报事故。1-5月,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未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存在问题
(一)由于旧城改造遗留问题,城区棚户区房屋倾斜,供电线路老化,易发生火灾,现已统一疏理出需立即整治的隐患32处,并已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治经费,但由于涉及问题较多,权属问题不清,整治难度大,但仍正在努力整治中。
(二)由于从业人员大多从农村来,文化素质较低,生产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较差,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应通过业主组织进行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少部份业主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在安全生产建设上不愿加大投入,特别是在作业场职业危害上认识差距较大,应加大宣传、培训和教育力度。
(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薄弱,还需加大投入。(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混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得不到建设、质监等部门的认可,特种作业人员要办2到3个部门操作证,业主和从业人员反映较大,需要上级部门作好协调工作予以解决。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协调各方关系,加快城区32处隐患整治步伐,尽快按要求完成整治目标。
(二)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动力,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派人或聘请专业人员深入到生产第一线,对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尽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其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三)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对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全面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完善各类规章管理制度,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严格管理,有效预防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
(四)做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加大投入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向安全生产科学化管理发展。
(五)继续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加大查处无证上岗力度,特别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边远地方的监管,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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