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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03:41:02 网站:公文素材库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总结

201*年3月1日,区委组织对**镇**村*组进行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拆除对象是两栋违法建筑(一栋二层,约100;一栋四层,约900,共计约1000),根据区委安排,出动人员情况区直部门100人、乡镇280人、警力100人,共计480人,由区委***书记带队、**主任及相关领导参与,零晨6:00准时到达集合点,根据预案要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做出部署,分组进入拆违现场,一组负责护送挖掘机、一组负责组织其他人员徒步进入。

顺利到达现场后,7:30点拆除工作正式开始,当地农户远距离观看了整个拆除过程,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12点之前,拆除工作全面完成,14点,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完毕。

此次拆违工作在预计时间内提前完成,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控制起到关键性作用,在撤离时虽然有当地农户进行过阻止,有些不合理要求,在区委领导、**镇领导的劝说下,得以安全撤离。

一、根据实际考察,我区违法违章建筑存在以下问题:1、受地域影响,农户对违法违章建筑认识不到位,违法违章建筑多,组织强拆的难度大。

2、各乡(镇)、办事处对违法违章建筑,宣传不到位,控制不到位。

3、各乡(镇)、办事处对违法违章建筑重视力度不够,这是导

致违法违章建筑增多的主要原因。

二、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违拆违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1、出台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控制引导及奖励实施办法》和《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对规划区外及规划区内各乡(镇)、办事处的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建房。

2、制定、落实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制定“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管理和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开展中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管理和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力量

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发挥各行政村基层组织力量,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村的各项工作,并按照“村规民约”和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制定违法违章建筑包村管户制度。在工作中要加强干群关系,多与农户进行沟通,让其了解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动员违法违章建房户自行拆除。

4、加强组织领导

**区要按照“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

织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执法力度,实现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加强督查工作

成立**区“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强力巩固我区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的成果,将违法违章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督查中,出现乡(镇)、办事处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违法违章建筑发生的,要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全区通报。

6、严格实行奖惩制度

制定“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奖惩实施办法”,从心里学的角度讲,奖惩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正刺激和副刺激的作用,引导各乡(镇)、办事处朝着新区理想方向发展,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对希望出现的行为,新区用奖励进行强化,也就是正刺激;对不希望出现的行为,利用处罚措施进行约束,也就是副刺激。二者相辅相成,才会有效促进新区目标的实现。

7、严格实行考核制度

要严格按照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中队联系人、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实行“违法违章建筑目标”考核制度。区委要和各乡(镇)、办事处签订“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

办事处年终考核,作为各乡(镇)、办事处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8、加强宣传,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每个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违法违章建筑强制拆除行动,出动宣传车反复宣传,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章建房行为的高压态势,制造严厉执法的紧张氛围,让那些违法违章建房户得到有力的打击,也让那些心存侥幸的潜在投机者望而生畏,使我区的城市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

201*年4月26日

扩展阅读:201*年柳州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年柳州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受拆迁补偿利益驱动的影响,违法建设呈增长的态势。依法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已成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成为打造优良人居环境、实践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拆违办”以严防严控严拆违建为根本,积极组织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治理,坚持一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制止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为征地拆迁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保护了国土资源不受侵害,维护了国家法律法规

的严肃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用组织保证拆违工作的强势

推进

年初,市政府以柳清违整治字[201*]2号文件形式下发了《柳州市二0一0年控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201*年整治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各城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把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议、常抓。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学习《柳州市二0一0年控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充分认识拆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听取各部门查处“两违”工作汇报,及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查处“两违”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柳政办【201*】73号及柳政办【201*】171号文件要求,市“拆违办”在201*年4月和8月连续组织各城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开展两次全市大规模强制拆除行动,对“两违”整治工作的开展及时部署,调整联合动态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了对“两违”

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大造舆论,积极营造拆违工作的良好

氛围

市政府以及城区政府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形成了整治违法建设,宣传教育舆论先行的主体思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违法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宣传市委、市政府严打违建的决心部署,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更加深入人心。在开展宣传活动中,除了印发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外,还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有的城区还成立了预防和查处双违工作法律法规宣传组,从各辖区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各村委法律法规宣传员组成宣传队伍,专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及危害予以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及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有了充分的认识,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确保了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有效

开展。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

高压态势

各级各部门在查控“两违”方面始终坚持协调、协作,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新违建的产生。一是建立健全了预防“两违”工作的制度,组建了动态巡查执法队伍。各城区根据各自实际,组建了由城管执法、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公安、卫生、供电、供水等部门组成的“两违”联合动态巡查队伍,经常开展日常的动态巡查工作。二是建立了案件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区执法局或国土资源局对发现的“两违”行为,能按照依法从严从快的原则及时立案查处,对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及时报区政府审批并组织强拆。在严格依法程序上,及时完成各种审批手续。调查阶段,想办法缩短现场制作勘验图和调查询问笔录的办案时间;在报批送达阶段,及时完成告知、报批等有关程序环节,在外协公安人员、有关街道办、村委的协助下一次性完成相关文书的送达工作;在拆除过程中,周密布置,使整个行动有条不紊,最终完成拆除。三是坚持了预防为主,教育前置的处置方式。在对违法建设的预防上,突出了城市进出口道路、重点建设工程、城郊结合部等重要区域及重点路段,针对新建抢建违法建筑多次反复出现的特点,政府及时发布查处通告,将新建抢建扩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一旦发现违建,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对当事人宣讲政策,加强思

想教育,促其整改、自拆,起到了好的效果。(四)加强指导,专项督查,确保“两违”工作落到实

市“两违”动态巡查督查组非常重视对“两违”工作的检查督促,每季度坚持下到各城区和管委会检查督导一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询问等方式,对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在联合动态巡查执法的队伍建立、工作开展、制度完善、责任区域划分、巡查台帐建立、奖励举报办法落实以及辖区内违法建设查处等多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通过督查工作,有力推动了“两违”工作的

顺利开展。(五)突出重点、大力拆违,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蔓延

势头

为进一步推进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巩固我市“城乡清洁工程”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各城区在经常性查违的基础上,在4、8月分二次开展了全市性大规模强制拆除月行动。截止201*年11月22日,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668处,拆除面积381659.591平方米,其中:城中区拆除违法建筑264处,拆除面积88893.44平方米;柳南区拆除违法建筑37处,面积104068.19平方米;柳北区拆除违法建筑74处,拆除面积75573.77平方米;鱼峰区拆除违法建筑253处,拆除面积90478.471平方米;柳东新区拆除违法建筑15处,拆除面积16008.1平方米;阳和新区拆除违法建筑25处,拆除违法面积6637.62平方米。极大地打击了违建行为,较好地遏制了我市违法建设蔓延的趋势,为我市十大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受到市领导的

好评。二、存在问题

(一)对“两违”工作在认识上和履职上有差距。一是认识上有偏差。有的认为在当前的环境下,“两违”的出现是难免的,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给自己套绳索;还有的认为“两违”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没必要因拆违引发不稳定;也有的认为,“两违”工作是城管、国土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大,没必要大张其鼓,兴师动众。二是重“拆”轻“管”现象明显。对于已出现并被列入督查的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比较大,但对于新建抢建的行为制止不力,在预防上工作不够到位,有的属履行职责不好,有的是对预防工作有畏难情绪。

(二)对“两违”查处中遇到的问题对策和办法不多。

“两违”查处主要遇到以下六方面的问题:

1、调查取证难。如对正准备实施拆迁改造的重点路段附近违法建房情况调查时,因建设人不配合案件调查,无法查明其身份,执法人员无法进屋测量,同时,又无其他见证人做证时,案件查处工作难度大。此外,在执法文书送达时,当事人往往避而不见或是下落不明,对此,在多次送达无果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法公告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的时间则需长达6个月之久,从而增加了执法成本,

执法效率也大大降低。

2、执行难。一是当事人重信重访影响执行。在执法部门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应由政府解决其生活、居住及补偿问题,故多次到上级部门反映,以致案件执行较难。二是拆无所“安”。拆除违法建筑必然会涉及到一些群体的保障利益,如何做好保障与安置工作,既是以人为本的需要,也是确保“两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的需要。三是历史遗留的危房重建问题。许多50、60年代所建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已成为危房,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经村委、村民小组及社区同意,对房屋进行了重建,若强制拆除,则有不尊重历史、不以人为本之嫌。四是查找当事人难。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办案过程中,发现易,调查取证难。主要是认定违法当事人难。有些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转租多次,现用地人和房主身份难查,当事

人难以确定。

3、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现在的“两违”现象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村民无视《城乡规划法》,无视市、区的城市整体规划,只考虑个人利益,在没有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房。部分村民还用暴力抗法等过激行为阻挠拆违行动。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是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

一个难点问题。

4、送达回证难以规范实施。根据送达回证的多种形式,比较容易实行的是留置送达方式(基本上采取该方式),但是,在当事人有意躲避的情况下,留置送达也缺少实施的全

部条件。5、目前一些突出问题的处理无标准,无统一的对策。如对违法建设的拆除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补偿;对已经组织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在拆除后是否还给予补偿;对向违法建设发放许可证、供水供电的如何解决等等。6、招商引资项目与用地问题的冲突。一方面是经济要发展,需要引进新的建设项目;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未能办理合法的工业用地手续;因此项目引进后,只能租用农民的集体土地建造厂房。虽然都为当地的农民就业、增加税收发挥了作用,但都不符合土地的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强行拆除势必影响投资环境,使拆违工作陷入“两难”境地。

三、积极开拓创新,有情有理拆除。

随着新建、抢建违法建设的案例增多,我市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管理办法,积极开拓创新,让拆除更有情,

拆除更合法:

1、柳南区政府大胆采用公告查处程序推进“两违”查处工作。柳南区政府不少案件都是大胆采用公告查处拆除程序办理的,此举在柳州市尚属先例。在强拆月开始前,柳南区政府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制定了《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告拆除违法建设程序规则》,明确了公告拆除违法建设程序的适用范围以及实施公告拆除违法建设程

序规则步骤。

在强拆月期间,柳南区执法局针对张公岭周边违法建筑以及山头村贤良屯违法搭建钢架棚案的特点(建设者故意躲避调查、基层组织(村委)也无法提供建设者的基本情况,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对张公岭19家违法建筑案以及山头村贤良屯违法搭建钢架棚案大胆启用该程序规则:先制作完现场勘验笔录及摄像取证,再咨询柳州市规划局关于该涉案建筑的规划档案情况,而后制作出公告发布于该涉案建筑所在地,经15日公告期满,报区政府同意后制作强制拆除通告,最后组织实施强制

拆除。

从目前的情况看,柳南区政府采用公告查处程序办理张公岭19家违法建筑案以及山头村贤良屯违法搭建钢架棚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躲避执法人

员调查、躲避处罚的违法建设者给予极大的震慑。2、鱼峰区政府攻难点、抓重点,提升拆违工作社会效益。在有序推进拆违工作的同时,坚持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克。一是重点打击违法抢建行为。如今年7月份以来,一些住户为赚取拆迁补偿费在东环路西一巷和龙潭路鸡窝洞等地段擅自进行抢建和扩建,新建、抢建的违法建设者达14户,有的违法建筑已建至四层,面积达2581.88平方米,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秩序,为有力打击违法新建、抢建行为,鱼峰区执法局迅速立案,及时完成调查取证、告知、报批、送达等有关程序环节,集中力量实施拆违。二是以“拆违促拆迁”,加大对重点工程区域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鱼峰区紧围绕荣军路扩建旧城改造工程以及外环路(南外环)工程的推进,大力开展工程建设中涉及的违法建筑的查处拆除工作,拆除面积共计13345.01平方米;同时,对窑埠古镇项目及其安置点范围内涉及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拆除面积为2976.33平方米。三是配合新农村建设,推进整村改造。如配合我市新农村建设,鱼峰区政府对大桥园艺场游山村、七下村、法山村等自然村屯内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处,促成村民主动签订搬迁协议48户,面积为14960.34

平方米。

3、柳北区政府注重文明执法,依法强拆。强调以人为主,具体表现为:一是教育到位,大部分业主配合。在对每一处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查处及强制拆除前,柳北区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带领下,前往违法建筑所在地,向有关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当事人能配合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重点工程建设,通过长期的蹲点交谈,大量的法律法规宣传,大部分业主配合了强拆工作,做到了人性化拆除。二是密切配合,依法强拆。在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时,柳北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进行登记及对未离开现场的人员进行劝离,公安部门负责强拆现场的警戒及秩序的维持,交警部门负责疏导交通,消防部门负责强拆现场的防尘,宣传部门负责强制拆除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同时,成功地制止了2起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如8月12日、9月16日两次强拆行动中,遭遇了违法当事人的暴力阻挠,黄村十一组的部分承租户手持锄头等凶器殴打公安民警,威胁勾机司机及拆违民工;跃进路42号业主蓝建尧爬上二楼顶企图用汽油自焚,在危机时刻,各个部门都能够做到服从统一指挥,顾全大局,密切协

同作战,果断处置,使整个拆除工作顺利进行。4、城中区政府注重细节,周密计划,严密组织。在此次强拆中,城中区执法局在强制拆除河东村4组莲花山南面林平章违法建筑时,遭遇当事人及家属的强烈阻挠:站在房屋顶上,泼汽油、漫骂等。执法局局长彭平义发现此情况后不顾个人安危,率先爬到屋顶,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说工作,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最终,当事人在强大的法律威严的震慑

下,放弃了阻挠,强拆工作顺利进行。

在强制拆除牛车坪区10户违法建筑时,吸取了去年“4.17”强拆牛车坪违法建筑时遭遇群体暴力抗法事件的经验教训,此次强拆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了详细、周全的强拆方案。城中区政府多次召开各部门协调会,分析此次强拆的难点,对强拆时的每一个步骤都进行了周密部署,将各部门人员分成若干个工作组,每一个工作组的负责人、工作职责等一一予以明确。城中执法局也在加班加点的召开工作部署会,对执法人员进行详细分工。当天清晨5时左右,参加强拆的相关部门就到达强拆地点,同时封闭进村路口,对过往人员只准出,不准进。在强拆地点,设置两道警戒线,严格控制无关闲杂人员进入强拆房屋内。由于防范到位,有效的消除了村民群体暴力抗法的苗头。当天上午10左右,1

0户违法建筑全部强拆完毕。

城中执法局强制拆除的市罗池路黄竹巷15号的违法建筑是建设在有证房屋上的加层建筑,这也是执法局首次成功

的对有证房屋上的违法建筑实施强拆。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重点,继续加大拆违力度。

两次拆违月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拆违任务仍然艰巨。为确保拆违工作的有序推进,各城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力量,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特别是

对卫片拍摄的违法建设,要破除阻力,坚决拆除。

(二)要完善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应急预案。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人多,在强拆过程中各种复杂情况随时可能出现,各城区在制定拆违工作方案前要多调查了解具体情况,考虑周全;在拆违过程中要注重方式方法,注意

安全。公安部门要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三)加强巡查预防工作,严厉打击抢建行为。要完善事前监控工作制度,各城区政府(管委会)“两违”巡查小组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在事后监控上,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对已实施强制拆除的区域,要不定期地开展巡查,切实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群众参与。

我市宣传部门、各城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既要正面宣传引导,又要搞好反面典型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把宣传的重点向各阶层、各利益团体,乡(镇)、村(居委会)延伸,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五)加大引导、督促自拆违建力度。坚持从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出发,秉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扎实推进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和谐城管。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舆论工具,采取多样形式,大力加强创建工作和城管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区委区政府查处违法建设决心和意志的宣传,同时深入过细地做好违建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力争让更多的当事人

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柳州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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