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为摸清全市违法建筑的现状、监控违法建筑的发展与变化,具体的掌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包括打击违法建筑在内的全市城市管理,为处置违法建筑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特召开动员大会,由我局杨爱民副调研员督办,成立工作小组参与此项工作。
打击违法建筑,本着“拆房子,不拆民心”。我局在9月底动员大会上,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充分理解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配合好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配合好本次打违指挥部完成前期违建摸底工作。为避免在外业现场标图工作中出现错误,能够更快、更准确的判定出违法建筑的位置,我局从下属单位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抽调4名专业测绘人员进行现场配合上图和标图工作。具体分工,在全市4个行政区中,每个区派一名专业测绘人员,其中秀英区由何敦儒工程师负责,美兰区由周裕工程师负责,龙华区由陈显章工程师负责,琼山区由王台武工程师负责。
本次摸底调查,由市打违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以四个区为主体,成立专门的队伍,形成工作合力,重点调查的六个方面的违建是:主城区内一、二类道路、景观大道、主干线、重要节点、重点项目片区及其周边的违建;威胁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的、特别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建,将协同消防部门联合打击;新建道路两侧违建,特别是201*年“9+1”及201*年“11+1”路网贯通工程周边抢建的违法建筑。201*年“9+1”贯通道路主要有绿色长廊二期、向荣路二期、高登西路、红城路延长线、青年路延长线、美祥东路、南宝南路、海府一横路、国贸一横路、三叶东路;201*年“11+1”贯通道路主要有金垦路延长线、友谊路、红棉西路、市一中北路、金宇东路、海垦中路、金牛路、兴丹路、东新大道二期、大英六路、大英七路;滨海大道、滨江西路、椰海大道、龙昆南延长线及丘海大道延长线两侧等违法建筑;占用规划路网的违建;占用市政设施的、占压主城区河道水系的违建;顶风作案新建、抢建的违建。
在全市9000余宗违法建筑要在2个月内完成摸底调查和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确保任务如期完成,我局4位专业测绘人员全程配合,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国庆放假7天,仅10月1日放假1天,2个月中所有周六、周日均正常工作),有时冒着大雨在外业工作。工作中,为节省时间,抓紧工作进度,在外业上图,标图工作中,每2个专业测绘人员组成一组,由各区总负责人分配所调查区域,并自行联系调查区域内的街道办、城管工作人员和居委会同志。其中我局4个专业测绘人员在本次摸底调查中,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工作兢兢业业,发扬实事求是精神,不造假,不隐瞒,圆满的完成秀英区1100余宗,美兰区1200余宗,龙华1000余宗,琼山1150余宗,为市打违指挥部及时提供可靠的违法建筑位置信息,为建立违法建筑从发现到处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提供了真实数据。
本次摸底调查,我局工作人员的工作配合态度,专业水平,工作进度和遇事处理方法等均得到市打违指挥部领导的认可和表扬。
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201*年11月29日
扩展阅读: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汇报稿
梁平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自今年
4月27日全县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历时2个多月,共进行了三次清理,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据各乡镇(街道)第三次违法建筑清理上报数据汇总,全县违法建筑共4109户,总占地面积129.57公顷,总建筑面积313.32万平方米,已由乡镇政府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共计2171万元。因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复杂,整治工作组还会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
(一)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情况。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共3411户,其中有543户办理了部分规划国土建设手续,有2868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58.4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上违法面积约13.64公顷集体土地上违法面积约为25.60公顷另有19.25公顷土地性质不详。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196.0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242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198户。已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1747.89万元。
(二)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情况。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共698户,其中办理了部分规划
建设手续的有267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有431户。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71.08公顷,总建筑面积117.27万平方米,已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422.81万元。其中,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34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39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规划、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阶段具体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建立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周例会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及时细化,拟定了实施方案,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整治组、维稳组、宣传组、督导组;抽调了9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集中办公,负责综合组及整治组日常工作,做到了“任务、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也迅速成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本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宣传发动,掀起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热潮。全县动员大会后,各级各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掀起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热潮。
和林镇、龙门镇、虎城镇等乡镇召开多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违法建筑业主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县规划局共出动150人次、58车次赴县城和20多个乡镇进行规划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共发放50000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201*余人次。在梁平电视台、《梁平报》、《梁平手机报》开设“违法建筑整治”专栏,共播出电视新闻报道13条次,刊登文字稿件21篇、图片稿件8幅。及时编写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简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已发出工作简报26期。做到了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章、宣传有图片、广播有声音,使集中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4月底至6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专门人员,开展了辖区内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县城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和核实工作采用双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方式,由梁山街道办事处、双桂街道办事处、合兴镇主要领导牵头,抽调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88名,成立三个调查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对新城区、老城区和火车北站片区三个片区的违法建筑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和核实。各乡镇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由乡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具体抓落实。为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真实情况,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出三次违法建筑清理工作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如实上报数据。针对前两次上报数据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第三次清理登记工作采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对如实上报数据进行承诺,提高了
上报数据的真实性。第一次全县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汇总数据为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第二次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第三次清理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
(四)有力开展巡查,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整治工作原则,为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县纪委(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综合执法局五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违法建筑联合巡查组,实行县城街道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段及时查的“三查”机制。自5月30日到7月4日,巡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违法建筑停工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均有在建违法建筑施工情况,累计在建违法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巡查组及时对在建违法建筑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同时,建立了违法建筑巡查通报制度,采取正面表扬和反面曝光的方式,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停工的乡镇进行了表扬,对违法建筑顶风建设的乡镇进行了通报。为有效停止违法建筑施工,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的函》,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电力部门落实停电措施,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
(五)落实属地管理,加大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及拆除工作力度。聚奎镇政府组织对规划区内建筑面积27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屏锦镇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共出动100余人对屏锦镇2处违法
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565平方米。通过强拆行动,对周边群众起到了“拆除一片、震慑一片”的效果,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的蔓延。
(六)拟定处置办法,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的违法建筑的处意见,初步拟定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并在周例会上进行了三次讨论。该办法对全县违法建筑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对严重性质的违法建筑及一般性质的违法建筑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意见,对在建违法建筑、竣工违法建筑、临时违法建筑提出了具体处原则和办法,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处罚标准、税费追收标准以及规划、国土、建设施工手续补办办法等内容,为全县违法建筑的处提供了依据,实现了违法建筑整治从初步阶段向纵深化的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违法建筑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密切相关,应该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把我们的县城建设得更加美丽。我们不是孤军奋战,而是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按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下一步将由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委、市政园林(综合执法)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和认定工作,按照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分门别类对违法建筑进行逐一处理。针对违法建筑核实及处理的复杂性,拟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式,选取一个镇作为试点镇,派出工作组入驻该镇,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认定和处理工作,发现具体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推进整体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镇乡违法建筑顶风建设问题突出。自5月30日到7月4日,巡查组对33个乡镇(街道)进行了巡查,发现有23个乡镇均有在建违法建筑施工现象,部分乡镇经多次通报,仍顶风建设,对整治工作开展造成严重阻力。
(二)执法力量不够。按照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在完成乡镇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工作后,将由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对乡镇违法建筑逐一进行核实、查证和认定工作。这四个部门的执法队员大多数抽调到了县城调查摸底及核实工作小组,造成乡镇违法建筑核实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不利于下步工作的推进。
(三)整治工作缺乏经费保障。县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等相关县级部门共抽调了9名工作人员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综合组及整治组工作。为保障基本办公,配备了办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基本办公用品,至今都没有资金支付。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巡查、核实、查证和认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也需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才有利于整体工作的推进。
五、工作建议
(一)开展违法建筑整治行动,首先是要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此次整治的目的明确,就是规范规划区内的房地产开发行为。县城内的违法建筑一样也纳入清理和处理范围,因为现在不清理和处理,将来征地拆迁一样要做这个工作,现在做,可以遏制新的违法建筑产生。因此建议对违法建设屡叫不停的乡镇(街道),及时启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进行督查督办,以便实现“在建违法建设先停
下来”的目标。
(二)建议成立违法建筑整治联合执法大队,抽调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委、市政园林(综合执法)、交通、水务等部门的执法队员成立联合执法大队,整合执法力量,对乡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对县城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执法。
(三)建议县财政建立全县违法建筑整治专户,所追收的违法建筑罚款和税费全部缴入违法建筑整治专户,专户的资金按照财政的相关规定使用。由县财政拨付资金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必要的整治工作经费。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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