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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县民政局机关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总结

时间:2019-05-28 04:32:0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宕昌县民政局机关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总结

宕昌县民政局机关纪律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总结

机关纪律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性任务。开展机关纪律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是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同志、干部职工执行力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使命感,充分认识这次机关纪律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宕昌县民政局从201*年3月初到4月底,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制定方案、查摆问题和集中整治等阶段的工作,民政局机关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蓍成效,机关作风和行政环境有了明显提高。

一、学习动员,制定方案。

《宕昌县机关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局机关分别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会议,全面传达了《宕昌县机关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成立了以申田德局长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局机关纪律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部署。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教育整顿的浓厚氛围,为保证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

从3月15日开始,县民政局转入了机关作风行政环境自查自纠以及集中整治活动的阶段。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通过自查自纠、领导指导、同志之问相互提出问题等方法,认真检查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服务质量、个人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如下:

1、个别村办理农村低保时,村干部优亲厚友,不该保的保了,使个别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了低保。

2、在城镇低保审核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不足,致使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人蒙混过关,钻了空子,不该保的保了。3、机关工作作风不严谨,有迟到早退现象。4、有个别干部对来办事的群众不热情,有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5、有些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存在办事设卡、推诿扯皮现象。

三、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并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从4月初开始,为期一个月,对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进行重新审核。第一、加强领导,增加人员,加大审核、调查力度,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钻空子;第二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办理农村低保必须经村民代表评议并由村民代表签字;第三扩大审核事项,综合考虑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经济状况,并要求提供四邻情况。

2、建章立制,整顿工作作风。制订了《机关考勤制度》和《工作事项办理制度》,彻底解决机关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现象和个别干部服务态度不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3、加强对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查处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彻底治理个别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存在的办事设卡、推诿扯皮现象。

机关纪律作风行政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各个阶段虽然结束了,但我局要把巩固提高贯穿到全年工作中,整改措施还要进一步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防范监督,建立奖惩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突出权力运行管理的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作风,以良好的作风,推动行风建设良好发展。

宕昌县民政局201*年6月9日

扩展阅读: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区民政局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

第一阶段工作小结

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和区委提出的“创宜居环境、建和谐城区”的发展目标,着眼于解决政务环境中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局开展了“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现将第一阶段开展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成立民政局“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组,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对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永德为组长,总支书记武卫东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组员的的民政局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制定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了此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

为了认真开展好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对我局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作了明确。

三、及时召开会议,落实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了贯彻落实杏办发[201*]13号文件精神,4月21日,我局召开“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动员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区“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精神,宣读了民政局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我局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对广大干部进行了思想动员,发动大家积极对标,学习借鉴业内政务环境最优、效能最佳者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4月27日,我局以大讨论的形式召开“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自查自纠专题会议,会议针对发展环境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四查四看”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了学习讨论,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就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向社会和群众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开整改方案,接受群众监督。

四、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我局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已完成。通过大讨论,共查摆出如下问题:一、干部工作纪律问题。1、上下班不守时问题;2、上班时间打游戏问题。二、干部服务理念问题。1、答疑释惑耐心不足;2、需设便民服务区。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措施如下:一、整顿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和机关工作规范制度;二、深化干部服务理念,端正干部服务态度,设置便民服务区。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杏花岭区民政局开展“发展环境综合

整治年”活动领导组

组长:樊永德(杏花岭区民政局局长)副组长:武卫东(杏花岭区民政党总支书记)成员:王苏洪(杏花岭区民政局副局长)张浩敏(杏花岭区民政局副局长)李建香(杏花岭区民政局副局长)朱炎玲(杏花岭区低保中心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田英(杏花岭区民政局科员)李高霞(杏花岭区民政局科员)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杏花岭区民政局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

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文件精神(杏办发[201*]13号),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和区委提出的“创宜居环境、建和谐城区”的发展目标,着眼于解决我局政务环境中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干部群众思想境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机关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全面优化政务发展环境,努力打造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整治思想环境,促进思想解放。要以大讨论的形式,结合我区经济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深入进行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通过摆表现、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解决我局政务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着力克服片面强调依法行政、忽视行政效率的工作态度,着力扭转畏首畏尾、不愿负责、不敢负责的工作态度,着力克服不思进取、小成既满的惰性思想。

(二)整治审批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继续加大清理、精减和调整现有审批事项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应减必减”。继续加强审批流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三)整治执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要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对行业协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整顿,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企业费用、增加企业负担。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

(四)整治工作环境,改进机关作风。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效能问题。对各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执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有关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着力加以解决。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现实问题,要畅通沟通渠道,做到即来即办、及时反馈。

(五)构建监督平台,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构建决策监督平台。健全公众参与、集体讨论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二是构建信息监督平台。凡应当公开的事项,要通过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构建社会监督平台。继续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制度和政风行风评议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人民群众监督的社会监督格局。四是构建责任追究平台。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以部门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强对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204月30日)1、开展宣传动员教育活动。对我局“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安排部署,开展教育活动,切实把干部思想统一到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区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对标,制定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方案。

3、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樊永德(杏花岭区民政局局长)副组长:武卫东(杏花岭区民政党总支书记)成员:王苏洪(杏花岭区民政局副局长)张浩敏(杏花岭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建香(杏花岭区民政局副局长)朱炎玲(杏花岭区低保中心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田英(杏花岭区民政局科员)李高霞(杏花岭区民政局科员)

4、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实际,着重开展“四查四看”活动,查摆制约政务环境优化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集中治理阶段(511月)

1、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中央及省市明文规定应予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要一律取消;凡不符合我区发展实际应予取消的项目,要尽可能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要大幅压减。

2、制定新的行政审批流程。针对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并按新的审批流程进行运转。

3、公布涉企收费事项的标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要依法依规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减少对企业的干预。

4、制定新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要结合民政特点和实际,针对工作流程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总结工作。对集中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回头望”,

寻找差距,制定方案,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成效和不足之处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成功经验要制度化,存在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工作实效。

2、建章立制。要针对问题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首

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审批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发展环境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发展环境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和长期性。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活动领导组,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整治有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整治重点,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及时限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采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掀起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热潮。

(四)扎实整治,确保实效。在整治工作中,要依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深入查找存在的发展环境问题,力争通过整治,使我局发展环境明显改观。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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