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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湘东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04:32:52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湘东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1*年湘东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总结

良好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不仅是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和谐湘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省教育督导评估考核为契机,以省综治工作考核为动力,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从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坚持齐抓、深抓、实抓、细抓、常抓,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湘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环境。现将我区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落实责任是根本。一是领导小组高规格。区委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贺灿梅为组长,区教育局局长杨有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谭洪龙、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影、区政府办副主任李福鹏、湘东公安分局副局长赖建全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区委统一领导,综治办主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区委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工作高度重视,今年4月份的区委常委会上,对这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区委曹书记多次深入学校现场办公,解决了荷尧中心小学无围墙,外来车辆、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等难题。在今天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其林都亲临现场指挥,确保了整治工作

有力、高效。三是各部门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都向区政法委递交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向区教育局递交了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责任状,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区周边办下发了《关于明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进一步落实8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管理,强力整治

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将强化常规管理和阶段性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我们将创建平安校园融入到创建和谐湘东的大工作中去,今年在全区学校大力开展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在今年上半年的全区校长会上,区教育局局长杨有花作了全局部署,进一步完善了平安校园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1*年湘东区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维护教育和谐发展、加强学生安全和校园公共安全工作等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各学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比如:萍钢中学等学校将创建工作分班主任考核、班级管理、优秀班主任评比、教师考核等挂钩,在学校开展了创建文明示范班组和文明示范生评比活动,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取得很好的效果。今年,我区萍钢中学、区实验小学、区中心幼儿园被评为全省首批平安校园示范学校。

二是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开展法制宣传,使青少年学生和

市场业主自觉遵纪守法,是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今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按照市、区610办的部署,在全区开展了反邪教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区综治办的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日宣传活动,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0000张;会同区交警大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邀请区消防大队的教官,对学校开展了消防知识培训;邀请区综治办领导,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各校分管领导和综治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各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定期进行辅导讲座,据不完全统计,讲课达100场次以上,我们还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文编印,通过问答和以某说法的形式,组织教师进行学习。

三是加大校车、食堂等重点薄弱环节的管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我们要求各校将“生命不保,谈何教育”这句话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座右铭。为吸取其他地区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和校园伤害事件的教育,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市教育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对校园安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制订出了切实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联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校车的管理力度,对幼儿园等学校使用教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准入制度,并要求交警部门对校车使用统一标识,加大上学、放学期间的巡查,严防超载。加大了对学校食堂、门卫、宿舍的管理力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是以“两个考核”为动力,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今年,我区要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和省综治工作考核。区委对此看得很重,教育系统责无旁贷。同时,对教育而言也是很好

的机遇,我们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活动,解决了一些长期未解决的问题。今年,各成员单位都按照区委的要求,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治理。除此以外,各成员单位联手扎实地开展了两次大的集中整治行动,第一次是在4月份的省督导评估考核前夕。这次行动,出动车辆20台(次),出动整治人员120人次,检查网吧和“三室二厅”30家(次),查处非法经营网吧8家,取缔1家,收缴电脑主机6台;整治学校周边乱搭乱建6处,乱摆摊点15处,治理饮食摊点10家;第二次是在10月份,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是巩固第一次集中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在这次行动中,出动车辆18台(次),出动人员100人次,检查网吧和“三室二厅”20家次,整治学校周边乱搭乱建4处,乱摆乱设10处。在这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前,我区周边办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确保了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三、下一步的工作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综合工程,一个社会工程,必须依靠各级党政和综治部门及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持之以恒,加强治理,才能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周边环境。今后,我们将加倍努力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环境。

1、进一步健全学校周边综合治理领导负责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要求,建立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加大投入予以解决治理困难,形成科学化、常规

化、制度化的周边环境治理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涉校治安案件,严厉惩处有关妨碍学校师生安全的不法违规经营商家,对于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学校与综治部门紧密联系,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保卫。继续对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学校要落实多时段、多形式的教育要求,落实教育管理的检查、评估和责任制度,层层签定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班主任教师为主抓。并加强与家长和联系和对经营市场的巡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学生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的现象。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查究机制。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学校及周边治安面貌没有彻底改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湘东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年12月22日

扩展阅读:201*年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201*年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汇报

湘东区教育局(201*年12月20日)

良好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不仅是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和谐湘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省教育督导评估考核为契机,以省综治工作考核为动力,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从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坚持齐抓、深抓、实抓、细抓、常抓,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湘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环境。现将我区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落实责任是根本。一是领导小组高规格。区委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贺灿梅为组长,区教育局局长杨有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谭洪龙、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影、区政府办副主任李福鹏、湘东公安分局副局长赖建全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区委统一领导,综治办主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区委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工作高度重视,今年4月份的区委常委会上,对这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区委

曹书记多次深入学校现场办公,解决了荷尧中心小学无围墙,外来车辆、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等难题。在今天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其林都亲临现场指挥,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力、高效。三是各部门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都向区政法委递交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向区教育局递交了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责任状,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区周边办下发了《关于明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进一步落实8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管理,强力整治

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将强化常规管理和阶段性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我们将创建平安校园融入到创建和谐湘东的大工作中去,今年在全区学校大力开展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在今年上半年的全区校长会上,区教育局局长杨有花作了全局部署,进一步完善了平安校园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1*年湘东区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维护教育和谐发展、加强学生安全和校园公共安全工作等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各学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比如:萍钢中学等学校将创建工作分班主任考核、班级管理、优秀班主任评比、教师考核等挂钩,在学校开展了创建文明示范班组和文明示范生评比活动,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取得很好的效果。今年,我区萍钢中学、区实验小学、区中心幼儿园被评为

全省首批平安校园示范学校。

二是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开展法制宣传,使青少年学生和市场业主自觉遵纪守法,是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今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按照市、区610办的部署,在全区开展了反邪教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区综治办的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日宣传活动,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0000张;会同区交警大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邀请区消防大队的教官,对学校开展了消防知识培训;邀请区综治办领导,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各校分管领导和综治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各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定期进行辅导讲座,据不完全统计,讲课达100场次以上,我们还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文编印,通过问答和以某说法的形式,组织教师进行学习。

三是加大校车、食堂等重点薄弱环节的管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我们要求各校将“生命不保,谈何教育”这句话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座右铭。为吸取其他地区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和校园伤害事件的教育,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市教育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对校园安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制订出了切实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联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校车的管理力度,对幼儿园等学校使用教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准入制度,并要求交警部门对校车使用统一标识,加大上学、放学期间的巡查,严防超载。加大了对学校食堂、门卫、宿舍的管理力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是以“两个考核”为动力,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今年,我区要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和省综治工作考核。区委对此看得很重,教育系统责无旁贷。同时,对教育而言也是很好的机遇,我们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活动,解决了一些长期未解决的问题。今年,各成员单位都按照区委的要求,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治理。除此以外,各成员单位联手扎实地开展了两次大的集中整治行动,第一次是在4月份的省督导评估考核前夕。这次行动,出动车辆20台(次),出动整治人员120人次,检查网吧和“三室二厅”30家(次),查处非法经营网吧8家,取缔1家,收缴电脑主机6台;整治学校周边乱搭乱建6处,乱摆摊点15处,治理饮食摊点10家;第二次是在10月份,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是巩固第一次集中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在这次行动中,出动车辆18台(次),出动人员100人次,检查网吧和“三室二厅”20家次,整治学校周边乱搭乱建4处,乱摆乱设10处。在这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前,我区周边办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确保了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三、下一步的工作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综合工程,一个社会工程,必须依靠各级党政和综治部门及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持之以恒,加强治理,才能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周边环境。今后,我们将加倍努力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环境。

1、进一步健全学校周边综合治理领导负责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要求,建立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加大投入予以解决治理困难,形成科学化、常规化、制度化的周边环境治理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涉校治安案件,严厉惩处有关妨碍学校师生安全的不法违规经营商家,对于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学校与综治部门紧密联系,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保卫。继续对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学校要落实多时段、多形式的教育要求,落实教育管理的检查、评估和责任制度,层层签定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班主任教师为主抓。并加强与家长和联系和对经营市场的巡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学生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的现象。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查究机制。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学校及周边治安面貌没有彻底改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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