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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201*年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04:39:4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县纪委201*年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县纪委监察局201*年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查案重点,强化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新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201*年查处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违反财经纪律一案被市纪委评为优质案件,办案人员受到了嘉奖。一、查案工作基本情况

201*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8起,结案48起,处分违纪人员48人,其中党纪处分28人,政纪处分19人(双重处分1人),免予纪律处分2人;县纪委自办案件15起,县直纪委办案14起,乡镇纪委办案19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

1、违纪性质:违反财经纪律类错误7起7人,贪污贿赂类错误3起3人,失职渎职类错误19起19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18起18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1起1人。

2、党纪处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28人,其中警告12人,严重警告12人,留党察看4人。

3、政纪处分情况:给予政纪处分19人,其中警告11人,记过2人,记大过1人,开除留用察看5人。4、受处分对象分类: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18人,其他人员25人。

查案工作呈现以下特点:⑴查办案件数量保持稳定并呈上升势头。全年共查办案件48起,比去年略有增长。⑵案件结构改善,案件质量上升。全年查处科级干部案件5起,贪污贿赂案件3起。⑶县直纪委办案有较大增长。今年县直纪委办案14起,与去年相比增长250%。查案工作符合“二十四”字要求,全年无申诉案件。

二、主要措施和作法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继续实行领导包片、包案,委局班子成员亲自抓,主动抓,责任到人。县纪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案件检查工作,经常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深入查案一线,掌握案件查办全过程,和办案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案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规范程序”的总体要求,年初工作安排时给机关各室、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明确了查办案件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年终综合考核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突出查案重点,注重运用成果。县纪委结合新县实际,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环节,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突出查案重点,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3月,针对《东方今报》关于“新县警察穿警服公然赌博”的报道,县纪委及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处理了县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处分违纪人员6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全县通报,引起很大反响,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干部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突出查案重点的同时,县纪委也注重运用查办案件的成果,每起案件调查结束后,都组织办案人员进行回访,及时反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解答上访人提出的各种疑点和问题,形成认识上的一致,化解了矛盾,群众均比较满意,没有出现反复信访等情况。对查否的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为被调查人“正名”,还被调查人一个清白,消除因调查给当事人造成的负面影响,以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对查案中发现涉案单位存在制度不健全、规定不落实等问题,为发案单位“堵漏”,把帮助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作为办案工作的延伸。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查处后公开曝光,通报全县,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3、加大督查力度,拓宽案源渠道。为了改变基层纪委“等靠”的被动局面,县纪委今年对基层纪委的查案工作加大了督查力度,每月定期检查指导,了解基层纪委的查案进度,分管副书记亲自带队督促检查案件查办工作,对办案空白乡镇和县直单位,与其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谈话,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县直纪委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明显上升。为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县纪委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通过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搜集案件线索。县纪委多次召开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定期督促成员单位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并跟踪落实,全年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共相互移交案件线索25起,查处15起15人。二是从执法监察、纠风、巡视等监督检查活动中搜集案件线索。如从全县“清财”工作中查找农村党员干部违反乡、村财务管理规定的案件线索13起,查处11起11人。三是通过干部作风建设督查搜集案件线索。县纪委继续加大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力度并从中搜集违纪案件线索6起,查处5起5人。4、强化协调机制,加大案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精神,成立了案件管理室,切实发挥在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了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常委、检查室主任和办案人员分级负责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办案手段,优势互补,确保查办案件的成效。通过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发现了违反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案件线索和证据,为进一步查实案件奠定了重要基础。健全完善案件管理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案源管理办法》、《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11项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纪委和委局机关办案人员的办案行为。三、存在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案件的结构不尽合理,经济类案件数量和大案要案较少,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基层纪委对查案工作重视仍不够,主动办案意识不强,有案不查的现象仍然存在。201*年,新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一是把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案件作为查案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二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领导作用,加强与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三是加大对基层纪委办案的督查力度,使基层纪委办案工作在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上有明显提高。四是要进一步注重改善案件结构,提高案件质量,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扩展阅读:201*年案件检查室工作总结

案件检查室201*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室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市纪委、监察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高标准、创造性地工作,在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同时,把办案工作摆在重要位,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办案工作始终保持平稳发展的势头,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履行职责,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201*年12月至201*年12月,我室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件,处分3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若干。

通过案件的查处,严肃了党纪国法,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震慑了违纪违法分子,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二、办案工作基本做法和体会

近年来,我室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更新思想观念,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方式方法,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主要是: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

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等等。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根据以往查办案件情况,确定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具体目标任务,明确各办案人员的责任。

二是推行协调工作机制,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在案件查办工作中非常注意组织协调作用的发挥,在不断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好与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了较好的协同作战模式。注重与信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强案件的移送,交流反馈有关信息,通过信息交流拓宽案源渠道,初步形成县域内反腐败信息的资源共享,实践成果明显。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我们制定了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单位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为了保证考核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运用,还制定了奖惩办法,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实施强化学习培训机制。一方面,定期参加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的集中培训,学习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方法和技巧。

另一方面采取跟班学习,定期抽调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到案件检查室跟班学习,直接参与查办案件工作。

五是制定领导包案机制。高度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直接参与办案,并担任一些重大案件的专案组长和调查组长,直接指挥、调度重大案件的查处,在突破大要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年来,我们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一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受到了应有的党纪政纪处理,带动了我县党风政风的好转,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为维护盘山县经济建设平稳发展、为深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证,得到了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实践中我们的体会是: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同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摆在重要位,作为一项事关纪检监察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二是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进一步拓宽思路,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善于运用和体现党的政策,做到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进一步研究办案工作规律,创新办案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要突出办案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影响重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从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环节入手,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

四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要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目前查办案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调查取证难。有一部分举报信反映的问题事实不清,线索模糊,甚至有个别举报人凭空想象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这给案件调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找证人了解情况时,有的怕得罪人,怕被调查人打击报复,不愿提供证明,一问三不知;

也有的被调查人抱着侥幸的心理,不愿说出真相。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案件的适时突破造成很大的难度。

二是案源渠道不宽。纪检监察案件来源仍然是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群众的举报热情不够高,影响信访数量,几年来,我县的信访数量在下降,被访者层次不高,导致案件质量不高。

三是基层办案水平徘徊不前。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够不熟悉,办案程序不清楚。由于基层纪检干部平时办案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对案件线索不敏感,抓不住要害,以至于大案成小案,小案成无案,最后不了了之。二是思想作风不过硬。在办案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字当头,不愿叫真,不敢坚持原则。三是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存在片面性。有的认为办案人员不够,况且办案会影响经济发展,存在有案不查的问题。

四是查案技巧有待提高。当前违纪案件作案主体呈多元化、作案手段五花八门,有的办案人员查案手段单一,仍然靠“一张嘴、一支笔”的传统方法来办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的进度,尤其是对计算机、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碰到此类问题,更是无所适从,不知如何下手。

四、对今后办案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统一思想,把握办案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意识,抓好案件查办工作,有利于营造干净创业的良好氛围。把握好办案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党对纪检监察

工作的领导;二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有利于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和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保证办案质量。

二是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一是主动请示汇报。重大的案源线索或者采取重要的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争取支持。二是注意把握好时机。做到有利于凝聚人心,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查办复杂的案件,善于协调执法执纪部门的力量,善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支持,借力推进、借力突破。三是建立信访档案制度和分析制度。各级都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党员干部的信访档案。同时,还要建立信访分析制度。对信访反映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对信访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单位,督促加强教育、建章立制。四是积极拓展案源。建立线索台帐,定期分析梳理。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五是完善办案的组织形式。纪委可以独立办案,也可以与有关部门联合办案。

三是拓宽案源渠道,增强办案工作的主动性。掌握违纪线索是查办案件的前提条件,积极拓宽案源渠道,扭转“守株待免”坐等举报的被动局面,主动寻找违纪违法线索,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也是检验我们各级纪检干部是否有忧患意识和强烈责任感的重要标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搜集、发现案件线索的方法主要有:从群众举报中筛选案件线索;在办案中深挖细找新的案件

线索;通过执法监察及教育纠风等渠道来挖掘线索;加强同公、法等部门的联系,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四是严格管理,继续加强办案队伍自身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纪办案队伍,是加强办案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要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提高党的纪检工作“五种能力”和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提高办案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努力强作风、增能力、严管理、树形象,不断提高队伍的自身素质。

盘山县纪委案件检查室

20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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