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船溪乡水上交通安全半年总结
201*年船溪乡水上交通安全半年总结
我乡位于辰溪县最北端,沿河有三个行政村,共设3个渡口,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交通方便,但同时也给我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县交通局、海事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狠抓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乡今年以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我乡首先是始终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水上交通安全问题,总结和布置水上交通工作;根据分工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乡水上交通安全领导组,成立以分管乡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上安全领导组;不断充实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力量,共抽调5名有责任心的机关干部为第一线乡管员,加强对乡管员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更换室内硬件挂牌,编制乡管员形象橱窗,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了乡、村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三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签订了乡与村、村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两级责任状,层层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悬挂条幅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湖南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水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在六月份开展的乡“水上安全大检查宣传月”活动中,悬挂宣传标语10余幅,向过往群众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份;组织干部在机关工作会议上学习2期水上安全简报;6月28日在我乡中学举办了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参加培训的中小学生及船员渡工等有500余人,培训邀请了县交通局、海事局、教育局等领导就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作专题报告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以上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乡广大干群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的浓厚氛围。三、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是强化日常监管,对此我乡的乡管员每月必须到责任的渡口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并记录在案被查,检查的重点是渡运状况、船员适任状况、船舶适航状况、机械运行状况、救生设备、渡口设施等,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同时立即责令整改,坚持节假日和汛期以及恶劣天气到各渡口进行现场检查,严禁超载、大风、大雾、大雨等强行航行行为;乡分管领导须每季度将全乡3条渡口巡查一遍以上;今年六月份我乡认真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宣传月”活动,对全乡3条渡口进行了全面检查;活动月期间召开各渡船负责人(经营人)会议,向他们宣讲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和有关注意事项,让他们牢记安全,警钟长鸣;与此同时我们还开展严打私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止目前我乡境内无一私渡。
由于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狠抓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取得了多年水上交通安全无事故记录,为我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已连续多年被市、县政府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但并不是说我乡的水上交通安全没有问题,今后我们还将会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交通、海事等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以人为本,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高度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继续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为我乡的水上交通安全长治久安打造一个铁的安全防线
辰溪县船溪乡人民政府
20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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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1*年第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
会议纪要
201*年4月8日,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在寻甸县召开了201*年第一季度昆明市水上交通安全会议。会议由市航务局苏朝文副局长主持,市航务局局长周玉金,党支部书记、副局长黄鼎来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海事工作的副局长、海事处(科)长及滇池海事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省航务管理局安全处梁志副处长、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戴勇副局长、寻甸县人民政府徐副县长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参会人员共计30人(名单附后)。
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总结了201*年“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部署了第二季度乃至全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总结通报了第一季度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在听取各县(市)区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会议总结通报了201*年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了思想认识。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主线,充分发挥昆明市水上交通安全分委会的职能作用,以昆明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强化各级领导安全责任落实,市地主海事局组织各处室与局领导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各县(市)区积极组织签订了《县、乡、村、渡(船主)四级安全责任书》,尤其晋宁、禄劝两县已完成100%签订率。同时,各县(市)县海事部门还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码头、村庄和上船宣传,有效提高了船舶所有人、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加大了安全检查力度。首先从源头上严把船舶登记关,使每艘船舶的每项登记都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其次,各地海事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码头、渡口和船舶的安全检查。尤其在春运、“两会”期间,市县两级海事部门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小组,出动执法人员、车辆和船艇,深入航区、渡口、码头和船舶进行明查暗访,严厉查处了船舶超限、非法载人等行为,排查了各类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突出了对“四个重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管,为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突出专项整治,夯实了安全基础。一方面,继续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认识,杜绝非法渡运;另一方面,按计划积极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现禄劝鲁车、红门口等10个渡口已开工建设,宜良徐家渡等7道渡口整治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四是着眼应急准备,增强了快速响应能力。针对各涉水单位人员变动的实际,市海事局及时组织修订了昆明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帮助部分水运企业完善了应急预案并组织了应急演练,部分县(市)尽管辖区船舶不多,但依然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既提高了各地交通海事部门水上应急指挥协调能力,也提高了辖区水域内应急响应能力。
二、全市第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一季度以来,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从安全基础设施、船舶安全条件、船员安全意识到安全管理制度、监管措施等方面都有显著提高,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式呈现持续稳定的局面。但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仍然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
一是部分从业人员认识不到位,职业素质偏低。少数船舶所有人(经营单位)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够,重经营效益,轻安全基础,对安全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重,安全技能低,自我保护能力弱。
二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跟水运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我市通航水域多为自然水域,水运码头还有不少属自然码头,安全基础设施不够健全,船舶的安全营运存在一定的隐患。
三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部分交通海事部门机构、人员、经费、责任落实不到位,许多安全管理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缺乏主要的监督和制约措施,导致监管工作存在不少“死角”,一些水域对重大隐患事项联动督查、督办不够,打击处理违章行为不力等。少数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仍然仅仅流于形成,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安全预案形同虚设。
四是隐患排查力度不够,处也有相应难度。如金沙江“三无”船舶非法运营、参与施工的问题,滇池水域疏浚工作船舶证照不全,防污染难度加大的问题等,涉及单位多,处难度也大,安全隐患突出。
三、第二季度安全工作部署
(一)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涉及到各级海事监管机构和多个相关部门,以及水运企业单位和人员。因此,必须在运输生产各环节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达到责权利统一,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尤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之后,各县(市)区海事处也要尽快完成《县、乡、村、渡(船主)四级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同时各级海事部门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实施进行考评,在年终兑现奖惩。
(二)严格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是要组织安全应急知识、法规宣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及常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市海事局拟于5-6月份,编制安全知识读本,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协助县区对水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船舶基础知识的培训,配合船员换发新证及数据确认。二是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海事局拟于二季度组织一期海事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各县(市、区)海事监管机构和海事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监管机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监管,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有效手段。要认真做好水上“三关一监督”,严把水运企业准入关、营运船舶检验关和客运船员准入关。并认真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渡运繁忙时段乡管员在重点渡口值班,保障渡运安全。
(四)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海事部门对水上交通运输进行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的有效手段。市海事局拟于二季度配合安全月活动进行一次汛期安全大检查,对在现场检查和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逐步建立,加强重点水域、码头、渡口现场监管人员力量和行政执法力度,促进我市水上安全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海事部门和乡管员要深入渡口、码头,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所有的渡工适任、客渡船适航情况。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要有快速反应能力,并立即上报。
四、与会领导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安全处梁志副处长通报了一季度以来中方船舶在湄公河老、缅水域多次遭不明武装人员枪击、拦截、抢劫的情况和全省水上安全形势,分析指出了当前全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形成的四个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船员综合素质不高,违章航行,应急反应能力不足够;三是船舶技术状况差点;四是通航环境复杂、航道多变。并根据以上分析,针对昆明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提出七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抓基础、规范管理;二是要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三是要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力争今年完成辖区整治任务;四是要抓好标准化船型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船舶适航性。五是要加强客渡船监管;六是要加强通航管理;七是要加强应急管理。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戴勇副局长指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保持22年无安全事故,成果来之不易,继市交通工作会之后,市地方海事局召开此次安全例会,很及时、很成功。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工作会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保持警钟长鸣,巩固水上交通安全成果;二是要把贯彻[国发23号]文件精神作为重点,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储备,切实提高应急处能力;四是要积极主动开展制度创新,搞好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五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目标。
昆明市地方海事局周玉金局长强调,做好下一步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认清当前我市水上安全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死角”不少;宣传不到位,群众安全意识淡薄。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落实县乡村渡“四级承包责任制”的责任。三是要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隐患排查能力,要结合地本实际,狠抓排查重点,要做好排查台帐,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四是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要坚持对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码头的监管,要强化重点时段的事后监督。五是要抓好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主要是要继续推进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推进渡口、湖(库)区船舶标准化工作。六是要抓好应急救援,快速响应。主要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内应急响应速度。七是要搞好宣传教育,提高素质。重点加大船员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开展好“六月安全月”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注重落实,讲求实效,把省船务管理局梁副处长、市交通运输局戴副局长和市航务管理局周局长在此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落实到水上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抓好此次安全会议精神的落实,切实保证昆明地区水上交通安全、有序发展,昆明市第二季度水上交通安全例会拟定于七月初在禄劝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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