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201*年龙湖区共青团年终总结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召开201*年龙湖区共青团年终总结会的通知
第五届团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各位团干:
今年以来,全区共青团系统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按照年初的工作思路,完成了全团统计系统的实名制录入更新,组织了青少年科普夏令营,中学生篮球赛等服务青年、联系青年的工作。各街道、镇也努力推进非公团建工作,完成了上级下达建立50家组织的任务。经研究,团区委决定召开年终总结会,并进行红色爱国主义教育。
一、时间安排:12月9日10日。
二、会议交通费用:500元,由各单位负责。三、参加人员:
1.第五届团区委委员、候补委员。
2.不是委员、候补委员的区直团干(详见附表)。3.团区委机关同志。
请各位团干积极向单位领导汇报,安排好工作,并于12月3日(星期五)前到团区委办公室报名并缴交费用,联系人:李瑜,电话:88267550。
附表: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
共青团汕头市龙湖区委员会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表: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
姓名陈恒曾雪玲马思恬卓然陈旭莲朱凌志谢喜蓉姓名黄羽黄映辉纪泽洪黄泽华张杰生辛鸿源郑炜佳黄晓红周丽芳陈海陵吴文彬郭丹沈琼洁张蛟展林宏哲姓名许镇安许锦锋吴灼玲王晓蔡洋吴晓哲纪树平蔡德群陈铮淮刘小君单位、职务珠池街道团工委书记、综治办副主任金霞街道团工委书记新津街道团工委负责人龙祥街道团工委负责人鸥汀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外砂镇团委负责人新溪镇团委负责人单位、职务区卫生局团委负责人龙湖医院团总支书记珠池医院团支部书记下蓬医院团支部书记区党政办秘书股副股长、团总支负责人区城管局团支部书记区国税局团支部书记区地税局团支部书记龙湖工商分局团支部书记区法院团支部书记区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汕特会计事务所团支部书记区环卫局团支部书记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团支部书记区民政局团支部书记单位、职务林百欣科技中专团委书记中医药技工学校团委书记光明理工职院团委书记林百欣中学团委副书记丹阳中学团委书记下蓬中学团委书记渔洲中学团委副书记蓬鸥中学团委书记新津中学团委书记翠英中学团委副书记
李伟恭王少曼林淑惠谢派歆谢梓峰瓮仁光肖乔丹黄晓峰曾锡俊林泽珊林树荣姓名纪佳虹戎熙林健秋陈泳佳
谢易初中学团委书记外砂中学团委副书记外砂侨中团委负责人新溪一中团委副书记新溪中学团总支负责人锦泰中学团委负责人蓝田中学团委副书记丰华学校团委副书记世贸学校团总支负责人联侨中学团委书记龙湖实验中学团支部书记单位、职务龙湖宾馆有限公司团委书记金海湾团委书记合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团委负责人新旅程旅行社团支部书记
扩展阅读:团委[201*] 3号关于开展201*年度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广西工学院委员会文件团委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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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年度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工作的
通知
各系、二级学院团委、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年,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团委以创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为目标,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生,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大力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推优育苗、社会实践、科技、文化、体育以及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和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科技、文艺、体育、社会活动骨干和积极分子,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院团委决定开展201*年度“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科技活动先进集体、优秀学生社团、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活动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以及共青团工作创新项目奖等17项;并对连续3年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的基层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
二、评比条件和指标分配
㈠五四红旗团委
根据《广西工学院系、二级学院团委工作手册》中“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并参照《广西工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评优办法,由各系、
二级学院根据条件自行申报,院团委根据材料按团委总数30%择优评定。
㈡先进团委
根据《广西工学院系、二级学院团委工作手册》中“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并参照《广西工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评优办法,由各系、二级学院根据条件自行申报,院团委根据材料择优评定。
㈢五四红旗团支部
⒈评选对象为:201*、201*、201*级团支部、学生会团支部;⒉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中按30%比例择优评定。
㈣先进团支部
⒈评选对象为:201*、201*、201*级团支部、学生会团支部;⒉根据《广西工学院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并参照《广西工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评优办法评选;
3.先进团支部评选不超过本系、二级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㈤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
⒈青年志愿者协会定期招募青年志愿者,组织完善,队伍稳定,工作有计划;
⒉能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突出,在校内外宣传报道力度较大、影响范围较广,活动资料收集完备;
3.由各系、二级学院根据条件自行申报,院团委根据材料择优评定。㈥科技活动先进集体
⒈单位领导重视学生科技活动,有经费支持;
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或在全系开展科技活动,效果显著;
⒊年度经院团委审批的学生科技立项不低于3项;
⒋积极组织参加学院和自治区、全国开展的各种科技活动和竞赛;5.由各系、二级学院根据条件自行申报,院团委根据材料择优评定。
㈦优秀学生社团
⒈积极学习、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工作有计划、有总结;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社团宗旨开展主题鲜明的活动,在学生当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⒊社团组织健全,认真做好招收新会员工作。社团干部配备齐全,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效率高;
⒋按要求合理使用经费,做到财务公开;⒌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6.优秀社团评选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的30%。
㈧十佳团支部书记
1.评选对象为:任职时间达一年以上的201*、201*、201*级学生
团支部书记;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积极组织所在团支部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做到“四个好”: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
4.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在本年级本班前50%,在学校期间无违纪现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思想、学校和生活等方面起到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
5.民主作风较好,团结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威信较高,积极组织团组织的各种活动;
6.各系、二级学院及院学生会根据条件自行申报,院团委根据材料择优评定。
㈨优秀团干
⒈评选对象为:201*、201*、201*、201*级学生团干以及担任团干的青年教师;
⒉在认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基础上,依照《广西工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评优办法进行评选;
3.优秀团干评选不超过本系、二级学院团干总数的15%。
㈩优秀团员
⒈评选对象为:201*、201*、201*、201*级团员;
⒉在认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基础上,依照《广西工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评优办法进行评选;
3.优秀团员评选不超过本系、二级学院团员总数的3%。
(十一)优秀青年志愿者
⒈能积极参加学院内外组织的学雷锋为民服务(如电器维修、卫生清洁、理发、修理单车、扶助孤寡贫弱等)、社区挂职服务、无偿献血、社会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和工作,表现积极。一年来,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40小时以上;
⒉遵纪守法,一年来未受任何处分;
3.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不超过本系、二级学院注册志愿者总数的1%。
(十二)社会活动先进个人
⒈能积极参加学院内外组织的科技、文艺、体育活动,并在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积极参加社区挂职锻炼、社会实践与调查,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⒉遵纪守法,一年来未受任何处分;
3.社会活动先进个人评选不超过本系、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1%。
(十三)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⒈积极参加学院内外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在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获得院团委大学生科技立项;
⒉遵纪守法,一年来未受任何处分;
3.科技活动先进个人评选不超过本系、二级学院评选范围的10%。
(十四)优秀社团干部:
⒈评选对象为:各社团干部、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
⒉能较好地组织管理好本协会,讲团结、讲奉献。会费使用规范、合理,无明显违规现象,会员满意率较高;
⒊能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会员能在活动中学习、提高素质和技能;
⒋遵纪守法,一年来未受任何处分;
5.优秀社团干部不超过评选范围总数的25%。
(十五)社团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学生社团正式聘任一年以上的指导教师;
2.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指导学生社团的发展工作,指导教师对社团特色的形成、社团的发展作用明显;
3.社团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由学生社团自行推荐(原则上每个社团不超过二名),并填写相关表格和推荐材料,经社团联合会评议后将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批予以表彰。
(十六)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指导教师;
2.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学生课外科研工作有成效,同时指导大学生科研立项获院团委批准,并按时结题。
(十七)共青团工作创新项目奖
1.创新项目可涵盖共青团工作的管理、教育、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策划、方法、内容、机制等诸多方面;
2.项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便于借鉴、辐射、带动、推广;3.创新项目实施工作基础扎实有效,学生参与面广,反映良好。三、评比办法
㈠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科技活动先进集体、十佳团支部书记、共青团工作创新项目奖由院团委根据条件择优评定。
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活动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由各系、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条件评选考核推荐。
㈢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由院学生
社团联合会组织各学生社团组织评选推荐,报院团委审批。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由系(二级学院)团委组织评选推荐,报院团委审批。
四、申报材料
㈠申报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科技活动先进集体、优秀学生社团、共青团工作创新项目奖)材料包括:
⒈呈报表(可从院团委主页下载);⒉201*年工作总结。
⒊申报创新项目奖须附送具体策划方案及说明,鼓励采用DV视频展示。
㈡申报先进个人(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材料包括:
⒈呈报表(可从院团委主页下载);⒉个人事迹材料。㈢材料要求:
⒈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⒉上报材料时,必须附上一份汇总名单并加盖党总支公章。五、有关要求
㈠各有关单位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工作,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按要求评选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㈡各系(二级学院)团委务必于4月1日前(含公示3天),将评优材料汇总加盖系(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后报送至院团委,评优材料汇总表电子版上传至团委邮箱:gxgxytw@163.com。
联系人:朱广生联系电话:2687007
㈢要严格按时按要求组织评选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创先争优”资格。
附件:⒈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评优”先进集体呈报表
⒉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评优”先进个人呈报表⒊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评优”优秀学生社团呈报表⒋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评优”优秀社团干部呈报表⒌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评优”优秀指导教师呈报表
共青团广西工学院委员会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共青团创先争优通知发至:各系(二级学院)团委、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共青团广西工学院委员会201*年3月2日印发
校对:谭铁军录入:杨海强(共印25份)
附表⒈
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呈报表
评选项目先进集体名称主要事迹或成绩:负责人姓名系、二级学院团委意见系、二级学院党总支意见院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说明:1、总结材料附后;2、本表用于填报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科技活动先进集体、共青团工作创新项目奖。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共青团工作创新项目奖”时,系、二级学院团委意见栏内不用填写。
附表⒉
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呈报表
评选项目姓名班级性别入党(团)时间系别现任职务主要事迹或成绩:系、二级学院团委意见系、二级学院党总支意见院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说明:1、先进事迹材料附后;2、本表用于填报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活动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附表⒊
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争优”优秀学生社团呈报表
社团名称成立时间会员数负责人姓名201*年新招会员数主要事迹或成绩:学生社团联合会意见盖章年月日院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说明:社团总结材料附后
附表⒋
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争优”优秀社团干部呈报表
姓名班级性别所在社团名称系别社团所任职务主要事迹或成绩:学生社团联合会意见盖章年月日院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说明:先进事迹材料附后
附件5:
广西工学院201*年度“创先争优”优秀指导教师呈报表
评选项目指导项目姓名性别可另附页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系别主要事迹(500字左右)系(二级学院)团委或社团联合会意见:院团委意见: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说明:1、表格可以复制;2、主要事迹和活动照片请用A4打印稿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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