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区建设局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我局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建筑业管理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组成。
二、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标准
在建筑领域中,现行的国家、省节能标准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1*)、《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1*)。根据国家标准、法规,特别是《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部令第76号),于201*年10月1日施行。今年2月份我局邀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建筑节能专题知识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主要是质监站工作人员、区属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科科长以及部分房地产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
目前,凡是我区辖区内新开工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如已竣工的干览镇西码头国际贸易城住宅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开工在建的,如干
览镇西码头阳光海湾住宅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金塘中学(公共建筑)、教学楼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位于盐仓街道的海运大厦(公共建筑)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等以上民用建筑对屋面工程、门窗、墙体均有建筑节能设计具体要求和内容。
三、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按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中有建筑节能要求的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展开:对建筑节能材料的监督、检查、检测尤为必要,但因刚起步,有关建筑节能材料性能检测设备、机构尚未完善,如中空玻璃露点性能检测。
2、对建筑、监理、施工等各方面主体的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尚不够。
3、对建造绿色建筑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根据我区实际未充分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项目较少。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加大对建筑节能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贯力度。
2、对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拓宽渠道,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农村住房和既有建筑的日照特点,根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1*)规定,推广安装于阳台线直立墙面的分体式太阳能技术。
3、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部分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扩展阅读:内乡县建设局局长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内乡县建设局
关于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热诚欢迎省厅领导和专家在市建委领导和专家们的陪同下,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建筑节能工作。现在我就内乡县建筑节能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201*年8月以来,我县在省、市建设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以改善建筑功能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新建建筑和示范工程应用为龙头,积极落实各项节能政策和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扎扎实实地推进,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201*年8月以来,新开工工程11个,建筑面积56400平方米。其中,竣工工程1项,建筑面积9480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50标准。一年来,以地源热泵技术改造既有建筑2项,面积13000平方米;太阳能集成应用改造建筑1项,面积6000平方米。农村住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12400多户,新建家用沼气池2200多个。我们还紧紧抓住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县申报机遇,积极申报,有望纳入国家计划。
在建筑节能方面,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了搞好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县政府于201*年就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我任副组长。县建设局专门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为保证工作不断线、不掉档,我们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就是宣传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研究我县建筑节能实施规划,协调组织示范工程,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在县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建设局建筑节能领导小组领导下,建设局建立了由施工股、质监站、设计室、图审室、定额站、招标中心、监理公司等建设系统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机构,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并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国家、省、市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要求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大力支持建筑节能工作,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有安排、平时工作有人抓、年终工作有考评,并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了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推进。
(二)以《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颁布实施和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建筑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全县广大干群和建设
工程从业人员建筑节能意识。积极组织监理、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建筑节能培训,及时转发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有关的文件、通知,让建设单位和企业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和发展趋势。利用工程项目综合执法检查的机会,向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宣传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使他们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通过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县这一努力过程,全县上下各单位的广泛参与,明显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节能意识。
(三)强化管理,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在去年制定的系列建筑节能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我县针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新要求,又出台和完善了相关规定。今年三月,县政府下发了建筑节能实施意见,结合市政府下达我县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对建筑节能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县建设局出台的《内乡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对建筑节能工作各环节要求也作出了详细明确。所有公共民用建工程必须进行节能施工,必须是专业资质施工队伍,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必须是省建设厅认证、市建委推广发布的节能产品和材料。并对违反节能施工要求的各种情况有具体处罚措施,从程序上规范了节能工作的开展。建设局每月10日的施工企业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建筑节能要求及收集的节能信息,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每个项目经理。
具体工作中严把“四关”:
一是严把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关。由施工股和图审室负责,要求所有建设项目报建时必须提供有节能设计的图纸,否则不予办理报建手续。
二是严把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关。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的,在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允许进行节能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先由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施工股提出申请,说明正当理由。理由成立的,方可由建设单位通过原设计单位进行节能设计变更,并经过专项变更审查合格后,按标准进行施工。
三是严把现场施工关。每个建设项目在进行专项节能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制定专项节能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报南阳市节能办审查批准,报局节能办和质监站备案后方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监理单位依法对节能施工严格实施监理,严把材料关、施工资质关、施工工艺关和质量关、节能验收关,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同时,明确要求节能项目未工程质量停检点,巡查不得少于两次。在此基础上,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工地节能项目开展情况,县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每季度都要专门听取建设局建筑节能专题汇报;每个月都由建设局分管副局长牵头,对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综合大检查,发现问题,坚决要求整改。
四是严把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为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局根据相关技术规程的要
求,明确了节能工程检查要点,规范了节能工程验收程序,使节能工程从进场材料验收、施工过程控制到分部工程验收做到了操作规范,责任明确。没有进行节能施工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主体质量和节能施工任一项不符合要求,均不得进行备案。目前,我县信用联社职工公寓工程正在进行节能工程施工,菊韵花园19#楼工程已通过节能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建设单位认识还不很到位。二是内乡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建设单位和商品房购买户承受能力差,制约和影响了开发商实施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三是节能施工力量和技术比较薄弱,不很适应日益严格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不了日益增加的施工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筑节能意识。我县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使全县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建设工程各相关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继续举办节能培训班,组织专家讲解相关规程规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力督促和帮助总承包企业和劳务承包企业取得节能施工专项或增项资质,为建筑节能工作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施工管理制度,继续严把“四关”,进
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节能政策,县政府也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实行重奖重罚,确保国家节能标准在我县不打折扣地得到执行。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敬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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