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总结(曹贞)
实习律师总结
湖北献真律师事务所曹贞
一年的实习律师生涯快将结束,在即将拿到律师执业证、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执业律师、开始自己的执业生涯之际,我感慨万分。值此,我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这么好的一个实习机会。
回顾一年的实习经历,我强烈的感受到律师生活就象百味瓶,甜酸苦辣。特别对于女律师来说,当你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当你体味到喜悦的同时,总伴有淡淡的苦涩和无法表达的困惑。也更加体会到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不仅要拥有坚强的信念和意志,更重要的是有足够的奈心和韧性。
我是在201*年12月1日迈进湖北献真律师事务所大门的。在这之前,尽管我有过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经历,但是在通过司法考试之后乃至实习期届满,我并没有过去的轻松与喜悦。内心明白,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需要做的事也太多太多,客观审视一下自我,认识到对律师工作的了解还是非常有限,庆幸在所里的各位老师的指点、引导和帮助下,我还是很快适应了律师工作,也写了很多类型的法律文书,参与代理过民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各类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活动十多起,担任了政府法律顾问,也参与办理了大量非诉讼业。并长期为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无偿而又奈心的提供法律咨询。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中的法律”和“实践中的法律”的差距,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确确实实感觉到自己所撑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律师一定要培养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熟知并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和熟练掌握律师职业基本技能。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我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争取将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不求达到令每一个当事人满意,但至少要尽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在这一年的实践中,也曾遇到过尴尬和无奈的局面,我真正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差异性:看似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法律实务中,却是问题多多,即使看似简单的法律事务,也很难直接从法律规定中找出答案,也很难得到所期望的结果。这就需要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及娴熟的执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并非简单的照搬法律条文。而这又体现出律师技能的重要性。律师技能体现在处理事务的方式方法、与不同人士沟通的技巧以及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经过这段时间实践,虽然有一定的进步,但也深深的体会到其中的差距。“打铁还得自身硬”,律师行业又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行业,不管律师执业环境好坏,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及高超的执业技能始终是立命之本,这也是各位老师给我的深刻体会。
一年的实习经历同时也暴露中自己个性中的缺陷:急躁、急于求成的情绪造成不踏实的心理,工作中常会出现失误,影响了律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比如:与当事人谈判的方式,证据目录的编写,原件与复印件提交的技巧、与当事人相处态度、收到当事人材料应当办理的交接手续,处理与法官、检察官之间的关系这一切都需要高度重视并时刻关注。而律师工作又是综合能力相当强的职业,工作中的不足,是专业知识、社会知识的欠缺所致。律师工作是又是容不得任何差错的,任何小小的失误,都有可能酿成大错,给委托人、给律师事务所、给自己造成难以预计的损失,这也是自己必须谨记的。胜任这一项职业,就得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语和行动!随着办理案件数量的增多,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之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总之,我认为我还是幸运的,一年的实习生活给了我很大的收获,在刚刚步入律师行业之际,遇上了好老师,在各位律师的悉心教导下,指正了我过去存在的许多错误观念,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为今后的律师执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在所内各位律师的鼓励下,使自己更有自信能成为一名好律师。
实习岁月已经结束,即将迎来我的执业生涯,虽然律师执业之路非常艰辛,需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我相信“志从高远,脚踏实地”,我值得为此付出。我希望用自己的汗水与辛勤的努力,书写新的篇章。在未来的律师征程中让“谦虚、低调、毅力、勇气”与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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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总结
律师行业是一个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它戴着光芒、梦想和受人尊重的光环,随时面对的是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无论是出于对正义公平的追求,还是为了尊严和成功的人生,你都有理由为成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感到骄傲。201*年通过了司法考试,但由于特殊原因,错过了一年的时间,终于201*年正式进入实习阶段,开始了我的律师生涯。经过一年的时间磨练,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对自己了解更深。
我觉得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但是,要成为一名成功者,最基本就是要有足够的案源,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第一,要对外宣传自己,让当事人认识你,经常参加一些法律咨询网站的活动,参加司法局、律协、律所的活动,让陌生的面孔逐渐被大家所熟悉。培养社会关系,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最开始的我缺乏自信,不敢再网站上发表自己的见解,甚至都不敢去网站上注册。随后,我就在苦恼在湘潭这么有限的资源中如何才能让社会知道我的存在,熟知我的业务能力呢?于是我就培养业务关系,提高开拓客户能力。第二,具备一定的执业态度,勤奋和认真是律师办理业务的基本功,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的一个职业。在实习期间,我坚持自己的执业理念:信为本,诚待人;忠君事,法为绳;勤敬业,恪操守;少摩擦,多和谐。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精湛的专业技能,高度的工作效率,真诚的服务客户,使纠纷消灭于萌芽,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第三,不断地学习,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让自己通过司法考试的知识付诸于实践,耐不住清贫和寂寞,浮躁不安,忽略了业务知识的加强。国内的法学教育基本是站在立法者角度讲授对法律的理解和理解法律的理论和方法,学生对法律本身的熟悉程度往往是不够的。成为律师以后,就要利用法律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权益,换言之,法律对律师而言是维护和实现当事人权益的工具。我们就必须站在一种区别于法学院的理论的角度来重新理解和体会法律,也要熟知与我们的每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和立法趋势。随后,我及时调整自己,让自己在寂寞和清贫中沉下来,总结别人做过的案件,逐渐加强对法律的理解,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除此之外,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每个阶段做的每件事都要坚持自己的理念,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比如一个案件的办理就要从以下几个步骤来不断完善:1.每个案件的案情不同,在事实方面提供的证据也不同,随之在庭审中会出现不同的状况,这就需要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让当事人能尽早的明白案件处理的妥当性。在我接触的几个离婚案件中,案情大同小异,但是最关键的证据搜集就影响案件的结果,这就需要我们律师一开始跟当事人说明法院是如何衡量感情的破裂、如何判断共同财产,并相关的证据搜集程度对这些事实的认可影响。哪怕是最简单的事实清楚案件,同样需要证据来支持,才能达到当事人的满意结果。
2.写律师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律师开展律师活动的文字工具,是实现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给有关当事人以法律上的帮助的文字载体,也对推动诉讼活动的进展和诉讼案件的公正处理,有重要的促进和制约作用。这样就对文书提出一定的要求:程式规范、事项齐备;事实清楚、因果明确;理由阐述、有理有据;公文语体、准确精炼;语言精炼,言简意赅。
(1)写起诉状,分为民事起诉状、刑事自诉状、行政起诉状a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权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起诉状。这写起诉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起诉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起诉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b刑事自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了三类案件的具体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这8类案件在法律意义上属于自诉案件,平常应该多与律所办理刑事案件比较多的律师多交流,多分析案情,多看律所律师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律所行政案的比例较少,这就需要我们与老律师多沟通,同时要本着社会稳定和谐的态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辩护词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3)代理词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要多看代理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3.整理案件。
依照律所的目录表顺序装订,通过办案多次装订来掌握,案件中证据的搜集,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4.去法院立案。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优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我即将开始的执业生涯中,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将会为成为一名优秀律师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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