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医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类别全称代码临床执业医师11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临床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考试大纲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六部分。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扩创包、棉垫、绷带、夹板、缝合用垫枕、三角巾、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换药、穿刺、导尿、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耳机、投影仪、分规。二、考试实施(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综合笔试大纲打破原大纲按传统学科划分的模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场景,将考核的内容与知识点重新归纳整合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科目类别基础综合考核内容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专业综合症状与体征、疾病(按照人体系统排列):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含男性生殖系统)、女性生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儿科、传染病、性传播疾病、其他。发热、胸痛、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难、进食梗噎(疼痛)、进食困难、水肿、腹痛、恶实践综合心、呕吐、腹泻、淋巴结肿大、头痛、意识障碍、抽搐、黄疸、发绀、紫癜、苍白乏力、肝脾大、心悸、瘫痪、精神障碍、颈肩痛、腰(腿)痛、关节痛、其他基础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业医师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法律法规、伦理、心理和人文学科的基础理论、概念、原则等。专业综合:考核内容按照症状、体征和系统疾病进行分类。主要考核医师必需掌握的专业理论与知识,适当融入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等知识。实践综合:考核内容是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处理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以模拟临床情景的形式考核。例如:急诊、门诊(初诊、复诊)、病房病例或案例等。本大纲自201*年起使用。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内科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临床综合(内科基础)卫生法规、卫生法规、公共科目预防医学、8%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8%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12%社会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编辑本段201*至201*年临床执业医师综合笔试分数线
报考级别临床执业医师201*201*201*201*201*201*201*201*334302302328335360350359201*201*201*201*年年年年临床执业医师345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临床执业医师35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分160分分171分
扩展阅读:爱心助医行动项目策划方案
“爱心助医行动”项目策划方案
为配合民政部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将组织实施爱心助医行动。爱心助医行动是国内民政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生活在贫困家庭的患病儿童提供医疗费用资助,帮助为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为社会的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时间与阶段:爱心助医行动将成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一项长期工作,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专门成立助医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
在救助步骤上将分为三个阶段:1、试点阶段(2-3年内),为局部地区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尿道下裂和足内翻的贫困家庭儿童提供总额为500万元的医疗费用救助;2、逐步推广阶段(3-5年内),为全国1/3以上省份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尿道下裂和足内翻的贫困家庭儿童提供医疗费用救助;3、第三阶段(5年以后),为全国范围内患有出生缺陷疾病的贫困家庭儿童提供医疗费用救助;
“爱心助医行动”试点阶段项目计划:
由于贫困家庭中的病患儿童底数不清,在筹集资金有限的条件下,先在北京及周边地区开展小范围的救助,在救助的病种上选择发病率较高且术后效果好的五种疾病作为救助病种。这一阶段主要是摸索救助的形式和办法。在逐步形成一定的经济实力,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后,再向其他省份推行。也可以在已经建立社会工作协会的省份合作开展救助。他们可以在当地动员社会募集资金用于贫困家庭儿
童的救助。
一、201*年度计划资助对象和人数
时间:从201*年3月-201*年2月。年龄因素:14周岁以下的儿童。
家庭因素:按照民政部有关规定,家庭年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经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包括暂住在北京市范围内,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线的外来人员家庭;单亲贫困家庭;助养孤儿的家庭等。外省市贫困家庭标准将参照国家制定的各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衡量。
疾病因素:可通过手术康复的心脏病、唇裂、腭裂、尿道下裂和足内翻等疾病。
资助人数:年度预计安排对300名儿童进行资助,预计使用资金30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比例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对被资助人提供医疗费用资助。
资助的范围包括: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疗费(药费,输液费,处置费,专家会诊费等);
孩子是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财富,因此社会和家庭共同为孩子提供医疗费用。
资助的范围包括: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疗费(药费,输液费,处置费,专家会诊费等);
孩子是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财富,因此社会和家庭共同为孩子提供
医疗费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不提供全额医疗费用,资助比例不高于全部医疗费用的50%。具体资助比例将在资助协议中明确。三、申请与审批
需救助儿童的监护人向住所地的基层民政部门或地方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基层受理单位)提出资助申请。申请人填写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发放的统一格式的资助申请表(见附件)。该表可以从相关网站下载。
基层受理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和编号。经审查符合受资助条件的,由基层受理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上报给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助医办公室。
如儿童的监护人因故无力完成申请表的填写,基层受理单位可以协助其完成。
协会助医办负责爱心行动的作具体事务。对于基层受理单位上报的申请,协会助医办公室核实无误后,与申请人签订资助协议进行资助;对于申请材料不充分的申请,将退回基层受理单位,由申请人补充材料。对于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儿童,将通知暂不予资助,经申请人同意后可在相关网站公布求助信息。四、定点医院的指定与制定手术方案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指定医疗水平高,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有关医院,作为爱心助医行动的合作医院。
对签订了资助协议的被资助儿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向其推荐医院,由被资助儿童及其监护人自行安排入院和出院。合作医院对被资
助儿童进行登记,制定手术方案,并将手术情况和发生费用向助医办进行反馈。
因医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属于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及其他资助单位无关。
事先取得助医办书面同意而进行的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资助范围。未取得助医办书面同意的手术,发生的费用不属于资助范围。五、费用的支付
协会助医办可以垫付部分住院押金。
被资助儿童住院时,其监护人先向医院支付所承担的部分医疗费,出院后,由助医办直接和医院进行结算。助医办保留发票原件。
六、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为了配合爱心助医行动的持续进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将收集和整理被资助儿童的有关情况,以及提出申请但未获得资助的贫困家庭儿童的情况。这些需要救助的贫困家庭的孩子可以按轻重缓急排队,等待资金到位后按顺序安排实施。
在取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将逐步公布相关资料,以获得社会更多的关注,以拓展更多的募捐渠道。七、社会效果的评价与纠正
在被资助儿童康复后,协会助医办委托基层单位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将核实后情况收集到档案中。
如果出现因申请人恶意不提供真实且完整的资料而骗取资助的
情况,协会助医办将按照资助协议的约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回资助金额。
八、财务制度与监督审计
爱心助医行动将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的安全使用。用于辅助性工作的经费支出不高于资金总额的7%。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和基层受理单位共同开展的爱心助医行动,将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监督范围包括资金的募集和支出,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和被资助的资格等。
爱心助医行动将接受民政部和其他有权机关的审计。监督和审计有书面报告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将向公众公布。九、宣传与募捐
宣传:在爱心助医行动的过程中,将注意收集具有新闻价值的个人和事件,包括基层受理单位的先进个人和实际,社会爱心人士的先进事迹,被资助儿童及家人的感人事迹等。联系有关媒体对先进个人和事迹进行持续报道。
在201*年度,将通过与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等媒体合作,进行专项的宣传并公开募捐。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受理单位及个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将统一表彰。
将公布爱心助医行动中总结出的社会救助经验和缺陷问题,公布相关信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完善对贫困家庭儿童的救助工作中来,汇聚社会力量,募集社会资金,争取政府资助,将协会建设成为
一个安全高效的社会救助机构。
募捐:“爱心助医行动”正式启动后,将由协会助医办负责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同时公布捐款帐号,接受来自国内外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的爱心捐赠,专门用于资助国内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缺)、唇裂、腭裂、尿道下裂和足内翻的儿童进行手术康复治疗。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捐款帐号由协会助医办指定并向社会公开;
2.捐赠人或企业可以选择指定捐赠,也可以选择由协会助医办统筹安排;
3.收到捐款后,由协会助医办出具捐款收据、感谢信、捐赠证书、捐赠奖牌等;
4.得到资助的儿童在手术完成出院后以及出院后六个月,将由协会助医办分两次向捐助人进行信息反馈;
5.协会助医办将定期通过简报、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接受捐款以及捐款使用情况等信息,同时,定期接受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有关捐赠奖励办法如下:
1.捐款1至999元:由协会助医办出具捐款收据和感谢信;2.捐款1000至4999元:由协会助医办出具捐款收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3.捐款5000元以上:由协会助医办出具捐款收据并颁发捐赠
奖牌。
在动员社会力量捐赠中,可以和捐赠人签订协议,明确捐赠款中少量的资金数额用于管理和服务费用。十、档案与数据库管理
爱心助医行动将成为长期的大型公益项目,将在为了制定国内相关制度或法律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完善社会主义救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有必要进行相关素材的积累。同时,为了保障其他制度的实施,将对爱心行动的全程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库和数据库以备查询。
贫困家庭病患儿童的医疗救助项目影响面大,难度也大,要依托各级民政部门统筹安排,量力而行,谨慎行事,考虑急需,选择重点,逐步推进,并制定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的工作规范和申报程序以及符合法律的协议,避免职责不清造成纠纷。附件:
1、“爱心助医行动”项目申请表2、“爱心助医行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助医办公室
20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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