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员的工作汇报
关于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员的工作汇报
交通局运输管理所:
接贵所**运函【201*】10号文件:关于转发市处《关于设置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公司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该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公司对此作出具体安排,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计我公司现有准安全管理人员人数及基本信息,并将运管所下发的《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员培训内容》逐一分发于每位准安全管理员,让其自学,学习时间为201*年11月11日至201*年12月14日
二、鉴于客运车辆的特殊性,加之近来昼短夜长,为不影响其正常休息时间,故我公司通知其利用休班时间201*年12月15日至201*年12月16日,来办公室由专人讲解安全员的重要性及工作职责。培训后,对自学、培训内容组织封闭式考试,对考试结果立即当面通知其本人;对于解答不正确的题目,由我公司人员对其讲解、阐述。
三、对于考试合格的售票员,立即颁发“上岗证”,上岗到位,履行安全员工作职责。经过考试及当面沟通情况,我公司现30名售票员,于201*年12月16日下午16:00时止,全部考试合格,均能承担客运安全管理员职责。
客运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运管所要求,做好每一份工作,充分保障客运工作的安全运行。
扩展阅读:近期安全工作汇报1
关于近期道路客运安全工作
开展情况的汇报
部道路运输司车辆管理处:
按照部道路运输司《关于报送近期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交运便字201*143号)要求,现将我省近期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近期以来,我省运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7月24日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交办明电201*720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监管职责,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努力为道路运输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和氛围。
一、传达部署“7.24”电视电话会议和《紧急通知》的情况
7月24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运管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要求迅速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给全省运管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当前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增强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从零做起、常抓不懈;二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三是突出重点,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维护道路客运安全形势的稳定。
省运管局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对全省道路运输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求各级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主要领导要对本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措施,组织人员立即开展工作。各级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针对各自的特点,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深入排查,边查边改。要求各级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限期整改。各级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适时对本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深入运输企业、车站、客运车辆等现场,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立即整改。三是做好隐患整改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要求各级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梳理归类,及时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治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要认真总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和推进要求。
二、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4月1日至6月30日,我省集中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加强道路客运隐患整治。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道路客运较去年同期相比呈现“三个明显”:营运车辆事故件数明显降低,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得到有效遏制。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97号)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运管局及时印发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再延长三个月,并按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安排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进一步强化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把专项行动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全力遏制和减少营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针对道路客运市场存在的经营主体不规范,经营资格不完善,公司管控能力不强,自我改造能力不足的问题,我省对24家道路客运企业和17家旅游客运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涉及线路116条,车辆220辆。5家客运企业通过整合重组、购置车辆等方式对经营资格进行了规范,3家旅游客运企业被吊销经营许可、1家被取消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资格、2家退出旅游客运市场、1家正进入吊销经营资格中。特别是临汾交通运业集团解散后所属18个子公司的去向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整顿期间还对近年来的审批材料、车辆档案进行了规范性的整理。
三、加强卧铺客车和旅游包车安全监管的有关情况为贯彻贯彻落实7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营运客车特别是卧铺客车安全防范措施。省运管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要求在8月10日前为所有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并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检查驾驶员4小时更换和凌晨2点5点停车休息情况,杜绝车辆超员、沿途违规上下客的现象。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管理工作,省运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加强纸质旅游客运标志牌的使用管理;加强旅游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加强旅游客运车辆恶劣天气和夜间行车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加强旅游客车动态监管四个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四、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有关情况
为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监管能力,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我省运管部门积极探索和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于201*年开始建设山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5年以来,全系统和全行业共计投入建设资金4380余万元,其中,行业管理部门投资达到1900余万元、企业投资达到2480余万元,经过4年多的建设全省共建成一级监管平台1家,二级监管平台11家,企业管理平台203家,安装GPS的营运车辆1万余辆,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省级运管部门每年还投入150万元对GPS安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营和监管到位,提高了企业管理能力。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了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的转变,有效提升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了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三级平台于201*年12月全部验收完成。省级监管平台负责技术支撑、服务保障和对市级平台运行进行监督,市级监管平台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平台运行进行监督,并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车辆安装GPS终端设备,企业监管平台负责对所属车辆进行调度、实时监控和管理。截止目前,全省共建成省级监管中心1个,市级监管中心11个,企业监管中心195个及示范试点监管中心8个,纳入全省统一系统管理的车辆1201*余辆,200KM以上的长途班线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战备应急保障车辆已全部纳入GPS监控。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12月31日前完成“两客一危”GPS安装任务的要求,我省共对14907辆进行了安装,安装率达到97.95%。目前,各市正在加紧安装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两客一危”车辆安装GPS的任务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为提高农村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工作,我省还积极推进农村客运车辆GPS安装和企业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农村客运企业GPS监控平台共有100处,农村客运车辆有2710辆已安装GPS车载终端,占全部农村客运车辆数的48.8%。
五、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的有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7月29日交通运输部在河北廊坊召开的“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座谈会”会议精神,建立旅客安全告知和举报制度,省运管局按照《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396号)精神,着手起草了旅客安全乘车知识、旅客监督举报范围、避险逃生措施等一系列告知内容,并准备制作旅客安全告知专题宣传片和宣传册。
省运管局还充分发挥96566运政热线功能,让群众参与对客运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客车有不安全的行为,比如超载、没有在规定地点上下车等,都由群众来举报,由运管部门给予回复和处理落实。今年以来,96566运政热线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等来电5784件,回复和受理率达100%。
六、其他采取的措施
(一)为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安全的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210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省农村客运车辆安全动态监管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向省厅提交了《关于全省农村客运车辆安全动态监管现状的报告》,建议以省厅名义提请省政府下发加强农村客运动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统一布置,统一协调。
(二)为确保全省道路运输行业GPS管理服务系统运行稳定,有效发挥GPS管理服务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履行好各级监管平台职责,提高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和两项标准的通知》(交运发201*158号)要求,我局近期对市级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操作能力。
(三)我局在今年上半年开展了“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考核评价”的试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考核评价”标准进行修改,并计划在下半年对全省的客运企业进行安全考核评价。
(四)为强化汽车客运站监管,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运局要求汽车客运站要认真贯彻《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岗位职责。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二是要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要和客运经营者(指客运企业)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要配备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三是要加强对进出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制度的落实。卡住车:严禁无关车辆进站,所有进站班车要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制度,必须空座清仓进站发车,确保车辆技术良好,超载客车、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证件不齐全的客车坚决不能出站;卡住人:严禁无关人员进站,严把各个出入关口,建立司乘人员及驻站工作人员出入通行证管理制度,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的不出站;卡住物:严格按照危险品不进站的要求,利用“三品”检查仪、开包等方式,加强对“三品”的查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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