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实施办法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实施办法
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范围
1、基准日:201*年12月31日。
2、所有权属于学校由各单位(指处级单位,下同)占有、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长期(2年以上)存放于我校、所有权属于校外且由我校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进行清查盘点时须单独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
二、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固定资产清查分四个专项工作组进行,各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清查固定资产的职责分工如下:(一)仪器设备清查专项工作组
1.主要内容:组织教育部固定资产分类表中仪器仪表、机电设备(不包括交通运输车辆)、交通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印刷设备、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工具量具和器皿的清查;检查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资料(说明书)、附件的完好情况并另附说明,盘盈、盘亏原因分析。2.提供资料:仪器设备入账清单(电子版)编表说明
用于各单位清查盘点填制表格:仪器设备清查盘点表-有账无物
仪器设备清查盘点表-有物无账
(二)房屋土地清查专项工作组
1、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的房地产等的清查,盘盈、盘亏原因分析。2、提供资料:入账清单,分类代码,编表说明。
用于清查盘点填制表格:地产清查表、房产及构筑物清查盘点表。(三)、家具及用具清查专项工作组
1、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家具及用具等清查,盘盈、盘亏原因分析。
201*-7-10Page1of2、提供资料:入账家具用具清单,分类代码,编表说明。盘盈、盘亏原因分析。
用于清查盘点填制表格:家具用具及其它清查盘点表。
(四)图书资料及文物陈列品清查专项工作组
1、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校图书、资料、电子文献、文物陈列品的清查工作。2、提供资料:入账图书明细表,分类代码编表说明
用于各单位清查盘点填制表格: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清查盘点表-有账无物
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清查盘点表-有物无账
固定资产的具体盘点、核对本着“谁保管(使用),谁负责清查盘点”的原则,由各处单位负责实施,各专项工作组分组指导汇总。
三、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办公室向各专项工作组提供清查表格、清单等清查资料,各专项工作组向各单位提供用于清查盘点核对的入账固定资产明细表(下称清单)、需要填报的清查盘点表、编表说明以及相关资料;清查盘点表电子版表样是各清查盘点单位录入清查盘点数据的基本格式,请各单位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上自行下载,注意:请勿修改下载的报表格式、类型。2、各清查盘点单位要按照专项组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清查盘点工作。(1)在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核
对、盘点固定资产。对账实相符的资产,清查单位直接在入账清单上打勾;对有物无账的资产,清查单位在“有物无账”盘点表上填列,其金额按相同(或类似)资产估价填列,并在备注栏注明“估价”;对有账无物的资产,清查单位在“有账无物”盘点表上填列,并另写情况说明。对清单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2)对于在校外存放的所有权属于我校的固定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编制
资产项目清单,具备实地清点条件的各单位需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清点,无法进行现场清点的,应通过发函等方式由校外单位对资产项目及数量予以确认。
201*-7-10Page2of(3)对于外单位长期(超过2年)存放我校,由我校使用的固定资产,
使用单位应在清查表中单独注明,说明外单位名称,存放原因。3、各单位在此次盘点工作中需报送以下材料:
(1)3月29日,各单位将本单位参加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小组人员的名单
及分工、联系电话(纸质或电子邮件)上报给校资产清查办公室。联系电话:6668364电子邮箱:gzcglk@aust.edu.cn
(2)4月15日前,各清查盘点单位清查盘点表(包括电子版)、有账无
物固定资产的文字说明材料,将加盖单位公章,有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等签字的清查盘点报表、文字说明材料报给各专项组。四、重要项目清查损溢证据要求(一)固定资产损溢应提供的证据:1、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
(1)固定资产盘点表(包括盘盈的数量、金额等);(2)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说明;
(3)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的
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4)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盘盈,单位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
的,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固定资产盘亏,单位有关部门
要逐项做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具经济鉴证证明);
(3)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4)单位内部有关审批文件等。3、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有关部门出具的报废、毁坏证明;
201*-7-10Page3of(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
应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4)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4、被盗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2)单位内部有关核批文件;(3)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20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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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为更准确的反映有限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调整帐务,做到帐实相符,实现资产规范化管理,本次盘点需各部门密切配合,将本次盘点工作圆满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盘点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盘点时间
201*年11月21日至201*年11月30日
盘点范围
财务入帐日期基准于201*年10月31日、所有权属于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
盘点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第一阶段安排于11月21日开始,先全面初盘一次,财务部向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提供入帐日期基准于201*年10月31日的用于清查盘点核对的固定资产清单、需要填报的清查盘点表等相关资料。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先自行全面初盘一次,盘点结束后,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需在入帐固定资产清单、有物无帐固定资产盘点表、有账无物固定资产盘点表及文字说明等材料上签字(盖章)并交财务部,以便于财务部对有变动的固定资产进行帐务处理。
二、第二阶段
盘点时间
201*年12月1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201*年12月2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201*年12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盘点范围
财务入帐日期基准于201*年12月15日、所有权属于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
盘点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第二阶段安排于201*年12月19日至201*年12月21日进行,财务部会提前向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提供入帐日期基准于201*年12月15日的用于清查盘点核对的固定资产清单、需要填报的清查盘点表等相关资料。届时财务部资产清查组会参与监盘,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要配合财务部资产清查组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清查盘点工作。在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核对、盘点固定资产。对账实相符的资产,清查组直接在入账清单上打勾,并在已核实的资产上贴上资产条形码标签;对有物无账的资产,清查组在盘盈资产清单表上填列,其金额按相同(或类似)资产估价填列,并在备注栏注明“估价”;对有账无物的资产,清查组在盘亏资产清单表上填列,并另写情况说明。对清单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本次盘点要求资产清查组需用条码枪对已贴上资产条形码标签的固定资产进行条形码扫描,要求所有的标签都扫描一遍条形码。
盘点全面结束后,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需在入帐固定资产清单、有物无帐固定资产盘点表、有账无物固定资产盘点表及文字说明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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