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小结
201*年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小结
为做好我院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下,药事委员会认真按要求布置工作,依据《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粤卫201*12号)和《201*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粤纠医药办201*3号)的精神,制定了本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现总结如下:一、组建“两会一库”
12月15日,我院按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在去年“两会一库”人员基础上,调整组建了10人组成的药品阳光采购监督委员会和33名医学、药学人员组成的品种遴选专家库。名单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二、药品品种遴选
先由药剂科根据我院药品使用情况,结合《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整理提供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初稿,提交药事会讨论修订,确定本院阳光采购品种目录初稿。选标前召开药事委员会例会确定了今年的品种遴选方案和通过了基本用药目录。
12月28日下午2:30分准时开始专家遴选工作,当天上午10点,监督委员会抽派陈建强副院长等三人为代表,随机抽取15名遴选专家(其中医学12名、药学3名)到继教中心用天驰公司选标软件进行遴选,监督委员会代表全程监督。经过近2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选出了我院在用的700个品规的药品。三、配送商的确定
采用含经销商目录作为遴选目录,专家遴选前隐藏经销商,结果汇总时再取消隐藏,最大程度保证遴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配送商入围预选目录原则有2个:一是不新开户增加新配送商;二是同等条件下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较好的公司。最后确定了17家配送公司。四、采购工作
12月31日下午,药剂科已经将医院选用的品种数据导入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保证201*年1日1日起按正常程序开始网上采购工作,同时执行新的中标零售价。
扩展阅读:201*年药品阳光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201*年药品阳光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201*年度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药品阳光采购的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完善药品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
我院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了中心卫生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心卫生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中心卫生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卫生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药品遴选专家库》、《申购药品程序》、《药品入库验收制度》、《药品调拨工作制度》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药事管理委员会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药事会议,审议有关药品采购问题。
二、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坚持药品网上阳光采购
我院严格执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药品采购工作,除一些临床必需但无挂网的药品网下采购外,99%的药品采购均按照《药品申购程序》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召开讨论会议、审批后进入广东省医药购销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药品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选择原则,原则上选择一级经销商直接配送,与配送商做好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同一生产商品种坚持由一个经销商
进行配送。
三、严格药品采购验收制度,保证药品质量
严格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品的验收入库工作,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证明,确保药品质量。重点监控品种及时做好备案工作。检查药品价格的最高零售限价低于物价部门的规定。核对发票,准时划款。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
善细化相关制度,保证药品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红海街道中心卫生院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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