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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百分考核标准及细则

时间:2019-05-28 07:43:54 网站:公文素材库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百分考核标准及细则

宜兴市镇、园区、街道20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百分考

核标准及细则

考核内容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年度计划、会议记录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未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扣2分;6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各扣1分;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查阅相关文件,查看有关经费预算及支付凭证。无6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不得分;有经费,但未列入财政预算,扣3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无协调机构不得分;协调机构办公室未达到“五个一”标准,扣2分;无专职负责8办公室日常工作,扣2分;各项制度不齐全,扣2分;主要领导变动后未及时调整扣2分;调整后未上报扣1分。未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不得分;未与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逐级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加强考一、综合协调部分(分)加强村级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落实“以奖代补”经费。加强家庭自办宴席备案管理,100人以上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登记率100%。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完善各项制度,组织应急培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村(社区)活动。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强化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定期收集、汇总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动态和相关报表,并及时上报。8核督查。所有村(居委)签订责任书、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签8订承诺书,扣4分;未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镇(园区、街道)对村(居委)年度目标综合考评,扣4分。查阅相关资料。未建立信息员档案,扣2分;全年8信息员培训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以奖代补”经费未落实扣4分。查阅相关资料。未开展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登记6扣4分;电话随机回访登记备案户2户,每查出一处情况不属实扣1分。查阅应急制度及相关资料。未制定应急处理制度扣103分;未开展应急培训扣2分;漏报、瞒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次扣1分。查阅相关资料及照片。集中性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村(社区)宣传栏刊登食品安全知识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未开展管理相对人培训,扣2分。查阅信息、月报表、季报表等报送情况。全年向市6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信息不少于12条,每少一条扣0.5分。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能满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需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达到“五个一”要求(一个办公室、一块牌子、一部电话、一套制度、一本台账),各项制度健全。主要领导变动后应及时调整并上报。查阅相关资料。全年未开展日常巡查扣4分;联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有效解决本辖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执法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2分;上级部署的专20项整治行动未完成,每少一次扣2分;未开展辖区内特色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扣10分;未达到预期整治效果,扣5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案件能及时受理,办结率100%。查看举报投诉工作台帐等,根据记录情况实施24次回访或暗访。记录不全面、不真实的,扣2分;回访、暗访每发现一处不实,扣1分。10一次食品安全事故,中毒人数20-30人,扣10分;10-19人,扣6分;10人以下扣4分。查阅相关资料。无台账记录的,缺1家扣2分;台10账记录不全的,有1家扣1分;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的,有1家扣1分。查阅相关资料。未摸清企业底数的扣2分;全年农业投入品专项督查2次以上,每少1次扣2分;未10落实监管责任的,有1家(次)扣1分;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样合格率低于95%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四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完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台账记录,保存2年(含2年)以上。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责任,摸清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底数,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督查,并有相应记录。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样,检测合格率达95%。执法机关查处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大要案(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案件数为零,5万元以下查处案件数在3件以内。二、种植养蔬菜规模达100亩以上的村,有固定的殖部分检测场所、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全部持10个,检测记录台账、不合格蔬菜销毁处理记录齐全、规范。基地生产蔬菜均实行合格证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开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专项整治行动和农产品产地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积极推广蔬菜防虫网覆盖栽培技术。组织对辖区内饲养的畜禽开展强制免疫工作,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贮藏单位进行备案登记,督促其建立索证、索票及登记制度。(分)证上岗。基地日检测蔬菜样品不少于10查阅相关资料。发生大要案的不得分;5万元以下查处案件数在3件以内,每增1件扣2分。查阅现场及相关资料。100亩以上的蔬菜村检测点达50%,每降10%扣2分;每查到1个无证检测人员扣1分;蔬菜基地未达到检测样品数量的扣210分;无检测台账、销毁处理记录的,每缺1家扣2分;检测台账、销毁处理记录不齐全、不规范的,1家扣1分;合格证管理每缺少一项(次)扣1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按上级专项整治方案综合评10定,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未配合开展监测工作的扣2分(按全年综合统计)。每新增且推广1万平方米防虫网加1分(最多不超过2分)。查阅相关资料。开展春季、夏季、秋季等突击防疫、消毒工作,缺1次扣2分;每年组织2次以上专项10检查,少1次扣2分;备案登记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没有建立索证、索票、登记制度的,缺1个扣1分。加强对所在地辖区内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控,发现疫病及时报告。抽检的当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没有疫病。10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疫情未报致使疫情扩大的,每次扣5分;所检产品存在疫病,且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所检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且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查阅相关资料。“三品”年检,1个产品不合格扣210分;发现违规使用“三品”标识1次扣2分;本年度新增“三品”企业1家或新增“三品”产品1个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省、无锡市抽检不合格1个样品扣1分(全部合格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管理,年检、标识管理、台账登记齐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1次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省检出违禁20农兽药1次扣10分;无锡市检出违禁农兽药1次扣5分;本市农产品抽检,按全年平均计算得分,检出违禁农兽药每次扣3分。制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定期检查计划,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定期检查记录完整,辖区内生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均取得QS证后从事生产加工。推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五星企业”创建活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强小作坊监管,辖区内小作坊企业符合《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要求》规定。三、生产加工(含屠宰)部分(分)加强地产产品监管,国家和省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20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达到五个100%(定点屠宰率100%,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100%,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率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开展“瘦肉精”检测,生猪及其产品抽检率不低于5%。10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五个100%中每有一项未达到扣1分;“瘦肉精”检测率每下降1%扣1分。20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每发现1家不符合《要求》扣3分。查看相关资料。国家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检30查中不合格的,有一批次扣5分;省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检查中不合格的,有一批次扣3分。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无工作方案,扣2分;未开展专项检查,扣3分;无检查记录台帐,扣3分。20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现场抽查每发现1家无QS证违法生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扣5分;未制定检查计划扣5分;无定期检查记录扣5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未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扣5分。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环境的创建,落实创建经费及人员,辖区建有放心消费示范店、区,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店的管理,定期对示范店进行监管和指导,创建资料齐全。行政村、社区示范店创建覆盖率达100%,示范店集中配送率达85%。对食品经营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自律管理制度。四、流通经营部分(分)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作,加大取缔无照食品经营单位,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按《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巡查,巡查监管有记录,记录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和归档。做好不合格商品的查处工作,查处不合格食品回访率达到100%,回访记录齐全。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经营单位索证规范,对总经销、总批发建立备案登记,批发票证使用规范,积极推行电子化索证管理、规范批发票证。严格执行票货同行制度。认识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按规定程序、数量批次开展测工作,检测有数据,记录完整。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商场经营生鲜食品检测室的指导工作,督促食品经营单位按要求自建检测室,大型超市、商场加入无锡市检测平台,每月检测不得少于100个批次,加强对检测人员技能的培训,及时处理四、流通经不合格食品,记录齐全。营部分根据辖区实际,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商(分)品、重大节日、食品经营者自律建设、食品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6次。根据辖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源头批发单位自律整治,做到批发单位底数清,专项整治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农贸市场实行信用分类监管,软硬件达标,对入场经营者实施星级考核认定并公示。51051010查看现场及有关创建资料。未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未建示范区的,未落实人员及创建经费的,创建记录不全的,示范店巡查少于六次的,示范店档案资料不全的,每项扣2分;示范店创建覆盖率未达100%的,扣2分,集中配送率未达85%的,扣2分。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分类监管,食品经营单位未建自律管理制度的,每项扣5分。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未开展无照经营取缔,未及10时查处超范围经营食品的,经营单位索证资料不全未进行监管的,巡查记录不全的,每项扣3分。查看回访资料。应查处而未查处的,未对不合格食品查处后进行回访的,每次扣2分。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未建立档案不得分,档案不规10范、不齐全,批发单位未实行统一票证,每项扣2分。查阅相关检测资料。未开展快速检测,检测数量不达标,应建而未建检测室的,应加入而未加入无锡市检测平台、不合格食品处理不规范、记录不全,未开展指导工作的,每项扣3分。查阅专项整治资料。未开展专项整活动的,应布置而未检查的,检查资料不全的,批发单位未落实索15证,未使用统一批发单据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每项扣4分;未按时间上报检查情况、总结的一次扣1分。查看现场及资料。软硬件不达标、无星级考核认定或考核认定未公示的,每项各扣1分。农贸市场坚持农副产品入场抽检、索证索票制度,每日农残等项目抽检达到规定的批次数,畜禽及制品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齐全,抽检结果及索票入场情况每日公示,进场其他食品实行索票溯源管理。卤菜、豆制品实施封闭式经营或有防尘防蝇设施。卤菜经营户建立回锅制度,5查看现场。未达标的每户扣0.5分。每四小时回锅,并有记录。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证照齐全,门店经营者亮证照率达100%。健全农贸市场平安创建和安全制度、组织,市场内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发生。农贸市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准确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安全提示。查阅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资料。省、市有统一部署专餐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10项整治任务未能完成的,扣2分;除完成省、市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外,未结合本地实际另外采取专项整治行动的,扣1分。全面掌握辖区内餐饮单位基本情况,特别是村一级单位的情况(含无证经营者),完善本底资料。辖区单位建档率达100%。督促餐饮单位申办许可证。餐饮单位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许可证亮证经营率达100%。五、餐饮服餐饮单位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卫生知识务部分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持有率≥95%,(分)村以下≥60%,民间厨师体检、培训率达100%。积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镇区餐饮单位实施率达100%。15未督促办证的,有1家扣2分;亮证经营率每下降2%扣1分。10未建立辖区内餐饮单位基本档案的,扣5分;建档率达不到要求的,每下降2%扣1分。5未建公示栏的,未及时公示监管信息及提示的,每项扣2分;公示没有记录的,每次扣1分。55查看现场。未达标的每户扣1分。5查阅相关资料。未达要求每项扣1分。走访与听取汇报。制度、组织未建立各扣1分;发生食品或消防等事故的扣5分。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持证15率每下降2%扣1分;未开展民间厨师培训和体检各扣2分,民间厨师体检登记记录不全扣1分。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实施率每下降2%扣1分;抽查10餐馆、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各一家,每发现一家不合格扣2分。查看小型餐饮单位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分3小饮食店、小餐馆等小型餐饮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10次随机抽取部分地段、相关时段,现场查看小型餐饮单位经营现场。每发现一家单位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没保证的,扣2分。集体食堂(含学校、建筑工地、企业食堂)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查看集体食堂管理的有关培训、检查情况。每发现20一家单位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没保证的,扣5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或示范街道的建设。开展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巡查,并做好记录。每个涉药单位每年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或报告监管部门。建立完善药品监督检查档案,督促信息员开展工作,并建立联系制度。做好举报投诉登记、上报工作,并协助监管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收集、报送药品监管信息,每年不少于3条。按要求向经营者传递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信息。发现重大药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六、药品安全部分按时上报药品监管工作月计划报表和(分)监管工作月报表。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和用药知识宣传工10未开展的不得分,开展效果显著或有特色的酌情加分。15查看记录每少1次扣5分;未及时报告扣5分;管理工作有特色,酌情加25分。档案未建立扣4分;建立不完善酌情扣分;对信息10员未进行有效督促扣2分;未建立联系制度扣2分;联系记录不健全扣2分。10查看资料,记录不全、不真实有1次扣5分。10查看资料,少1条扣2分,增加则酌情加分。10瞒报事故信息不得分;漏报1次扣5分;迟报1次扣3分。5不按时报或少报1次扣2分。作,并做好记录,每年不少于3次(期、10版)。开展对村(居委)信息员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每年不少于2次10(期)。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会议和业务培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不滥用协管权力,不擅自收取管理相对人的任何费用,不索、拿、卡、要,不私自推销药品、医疗器械。查看资料,少1次扣2分;增加自主或特色宣传,则酌情加15分。查看资料,少1次扣2分;增加自主或特色培训,则酌情加15分。6不参加1次扣2分。6不参加或不配合1次扣2分。8发现违规行为不得分。

扩展阅读:201*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

201*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确保20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局、粮食局、教育局、住建局、民族宗教局、文广局、旅游局)。

二、考核内容

依据《庄浪县20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平时工作实际进行量化考核及综合评估,考核总分为100分。

各乡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组织体系建设(30分)、宣传教育(10分)、“两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30分)、专项整治(15分)、综合监管(10分)、其它工作(5分)等6项。

成员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组织体系建设(20分)、食品安全宣传(10分)、工作职责的履行(20分)、分段监管(20分)、专项整治(15分)、教育培训(10分)、其他工作(5分)等7项,其中教育局、住建局、旅游局、民族宗教局、文广局重点突出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食堂、清真食品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考核办法

在县政府和食安委会的领导下,由县食安委办组织,在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现场看点、情况反馈等方式,对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每季度进行综合评分,第一季度按10%、第二季度(半年)按30%、第三季度按10%、第四季度(年终)按50%的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评比。其中:省级检查一次加2分,市级检查一次加1分,并将考核结果汇报四大家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四、奖惩办法

(一)对考核得分在前三名的单位(乡镇),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1*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1.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

3.发生重大食品质量问题,被县及县以上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01*年全县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确保201*年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药品监管职能部门(食药监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农牧局、文广局、质监局、教育局)。

二、考核内容

依据《庄浪县201*年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平时工作实际进行量化考核及综合评估,实行百分制考核。

各乡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工作责任(20分)。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乡、村和乡属有关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5分)。乡、村两级组织调整成立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设立专(兼)职人员(5分)。制定全年工作安排,乡村基层组织与村社范围内药品经营使用户签订责任书(10分)。

(二)市场整治(30分)。开展整治规范药品市场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突出问题整治查处率达到100%。突出问题未解决,每发现一起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三)规范管理(10分)。制定详细的指导督促意见(4分)。开展经常性指导督促工作,有工作记录(6分),辖区内有一户村卫生所未达到规范化药房标准扣0.5分,扣完为止。

(四)城乡一体化建设(10分)。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促进“一专三员”、行业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真正发挥基础保障作用。及时调整“一专三员”队伍,定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未调整“一专三员”队伍扣3分,召开会议少于4次,每次扣1分。

(五)社会宣传(10分)。有效组织开展以药品监管法规、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及群众维权常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一清一问两宣讲两告知”为主的社会宣传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6分)。覆盖面未达到要求,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在各村和集贸市场开展各种形式的合理用药宣传,加大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4分)。未开展宣传活动的扣4分。

(六)示范创建(10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方案(5分),按照创建方案开展日常性工作(5分)。

(七)应急体系(10分)。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成立应急领导机构(5分),认真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健全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5分)。

各职能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工作职责(20分)、市场整治(10分)、规范管理(20分)、两网建设(15分)、社会宣传(15分)、示范创建(10分)、应急体系(10)等7项,其中食药监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农牧局、质监局重点突出工作职责、市场整治、规范管理等工作,文广局、教育局重点突出广告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考核办法

由县食药监局组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看、情况反馈等方式,对照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每季度进行综合评分,第一季度按10%、第二季度(半年)按30%、第三季度按10%、第四季度(年终)按50%的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评比。其中:省级检查一次加2分,市级检查一次加1分,并将考核结果汇报四大家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四、奖惩办法

(一)对考核得分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1*元。(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1.发生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药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

3.对累积的无证经营药品、无证诊所在非法行医的同时非法销售药品等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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