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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汇报

时间:2019-05-28 07:53:0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规避农业生产风险,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1*]113号)文件要求,就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和201*年工作思路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80%,农民负担保险保费的20%。201*年,作为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加强宣传,积极扩大区域覆盖范围,为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成绩。

保险品种包括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等农作物和养殖业的能繁母猪、奶牛。立足我县实际,主要开展了小麦、玉米、

棉花等种植业保险、养殖业的奶牛在内的所有保险品种,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由县人保财险公司以乡、村或种植大户为单位统一组织。

二、存在问题

1、前期宣传不到位,农民风险意识淡薄。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新型政策,而且是通过政府扶持推广的,而老百姓习惯于传统的耕作模式、经营理念,“靠天吃饭”的思想短时间内难以根除,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宁愿抱存侥幸心理,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加之宣传力度不够,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农民保险意识淡薄,甚至缺乏诚信等原因,造成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严重滞后。而当前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直接面向农民,从形式上看是“给钱”,农业保险则属于“花钱保未来”,向农民“要钱”,因此部分农民即使有政府的部分保费补贴也不会自愿投保。

2、勘赔定损难,理赔标准低。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大部分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赔偿比例、赔付的时限、确定的赔付方式不清楚,特别是理赔过程缺乏公正和透明,甚至部分受灾严重的农户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导致部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满意度不高,加之理赔服务的不及时,也直接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

我县是农业县,也是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地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每年农业生产都会因自然灾害造成较大损失,尤其是小麦、玉米因大风、冰雹和降雨导

致大面积倒伏现象几乎每年都要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损失尤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新鲜事物,还有待加强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墙体标语、明白纸、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投保方式、理赔流程等。组织人员深入乡村与农民面对面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做到村不漏户,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服务,简化程序。由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在服务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简化手续,迅速理赔,公正定损,做到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快;在赔付金额上还应考虑农民综合成本,适当提高保险理赔金额,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

3、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由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扩展阅读: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八公山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八区农险办(201*年8月)

为认真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项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八公山区积极稳妥推进这一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前一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1*年8月7日,完成小麦参保面积10782.62亩、水稻保险参保面积1873.51亩,并于到8月3日前,将八公山区受灾小麦理赔资金340668.71元已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能繁母猪保险正在宣传发动。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做法

1、政府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为了发展好农业保险,关键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随着政策性农业政策的出台,财政补贴等手段的推行,农民可以实现低投保、高保障,切实保证惠农利民。然而,农民思想守旧、风险意识淡薄,使得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实施环节上困难重重。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通过组织宣讲会、动员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惠农政策,增强抗灾害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收入。

2、加强领导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实施好农业保险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力保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分管领导抓政策、联村干部抓实施、村委干部抓落实”的层层责任制。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在看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保险经办机构基层网络建设、队伍建设与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业务办理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履行职责缺位与越位并存。保险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经办主体,基层力量不足、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客观原因面积少、保户多,宣传不到位。三是具体业务办理不规范。保险公司由于受条件限制在理赔方面查勘、定损、理赔不够严谨。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农业保险工作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细化任务分配准则,制定更具执行力的保险任务;加强政企交流与合作,密切联系与监督保险机构出险、理赔等中间环节,全心合意为农民谋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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