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单岗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我叫XXX,现为XXX保险公司出单员,自201*年10月14日进入公司工作,到现在已经有近5个月的时间。我从一个对保险行业知之甚少的新人成长至今,期间受到了许多同事的热心帮助和领导的悉心关怀,现在的我已经完全成为了一名财险人员,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财险工作当中。借着这次公司“XXXX,XXXX”活动的东风,我对我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和自查,发现了一些潜在的、之前未及时察觉的问题,现作如下报告:
一、工作态度。作为一名出单员,我深知在工作中要时刻抱着认真谨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份保单、每一步的系统录入,绝不允许出错。因为我知道这不仅仅是我的工作需要,还是对每一位保户应负的责任。然而,我再自查当中发现,由我操作输出的保单也曾出现几次差错,导致需要作批单修正,这说明我仍然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没有做到事无巨细。
二、工作技能。我跟随公司的几位出单员系统的学习了系统操作技能,现在可以独立承担各类车型的出单工作,但是与经验丰富的前辈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处理批量出单业务、车队业务时经常会应付不及,今后我的操作技能还需要多加练习。三、专业知识。由于我的工号没有非车险出单权限,所以平时对非车险的专业知识学习得很少,对非车险的承保政策也缺乏研究。这是我工作中最大的不足,因为非车险是财险范围中占比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详尽、系统的学习非车险的专业知识是我今后工作之余的重点。
在以上三个方面以外,我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工装上下身不统一、不注意办公环境的整洁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严格按照中支的要求,时刻对照自查,全面塑造和提升我的职业能力,为我XXX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添砖加瓦!
报告人:XXX
扩展阅读:平安财险保险培训-出单岗人员实务操作手册
财产险出单人员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章出单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出单流程第三章相关编码规则第四章基础系统界面操作
(一)输入模式(二)查询模式(三)录单公共界面
1.2.3.4.5.6.
基础信息币种信息短期费率附加险录入缴费计划
特别约定及附加信息
第五章非水险种系统界面操作(一期上线产品)
(一)财产一切险(附加利润损失险)(01险类的录入模式)(二)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08险类的录入模式)(三)责任险
1.公众责任险2.产品责任险3.雇主责任险
第六章货运险系统界面操作第七章保单打印简要说明
第一章财产险出单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出单员职责
(一)执行公司财产险的规章制度和经营方针,遵守本部门的服务承诺;(二)执行公司财产险条款、费率规章和实务规程;
(三)审核、录入投保单、批单,缮制、审核业务单证,登记各类业务台帐;(四)及时上报各类公司规定的报表;
(五)各类业务档案及统计资料的管理,定期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六)及时与财务核对数据,电脑打印报表,与手工台帐核对;(七)每月20日前打印下月续保清单,交各业务部门;(八)及时反映和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九)认真学习保险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第二条出单岗工作内容如下:(一)审核投保单证
出单员接到投保申请后,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对投保单证进行初步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投保单证必须齐全,各栏目均需认真填写,不留空格;2、保险标的项目、名称、范围应填写清楚,以免产生歧义;
3、被保险人、投保人、保险期限、保险标的所在地地址/邮编/被保险人所属行业/被保险人通信地址/邮编应逐项填写清楚;
4、投保单位应清楚反映保险标的情况,可以分项填写保险标的保额、费率、免赔的,必须分项填写,不得合并录入;
5、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按各险种条款的规定来确定,如有多种确定方式,在投保单备注栏中应注明保额确定方式,以利于理赔;
6、如投保单有“免赔额”栏目,必须按不同险种相应的规定设定免赔额;
7、审核投保单所注明的费率,并根据费率核算保险费计算的正确性。如果遇有短期费率,应在投保单备注栏中注明;
8、审核投保单是否详细注明缴费日期及缴费方式,分期付款业务必须注明各期缴款日期、缴款金额;
9、如投保单需附清单或明细表,清单或明细表应一式两份,投保单和清单、明细表均需有投保人签章,清单或明细表均应附于投保单背面,骑缝章;
10、审核各项未尽事宜,如附加险种、部分投保条件的解释说明等是否在备注栏内注明,语言是否规范、无歧义;
11、公司核保政策对需进行标的查验的标的进行查验的风险查勘报告应有经办人员和投保人签章,并贴于投保单背面;12、需要进行保前风险查勘的,应进行保前风险查勘,在系统内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并书面上报投保单和查勘报告财产险部审批;
13、凡承保条件改变或投保单需修改的,出单人员必须向经办业务员说明,要求重新更改投保单或要求投保人对修改内容予以书面确认。
(二)录入投保单
1、在业务系统中录入投保单时必须严格按照投保单内容录入相关信息,不能任意增加或修改投保单内容;
2、保额录入时应严格按照投保单列明的各项标的保额分项录入,详细注明标的名称、数量、保额;
3、准确录入保险费率,对不同标的采用不同费率的,录单时必须根据承保标的分项录入费率;
4、根据投保单内容,录入相应的附加险,附加险中有保额、限额的必须录入相应的保额(限额),加收保费的,必须录入相应的费率;
5、严格按照投保单内容录入缴费日期,缴付金额。分期付款,录入各期缴付起期及止期,缴付金额;
6、其他业务系统无法录入的内容,录入特别约定栏内。对应栏内无法录入的,须在该栏内注明“详见特别约定”,并在特别约定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7、特别约定栏必须注明缴费约定;
8、保单录入完毕,审核无误后,上报公司核保人员;
9、对因录入不合格下发修改的投保单,出单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对要求上报资料者,应及时与业务人员取得联系,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10、业务系统中录入的数据必须与投保单内容完全一致;11、每一险种的录单操作请参考该险种的系统界面操作指引。(三)缮制保单
1、投保单经核保人核保通过后,即可缮制保单;
2、业务系统中设置打印格式的险种,出单员可直接打印保单及收据。业务系统中未设置打印格式的,手签单应按规定时限录入系统,并在业务系统中做好保单号的关联,出具的保单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严格按投保单内容缮制,保费发票必须通过业务系统出具;
3、除另有规定外,均应在接到投保单的当天出单,出单日期不得迟于起保日期;4、出单后如发现保单有错,应在更正后加盖校正章,更改不得超过三处,同时应将错误处在电脑中改正,不得更改的项目,必须出具批单更改;
5、凡有附加条款的,必须在保单正本后面附贴附加险条款,并加盖骑缝章。6、保险单缮制完毕,出单员复核无误后,加盖承保专用章。(四)批改保单
1、保单内容需要更改时,须出具批单批改;
2、凡属被保险人要求更改保单者,必须由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更改事项及原因,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先查对业务留存保单副本,审核批改内容,批改内容超过核保政策限定条件者,应事先报公司财产险部核保人审批,得到认可后方可同意批改。因录入错误批改的,出单人员应做好登记备查;
3、批单必须通过业务系统录入,电脑套打;
4、批单录入时,首先根据批改内容选择批单格式,凡批改涉及到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变化,应在批单内容中列明计算公式。批文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缮制,力求规范、内容详尽明了,修改事项原内容及现内容清楚。同时,进入批改明细,将原投保单项下内容更改,并通过业务系统报分公司承保部审核;
5、超过分公司最高核保人的核保权限时,应报总公司审批。核保通过者,可打印批单。凡涉及增加保费的,必须同时打印收据;
6、注销保单,必须将保单正本及收据收回;
7、批单出具完毕,一式三联,正本附贴于保单正本并加盖骑缝章交回保户;8、保单财务联交财务,业务联附贴于保单副本。(五)清分单证
1、除另有规定外,出具保单和发票后,将保单正本交被保险人,待保费到帐后将保费发票交被保险人;
2、将投保单附贴于保单业务留存副本后面,分险种业务存档;3、保费收据存根顺号保存,按50份定期向单证主管部门销号;
4、收到保费后,业务内勤应及时将保费、保费收据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应在保费收据上盖章后退回业务部门清分;
5、业务部门将保费收据副本附贴于保单业务留存副本后面,分险种存档。(六)保单装订、保管
出单人员负责本机构承保档案的管理工作。
1、凡套打的保单副本按流水号50份装订一册归档。装订成册后,在档案卷宗上注明险种,保单号或相应的流水号,并粘贴保单销号表;
2、没有印刷号的非格式保单按照保单流水号(包括注销的保险单)和保单年度进行装订,每一册档案中保单年度应为同一保险年度,对于业务办理较少的险种保单可合并装订一册,但必须在档案的第一页附“保单目录”,每一册档案中投保资料应在200张以内;
3、作废单证的各联必须加盖作废章;
4、保单装订及保管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装订规范、保管安全,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5、承保资料的粘贴应做到左齐、下齐,保单副本粘贴承保资料应加盖骑缝章,每50份装订一册;
6、录单人员应及早完成上月承保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章出单流程
外部系统操作平台系统后台P1客户提出投保意向P4核保人P5风控人员风险评估提出承保方案P1客户P2外勤P3内勤投保单审核、录入、复核、与客户确认提交核保填写投保单P3内勤P5核保人修改核保P2外勤P3内勤P5核保人保单送客户签发保单核保通过P3内勤单证归档P6财务收付岗P3内勤/P5核保人数据送财务、打印发票再保模块台帐统计、分析注意事项:1.针对财产险业务,内勤人员应在核保人开具了承保条件,审核投保要素(尤其是业务渠道、支付币种等要素)齐全后录入系统;2.录入后,需仔细审核录入的内容,保证原始数据录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3.在提交核保前,可自行点击“打印”进行单证的预览,可以方便核对数据的录入,使得在提交核保前即可自行修改;4.单证的归档分险种,其中货运险、房贷、家财业务按照流水号装订,其他单证按照保单号顺序装订(装订顺序从下往上为投保单、保单副本的业务联、发票副本的业务联、批改申请、批单副本的业务联、批单对应的发票副本业务联;对于系统外出具的文字保单,将文字保单副本与系统中打印的格式保单同时归档)。第三章相关编码规则
一、单号构成规则
系统中使用到的单号包括投保单号、保单号、批单号、报案号、立案号、赔款计算书号、预赔登记号等等。各单号的构成规则统一,单号长度有所不同,具体为:
T041201*1201*000002(19位)单号头业务归属机构编码前4位险种代码签单年份码流水号码(注:系统刚上线初期为业务出单机构编码8位,年份码为2位)单号头含义如下:
T投保单号(19位)1保单号(19位)
1批单号(22位,保单号后加_3位流水号)R报案号(19位)2立案号(19位)
2赔款计算书号(19位,立案号后加_3位流水号)3赔案号
二、险种代码规则
4位,为2位险类码+2位险种码。如:0102:财产综合保险,0501:机动车辆保险。
三、部门编码规则
系统使用到的部门代码的地方包括出单部门、业务归属部门,部门编码由8位构成。XXXXXXXX总公司总公司部门….….分公司分公司部门….….中心支公司….….第四章基础系统界面操作
一、输入模式:
(一)数值/文本输入
系统中的纯白色区域,直接输入数值或文本(部分区域会对输入格式和字节有校验)。
(二)下拉框输入
点击“”直接选择所需选项即可。
(三)代码输入(依照代码存储,可以显示代码对应的文字内容)蓝灰色的输入框都是代码输入域,例如下图:
代码的输入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选择输入:在我们记不清楚具体代码,或根本不知道代码的编码规则时,直接用鼠标双击蓝色输入框,系统会弹出一个列表框,如下:
拉动右侧的滚动条可以上下移动并找到我们所需的代码,用鼠标选择这个代码,然后单击“确定”按钮。
第二种是直接录入:随着熟练程度的提高,经常使用本系统的用户可能对许多常用代码已经非常熟悉,可以在蓝色代码输入框中直接输入所需代码然后按Tab键或者使用鼠标离开输入域,系统将直接对应到相应的代码。
(四)清单输入
清单输入其实是上述三种输入方式的组合模式,系统支持两种清单的录入方法。一种是清单式,如下图:
绝大多数清单式的输入区域都有【删除】和【新增】按键,【新增】按键用于增加一行,【删除】按键用于将当前行删除。另一种是翻屏式,如下图:
当不能用一行来描述一个条目信息时,系统通过翻屏式清单输入方式来进行处理。页面上同时只能显示一个条目的信息,这是与清单式最大的不同之处,它的增加和减少条目是靠【添加】和【删除】按键来进行,通过【上一条】,【下一条】按键,进行不同条目信息之间的切换。系统还在右下角显示了共有几条记录,当前是第几条。
二、查询模式以综合查询为例:
注意点:
1.目前核心业务系统中的“综合查询”(调整到独立统计查询模块:7031/prpall)可进行跨险种查询,而“投保管理”、“保单管理”菜单中的查询仅针对当前界面右上方险种信息栏中所列的单一险种查询,并且仅为属于当前操作人操作的投保单或保单的查询(属操作范围,非权限范围);
2.“归属机构”为系统自动默认的当前操作用户的归属机构,可通过点击“选择”按钮进行所需查询的归属机构范围(系统进行权限控制),当选择非业务出单部门时,需记得标识“包含下级机构”;
3.“险类”和“险种”均可通过Shift(连续)和Ctrl(非连续)键进行复选.;4.系统中所有涉及到日期的录入均需录入为“YYYYMMDD”或“YYYY-MM-DD”。
另,对于其他查询界面列出的查询条件中,每一项信息都含两个部分,一是下拉选择框,一是输入框。下拉选择框中有如下一些符号:
*代表模糊匹配,如选择*,输入框中写入“XX”则表示查询含有“XX”字符的结果(不要求必须是起始字符);
=代表严格匹配;
〉仅针对数字信息或者日期信息而言,表示查询大于某一个数值或日期的结果。5.系统目前对“保险期间”默认为操作次日零时起,一年期,允许人工修改(无任何限制,但在提交核保时,通过核保权限进行控制)。
标的币种
(二)币种信息
注意事项:
1.目前系统中的币别有三种:标的币别、汇总币别、支付币别。其中标的币别为客户投保时的标的原币,系统允许不同的承保标的适用不同的标的币别;汇总币别是针对多标的币别的保单折合汇总而设定的,为了汇总一个折合数据送再保以及提取准备金(不选取时,系统默认为CNY);支付币别为客户实际交付保费时的币种,系统仅对此有种类限制(为我司目前存在的财务账户币种的种类:人民币、港币、美元)。2.系统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汇率的维护(依照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当存在外币时,系统自动会从维护的汇率表中取值(目前系统维护的外币种类有9种),若该保单为双方约定汇率,不同于系统维护值,可手工改动后重新点击“确定”-弹出对话框(如:上图),选择“确定”为依照手工输入汇率值折算,选择“取消”则重新取系统维护汇率折算。
(三)、短期费率
短期费率系数
注意事项:
目前系统中除工程险为工期费率、货运险为航次费率以外,其他财产险均为年费率,当保险期限为非整一年时,均需匹配短期计费方式,目前系统中支持的短期计费方式有:按短期费率表-依照不同险种,系统设置的不同;日比例-即有效保险期限对应的日数/365(闰年366);
月比例-即有效保险期限对应的月数/12,不足月按月计。系统中的短期费率系数均按标的项存储,位于每个标的信息条最左侧星号点击展开处。系统中每一标的对应的保费=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年费率*短期费率系数。
(四)附加险录入项
注意事项:1.系统已经在部分险种项下对应维护了部分附加条款代码以及匹配的条款明细,应依照投保单信息准确录入,若为系统中已维护的代码则必须选择已有代码录入,可对系统默认带出的条款明细进行修改;
2.由于系统在进行条款明细存储时为依照行存储,故在自动带出时会存在格式问题,必须人工进行调整核对(如上图2),系统打印“附加条款明细”时依照“所见即所得”的原则,即界面查询时的格式和内容即为打印输出内容;
3.针对附加条款中存在单独赔偿限额或附加费率的情况,则需在界面显示的“赔偿限额”、“年费率”(注:此处同样为年费率,若保险期限非一整年时注意短期系数的调整)和条款明细内对应描述处同时进行相关信息的录入;
4.由于系统中目前无法对市场上所有附加条款进行代码维护,故针对未维护的附加条款,一律录入“999其他”的条款明细处,针对附加条款标题进行修改,并将条款明细匹配录入,并且可以多条录入“999其他”。
(五)、缴费计划
注意事项:
1.系统默认缴费计划为一期缴费,允许多期(由核保人审核是否允许分期付款);2.当选择分期时,系统自动将总保费进行付费日期与应付金额的等额拆分,可手工调整,系统会自动将应付金额合计找平;3.对于缴费起期(或分期的首期),系统默认为保险起期,缴费止期顺延15天,允许手工调整,但在提交核保人后会对此项进行核保因子控制。
(六)、特别约定及附加信息
注解:
1.特别约定T0001-T0004关于保险合同、201*年问题除外以及付费约定无需录入,在系统打印的格式保单中均自动包含上述4条特别约定;
2.T0005共同被保险人信息:当保单被保险人存在多个时,通过此特别约定进行描述。(如:工程险项下业主、施工方同时作为被保险人),系统在投保单保存时会进行自动校验。
3.T0006第一受益人信息:如:针对银行抵押物的保险应银行要求必须标注受益人信息时,在此特别约定后的描述框录入“若发生本保单保险责任项下的事故,保险赔款的第一受益人为XXXXX,其受益金额以出险时被保险人贷款本金余额为限。”4.T0007费率及保费的约定:针对存在短期费率系数的保单对保费计算的文字描述,如“本保单承保年费率为XXX,以实际承保期限的有效天数按日比例计收保费,保费计算公式为:……”或者用于费率或保费的其他特殊的约定。
5.T0008保险金额的约定:针对保额的统计口径的说明和描述。
6.T0009/T0010均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系统中原免赔为按标的存储(不符合实务操作),故在录单时,若系统界面中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这样的文本录入框的情况下,均在特别约定T0009中进行描述,但针对工程险的第三者责任部分和财产损失险项下的利润损失部分的免赔描述录入T0010。这样系统才能在打印格式保单时进行有效识别,将此特别约定放入保单对应的免赔位置。
附注:除特殊约定外,系统中针对免赔的描述均应严格录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针对既有免赔额又有免赔率的情况,必须注明“二者以高者为准”之类的约定。
7.T0011赔偿方式的约定:如:针对不足额投保的情况,在保单中即约定“本保单为不足额投保,若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按条款约定比例赔偿。”等。附注:“第一危险方式赔偿”目前为我司商业再保合约中除外条款,限制使用。
8.T0012汇率约定:对保单中存在的多个币种进行相互的汇率约定,由系统自动带出。
9.T0013分期缴费约定:针对保单非一次性趸交保费的情况下每期缴费日期和金额的约定,由系统自动带出。
10.T9998内部备注:属于保单非打印项,可用作内部记录事项。
11.T9999其他:不属于上述特定项目的其他约定,保单打印时不显示标题,直接显示内容,可重复选择代码录入。第五章非水险种系统界面操作(一期上线产品)
仅就几个有代表性的险种,针对其每个特殊的信息录入项目进行说明。
一、财产一切险(附加利润损失险)(01险类的录入模式)(一)营业性质、行业类型、占用性质
注意事项:
1.营业性质:指被保险人的业务经营范围,依照投保单信息录入;2.行业类型:依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GB/T4754-201*),非投保单中直接读取信息,需要依照被保险人营业性质进行三级的选择(针对的是被保险人);3.占用性质:针对财产险投保标的而言,即投保地址的实际用途。
如:上图中所列为一水泥厂,故行业类型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若投保的为其水泥制造厂的厂房和机器设备,则占用性质为“一级工业”,若其就名下一酒店进行投保,则行业类型不变,但占用性质则应为“酒店”。
(二)地址信息
注意事项:
1.系统中输入地址的项目均需录入匹配的邮政编码,要保证数据的准确;
2.针对企业财产险,原则上要求客户投保时若涉及多个地址,必须按地址分项列明投保金额,作到每一投保标的与地址的一一匹配;
3.若是存在特殊情况,如:财产一切险的附加利润损失,由于其利润核算无法按地址拆分,针对多个地址客户仅能提供一个利损投保金额的情况,则采取上图录入方式,在所有地址列明后,录入一个邮编为“000000”的代码(针对无效邮编,系统自动识别,在格式保单打印时不予显示),为“上述全部地址”,以便与投保标的一一匹配;保单打印时对应显示的地址则为1-3。
4.系统中的地址录入不受数量限制,可按清单逐一录入,但格式保单打印时,因考虑到保单显示的美观性,仅针对不超过3条的记录予以直接显示,当地址超过3条时,对应的保险财产座落地址处显示为“详见标的地址清单”,针对此种情况,则需在保单打印时多打印一份“标的地址清单”。
5.若系统中仅录入一个地址信息时,不允许使用全零代码邮编,以后附地址清单中主要风险地址对应的邮编录入。
(三)主险录入项
注意事项:“项目类型”为双击后弹出清单进行选择,选则后显示代码名称,不允许手工修改,“项目名称”系统默认等同“项目类别”,可依照需求进行人工修改,格式保单打印时仅显示“项目名称”处的值,但要注意,尽量按类别录入。
(四)利润损失部分
注意事项:
1.系统中仅针对0103-0105三个险种项下附加了利润损失险,若附加则先选择“第二部分:利润损失□”,则随后的录入界面允许展开。2.利润损失险的投保项目录入界面较主险录入界面增加了赔偿期限的录入框,依照投保单上信息录入即可(需提示的是,投保金额应为依照对应赔偿期限预估的毛利润、工资等)。3.针对“工资”的赔偿期限依照投保单信息若有额外的限制约定则录入随后的红色字体输入框内,若没有额外约定则无需录入,系统打印格式保单时则不予体现。
二、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08险类的录入模式)(一)被保险人
注意事项:相对于其他险种,工程险的被保险人增加了一条“客户性质”的信息,分为“工程所有人”、“工程总包人”、“工程分包人”等属性。在录单时,必须依照投保单信息对被保险人的性质予以标识,在保单打印“被保险人”信息时将联带打印其对应的客户性质。
(二)工程类型、工期
注意事项:
1.依照投保单信息录入“工程名称”(投保单上填写的信息),并据此进行工程类别的选择(三级菜单);
2.“保险期间”起期为建筑期的起期,保险止期为保证期(若有)的止期或建筑期(若无保证期)的止期,试车期则录入天数,系统自动从建筑期的止期进行倒算,各期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建筑期
保证期
试车期
保险期限
3.当存在保证期时,系统中对应的附加条款必须相应录入:“有限责任保证期”或“扩展责任保证期”,并且约定保证期限。
(三)物质损失录入
注意事项:
如前所述,工程险不存在年费率的概念,其费率均为工期费率,故相对应的物质损失录入界面与企业财产险存在此区别,即无须考虑短期系数的问题。
(四)第三者责任录入
注意事项:
1.同利润损失险一样,若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则点击对应的方框即可展开第三者责任录入项;
2.“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必录项,其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若累计赔偿无限额,则按照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先行录入,在特别约定处必须注明,余下的三个“每次事故……”则非必录项,依照投保单信息录入(其每项限额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3.此处的第三者“每次事故免赔额/率”无须录入,在“特别约定”中的“T0010”中录入(如第三章第七项所述)。
(五)特种风险赔偿限额录入
注意事项:
针对工程险,其物质损失部分主险责任中已经包含了“地震”责任,并且针对如“洪水、暴雨……”等特种风险有可能导致重大的损失,故存在针对特种风险设定单独的赔偿限额。
(六)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注意事项:
物质损失部分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录入在“特别约定”中的“T0009”(如上图),第三者责任部分每次事故绝对免赔则录入“T0010”。
三、责任险
A.公众责任险(一)主险录入项
注意事项:
1.同工程险项下的第三者责任,其“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必录项,其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若累计赔偿无限额,则按照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先行录入,在特别约定处必须注明,余下的三个“每次事故……”则非必录项,依照投保单信息录入(其每项限额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2.通常情况下,若存在多个地址在一张保单项下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则多个地址同时适用于一套赔偿限额(即“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其录入方式同前述财产一切险项下“地址信息”录入处理方式;若存在特殊情况,即每一个地址各自适用一套赔偿限额,则系统支持录入,但不支持格式保单的打印,此种情况下只能采取文字保单处理模式。
(二)司法管辖:
解释:系统中针对物质损失险中的司法管辖指该保险合同本身适用的法律,系统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无须人工调整;针对责任险,此处的司法管辖则指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适用的法律,可依投保单信息对系统默认值进行调整。
B.产品责任险(一)基础信息
注意事项:
1.由于产品责任险不同于企业财产险存在固定的投保财产地址,也不同于公众责任险属于场所责任必须限定明细的营业处所地址,故只需限定其“承保的区域范围”(可不同于销售区域,如:有的产品既国内销售,也存在出口海外,故销售区域可能为世界范围,但承保区域范围仅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由于产品责任险的赔偿基础为“索赔发生制”,故针对期内发生索赔的事故,需对其事故的发生限定一个追溯期,系统默认为保险期限起期,一般针对新保业务,不予保险起期之前的追溯,若为续保业务,且中间未存在断保同时未出险,允许调整追溯期(但要遵循总公司下发的核保政策)。
(二)主险录入项
注意事项:
1.产品责任险的计费基础是“预计销售额”,而非“累计赔偿限额”,因而其保费为预收保费,要到保险期限到期后,依照实际销售额进行调整,多退少补(但不得低于“最低实收保费”,其批改处理在批单处理设置单独的菜单项,正在需求开发状态);
2.针对投保的产品,需依照系统设置的产品类别予以归类;3.“产品单价”、“预计销售数量”非必填项,可直接录入“预计销售额”,若录入,则系统提供默认的计算;
4.系统默认的“最低实收保费”等同“预收保费”,可人工依照承保条件进行调整;5.此险种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同上述,录入“特别约定”T0009。
(三)附加条款
注意事项:
产品责任险除特殊情况,均需扩展“以索赔提出为基础条款”这一附加条款。
C.雇主责任险(一)基础信息
针对雇主责任险,“投保人投保员工数”为必填项(列明清单投保和非列明清单投保均需录入),系统会将此数值与主险中的人数累计进行校验。
(二)主险信息
第一种承保模式:按照现有条款及计费模式投保(指定分项的赔偿限额,并将赔偿限额作为计费的依据)
注意事项:
1.依照条款,该险种项下存在四种列明责任: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和医疗费用(此处的医疗费用指由于工伤-包括因公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而非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但因死亡、伤残、误工互斥,不能同时存在,故都包含在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中(但被保险人只能就每次保险事故为其单个雇员申请其中一项保险金);
2.针对投保的雇员,必须进行工种的分类,并分类确定人数,每一工种必然同时存在“死亡/伤残赔偿金”和“医疗费用”两条信息。
第二种投保模式:按照工伤条例颁布以前的旧投保模式(提供年工资总数,并以此作为计费基数,设定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
举例:若客户投保未分工种,仅列明所有员工400人,年工资总数为201*万,死亡赔偿限额为36个月,伤残赔偿限额为48个月,费率为0.5%
则系统录入时需进行换算:工种选择“其他”后改为“所有员工”,按照死亡或伤残高者的赔偿期限换算赔偿限额:
录入“每人伤亡赔偿限额(含医疗费用)”——201*万/400×4=20万“累计赔偿限额”——201*万×4=8000万折算费率为201*万×0.5%/8000万=0.125%
且必须在特别约定中进行相关描述。
(三)附加条款
注意事项:
1.因为雇主责任险存在两种投保模式:一是列明清单投保,则客户在投保时必须提供投保雇员的清单明细,可以在“雇员清单”(见上图二)中进行明细项的录入(若数量很大,系统不做硬性录入控制,可通过“上传”功能附加清单明细,并在特别约定处注明);二是非列明方式承保,在此种情况下必须扩展“非列明方式承保附加条款”;
2.附加条款中“扩展门诊医疗费用附加条款”、“扩展住院医疗费用附加条款”这两条附加条款谨慎扩展,若有扩展需求均需上报总公司。第六章货运险系统界面操作
投保单录入
1.点击此键进入录入界面
备注:应注意选对险种;若为保单补录,则点击保单管理,选择保单补录功能。
2.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归属机构从下拉菜单中选择业务来源3.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业务员若为代理业务,点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相关代理协议号4.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投保人若为新客户,则直接点击此键
备注:代理协议需事先录入系统,这里才可以看到。(1)选择客户种类(2)在此输入客户英文名称(3)若无需修改责点击确定
备注:带黄色星号项为必填项。
5.检查被保险人描述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被保险人是否与投保单相同若列表中没有被保险人名字则点击此键增加新被保险人
备注:增加被保险与增加投保人方法及要求相同。6.在次填写起运日期8.双击此键选择7.双击此键选择保单打印币种9.在此录入船名或者航班号运输方式10.海洋运输时在此录入航次号备注:起运日期和签单日期可以修改;带黄色星号项为必填项;若无加成比例,则该项需显示为100。
11.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起运港若需在保单上显示中转港则双击此键选择12.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目的港
备注:所有港口名称均可以修改,但代码不能更改;理赔代理人在选定目的港后自动带出。14.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保险条款15.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货物代码13.点击此键,增加主险条款输入项16.在此输入保险费率17.点击此键,增加附加条款输入18.双击此处从列表中选择附加条款项
备注:系统自动算出保额和保费。
若附加条款需加费,则在此项中输入附加险费率20.双击此键,从列表中选择包装方式21.在此输入被保险货物名称19.点击此键,增加标的唛头输入项22.在此选择支付币别后,点击确定键
备注:标的唛头可以多行输入;包装及数量在选择后可以修改;保费支付金额由系统自动乘以汇率算出。25.点击此键,在随后出现的方框中输入特别约24.双击此键,选择T0018项定或信用证条款23.点击此键,增加标的唛头输入项在此输入手续费或中间成本比例26.点击此键,并提交至核保人
备注:点击保存后还要在下个页面中点击提交核保。第七章保单打印简要说明
目前系统中的保单打印设置参见使用手册下载中“打印更新环境说明”(包括IE设置和打印机设置)。
打印路径:“保单管理”——“保单正本打印”
针对目前系统中现有的非水险种保单打印区分为两种模式:一是格式保单的套打(如:家财、房贷等)
此种模式为印制好的带表格的单证,直接从系统中提取数据显示在对应的空格内。此种保单,一张保单对应一个流水号,打印时需录入“印刷流水号”,即在打印时同时进行单证的销号处理。打印时直接点击保单套打打印即可。二是格式保单的全打(如:01险类、08险类等)
此种模式为系统中已经配置了该险种对应的格式保单样式,一张保单对应多个流水号,需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打印时依次点击
保单封面打印此为保单相关说明事项以及签单公司盖章处、经办、出单、核保签字处保单正本全打此为该保单主要承保要素明细表
保单主险条款打印此为系统已经上挂的该险种对应的主险条款
附加险条款打印针对存在附加险的从此框对应打印附加险/附加条款明细
标的地址打印仅针对系统中由于地址信息条超过3条无法直接显示在保单正本全打明细表中的情况下,单独再打印“标的地址清单”作为后附
2.以上为常见打印要件,其中封面打印、正本明细表全打及主险条款属于必打印项,其他依照需要进行对应打印;
3.注意:在保单正本全打中,附加险条款仅显示名称,其具体详细内容均在附加险条款打印页项下体现;但特别约定处的信息(包括明细信息)则直接体现在保单正本明细表中,并且所有非水险种的格式全打保单在打印时自动带出特别约定1-4的信息(同投保单),故无需在系统中另行描述(例:201*年除外条款已经体现在特别约定3中,无需另行录入,若客户针对该除外责任需要明细文本,则录入附加条款中);
4.保单打印后,需加盖“骑缝章”,并进行单证的清分和归档工作。投保单打印
1.点击此键2.点击此键,进入查询界面
备注:系统支持多条件查询。
3.点击此键进行投保单打印点击此键进行投保单内容查询
保单套打1.点击此键进入保单查询界面2.点击此键进入保单列表界面
备注:系统支持多条件查询。
3.选择需要打印的保单
4.在此输入保单印刷流水号5.点击此键6.在此选择保费打
印方式
7.点击此键
8.点击此键,打印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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