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奶及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X县“学生奶”和乳制品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
根据XX市食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部署,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从5月份以来,认真开展了“学生奶”和乳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宣传
食安委合成员单位负责监管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执法检查人员按时间、步骤、分工,对重点区域、重点内容依法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特别规定》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引导消费者观念的转变,培养自我保护意识。
二、狠抓落实、强化责任
县食安委办公室及时转发了济宁市食安办《关于开展“学生奶”及乳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制定了检查措施,明确了部门责任,由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奶”购卖、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畜牧局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点)及养殖户的检查;质监局负责对生产企业的检查;工商局负
责流通市场的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业的检查;卫生局负责综合协调。检查工作要求行动要迅速,排查要全面,处置要果断,以对广大在校青少年和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本次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不合格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排查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强化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突出重点、认真排查
目前,尽管我县中小学校没有订购“学生奶”,但教育部门仍然大了监管力度,完善了机制,确保今后“学生奶”食品安全万无一失。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台次。专项整治期间,我县共检查学校家,乳制品生产单位家,经营单位家,重点餐饮单位家,鲜奶收购站个。抽检样品份,合格份,合格率。
(一)检查人员深入企业,从目前检查的结果表明,我县无“皮革奶”、“学生奶”生产企业。现有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相关制度的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等。同时,检查人员针对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持续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二)工商执法人员组织执法力量,落实食吕安全监督管包保责任,对所有乳制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工作。对不落实进
货查验制度的8家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酌情合菏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县城区内代理“光明”、“伊利”、“太子奶”、“蒙牛”、“圣元”5个品牌6个批次的奶粉和液态奶进行抽检,检验结果显示全部合格。
(三)畜牧部门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检查,对奶牛免疫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牛奶监测、环境消毒、冷链运转、运输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县畜牧局与鲜乳收购站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收购秩序,确保我县生鲜乳制品质量安全。
(四)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小饭桌乳制品使用监管工作。检查发现我县中小学食堂均未对学生供应奶制品,有个别托幼机构私自购买牛奶,且存在索证不全、采购记录不健全等问题,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下小工作打算
(一)督促各食品特别是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制度化。
(二)抓好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书,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三)增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意识,要从提高食品
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入手,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认真研究和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调查和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迅速组织核查和督办,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组织处理。要加强跨地区、跨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进一步加强对涉乳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县乳制品市场食品安全。
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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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防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问题乳制品,杜绝不合格乳制品流入餐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我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安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突出监管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依法进行监督,净化饮食服务等公共卫生环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确保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形势整体稳定。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成立我区食药局餐饮消费环节问题乳粉清查清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对大中型餐饮单位、现场制售冰激凌店、西餐厅、咖啡店及奶茶类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及使用乳品及乳制品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我区餐饮服务环节和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原料乳制品的采购、贮存、使用、销售等各环节采购及索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推行餐饮服务环节原料进货索证台账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问题乳制品等违法行为;严格餐饮服务环节和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和按期年检;实施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不断加强餐饮业诚信体系的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行为,严格餐饮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
四、具体措施
1、我局开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投诉举报邮箱,向社会予以公开,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对待,及时进行处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2、加大对餐饮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储存、使用问题乳粉的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乳粉案件,立即将案情报告区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给予处罚。专项整治中人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89户,下达责令整改45份
同时我们还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依法开展餐饮经营和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绝不购进和使用问题乳粉及其乳制品承诺,全面树立海区餐饮企业守法、规范、安全的健康经营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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