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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暨水质保障工作汇报
完善水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局(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衢江区地处浙江省西部,全区面积1748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512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人口40万,其中农村人口36.3万。全区农村采取集中式供水12.7万人,占农村人口35%,采取分散式供水23.6万人,占农村人口65%。全区乡镇及跨乡镇的集中式供水工程4处(其中包括市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均为具有完全处理能力的水厂。村级集中式供水工程多数为单村供水,水源以地下水和山泉水为主。农村分散式供水主要方式有泉水、深井水、浅井水,分别占分散式供水人口56%、24%和20%。
在推进全区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建设工作中,区卫生局积极配合水利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加强卫生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水质卫生合格率,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主体。卫生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饮用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饮用水监测管
理的领导和协调。全区针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不同工程类型,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城市水厂管网延伸的原则上由城市水厂负责管理;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由乡镇水厂或供水管理机构负责管网维护及水费收缴,水费收入归乡、村集体;联村、单村供水工程由联村、单村成立的用水户协会或经营权承包等方式管理。
(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实行考核激励机制。以行政村为单位的集中式独立供水,由受益村进行用水管理,村里设立一名管理员,负责水费收缴、管道维护、蓄水池定期清洗、原水消毒等工作;中心镇集中联合供水工程,按“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所有”的原则,建立乡镇自来水厂,按企业制度进行经营管理,明晰产权,装表计量,合理收费,不仅杜绝粗放滥用自来水的现象,更是让群众通过交纳水费,树立节水意识;城市管网延伸的农村饮水工程,由市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实现农村饮用水与城镇同网、同质、同价。
(三)加强卫生监管,确保用水安全。区疾控中心对集中式供水水厂进行卫生技术指导,区卫生监督所加强对集中式供水水厂的卫生监督和管理。一是对新、改、扩建供水单位实行严格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从选址、设计到竣工验收全程参与,加强
监督管理,并提供卫生技术指导。二是对供、管、制水人员每年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并开展卫生知识、法律知识培训,经健康体检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对查出有患有职业禁忌病人员,严格做到100%调离岗位,饮用水相关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保证制水供水卫生安全。三是按照《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营运水厂暂行管理办法》,对水厂进行水质监督检查,要求水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水厂卫生管理,规范水厂营运操作规程,实行重点环节质量控制,加强水质消毒,提高水质质量,保障水质安全。四是加强学校(幼儿园)自备水的管理。学校被列为重点管理对象,每年分别在丰、枯水期对学校自供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并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饮用水的水源进行重新规划选址,全区学校、幼儿园共配备安装自动加氯机,使饮用水合格率明显提升,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饮用水安全。
(四)做好水质监测,保证供水质量。一是做好水质自检。要求水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水源水和出厂水进行检验,每周对管网水进行常规项目监测,严把出厂水水质关,每季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全分析检验。二是做好水质监测。区卫生监督所和区疾控中心按规定定期对水厂进行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
梢水的水质进行监测。三是建立长效水质监测机制。从201*年起,衢江区被确定浙江省农村饮用水26个监测点之一,我们根据不同饮水水源水、水源类型、不同水处理方式、饮水人群分布、不同取水方式、能反映当地的经水传播传染病和水性地方病情况等要求,合理布局,设立相应的监测点,制订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每年5月、11月对全区10个集中式供水点,10个分散式供水点开展常规水质监测,全面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水质监测任务,并做好水源周边环境治理和蓄水设备清洗、消毒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卫生意识。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健康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宣传普法,增强群众的卫生法制意识,并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活饮水卫生、环境卫生等健康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和健康意识。
二、下步打算
(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以新农村建设为主线,结合农村“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积极开展创建卫生集镇、卫生村活动,推广垃圾集中处理经验,广泛动员农村居民做好环境卫生整
治,清扫陈年垃圾,消除露天粪缸,消灭卫生死角,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特别是要清除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如垃圾、厕所、水上养殖、排污口等,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二)加强饮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重点对水厂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水质消毒、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规范水厂操作规程,保障水质安全。加强消毒措施落实。根据供水方式、供水水质、供水规模等工程具体情况和消毒剂供应等情况确定,我区农村集中式供水厂规模较小,可采用体积小、占地少、一次性投资较低的一体化净水器或组合式净水装置;分散供水工程,采用漂白粉、含氯消毒片或家用消毒设备等对饮用水进行消毒。
(三)继续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与水利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配合,落实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水质监测中心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小型和分散供水工程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乡镇及跨乡镇
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照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等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并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
(四)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针对农村供、管、制水人员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较低的实际问题,组织专家编写浅显易懂的农村供水工程技术手册和有关培训教材,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村供、管、制水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还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途径,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饮水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农民全面参与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健康意识。
扩展阅读:_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的报告
琼水农水〔201*〕168号签发人:李洪波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的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向广大农村居民提供足量卫生的饮用水,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目的,也是各级水务部门的职责之一。201*年以来,我厅积极贯彻实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努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基本情况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于201*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有106项检测指标(比201*年7月1日前实施的旧标准增加了71项),其中有42项常规指标,属水质监测有普遍意义的项目;64项非常规指标,视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检出状况不同,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项目和日期,但是最迟于201*年7月1日必须实施(这是当初制定本标准时提出的要求)。
我省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过程中,到目前为止,对42项常规指标进行检测。在工程设计审查时,邀请省卫生部门参与把关,对水源水质和水处理工艺进行卫生学评价。工程验收时,省发改、省卫生部门也派人参加,对于供水水质达不到42项常规指标的工程不予验收,整改合格后才准投入使用。考虑到我省农村供水水源水质总体较好等实际情况,对于非常规指标则没有实行强制检测。另一方面,目前我省各市县疾控中心,尚不具备对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的能力(人员不足、设备欠缺)。
近两年来,卫生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根据省卫生厅的监测结果,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合格率超过了卫生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对我省提出的年度目标。
二、要积极主动加大实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工作力度,努力向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应保证人群终身饮用安全,并应以此为原则确定水质指标限值。据此,我国在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时,重点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现行饮用水标准,指标限值主要取自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饮水水质准则》,力求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卫生部专家鄂学礼说,如果自来水达到这个标准,就可以直接饮用。
如上所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是一部要求很高的标准。实施五年来,已取得很好的效果,但仍存在诸多困难。当初提出的最迟于201*年7月1日必须实施(106项指标)已很难实现。
201*年6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卫生部长陈竺在回答询问时说:到201*年,各省(区、市)的省会城市106项指标要实行全覆盖,在地市级城市要覆盖42项常规指标,加上当地重点控制的指标,在县级实现42项常规指标的全覆盖能力。
根据卫生部关于贯彻实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的意见,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十二五’期间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应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在完善机制上下工夫,落实责任,不断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二五’末城乡群众饮用水水质得到有效保障。
二、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水源管理,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水源污染,从源头上加强水质管理。
三、贯彻实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强化各级水务部门和农村供水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标准,不断提高运行管理能力。
四、协调省卫生厅,加强各级疾控中心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增加检测人员,充实检测设备,以适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相关要求。
五、根据卫生部和省政府的统一布暑,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在加强42项常规检测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增加非常规指标检测项目。
特此报告。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攀岳65786183
主题词: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报告
海南省水务厅农村水利处201*年7月3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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