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
浅谈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
胡文武胡克训
村级资金、资产及资源即“三资”管理已成为当前基层财政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集体资金、资产和资原的安全,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身利益的维护,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央领导多次作出过明确批示,中央文件也多次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批示要“健全财务制度,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对村级“三资”管理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文章就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内容及如何加强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问题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规范设立委托代理机构----乡镇“三资”管理中心规范化。从目前情况看,全国村级“三资”管理模式主要是委托代理服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民主程序后,委托乡镇财政所等有关部门代理服务,服务一般不收费。这种管理模式中进行“三资”管理的主体,一个是管理自主权在本单位内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个是实行“三资”委托代理的乡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心。进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使农村“三资”达到规范化管理。因此,规范化建设的对象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依托财政所,规范设立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单独核算权不变的基础上代管村集体的“三资”。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应设置中心主任、中心总会计、中心总出纳、电算化操作员、档案管理员、票据审核员等岗位。为各岗位配备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会计证的专业人员担任。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中心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一个团队,要求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密切配合,以达到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配备好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完善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会计代理规范有序,村与乡镇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二、规范健全制度保证----村级“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化。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村集体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应力求全面,内容应包括财务预决算、集体资金审批领用、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源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和经济合同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财产保全、电子信息技术等方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规范做好人力资源准备---村级财务报账员配备规范化。村级财务报账员是搞好财务管理的基础。要保持村社报账员的相对稳定,彻底改变村级组织换届后“一朝天子一朝臣”状况。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考核,稳定队伍,提高素质,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四、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开支审批规范化。财务流程主要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完善财务流程规范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按如下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一)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大量的会计事务是从原始凭证开始的,原始凭证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与否,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质量和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直接关系到规范财务收支的成果,进而关系到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二)必须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盖章)。注明用途,确定了财务收支的发生方向,由经手人签字(盖章)明确了职责,既保证了财务发生“专款专用”,也保证了日后查账和审计过程中的“有证可查”。(三)必须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或其组长签字(盖章)。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各项民主监督权利。它代表全体村民行使的财务收支监督监督权。保障了村集体的财务收支符合全体村民的意愿。(四)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村集体发生的每一笔财务收支业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五)最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规范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主要是为了对集体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但是,无论怎样规范程序,在具体财务收支业务操作的过程中,会计人员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在其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会计人员应该做到:(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村集体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4)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保障了全体村民的根本利益,对于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五、规范建立民主管理机制----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规范化。规范化建设单位要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所有收支账目必须逐笔逐项明细公开,村干部误工情况,集体资产状况,固定资产租赁和各项承包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征用、占用土地补偿款及使用情况,村内工程、投资项目及大额开支情况,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情况,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都必须纳入财务公开的范围,财务公开的内容要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要统一,原则上应设置财务公开栏,公开栏应设置在方便群众观看的地方,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业务量较大的村应每月公开一次,业务量相对较小的村至少每季公开一次。对财务公开后群众提出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同时要建立财务公开档案。村民主理财小组原则上应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合作社监委会)合二为一,其职责为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对不合理开支提出否决建议。当事人对否决建议有异议的,提交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社员)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村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进行解释。每年年终要组织开展清账理财工作,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当事人,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六、规范农村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规范化。凡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山林权属转让、集体资产拍卖租赁、茶果山承包、土地流转等事项均应通过集体研究,做到决策民主,程序到位,并实行公开招投标,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签订书面格式承包合同,做到条款齐全、内容完整、权利义务清楚、手续完备,并报乡镇财务代理中心备案。一些重大事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还应经有关单位鉴证或公证。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要及时摧收承包款,做到合同兑现制度化。合同到期后,要及时做好续订工作。
七、规范档案管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村级会计档案实行分级管理,代理中心要建立会计资料档案室,对村上交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统一建档,分村设柜,分类存放,专人保管,以方便查阅。代理中心集中保管期为三至五年,期满返村保管。村级也要建立档案室,对实行理制前和代理中心返还的会计资料集中保管,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蛀。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执纪部门履行公务需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求查阅村级会计档案的,一律凭介绍信,并经代理中心主任或村负责人同意。代理中心人员调动工作和村报账员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清册,经乡镇财政所批准,并派人监销。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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