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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年度企业法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时间:2019-05-28 08:32:0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201*年度企业法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201*年度企业法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年既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201*至201*年)的检查验收年,也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按照国资委、全国普法办的工作部署,集团公司在顺利完成国资委对第二个三年目标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也圆满完成了全国普法办对集团公司“五五”普法的检查评比工作。201*年10月至12月期间,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治企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法[201*]80号),组织开展了集团公司系统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检查。本次检查以企业法制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合同管理情况、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情况为主要内容,在各分、子公司自查的基础上,集团公司抽调9名专家,组成三个工作组,依照评分标准,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5家分、子公司报送材料进行了认真复查,并组成检查组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集团公司系统201*年度企业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201*年,系统各企业积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绝大多数企业对依法治企工作的认识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在经济合同、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把关和普法宣传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法律工作组织保障、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新进展。

(一)经济合同、规章制度、重要决策事项法律审核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合同管理工作取得新进步。各分、子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较201*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突出表现为更加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增设合同管理人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能够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使合同从签订、履行到结算环环有人把关,处处有人负责。集团公司还加大了对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和考核力度,将合同法律审核率纳入集团公司“两全”考核系统。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和管理工作。201*年,集团公司总部完成了对各部门起草的22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重要子企业均做到了规章制度必须经法律审核,实现了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的事前把关和事后可追溯。201*年10月10日,集团公司还印发《关于开展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清理与制订相关立、改、废计划工作的通知》(办法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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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号),要求总部各部门梳理本部门相关制度,截至目前,各部门报送现行有效的管理制度共394项,提出201*年12月前管理制度制订计划59项,为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是系统各企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日益提高,进一步认识到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各分、子公司,特别是12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企业法律顾问对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的机制和工作流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未发生因违法经营产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历史遗留的法律纠纷正在得到解决

(三)普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年,集团公司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集团公司及所属部分企业的普法工作受到了全国普法办和国资委的认可,受到表彰。2

(四)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得到进一步落实

201*年,集团公司总部首先配备了总法律顾问,设立了政策与法律部。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各分子公司特别是重要子企业法制工作计划的落实。一是将分、子公司推进集团公司法制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纳入集团公司“两全”考核系统,以考核促进各分、子公司实现集团公司法制工作计划的积极性。二是加强了对总法律顾问的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企业法律工作的组织保障亟待加强1.总法律顾问设置、独立职能部门设置、法律顾问专业化完成情况(1)总法律顾问设置情况

截至目前,集团公司25家分、子公司中设置总法律顾问(兼职)的有17家,其余8家企业均明确了分管法律工作的领导,正在逐步向设置总法律顾问过渡。但25家分、子公司中无一家设置专职总法律顾问。

(2)独立法律职能部门设置

截至目前,25家分、子公司中5家企业在总经理工作部内设了法律处(室),其余18家重要子企业在总经理工作部内设了专兼职法律岗位。

(二)分、子公司本部法律顾问队伍执业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截止201*年底,集团公司25家分、子公司本部中具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有15人。12家重要子企业中有10人取得资格(其中: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人),但有3家重要子企业尚未取得资格。现有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水平还难以完全适应防控法律风险的要求。同时,现有法律顾问往往身兼多职(除大唐国际外,其他分、子公司法律顾问兼职至少2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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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由于时间、精力限制,不能全面、系统、专业化的提供法律服务,对基层企业业务指导和管理无法到位。

(三)合同管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检查表明,系统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相对完善、健全,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企业虽然严格执行了规定的合同管理流程,但经查发现合同内容中有明显不利于企业的表述,在合同的实体内容审查上还有较大差距。二是部分企业合同管理手段还有待改进,突出表现在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较为滞后。

三、明年的工作思路、重点工作及建议

根据国资委201*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拟订以下工作思路、重点工作及工作建议:

(一)工作思路(简称1、2、3、4工作思路)实现一个目标:

全面构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工作格局,为做强做优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建立两个体系:

建立健全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推进三项工作:

推进企业“三合一分”(合法性、合规性、合程序,风险点分析)评价活动;推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推进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建设。

完成四项指标:

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普法培训100%;

集团总部和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达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达到80%;杜绝发生因企业自身违反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二)201*年的重点工作

1.召开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会议;

认真总结集团公司第二个三年法制工作完成情况,全面部署今后三年法制工作,同时推出集团公司三年的法制工作规划。

2.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法律工作制度;

结合机构调整修编制度,全面系统的修改集团公司法律工作管理制度,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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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两年的时间建立健全法律工作制度体系。

3.落实集团公司“六五”普法规划;

按照集团公司“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推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开展12.4普法教育宣传周活动,树立合规文化理念,打造合规文化示范基地。

4.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系统法律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

结合机构调整统一规范系统各级法律工作机构,将法律部门的机构、人员编制纳入二、三级企业机构编制方案,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特别是应将总部法律事务处的调整、充实作为工作重点,以带动各分、子公司法律部门的机构健全和人员配备。

5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要逐步将合同统一分类进行管理,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流程化、信息化。

6.推进”三合一分“评价活动;

开展企业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程序、法律风险分析评价活动。建立起规范的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考评专家队伍,形成集团公司法律工作长效考评机制。

7.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按照集团公司第三个法制工作要求,加强法律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实施法律顾问持证上岗制度,将法律工作定位在服务中心、防控风险、融入管理,实现与企业管理工作的有效融合。

8.创新法律工作信息平台;

结合集团本部的信息化建设,将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法律制度、新闻报道等统一纳入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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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201*年度法制工作情况汇报

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201*年度法制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张主任及各位领导:

在集团公司和法律事务部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的法制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持续改进,步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治企、合法经营的理念逐渐升华为企业管理的实际行动,在圆满完成“五五”普法任务的同时,法制工作三年计划目标基本实现。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体制机制

按照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华北石油局及下属各单位都聘任了法律总顾问,设立了(处、科、室等)专、兼职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和工作岗位,人员持证率80%以上。层层做到制度落实、岗位落实、责任落实,建立了布督导检查评比从上到下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的法制工作体系。通过年初的工作布会,年中的检查督促会和年末的考核总结会,使工作得到落实,效果得到保证,质量得以提高。坚持做到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重要事项法律人员参与,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通过法律识别和审核等具体举措,使法制工作真正成为企业健康发展的可靠支撑。

除了不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外,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与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与中原油田、江汉油

田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信息通报、定期座谈的制度,主动和地方司法机构、高等院校联系,请他们到企业举办法律法规讲座,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为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创造了条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企联合、企地联合、企校联合,不断为法制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把单位法制工作效果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班子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范畴,把依法经营和遵纪守法情况作为评先、晋升的基本条件,使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为构建法制企业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以普法验收为契机,巩固成果,学以致用

根据总部的统一部署,四月份对下属单位的“五五”普法活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在认真总结各单位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了与企业关系密切的一些基本法律的贯彻执行,把“六法一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结合法制工作“比、学、赶、帮、超”活动,年底前进行检查验收,督促普法成果尽快转化为用法的实际行动。正是由于以上法律法规的执行到位,在企业内部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运行过程中,没有出现上访、劳动争议和纠纷等现象,非在职人员与企业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为企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努力推进企业法制化进程。根据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要求,相继完善了局、分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合同签署权限指引》、《合同事务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初步构建起了法律事务工作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了把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核真正落到实处,法律事务处牵头并申报专项,对华北局、华北分公司201*年以来,持续执行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政策法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法律识别和进一步的补充、修订和完善,尽可能地使制度涵盖了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用制度这一“家规家法”,根除“人治”引发的各种弊病,真正能够为企业健康发展把舵领航。目前,36类283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已经编辑成册,正在印装过程中,年内计划分发到所有基层单位。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使依法治企的理念,逐步升华为建设现代跨国能源化工公司的实际行动。

四、以合同管理为重点,有效防范风险。

我们深知: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因此,始终坚持把合同管理放在风险防范的首位。201*年立项开发了合同管理系统,201*年正式上线运行,今年又进行了升级改造,合同管理的运行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注重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业务培训。队伍建设是管理上台阶的关键,业务素质是队伍建设的基础。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业务种类繁多,工区分散,点多、线长、面广,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保证管理质量至关重要,因此,我们把“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作为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抓队伍建设不动摇,抓业务培训不放松,通过请进来、送出去,脱产与函授兼顾,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办法,强化骨干,带动一般。除积极组织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合同管理员培训班外,自己又组织专题培训两次。年初结合系统升级改造对全系统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了普遍培训,不仅对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对上线运行的技能也进行了反复实践。五月份结合普法工作总结,对各单位的法律骨干又集中进行了重点法律贯彻落实的强化辅导,把培训合格作为年检过关和上岗的必要条件,促进了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在总部推行的合同文本基础上,结合各基层单位主要经营业务内容,法律事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并聘请地方律师事务所专家参与,对业务量较大的合同文本进行了梳理、审核,对关键和主要条款作出了硬性规定,有效地降低了风险,杜绝了失误或考虑不周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年多来,没有发生任何合同纠纷。

(三)加大审核力度。要求所有合同必须上线运行,不论标准文本还是非标准文本,都必须逐级履行审核职责,签署审

核意见,及时登录台帐。并且对非标准文本,还推行在具有相同业务的单位中开展交叉审核,扩大监督范围,促进签约质量的提高。在法律事务处建立了合同管理员考绩档案,把考评结果与任职聘用、绩效奖金等紧密挂钩。促进了法律事务工作者事业心、责任感的不断增强。

(四)注重信息的综合利用。在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的同时,建立承包商档案,对每笔交易业务都作出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定期在华北局和分公司范围内公开发布,同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业务量的重要依据,对重合同、守信用的客户,奖励相同业务的工作量,对投机取巧、履约不力,不守信用的单位,取消准入,杜绝交易。尽可能地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五、积极辩诉,维护石化集团的良好形象。

201*年以来,在内蒙古二连浩特区块,由于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了五起诉讼案件,把华北石油局追加为被告,诉求承担连带责任。在总部法律事务部的统筹策划和协调下,均取得了终审胜诉的圆满结果。杭州和延安的案子,法律事务部亲自指导制定方案,积极帮助搜集依据、证据,多方努力扎实工作,依法辩诉,据理力争,终审判决不担任何责任。张家口的案子,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总部法律事务部高度关注,调动系统内所有资源,帮助工作。河北石油积极参与,最后按照“大协调”的思路和方案,二审法院作出了“撤销一审判决,批准原告撤

诉”的满意裁定。法院还对此处理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规模虽小,但生产经营种类繁多,风险识别工作量大,法律事务处人员紧张,科学有效的风险识别体系还没有建立健全。工区分散的客观实际,给系统有序的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二)人才匮乏仍是主要矛盾。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方方面面的人才需求量大,但生产经营单位首先要解决的是工程技术人员,即便有个别学法律的大学生能够招聘进来,其他岗位的急需,又迫使他们不得不改行或转岗,大多数二级单位的法律事务岗位都处于兼职状态,这样无疑会影响到法律事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三)法律事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处理具体事务的实际工作能力亟待提高。

七、下步工作重点

(一)按照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加大推进力度,以队伍建设为统领,通过强化学习培训,确保机构到位、持证率到位、人员素质到位。

(二)继续加强法律工作制度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公司事务管理办法》、《授权委托管理办法》、《法律事务考评办法》《法律事务工作流程》、《违法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通

过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使法律事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不断跃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系统开展对局、分公司各项业务的法律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建立有序有效的预警机制,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生产经营提供法律保障。

各位领导,虽然我们的工作距离总部的要求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法律事务部等职能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在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不懈努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法律事务工作的新局面,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制建设的长效机制,用依法治企的实际行动,为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

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法律事务处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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