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科201*年工作总结
昆明市东川区环境保护局生态科201*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大力开展环境生态保护工作
1、编制完成东川区生态规划,开展东川生态区创建工作。
根据市创建工作总指挥部、区创建工作总指挥部要求,积极开展东川生态区创建工作,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1*年实施方案》,把201*年任务指标、重点工程分解到了各相关责任单位。编制完成了8乡镇的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及实施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按照东川生态区创建规划,201*年阿旺镇将申报环境优美乡镇,我局积极配合阿旺镇开展创建工作,组织阿旺镇相关人员到石林县长湖镇参观、学习创建经验,并多次到阿旺镇指导创建工作,目前阿旺镇创建工作已接近尾声,近期将进行申报。
2、编制完成东川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开展野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昆发201*23号)、《关于限期完成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规划、划界定桩、围网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昆督通201*
5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东川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于201*年10月16日召开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听证会,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了《东川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东川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大菜园水源地,划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4.95km,二级保护区5.87km,规划进一步掌握东川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状况和主要环境问题,提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的工程措施、生态建设方案及其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工程规划,确保规划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的目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对东川区铜都镇野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进行了调查及评估,调查了野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以及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主要因素,综合评估了野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污染状况、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3、开展七彩云南昆明保护行动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七彩云南昆明保护行动201*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昆政办201*30号)文件精神,印发了《七彩云南昆明保护行动东川区201*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从七个方面环境法治行动、环境阳光行动、生态保护行动、绿色创建行动、绿色传播行
22动、节能减排行动,将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有序推进我区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开展。
4、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积极联系区教育局做好省级、市级绿色学校申报的各项工作。目前,申报省级绿色学校的东川三小和申报市级绿色学校的阿旺中心学校、东川一小已完成申报工作,等待专家组的考核。
(二)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东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工程现已完工,今年2月份东川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入设备安装阶段,云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加班加点,抢抓进度,于5月底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生化调试,6月3日完成厂网连接正式通水。201*年7月进行试运行,经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东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的各项指标。目前厂区及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已完工,正进行1级B标升1级A标改造,预计11月底完成。
东川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包括南片区和老城区两部分,现已全部完工,新建22.465公里,6月3日污水管网接通污水处理厂并进水调试,8月7日污水管网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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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生态市建设工作总结
201*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和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发挥本部门职能职责,态度坚决,工作措施到位,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两手抓,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生态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当好参谋,搞好服务。201*年,市发改委按照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履职尽责,扎实稳步推进生态市建设。(一)领会精神,提高认识。
201*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到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地重要工作。增强了做好生态市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扎实稳步推进全市生态市建设。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年初,根据委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对我委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完善,我委生态市建设工作由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任务到科、责任到人。
(三)加强调研,当好参谋。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在建设进程中也必然会出现许多热点、难点问题。一年来,市发改委组织力量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对全市生态市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实际研究如何争取国家和省发改委对我市生态市建设的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为生态市建设建言献策,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
(四)改进作风,搞好服务。
生态市建设需要凝聚各方面智慧,需要各方面配合参与。我委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了对区县和部门有关生态市建设项目的指导,及时传递国家和省对生态市建设的最新投资政策信息,及时总结交流项目工作的经验,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区县和部门报市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的生态市建设项目,我们都在最短的工作日内予以完成。
二、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生态市建设工作。1、201*年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全年预计GDP245亿元,全部工业增加值预计增长20%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以上。全年预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0%左右;工业集中布局成效显著,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500元左右。三产发展势头较好,预计三产增长10%左右,比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旅游业快速发展,预计全年旅游总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30%和40%以上。消费品市场较快增长,消费热点再度回暖。服务业效益不断提升,金融运行环境趋好。经济运行质量有所提高,财政收入增幅加快,预计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0亿元,增长23%。企业效益平稳增长,全市规上的工业企业增长16%。节能减排取得新的进展,预计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全年完成省下达的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5.5%的目标。居民收入稳定增加。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增长10%左右。人均GDP16450元;人均财政收入70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5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13200元。
2、节能减排工作有新进展201*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关键的一年,为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201*年万元GDP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5.7%的节能目标任务,我委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按照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能耗目标完成情况
万元GDP综合能耗目标完成及预测: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5.7%。按照“十一五”节能规划,到201*年万元GDP综合能耗比201*年下降20%的目标要求,我市前三年GDP综合能耗下降情况分别为:201*年下降1.83%,201*下降4.21%,201*年下降2.75%,三年累计下降8.79%,仅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43.95%。在“十一五”的后两年中,万元GDP综合能耗必须下降11.21%才能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我市能源消耗主要以工业为主,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为基础,初步测算201*年我市全年GDP能耗下降5%左右(GDP能耗指标是省统计局统一核算,市州测算与最终省统计核定数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因此,要完成省上下达我市今年GDP综合能耗下降5.7%的目标压力较大。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完成及预测:20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8.55%。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68.4亿元,同比增长27.1%,能源消费量110.8万吨标煤,同比增长10.8%,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2.64%。据统计部门测算,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左右,要完成下降8.55%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压力。污染物总量控制完成情况:省上下达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别是COD:16000吨;SO2:10000吨;NH3N:1400吨。我市201*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1.264万吨,二氧化硫(SO2)排放量0.695万吨,氨氮(NH3N)排放量687吨。三项主要污染物连续2年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控制目标范围内。(2)狠抓节能措施落实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市政府下达了各区县人民政府201*年的节能目标任务,并与重点项目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委代市政府草拟了《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全市深入开展了全民节能行动节。市节能减排办多次召开联席会,研究分析节能减排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政府汇报节能降耗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使之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二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和科技创新工作。按照省政府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201*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4家。鼓励企业节能技改,争取国家财政奖励,名山神虹化工公司通过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技术改造,每年节能量约2.2万吨标煤,获得201*年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荥经一名特种合金公司4×12500KVA矿热炉节能技改、雅安三九药业、建安公司燃煤锅炉改造等,每年可节能2万吨标煤以上,企业通过一系列节能技改,降低了能源消耗。积极争取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企业进行节能降耗的研发,共争取省市级项目7个,资金60万元。
三是认真开展宣传和专项工作。狠抓宣传,强化服务,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绿色照明”、“限塑”专项检查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悬挂巨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增强了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并参与开展了形式多样“节能宣传周”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是开展了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20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市发改委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召开了雅安市公共机构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布置了推广使用节能灯的工作,推动群众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积极性。
五是认真进行了“限塑”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等部门要求,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对市区超市、农贸市场、零售批发市场、生产厂家等进行专项检查。查处了天全县一家无营业执照、无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许可证的企业。环保塑料袋的有偿使用,使企业的节能降耗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六是积极开展了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要求,今年我市逐步展开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评工作,在省发改委、省工程咨询院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对《四川金红叶公司年产12万吨生活用纸新建项目》、《雅安浩森水泥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雅安永旺工业硅公司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等工业项目和《雅安市人民医院灾后新建门诊综合大楼项目》等社会事业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审查,使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逐步趋于完善。
七是认真开展了节能减排的督查工作。为掌握了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和动态,保证年度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市节能减排办先后发了《关于做好雅安市201*年节能目标责任省级现场评价考核准备工作及201*年工作建议的通知》、《关于上报201*年上半年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全年节能目标预测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201*年节能降耗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等。对各区县和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提出了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节能基础工作,对企业耗能大户进行重点管理,特别是对列入省重点3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实施了现场监测和检查,及时通报工业用能情况。加强了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和培训,今年共组织了40多家年综合能耗5000标煤以上的企业参加省上的节能培训班,使用能企业统计、计量等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
3、环保基础项目建设得到加强(1)201*年环保基础项目成效显著。
我市列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共17个,其中:已建成项目4个,在建项目7个,开展前期工作项目6个。
已建成项目:雅安市污水处理厂、雅安市垃圾处理场、名山县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石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在建项目:天全县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2500万元;石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管道铺设完成1.5公里,完成投资2280万元;汉源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管网铺设18.31公里,污水厂施工图设计及地勘已完成,完成投资1420万元;名山县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已进场施工,道路、围墙、场平等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275万元;宝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700万元;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2100万,尚有新县城转运系统未建(受萝卜岗地质地形环境的影响,整个转运系统规划滞后);荥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目前正进行主体工程施工,累计完成投资990万元。
加快前期工作的项目:荥经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芦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宝兴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雅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天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截止目前,我市已建、在建的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共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18333万元,其中:201*年争取污水处理项目3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140万元。已建及在建的项目全部建成后,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8.2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将达到585吨/日。对削减水污染排放总量,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及长江上游水污染治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积极争取资金,加强201*年全市环保基础项目建设我市地处长江上游,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较重,但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比较困难,资金自筹能力较弱。因此,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省的资金支持尤为重要。截止目前,我委已上报争取20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垃圾、污水处理项目6个,其中:续建项目3个(天全县污水处理厂、名山县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荥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新开工项目3个(荥经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芦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1*年计划投资12392万元,其中,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9078万元。宝兴县城市生活污水厂已纳入国家统借统还的国外优惠紧急贷款项目规划,目前已通过世行的评估,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前期工作完成后,将尽快组织实施。
3、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20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236.8万元,解决农村5.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问题;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在天全县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01*亩;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281.6万元,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其中:人工造林2.2万亩,封山育林16.6万亩;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11万元,在雨城、名山、荥经、天全建设退耕还林配套荒山人工造林1.1万亩,封山育林1.3万亩;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3万元,在芦山、天全两县继续实施血吸虫农业综合治理项目,改扩建实验室、购置仪器设备、水改旱、养鱼灭螺、家畜圈养;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00万元,在汉源县继续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治理岩溶区面积30平方公里。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对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8400多万元,进行了分解安排,目前,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之中。
4、认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使命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认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适时提出我们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目前全市节能降耗主要集中于工业领域,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农业、商业流通、教育等领域还未真正建立节能降耗的工作机制。
(二)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国家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经济增长是按照年均7.5%速度确定节能约束性指标的,而去年以来,全国经济增长速度一直在10%以上,我市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13%以上,经济的高速增长为节能减排带来了巨大压力。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灾后重建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大,完成节能减降耗目标压力巨大。
(三)节能降耗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我市尚未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与节能的任务还不相适应,没有能有效地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降耗。环保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或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雅安在国家和省上的信誉和形象,对我们今后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十分不利。
四、201*年工作建议:(一)加强生态市建设规划将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制定、完善加强生态市建设,促进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政策措施。
(二)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技改步伐。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高耗能企业的过快增长;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改、科技创新、新能源项目的争取与实施的工作力度。
(三)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节能监管,加强重点领域节能。进一步强化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的考核,明确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科学制定用能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增强企业节能的责任意识。实行节能激励机制,应用财税手段,对节能降耗成效明显的企业和单位,给予扶持和奖励,提高企业节能的积极性。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深化监督效果,全面实施固定资产节能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一律不得审批,严格执行建筑业节能标准,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节能,加快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实施。
(四)进一步夯实节能基础工作。
逐年增加节能专项资金的比重,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节能工程项目。加强节能管理、统计和检查力度的建设,增加区县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配置,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加大能源的计量工作,节能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建议表彰、奖励。
(五)继续加快环保设施建设。
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前期投入,抓紧储备、上报争取项目。201*年完成天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研、初设审批,争取申报20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继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质量、安全、工期等管理。确保在建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按期投产并发挥效益。继续积极向省发改委汇报、争取20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六)有序推进生态恢复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自然修复、人工干预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速灾区生态系统修复。加强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七)继续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继续加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等项目建设。继续做好201*年、20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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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201*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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