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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1

时间:2019-05-28 08:34:02 网站:公文素材库

市201*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1

**市201*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稳步推进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程,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者依法管统计、依法干统计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作用。

二、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即将出台的相关法规和规章。

(二)以“企业一套表”制度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统计改革的重要性、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落实和维护企业独立真实报告权,确保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的通知》(国统字201*12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67号)以及即将出台的泰州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精神,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领导有关对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各市(区)局、本局各部门要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进一步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务求实效。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充分保障,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顺利开展,措施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查指导,将统计法制宣传列入对各地区、各处室的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并及时反映报到各地宣传工作动态,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

(二)围绕中心,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结合统计业务工作。将统计法制教育融入以“企业一套表”为重点的常规统计业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报表的及时、准确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防止和减少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干扰,尊重和保障企业独立上报数据合法权益。

2、结合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工作。坚持处罚和教育并重,采取行政约谈和告诫等形式,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统计工作者及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责任意识教育。

3、结合统计文化建设工作。以行之有效的多种宣传形式,营造“快乐统计”氛围,激发统计人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斗志,促进统计工作提高。

4、结合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统计局开展《江苏省统计

管理条例》修订调研活动,再次掀起全市统计系统学习统计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潮,推动统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5、结合重大时机和事件。充分利用纪念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以及“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尤其是要充分利用今年《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的有利时机,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在全社会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二)因地制宜,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借助电台、电视台、网络、通讯、报刊、杂志等大众传媒,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努力探索大胆、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增加宣传的普及性和趣味性,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还要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提高统计法的威慑作用。

(三)注重实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执行力,统计工作者对统计事业的忠诚度。

一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继续推广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的宣传方式,使统计调查对象明确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统计资料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实现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目的。

二是对各级领导: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

育力度,会同组织部门举办地方、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统计法制讲座,使各级领导、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充分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一法一规”进党校(行政学院)、列入年度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突出抓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基层企业领导对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视配合程度。

三是对统计工作者: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严守统计职业道德的底线,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统的能力。今年拟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法制宣传书画作品的征集评选活动,邀请省局专家来泰举办一期统计法制业务知识讲座,外出学习统计法制先进经验。

四是对社会公众: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以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和“四大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讲座,举办展览、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统计法,自觉维护自身在统计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扩展阅读:米市巷街道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附件一

米市巷街道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各科室、社区:

为认真组织开展街道第六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统计“六五”普法),根据《拱墅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拱统[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街道“十二五”时期统计调查事业发展和区统计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统计调查系统的法律素养和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街道“十二五”时期统计调查事业发展和改革目标,结合抓好转型升级这条主线,深入创建学习型和创新型组织,“四方面”强化统计服务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服务统计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统计科学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统计调查对象。把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统计服务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宣传,在服务中宣传,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维护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统计“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本级领导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统计“六五”普法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普治并重,共同推进。

5、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统计调查工作的新形式,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拓展领域,完善机制,切实提高统计“六五”普法的实效性。二、主要目标和任务(一)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统计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本级领导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广大统计调查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街道、社区统计调查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3、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学习、组织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保障我街道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4、深入推进统计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依法统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强化统计法制,积极推进阳光权利运行机制,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普法对象和要求(一)普法对象

米市巷街道行政区域内一切和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包括本级领导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统计工作人

员,负有报送统计资料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二)普法要求

1、重点抓好领导人员学法用法。街道各科室、社区和各领导人员要按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依法设立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置统计人员,依法管理统计,依法使用统计信息,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要把统计法纳入我街道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我街道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扎实推进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街道统计工作人员要把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宣传,增强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增强责任意识,将推进“三个提高”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增强保密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

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要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3、大力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通过统计“六五”普法,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要紧密围绕普法、常规调查等工作任务,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六五”普法,把统计“六五”普法融入统计调查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街道统计科要重点做好“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要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统计“六五”普法期间,要通过以会代训、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统计工作检查等多种方式,每年对辖区内“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制培训。

4、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深入进行统计“六五”普法,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街道、社区两级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修订日、实施日等时机,以及每年的12月全国统计法制宣

传月,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板报等传统媒体的同时,进一步发挥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络平台、在线学习等新兴传媒的作用,并建立较为固定的统计“六五”普法栏目,创新普法手段,提高宣传效果。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从201*年开始实施,到201*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街道、各社区要按照各阶段要求做好统计“六五”普法组织实施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年)

1、成立统计普法组织机构。为加强对米市巷地区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米市巷街道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街道统计“六五”普法日常工作。

2、认真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根据区“六五”普法统一部署和规划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方案。

3、全面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街道、各社区认真做好辖区内统计“六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在认真抓好统计“五五”普法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努力实现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良好开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年至201*年3月)

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各项制度和计划,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1、201*年重点抓好本级政府统计干部普法,根据国家、省、市、区计划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3)举办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4)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年报会议学法;(5)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6)发送统计普法学习材料。

2、201*年重点抓好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统计普法,根据国家、省、市、区计划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组织参加统计法制讲座;(3)发送统计普法学习材料,组织统计普法教育,组织参加统计法律知识竞赛。

3、201*年重点抓好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根据国家、省、市、区计划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3)统计从业资格报名通知;(4)统计继续教育通知;(5)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年报会议学法;(6)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⑴以每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12月上旬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5月份全省法治宣传月和集中性的大型普查、科普宣传以及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等为契机,运用报刊、网络、短信等媒介开展统计法制宣传;(2)以统计法制故事、对联征集、书画比赛、黑板报、横幅、电子橱窗等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三)检查验收阶段(201*年4月至12月)

201*年将开展街道本级、辖区企事业单位统计违法违规自查,收集整理统计“六五”普法台账资料,撰写统计“六五”普法总结。迎接市、区统计普法办对我街道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作为“十二五”时期我街道统计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找准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

(二)完善保障措施。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设备。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努力形成

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抓好协调配合。要加强协调,积极与上级统计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系,同时做好各社区组织协调工作,互相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

(四)注重普法实效。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把开展统计“六五”普法贯穿于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之中;要把开展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街道复评工作相结合,确保统计“六五”普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二

米市巷街道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跃文副组长:黄国兴

成员:杜红阳、孟丽妹、何坚新、黄琴琴、金波、陈建强、詹颖、楼裕、陈冰一、郑云、梁旭珍、陈蕾、黄建华、陈旭阳、徐云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杜红阳兼任办公室主任,沈铮为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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