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清水河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
201*年清水河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
根据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按照自治州开展争创基层优秀劳动保障所站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社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满意、近距离服务,确保201*年度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现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201*年度工作计划。
一、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抓服务对象普查,全面摸清底数。组织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走家串户,对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失业状况,培训就业愿望,经济状况全面进行登记,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为标准,建档建卡,输入电脑统一储存,从而建立详细的基本情况数字库;
二、认真全面做好本辖区内各类人员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经常深入辖区内居民通过走家串户调查摸底,摸底调查新农保;各类资料齐全、登记详细,全年资料归档规范整洁;在电脑资料中及时输入或更新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及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在走访各类人员时要“面对面”地宣传就业政策及再就业优惠政策,对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在接到通
知的一个月内,将政策宣传到位。
四、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安置各类人员
每月一次走访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掌握用工情况,做到底数清、空岗登记情况明,及时向单位宣传各类优惠政策;完成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并推荐有就业意向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4050”人员就业,并做好就业后的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就业情况;有记录资料齐全整洁;及时将情况输入电脑。
五、做好就业援助活动,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帮助特困群体再就业
每季度走访“4050”人员、夫妻双双失业人员家中,及时掌握生活状况,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安置“4050”人员、夫妻双双失业家庭实现其中一人就业,特困家庭实现一人就业,有记录建立档案,并及时掌握就业后情况,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手续、掌握贷款人员的基本情况并每月跟踪调查,有记录资料齐全。
六、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七、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其社会化管理工作达95%,接收、管理企业退休人员,建立本辖区内退休人员数据库、发放联系卡、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
格认证卡、并及时做好认证年审达100%,及时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申报工作,并及时掌握退休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帮助接转组织关系,开展文体活动和政治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建立信息网络,为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每月至少1次走访到退休人员家中,掌握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办理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申报手续;做好生活保障服务工作。
七、继续全面做好宣传新居民养老统筹工作,争取今年年底之前达到全面覆盖。
清水河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二0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201*年丰台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
201*年丰台区劳动保障工作计划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新城区的奋斗目标,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努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进全区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提供保障。
主要预期指标:新增城镇就业18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500人,其中“4050”失业人员再就业5300人,开发置换社区就业岗位10000个,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比上年增长10%以上,基金收缴率分别达到95%以上;对80%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区服务。
(一)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
今年要以促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继续在开发岗位、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上下功夫,在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的稳定性。
1.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按照首都城市发展和我区的功能定位,围绕现代服务业和大量兴起的私营、民营、股份制企业,找准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结合点,开发适宜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岗位。在全区实行经济建设与促进就业“三同时”制度,发挥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继续实施“三年三万”社区岗位开发计划,不断拓宽社区就业空间。首先,在本地区内挖掘社区中的空缺岗位,及时捕捉地区新建企业用工信息,积极主动与企业联系,建立起良好的长效用工服务机制。其次,要充分发挥地区各类人才优势,与其建立联系,为辖区失业人员服务。
同时将就业指导和求职推荐向社区延伸,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实施就业倍增计划,促进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落实各项政策,促进城镇困难群体就业。要将符合条件的农转居人员、残疾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纳入求职登记范围,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加大对经认定的“4050”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使其实现就业;实施公益性岗位定向调剂制度,各部门和区政府出资的公益性项目和岗位,要优先安置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继续采取政策倾斜、承诺服务、就业助理等措施,实行“一对一”全程服务。积极引导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缓解局部地区失业率较高的就业压力。同时,统筹做好大学生、复转军人和随军家属的就业工作。
3.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制度,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本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服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精神,把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农民工进城就业搞好服务。
4.加强城乡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完善区、街道(乡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网络作用,实现失业人员管理、统计、分析、服务的网络化。强化地区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逐步实现供求信息的资源共享。通过市场调节,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匹配。
(二)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素质
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实现职业培训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
1.强化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实行三年3万人培训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单培训、定岗就业”的原则,围绕经济增长点、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以及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方向,合理设置专业,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全年培训失业人员7000人,定岗培训率达到50%,培训合格率达到90%,其中技能培训合格后再就业率达到60%。
2.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相比较,农村富余劳动力择业观念陈旧,学历和职业技能偏低,缺乏市场竞争。该问题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进入市场就业的重要阻力之一。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农村富余劳动力陈旧的择业观念,紧密结合市场需求,逐步建立岗位、培训、鉴定、就业四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机制。要结合我区乡镇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急需转移就业的,开展定向技能培训;对坚持从事一产生产经营的,积极开展生态农业、特色林果业、绿色养殖业和休闲旅游业等现代农业的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中将逐步城市化的村镇,有计划地开展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对来京务工人员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储备性技能培训。
3.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行业,强化新知识、新技术应用和技能提升培训。尽快培养一批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的中、高级技能人才,使我区职工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今年社会保险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制度、推进扩面、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1.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是各项社会保险要以个体、私营、民营、股份制和三资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扩面工作力度;二是继续落实建设征地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三是待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抓好整建制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点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来京务工人员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工作;五是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态度要积极、步骤要稳妥、工作要做细、风险要规避”的原则,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要求,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出台的城镇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建立并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推进医疗保险工作。要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稳步扩大覆盖面,继续抓好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参保工作,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保率达到70%以上;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医疗费不合理增长;落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制度。4.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纳入工伤保险工作范围。认真落实即将颁布实施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力争年底将80%的应参保人员纳入统筹范围。
5.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加大对用人单位选择性参保、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和人数等违规行为的专项审计,加大监察执法和稽核检查力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管理,严格基金支付环节,严厉打击骗保等欺诈行为,堵塞基金流失漏洞,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在完善“三险合一”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缴、一单托收”。
(四)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要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指导、监控和督促。使抽样调查的私营企业、股份联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80%和35%。继续完善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大型非公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指导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工作。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人数超过职工总数30%和续订率低于80%的国有企业,加强监控和指导。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以集体协商工资为突破口,提高集体合同质量。进一步提高“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作质量和标准。对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分流安置职工方案要加强指导,对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要实行备案管理。要求企业妥善解决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的遗留问题。
2.完善劳动关系调控体系,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一是力争在21个街道(乡镇)建立三方会议制度,形成区和街道(乡镇)协调劳动关系的网络,并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纳入三方协商会议内容,加大协调力度。二是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仲裁质量,确保全年结案率不低于98%;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将调解率提高到35%;完善集体争议和突发事件的调处机制,将处理集体争议的工作重心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四是坚持信访、监察、仲裁及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机制,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矛盾。
3.突出重点问题,维护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规范用工行为。一是着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督促用工单位必须与来京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加强与建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监察执法力度,努力完成市政府确定的201*年基本解决拖欠问题的工作目标。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为来京务工人员缴纳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维护来京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除上述重点工作以外,今年还有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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