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水寨镇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201*年水寨镇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确保完成节能工作目标。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我镇各项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农业、工业的领导任副组长,经贸委、农委及部分镇直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订了节能减排的措施、工作思路、方法、目标,对本辖区内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并进行监督检查。在工作中,强化措施,注重实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节能降耗工作。3月份,我镇召开了全镇节能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并向相关村、企事业单位印发了《水寨镇201*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镇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分解节能目标,明确工作责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镇节能减排会议的精神,今年4月份组织召开了镇域内企业、园区及能耗大户企业节能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201*年的节能任务,对节能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介绍了节能降耗相关政策,布置了年度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并部署安排定期开展节能目标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结合我镇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要求各企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按照目标分工合作,由分管生产的厂长牵头负总责,领导协调,监管推进,做好规划纲要和年度目标,落实“十大节能工程”以及技改、节能项目,适时淘汰落后设落实技改、节能项目,适时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技术,用政策激励调动各生间部门和一切有利于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积极性,明确专职人员抓落实。要求企业对员工分批次进行了节能培训,从基础管理上将节能减排具体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着力于加强生产工艺、质量提升、现场管理,降低原材料和动力消耗,特别是在电、原煤和水消耗上把握好各个环节,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今年我镇节能减排项目:正通达设备加大研发投入,总投资4500万元新上中空玻璃全自动打胶机项目,该项目填补了国产自动打胶设备的空白,提升了产品档次,推动了产业升级,极大的节约了人力成本,获得经信局技改资金扶持。章丘明希化工有限公司总投资201*万元的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现已正式生产,设计达到年产工业级、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5万吨。本项目对企业空排的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不仅直接改善当地大气环境质量,优化了区域生活环境,而且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章丘双鹿有限公司淘汰了落后生产线,投资1000余万元,新建厂房2座,从台湾引进ps板材生产线,
该生产线在国内属领先水平。章丘创科风机有限公司投资200余万元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新建高标准钢结构厂房一处,新上数控机床设备,有效节约了能源消耗。
四、节能技术推广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推广,指导农村新能源利用工作。镇农委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池建设,新建沼气池106个,既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又节约了能源。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5台。
五、开展节能执法,加强重点企业、行业节能监管根据节能减排实施意见的部署,我们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节能执法、能源统计、计量监督检查和年度节能考核工作。在建筑行业领域,推广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对重点能耗企业实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组织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6.5环境日积极开展好全民节能降耗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法”、节能小常识及节能典型。努力提高全民节能意识、环境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调动全社会节约能源的积极性。在农村工作中,主推农村新能源利用(沼气池、太阳能等),绿色照明推广,节能新技术,培育节能产业,倡导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资源节能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个别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还未真正落实到位,镇村居民节能降耗意识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全面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加强治理和环保力度,严格执行节能降耗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企业,突出重点行业和企业,健全节能环保政策体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综合手段,确保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
水寨镇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七月
扩展阅读: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要点
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和
201*年工作要点
一、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20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与201*年相比,20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应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应降低17%。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坚持理论创新与行业实践相结合,坚持示范试点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为实现国家和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部署。201*年,李盛霖部长主持召开了2次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安排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部印发了《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要点》,提出了在201*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的实施意见》,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
部署与行业实际相结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际成效。印发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水运节能减排总体推进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基础性指导作用。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结合各地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引导功能,推进低碳发展,初步形成领导重视、互相配合、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开展低碳试点。继续推进部重大课题“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组织完成了项目验收,总结并提升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理论经验。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部印发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选择确定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武汉、无锡10个城市开展试点。组织召开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启动会和推进会,组织评审并批复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试点城市实地调研,协调推进,具体指导,不断深化试点工作,标志着试点工作由试点启动阶段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三)积极引导,确保公平,用好专项资金。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1*年中央财政安排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部组织开展了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成立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201*年度)》,组织相关科研单位研究制定了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方法,编制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程序》,初步建立起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专家库中遴选项目评审专家,经过项目专家评审会、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审议、在部政府网站公示、对部分申请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暗访、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对122个申报项目给予了补助。经核算,201*年度补助项目,除无法准确计算节能减排量的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类项目外,形成的节能量为31.5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量为22.4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3.8万吨。
(四)政府引领,企业参与,深化千企行动。继续深入组织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召开了专项行动总结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再部署,表彰了专项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201*年,“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得到继续深化:“车”:积极推进甩挂运输;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汽车驾驶节能操作规范》;
举办了机动车安全节能驾驶竞赛;试点推进绿色汽车维修技术;推广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船”:组织实施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经沿江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批准列入拆解计划的船舶已达3742艘,拆改完工船舶3105艘,核准使用中央补贴资金3.85亿元;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船用岸电技术的应用;在江苏、安徽开展天然气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了建立绿色航运发展长效机制试点工作;进行试点企业及船舶的能效考核和认证。“路”:加快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修订发布了《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指导各地加快ETC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协调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ETC联网运营,截至201*年底,全国已经开通ETC的省份达20个,建成ETC专用车道3200条,ETC用户突破200万;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与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的应用。“港”:继续推广应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和港口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推广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开展了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利用技术研究。
(五)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推进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务实推进,取得了实际成效。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年3月1日起废
止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过渡期车型表》,所有申办营运资格的新购车辆(含进口车辆)必须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不得投入营运。截至201*年11月,部已累计审查、公布了17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共发布达标车型22492个,其中客车车型占15.4%。新进入运输市场的达标车型共计251.8万辆,节约燃油142.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60.2万吨。继续严格实行客运运力调控政策,对于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一律不得新增运力,并从严控制新增座位数。对一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力。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加强客运包车运力的调控,努力做到运力供需平衡。启动了甩挂运输首批试点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甩挂运输首批试点项目(单位)的通知》,确定了26个项目为甩挂运输首批试点项目,发布了第一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10个半挂牵引车车型和6个半挂车车型)。编制了《甩挂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确立了“十二五”期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的范围、总体规模及实施安排。
(六)组织评选,总结推广,发挥示范作用。经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并公布了20个交通运输行业
第四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目前,已累计公布四批共80个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对总结节能减排经验、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节能产品(技术)生产或经销单位自愿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节能产品(技术)检测承担机构检验、专家评审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并公布了30项“十二五”期第一批全国重点推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产品(技术),为交通运输企业选择节能产品(技术)提供了指导,对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发挥了推进作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了示范工程实地调研,组织相关机构开展示范工程应用效果检测,稳步推进半导体照明产品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
(七)科研攻关,完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启动实施了“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提升技术研究”、“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继续推进“公路运输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及系列标准研究”、“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与CO2排放指数研究”、“公路工程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内河宽浅船舶节能减排实用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综合应用研究及示范”、“轻型电动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推广应用”、“中远之星客滚船太阳能光
伏系统示范应用”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山西忻阜高速公路等科技示范工程,推广了一批潜力大、应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组织开展了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内河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等节能减排类科技成果被列入201*年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在标准制定方面:批准发布了《汽车驾驶节能操作规范》等5项行业标准;完成了“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及验证方法”等2项行业标准的审查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测评价方法”等3项国家标准的报批;下达了“道路运输行业节能评价方法”等4项标准计划项目;开展了“港口流动机械节能系列标准研究”、“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技术标准化研究”等6项标准的立项研究。
(八)深入研究,积极应对,参与气候谈判。
部6次组团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国际海事组织(IMO)框架下的谈判,出席UNFCCC德班会议和IMO第62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向IMO提交了4份政策和技术提案;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了坎昆会议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谈判对策,有效维护了我国整体利益和行业发展利益。部组织中远、中海、河北远洋等12家远洋公司开展了船舶能效水平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国远洋船舶的能耗总量、单位能耗及能效管理水平等基础数据,
并与国际具有代表性的船舶能效水平进行了比对。
(九)重视宣传,开展培训,营造良好氛围。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年部机关及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组织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成效,并要求各级机关带头开展节能减排。部机关组织了图片展、低碳体验日、公益讲座、环保纪录片等宣传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紧密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多双边领域加大行业节能减排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多双边会议和各种交流活动,为学习交流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和技术出口创造条件。举办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培训班,还在全国交通局长培训班、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名师讲师团项目中安排了节能减排相关课程。举办了“201*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交通节能分论坛。宣传“安全驾驶、绿色驾驶、人文驾驶”理念,举办了第二届机动车驾驶员节能技能竞赛活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经验,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的节能意识和水平。
(十)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做好机关节能。
通过成立部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印发了《交通运输部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电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部机关节油、节电、节水工作专题会议,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201*年部机关用油量与去年持平,用水量同比去年下降1.28%,部机关办公楼扣除因通信中心、海事、救捞、公安机房等用电设备增加带来的新增用电量后,用电量同比下降5.49%,顺利完成了国管局确定的201*年度节能目标;部机关被国管局和北京市水务局评为“北京市节水型单位”。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逐步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年部直属和所属派驻地方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加强对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指导和能耗统计工作。
二、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201*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和完成“十二五”期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关键一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克服困难,不断拓展,务实推进,着力打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百千”工程(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一百个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一千家“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巩固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各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依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结合各地实际,立足于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示范推广、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切实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持续深入,为实现国家和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基础。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
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要求,组织落实部发布的《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抓紧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继续深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工作,适时发布《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二)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扩大试点城市
范围。
在“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完成“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研究内容,丰富研究成果,充实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理论经验。继续组织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加快研究并出台促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宣传推广试点城市先进成熟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公布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提高试点工作的代表性。指导第二批试点城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审查,督促试点城市落实试点项目,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试点城市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将试点工作与全省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紧密结合,带动其他城市加快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步伐。试点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部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跟踪项目实施过程,及时解决困难,总结经验,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地方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向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报送试点信息。
(三)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组织做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切实发挥“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示范作用,加强
对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的支持与引导,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201*年专项行动的重点是:“车”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组织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在道路运输和港区推广使用天然气车辆;推广节能驾驶技术。“船”研究提出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发布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在内河运输试点应用天然气船舶;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的应用。“路”进一步推进ETC联网工程;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与示范工程;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港”推进为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技术的应用;推广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的应用;推广带式输送机系统及其他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研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调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政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根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
南(201*年度)》,指导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申报201*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审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办法,做到标准统一,核算科学,保证项目申请与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第三方审核试点,研究建立第三方审核程序,组织实施对201*年度部分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的第三方审核。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五)创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模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区域性管理和主题性管理试点工作,为逐步形成具体项目管理与区域性管理、主题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积累经验。选定武汉、南昌、厦门和无锡市为专项资金项目区域性管理试点城市,指导试点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区域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选定港口RTG“油改电”技术应用进行主题性管理试点,集中时间、加大力度,在1~2年内基本完成港口RTG“油改电”技术应用项目的实施;选定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开展“低碳港口建设”主题性管理试点,指导试点港口编制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立项评审、资金使用、过程跟踪、项目
验收”的项目管理模式,切实推进试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持续深入。
(六)加强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能源利用在线监测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统计监测研究,突出顶层设计,健全指标体系,依靠科技创新,扩充监测手段。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巩固并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继续组织做好港口、远洋船舶、营运客车等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工作。针对目前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前期政策研究,做好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要求,开发、建设在线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加快推进相关监测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力争通过一年的试点,在201*年正式启动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逐步科学准确地掌握全行业各领域的能源利用状况,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监测水平。进一步研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方案。发布年度《中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报告》。
(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在总结前四批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推选过程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推选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突
出示范项目的示范性和引领性。201*年6月前完成交通运输行业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推选工作,提高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扩大示范项目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影响力。形成覆盖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全领域、反映全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水平、体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引领方向的百个示范项目,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经验交流活动。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并建立支持示范项目开展的长效机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继续组织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加强监督指导、过程跟踪和效果评价,确保示范工程按计划完成。
(八)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研究修订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并积极推进标准升级。开展达标车型统计推优,遴选一批低能耗、高品质车型。进一步加强燃料消耗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二是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发布道路客运实载率调查与测算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客运实载率两个“70%”的规定,提高客车实载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三是继续推行公路甩挂运输,深入组织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和标准规范,
评选并发布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制定出台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及港口中的应用,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促进天然气汽车技术升级和天然气供应及配套设施建设,继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五是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组织编制绿色汽车维修指导意见和绿色维修作业指导书,开展绿色汽车维修技术交流和绿色汽车维修企业评选。六是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话预约服务模式(“电招”)试点。七是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天然气船舶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天然气船舶及相关加气设施的技术标准。八是制定并发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相关标准,研究制定促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
(九)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
依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提升技术”、“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研究”、“公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和“交通运输业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的问题与对
策”等软科学研究。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启动“温拌沥青技术在寒区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低碳环保技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等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深入推进京珠复线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科技示范工程、江西庐山西海高速公路安全绿色交通科技示范工程、云南昆龙高速公路运营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等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智能交通和长三角航道网及京杭运河水系智能航运服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开展201*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为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搭建有效平台。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营运车辆油耗检测设备技术要求研究”和“天然气汽车替代燃料量评价方法研究”等标准的项目研究。
(十)继续做好气候变化谈判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特别是市场机制措施方案的专题研究,为我对外谈判和对内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继续积极参与UNFCCC和IMO框架下的谈判,参加多哈会议和第63届、第64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主动开展外交工作,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国家气候变化谈判的整体利益,为我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深入开展船舶能效履约研究,建立健全船舶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完善船舶排放统计监测体系,为实施国际公约做好准备。
继续利用多双边渠道,扩大对外宣传,推动行业“走出去”,学习借鉴国外先进节能减排理念、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十一)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多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和社会贡献,坚定全行业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先进产品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推广与交流,为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节能宣传周主题要求,组织做好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推广交通运输节能低碳发展理念,促进公众节能低碳出行生活习惯和方式的养成,形成低碳出行、节能光荣的社会新风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培训,结合年度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采取专家讲座、集体讨论、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加大节能驾驶操作规范的宣传力度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继续教育中的绿色驾驶培训力度,逐步普及机动车绿色驾驶技术。开展出租车节能驾驶交流与竞赛。
(十二)继续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继续落实完善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努力完成国管局制定的201*年度节电、节水和节油目标。召开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部署201*
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对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培训,加强对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情况、统计台账和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抽查数量不少于10%。进一步做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研究建立公共机构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制度的可行性,对部属各单位新建和维修改造公共机构项目进行节能评审。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做好20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职工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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