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十星级文明户政府文
羊发[201*]21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十星文明户、全面
小康示范户”创评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党(总支、党委):
为深入开展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镇区文明程度,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县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村居开展“十星文明户、全面小康示范户”创评活动。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奋战四年全面达小康,争先苏北跃进前八强”目标,积极探索文明户创评工作的新路子,把创评活动同农户自我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评活动,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得到提高,生活方式更加健康、文明,为“再干一场,再创辉煌”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二、创评标准
(一)“十星文明户”评比标准:
1、计划生育:自觉执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一视同仁;
2、家庭和睦:孝敬父母,赡养老人,夫妻和睦,爱护子女,抓好教育和管理,家庭关系和睦融洽;
3、崇尚科技:积极学习推广新技术,掌握实用技术,家庭成员中有科技明白人;
4、勤劳致富:开拓致富项目,带头创业增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5、和谐友爱: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真诚相处,不搬弄是非,无矛盾纠纷;
6、诚实守信:说话办事真实无欺,诚实做人,恪守信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7、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普法教育,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无违规行为,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
8、移风易俗:相信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9、热心公益:维护集体利益,支持公共事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10、环境卫生:室内外整洁、卫生,自觉搞好绿化、美化,保护环境。
(二)“全面小康示范户”评比标准:“全面小康示范户”必须在符合上述10项标准的基础上,突出科技致富内容,熟练掌握1-2门实用科技,致富有主导项目,并占家庭总收入的50%以上,家庭收入高于本村平均收入的40%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十星文明户”或“全面小康示范户”:
1、近三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的;3、有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非法组织的;4、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三、评比比例
201*年“十星文明户、全面小康示范户”的评比坚持“求精不求滥”的原则,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的前提下,适当控制比例。具体比例:“十星文明户”不超过总户数的30%,是文明村的不超过总户数的50%;“全面小康示范户”不超过5%。四、方法步骤
“十星文明户、全面小康示范户”创评活动,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总体按照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4日4月20)
各村居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十星文明户”、“全面小康示范户”的评比条件和创评内容,利用广播、标语、会议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同时,印制创评的有关表格发放至每一家庭,确保面上参与创评活动的家庭达到90%以上。(二)民主评议阶段(4月21日5月21日)
创评工作要在各村居党总支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对照检查。由各村居牵头组织,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各农户对照创评条件进行自我排查认格。
2、评定格次。在对照检查自我认格的基础上,由村居民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出本村居“十星文明户”以及“全面小康示范户”名单。
3、上报审批。“十星文明户”由镇党委审批,“全面小康示范户”在镇审核盖章的基础上,报县委宣传部审批。期间,对评出的“十星文明户”和“全面小康示范户”,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总结表彰阶段(5月22日6月10日)
各村(居)根据评比结果,搞好表彰挂牌。要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本村居实际,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为统一标准和格式,“十星文明户”标牌和“全面小康示范户”标牌由县委宣传部统一订制,各村居必须在5月10日前将“十星文明户”和“全面小康示范户”标牌等费用送交镇宣传办。
为促进创评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小康示范户”名单将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在创评过程中,宣传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创评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年终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全面搞好创评活动,镇成立创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政办、宣传办、纪检办、组织办、经管站、农业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村居党总支要加强对创评活动的领导,把组织开展“十星文明户、全面小康示范户”创评活动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安排部署,保证此项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氛围。要以清明传统节日为契机,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评活动的目的、评选标准、程序及优惠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3、规范评选程序,完善创评机制。在评选中,要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创评过程变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过程。要建立创评活动台账,收集整理相关评选资料,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十星级文明户总结
十星级文明户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三万活动,我们紧密结合群众思想实际,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切实加强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净化了村风、民风,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思想道德素质,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
一、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
为保证“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处党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整个活动的部署安排,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各村也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明确专人负责。为吸引群众投入到评比活动中,我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先后召开全体村组干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并利用党员大会的机会,部署“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活动,同时,每户印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标准宣传单,并利用板报、标语、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标准、办法,使评比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坚持标准,严格评比程序。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我们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主要是以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在全处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是明确得星标准。我们根据实际,对每颗星我们都制订了得星标准,明确规定凡是被计生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处罚过的,或家庭子女中有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卫生检查不合格的等,取消相对应的评星资格,让每户对照有尺寸,创建有目标。
三是明确评比方法和步骤。我们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的步骤主要分为四步:第一步是推选村民代表,进行评议。各村民小组组织村民推选代表,代表一般由3人组成,15户推荐一个代表,经群众签字认可。村民代表对照十星级标准对各户进行集中评议并打分。第二步是汇总各户十星得票情况,在各组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三步是村评议领导小组审核。各组公示结束后,对群众有异议的由村评议领导小组重新审核,并对有关部门反馈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并确定最终结果,得票率必须在80%以上的方可得星,统计结束后,将全村各户得星情况在村公布栏集中公布。第四步是总结及评议结果上报。各村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将材料及时归档,写出工作总结并报处创建办。
三、表彰鼓励,提高创建效果。
201*年我们重抓“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评出处“十星级文明户”400余户,市级“十星级文明户”1户。对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其中的优秀户典型事迹进行收集整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宣传。
通过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我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达到了“三个明显”,一是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表现在农民家前屋后卫生整洁、群众关心社会公益建设、文明新事不断出现。二是村风、民风明显好转。由于大家形成了以多得星为荣、少得星为耻的氛围,以往一些邻里不团结、民事纠纷不断的现象逐年减少,社会治安发生率下降。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广大干群在创建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即既要精神文明好,更要经济发展快,因此,大家一门心思忙致富、抓发展,促进了经济建设。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不断提高坝陵办事处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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