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管理
楚雄市支公司同城服务部查勘定损员岗位安排及工作职责根据我部门现有人员及岗位设置做如下安排:一、岗位设置
查勘定损岗主管:王欢豫
查勘定损岗:陈勇、孙月勋、龚斐、祁谢春、杨志翔、张梧非车险(企财险、家财险)理赔管理岗:龚斐农房火灾理赔管理岗:孙月勋
二、岗位工作职责:
查勘定损岗主管工作职责:除完成正常的查勘定损工作外,要求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对查勘定损员的日常管理、临时调度、节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对于超权限或特殊客户的查勘定损工作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查勘定损岗人员工作职责:服从“95518”和分管领导、主管调度安排的同城案件查勘定损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的查勘、立案、定损,出具完整的定损单证后提交下一理赔环节。与理算人员相互配合做好理赔工作。
非车险(企财险、家财险)理赔管理岗:负责非车险(企财险、家财险)的理赔定损、核损工作。
农房火灾理赔管理岗:负责农房火灾的理赔定损、核损工作。楚雄市支公司同城服务部查勘定损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理赔业务的管理,规范理赔业务行为,提高队伍人员素质,严肃理赔纪律,提升服务能力,特制订同城服务部查勘定损员管理及考核办法:一、工作管理办法
1.根据现有查勘定损岗位及人员配备,实行滚动轮换接报案及值班工作。“95518”统一调度查勘定损安排后,查勘定损员应及时询问承保情况并与报案人联系,确认事故地点、约定到达时间后携带查勘工具和相关单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2.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因工作原因需外出、必须和其他同事打招呼,能代为处理的工作请其他同事帮忙处理。
3.值班期间按照正常上班纪律要求,不得迟到、早退及旷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饮酒。
4.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和拖延。
5.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有事有病必须事前请假,不按规定请假的按旷工处理。6.查勘定损人员享受公司手机电话费补贴,无特殊原因要求做到24小时开机。
7.爱护好自己保管和使用的查勘车辆、电脑设备、查勘工具等公司财物,做好例行维护和保养。
8.每日清理自己的办公区域,保持办公环境的干净整洁。
9.查勘定损员不得利用定损权利向客户或修理厂提出要求或串通其制造虚假赔案损坏公司形象和利益,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10.按上级公司规定,做好车险、非车险的立案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出现延时立案。二、查勘定损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一)工作考核方法
对每位查勘定损员实行按月考核制度,每周对各人的查勘定损工作量公示上墙,由主管统计后月末做出统计报表公示。超出平均月工作量的前两名人员,奖励绩效工资200元/人;低于平均工作量的最末两名,扣发200元/人的绩效工资。
(二)纪律考核:
必须遵守“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给予提醒及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扩展阅读: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车险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车险理赔品质和客户服务水平,完善车险理赔管理体系,提高车险经营效益,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查勘”是指通过查验、调查保险事故的第一现场或第二现场的保险标的、第三者(包含人和物)以及相关人员,核定事故原因、经过,取得第一手证据,并初步核定保险责任和损失项目的理赔工作流程;本办法所指的“查勘岗位”是指专职从事车险查勘实务工作的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定损”是指通过查勘,初步核定保险标的以及第三者的损失金额的理赔工作流程;本办法所指的“定损岗位“是指专职从事车险定损实务工作的岗位人员。
第四条各级机构可以根据本机构人员情况以及案件的不同类型,将查勘和定损职能合并,设立“车险查勘定损岗”,也可以分别设立“车险查勘岗”和“车险定损岗”。
第二章考核实施部门
第五条总公司车险部负责制定全辖车险查勘定损岗位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组织全辖范围的集中培训和考试,定期给分公司提供部分培训课件和考试试题,督导、检查各分公司查勘定损岗位的考核实施情况。
第六条各分公司车险部负责制定分公司及下属机构查勘定损岗位的管理和考核细则,具体实施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考核对象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辖所有实际从事查勘定损实务工作的人员,包括下列各类人员及单位:
一、与本公司鉴定了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二、劳务派遣人员;
三、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四、公估公司;五、合作定损点;
六、其他进行查勘定损的理赔辅助人。
第八条在实施考核时,对于第七条所列明的一至三类人员,将个人作为考核对象;对于第七条所列明的四至六类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合作方式,可以分别将公估公司、定损点或理赔辅助人作为一个考核对象,也可以将其中相对固定为我司服务的个人作为考核对象。
第四章考核基本原则
第九条上岗前培训原则
(一)所有新入司准备从事查勘定损岗位的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参加上岗培训。培训由分公司车险部或者委托其他部门组织,培训课时不少于8个课时。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常识、公司制度及规定、适用法律知识、查勘定损实务流程、查勘定损现场实务,其中查勘定损现场实务不少于2个课时。
(二)不具有查勘定损实务工作经验一年的人员,必须参加全部的上岗培训课程;具有从事查勘定损实务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培训,但必须参加公司制度及规定、查勘定损现场实务流程两个培训课程。
第十条考试上岗原则
(一)在上岗培训结束后,所有人员必须参加上岗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上岗。考试题由总公司定期提供,考试内容与第九条培训内容相同,其中查勘定损现场实务题由分公司选择一个真实查勘定损现场。
(二)考试由分公司不定期组织。
(三)在本办法下发之前已经上岗的查勘定损人员,总公司将在本办法颁布实施后分期、分区域组织集中的现场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将暂停其查勘定损上岗资格。
第十一条定级原则
(一)我司的查勘定损岗位定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可以细分为一、二、三等级,对应为初一、初二、初三,中一、中二、中三,高一、高二、高三。
(二)初级查勘定损人员由分公司负责考试及评聘,向总公司车险部报备。中级及高级资格由分公司负责初审,并统一向总公司申报定级资格,总公司车险部负责考试、审核、评聘。(三)新入司的查勘定损岗位人员,可以根据其以往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条件,由分公司进行定级申报。
(四)在本办法下发前,目前已经从事查勘定损实务工作的所有人员,在参加集中的上岗考试并通过之后,由分公司根据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表现等表现,统一向总公司车险部申报定级资格。
(五)公估公司、合作定损点及其他理赔辅助人,不进行定级。
(六)中级、高级查勘定损评聘考试定期举行,每年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定期考核原则
(一)各分公司每月对查勘定损岗位人员实施月度考核;(二)各分公司每半年实施一次升降级考核。考核依据前半年的月度考核结果。
(三)各分公司月度考核和升降级考核结果,均需要及时报备总公司车险部。
第十三条末位淘汰原则
依据每半年的月度考核结果,对于各分公司每半年实施一次升降级考核,对于半年月度考核总分排名最后一名同时其月平均分低于70分的查勘定损人员,自动取消其查勘定损上岗资格。
第十四条绩效挂钩原则
(一)查勘定损岗位人员的定级,与其薪酬挂钩。(二)月度考核结果与其当月绩效挂钩。
第五章考核指标
第十五条月度考核采取评分制,各考核指标相加,满分为100分。
第十六条考核指标包括:工作量、工作时效、案件处理质量、管理评分、内控扣分五项内容。每项内容内包括数个考核指标。所有的考核指标包含双代案件。
《考核指标参考》详见附件1。
第十七条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的实施细则,报总公司车险部审核批准,总公司车险部对分公司的考核情况予以检查督导。
第十八条分公司考核实施细则应涵盖所有上述五项考核内容。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其中的部分指标,也可以增加新的考核指标。
第十九条各岗位的考核标准,由各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并参照附件2的格式向总公司车险部报备,并可定期或不定期更新。
第二十条考核采用评分制,各考核内容各占一定分值,分公司可参考附件1的分值,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考核办法为暂行办法,总公司车险部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将根据实际效果调整部分考核内容,制订正式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归总公司车险部。附件1
考核参考指标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计算公式统计口径数据来源1、网上理赔系统2、未决管理岗台帐1、网上理赔系统2、未决管理岗台帐1、网上理赔系统2、未决管理岗台帐1、网上理赔系统2、未决管理岗台帐理赔品质管理岗抽查5分40分40分指标项目分值分值当月日均工统计在当月1.工作量1.1.日均工作量作量/本岗位完成的所有日标准工作查勘定损任量×分值务。当月及时提统计在当月交率/本岗位完成的所有标准提交率查勘定损任×分值务。本岗位标准统计在当月案件退回率/完成的所有当月案件退查勘定损任回率×分值2.3.退回案件处理率务。当月退回案统计在当月件处理率/本完成的所有岗位标准处查勘定损任理率×分值务。准确定型任查勘发送时3.1.车辆定型准确率务数/定损任间在当月的务总数×分所有定损任值务。点选标准配当月核损完件数/总配件成的所有定数×分值损任务。1、统计在当2.1.及时提交率10分2.时效2.2.案件退回率5分20分5分3.2.标准配件点选率网上理赔系统5分3.案件处理质量月核损完成(∑查勘员的所有定损第一次上报任务;的配件金额2、“查勘员第-∑最后一一次上报的次核价通过配件金额”小的配件金额)于“最后一次/∑查勘员第核价通过的一次上报的配件金额”的配件金额案件不统计;3、配件金额包含管理费。报表系统5分20分3.3.核价核减率3.4.核损核减率1、统计在当月核损完成第一次上报的所有定损的定损金额任务;-∑最后一2、“查勘员第次核损通过一次上报的报表系统的定损金额)定损金额”小/∑查勘员第于“最后一次一次上报的核损通过的定损金额×定损金额”的分值案件不统计。核减案件指(∑查勘员查勘员每月的是通过查勘员的工作5分3.5.减损总件数减损案件件已经拒赔或数×奖励分客户已经放值弃索赔的案件。车险部经理、直接主管等根据员工当每件未决管理岗奖励5台帐分车险部经理、10分4.管理评分4.1.管理评分月执行力、团队合作能力、车险部经理,考勤、客户及直接主管评销售反馈信分息、车辆管理、规范服务直接主管用语、着装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扣分项件数有效投诉、通×分值报批评直接主管、客户服务岗20分10分5.内控扣分5.1.内控扣分有效投诉1件=-5分,通报批评1件=-10分附件2
分公司查勘定损岗位考核标准参照值
岗位1、工作量2、及时提交率3、案件退回率4、退回案件处理率201*0元以上5000-201*0元1000-5000元1000以下附件2说明:
本考核标准仅为参考格式,纵向维度为考核指标,横向维度可以根据各机构实际情况设定为查勘区域、定损点、案件类型(大案、人伤等)、案件金额等等,本表举例为按照案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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