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调研
灌南县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调研
今年以来,灌南县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抢抓发展机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协调各方力量,着力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贯彻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领导机构。为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共同推进,成立了灌南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妇联、财政局、人行、人社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或成员,着力构建起了政府主导、多方协作、运转流畅的工作机构。二是下发实施意见。围绕连财〔201*〕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积极联动助推。县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项协调会议,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安排了100万元资金作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并在县农村信用联社建立了专门账户,加快推进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度。
(二)强化宣传培训。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县多次组织召开基层妇联干部会议,通过当面授课、发放业务资料等形式,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贷条件、申贷流程和贴息范围等进行宣讲,力求大家熟悉政策、掌握政策、吃透政策。二是合力进行宣传。在县电视台、《灌南时讯》、政府网站等宣传载体上开设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意义、发放对象、办理流程等,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县妇联和信用联社联合开展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让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小额贷款办理程序和要求,以便于更好地服务于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机制建立。一是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进一步落实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二是实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会办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年终根据各有关单位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先进的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四)强化优质服务。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基层妇联深入乡村下发创业项目征集表和小额担保贷款需求表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一些适合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短平快、辐射广、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并进行分析汇总和登记造册,对有贷款需求的妇女创业项目下发贷款申请表,指导贷款人按照要求填写和完善申请材料。二是着力进行推荐。各乡镇妇联把申请材料统一上报到县妇联,县妇联对申请贷款的项目进行汇总和实地审核,审核结束后,把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分别推荐报送灌河担保公司、人社局、信用社,并和有关部门做好贷前的准备工作。三是加强跟踪服务。县妇联和灌河担保公司、人社局、信用社联合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然后由灌河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最后由信用社负责贷款的发放工作。县妇联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还及时跟踪了解项目贷款进度及贷款数额,做好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目前,县已掌握需求小额贷款对象200多户,完善表格72户;已经发放的有23户,计219万元。
二、存在问题
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推动妇女创业的一项惠民工程,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村妇女创业难,反担保能力差,一般农村妇女创业找不到担保人或没有资产抵押,即使有创业的热情,也被担保的种种条件限制,而解决不了资金问题。三、今后打算
为了保证201*年灌南县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完成,下半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项好的政策需要有好的工作措施来落实,更需要有好的工作机制来保证,在妇联、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通力合作下,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举措,努力为广大妇女提供一项创业资本、创造一批就业岗位、扶持一些创业典型,实现政策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的最大化。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风险控制要求很高的工作,们将以市政府这次督查为契机,加大对各乡镇、各村(居、社区)妇联主席及经办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的投入,着力做好政策解读、流程规范、金融和信贷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和指导,帮助各级妇联干部尽快掌握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政策及相关知识,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继续收集整理适合妇女创业的项目,建立妇女创业库,扶持并推动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健康稳定的发展;积极引导农村致富女能手,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来料加工等项目,带动和吸纳更多的农村妇女创业。
扩展阅读:在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去年7月份,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与全国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按照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安排,去年11月份市政府安排市妇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和社会保障局、人行联合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实施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市妇联对实施情况多次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政府许市长非常重视这件工作。临洮县作为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县,已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筹措了担保基金,为53名城乡妇女发放了贷款,取得了良好效果。刚才,临洮县政府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总体感觉临洮县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和工作落实到位,担保基金和贷款筹措力度大,在贷款申请、联合审批、资金监管、发挥效益等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希望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前面,市妇联、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人行、市担保公司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能对开展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的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加快推进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讲些意见。
第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广大妇女撑起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妇女创业就业关系到妇女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权益,关系家庭的和谐稳定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只有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准确了解妇女的就业创业需求,切实解决她们的困难和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妇女发展。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妇女的深切关怀和爱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体现了对妇女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视与尊重,既是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切实解决妇女创业资金瓶颈、提高妇女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又是关系家庭幸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实施将惠及广大妇女和家庭,对于调动广大城乡妇女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妇女创业就业,特别是帮助返乡女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有重大意义,有助于支持农村妇女增加收入,保障农村妇女发展权益,提高农村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用足用活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效解决我市城乡妇女创业就业资金瓶颈问题,全面推动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扶持妇女创业,促进妇女就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的基本权益,提高广大妇女的发展能力。同时,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也为各级妇联更好地开展工作,为广大妇女服好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和抓手,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希望各级妇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第二,政策任务要吃透。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四个方面的突破创新:一是在贷款额度上,对妇女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明确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二是在贷款对象上,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面由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拓展至农村妇女,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当地妇联组织或劳动社保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三是在审查主体上,首先由妇联进行调查推荐,经劳动部门审核后,提交督促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核发放。四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负担拨付。这四个方面的政策突破创新,可以说是在认真总结分析当前就业工作形势和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以往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保持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服务妇女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年,省上给我市下达了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的目标任务,市上按照实际给各县区进行了分解,在包主任刚才宣读的“通知”里面已经进行了明确。这个任务指标是一个保底的、最低的要求,各县区必须完成。当然我希望各县区能够建立起科学高效的运作机制,引导更多的创业妇女申请享受贴息政策的优惠,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因为对于贴息资金中央财政是据实全额补贴的,所以希望各县区、各单位不要有所顾虑,要尽可能多地为全市城乡创业妇女发放贷款,争取中央财政对我市更多、更大的支持。
第三,工作职责要明确。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和发放涉及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工作,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妇联组织负责做好城乡特别是农村妇女贷款申请的登记,对借款人的贷款需求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按照审慎原则出具贷款推荐意见,配合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做好贷前服务、贷中管理、贷后核查等各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需要,积极筹措落实担保基金,及时申报拨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全额贴息资金。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妇联推荐的贷款项目和妇女直接申请的贷款项目做好及时登记和审核工作,为贷款妇女提供创业就业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承担贷款任务的各级金融机构负责审核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和放贷比例,力争使担保基金与放贷总量的比例达到1:10。各级担保机构根据政府的委托,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并简化城乡妇女创业微利项目担保手续,最大限度地满足当地妇女创业贷款担保需要。还没有成立担保机构的县区,可协调市担保公司或其他有担保资格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第四,发放机制要健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关键环节,强化措施办法,完善审批程序,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高效运行。在贷款申请调查上,各级妇联要发挥贴近妇女的工作优势,深入调查摸底,做到申请贷款妇女家庭情况清、贷款项目清、贷款数额清、还贷能力清,在此基础上优先推荐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愿望的妇女。在贷款资格审查上,各级妇联、担保机构和劳动部门要及时沟通,做到既要坚持原则,又要适当考虑个别特殊情况,着力帮助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妇女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审批发放上,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协调指导经办金融机构切实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精神,调整以户主为贷款人的做法,适度放宽贷款条件,尽可能增加贷款发放数量,帮助更多的妇女解决资金困难。国家规定各级担保机构原则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为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对城市妇女可采用由财政供给人员提供工资反担保的办法,对农村妇女可采取3户联保、5户联保或村集体担保、信誉担保等形式提供反担保,方便妇女贷款。在项目发展服务上,各级财政、妇联、劳动部门要积极关注承贷妇女的项目运转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她们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确保资金到户后能够安全有效运转,降低信贷风险。
第五,各类资金要落实。一是落实好担保基金。市财政局要筹措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担保机构给与担保资金补贴。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落实担保基金。各级财政要根据妇联开展工作情况,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二是抓好财政贴息资金申报拨付工作。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申报工作,加快资金拨付速度,保证贴息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切实抓好贷款资金的筹集准备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协调各经办金融机构积极筹措准备足够的贷款资金,保证全市城乡妇女贷款需求,避免发生没有资金放贷的现象发生。四是要做好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筹集和支付行为,防止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的发生。要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担保基金封闭、高效运行。第六,政策实施要有效。国家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目的就要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增加他们的收入。而实现这一目标关键要提高广大妇女的创业能力和本领。据初步统计,全市广大妇女的贷款项目集中在特色优势产业、现代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生态农业等方面。这也是这次把农业、畜牧等几个部门通知参加会议的主要原因。各县区和市劳动、农业、畜牧、妇联等部门要根据妇女创业实际需求,依托国家和省上实施的一些培训工程和项目,切实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创业技能、市场营销技能培训,帮助妇女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她们自主创业、参与市场竞争,以及成功实施项目的本领。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村妇女创业建立实践基地,发挥农民技术员、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的作用,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农村妇女实施好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同时,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女创业项目的实际效果和长远发展,重点倾斜扶持适合妇女从事的特色优势产业、现代设施农牧业、生态农业等方面的项目,提高妇女贷款创业的成功率。各级妇联要指导妇女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跟踪项目实施。要加强对承贷妇女的诚信教育和信用评定,对于信誉良好的承贷妇女,要提供循环放贷、扩大额度等优惠政策,确保小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见实效。
第七,宣传动员要深入。国家这次实施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既有对原来政策的继承,也有在原来基础上的突破。各级妇联、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和担保机构、金融机构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和工作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和业务教育培训,使基层干部不仅掌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还要掌握其他相关的政策规定,把政策吃透、吃准,努力成为运用政策的行家里手,抓住关键,推动政策的落实。同时,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发宣传单、集中办班、以会代训、进村入户等办法,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和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意义,以及贷款的申请条件、申报程序、操作流程等,提高妇女群众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让广大妇女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第八,组织领导要加强。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研究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建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工作领导机构,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从组织上保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全面完成。市、县区财政部门、劳动部门、人民银行、妇联组织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碰头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妇联配合、多方协作、共同推进”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长效工作机制。8月份,市上将对各县区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以加快工作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妇联组织,为他们开展好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市妇联要及时总结推广县区妇联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深入有效实施。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于广大妇女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能否见到实效关键要靠大家。希望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协作,扎实工作,切实为广大城乡妇女把这件好事办好、办实、办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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