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统一政策制度规范平稳运作
赣州市在校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施情况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号)和《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0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赣州市积极开展了在校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准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驻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把它作为加快我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居民医保全覆盖,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局工作人员统一思想,紧紧围绕如何保障大学生医保待遇,如何方便快捷地完成大学生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业务工作进行了讨论。在具体业务经办上,注重方便高校参保和切实保障大学生待遇相结合,制定了相关业务经办流程,并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建议,同时还专门在业务大厅设立在学生医保窗口,为大学生参保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统一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制度
在市医疗保险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多次深入各大专院校,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我局多次组织
各高校召开了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座谈会,根据各高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和校医院统计的大学生年门诊量、人均门诊费用,我局坚持基本满足大学生门诊需求,与现行管理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制度。大学生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的医药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补偿80%,其余20%由个人承担,参保大学生门诊年度统筹补偿最高限额为130元。
3、统一费用结算办法
根据高校校医院实际情况,我局积极主动为驻市各高校校医院申请认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以高校医疗卫生资源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医疗资源共同参与的机制。大学生凭学生证和医疗保险IC卡在签定了定点服务协议的本人所在高校医疗机构刷卡就诊,按规定只需支付门诊个人应负担部分,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每季预付给高校医疗机构,年终进行结算。我局以高校实际参保人数,按照每人30元的划拨标准,采取“年初预算、季度预付、年终结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由高校包干使用门诊统筹资金。为确保门诊统筹基金全部用于大学生门诊治疗,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不得超过10%,结余部分由高校结转下年度使用。
4、统一软件系统和网络信息化建设
我局对全市参保大学生参保档案信息全部录入赣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对已经认定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高校校医院统一安装了赣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院客户端,参保大学生档案以及大学生就医服务全程网络信息化管理。
5、统一大学生医保卡发放,实行刷卡消费、实时结算我局精心组织工作人员统一对参保大学生印制了医疗保险IC卡,并根据学校上报名单,精确到班级分类发放至各高校。参保大学生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只需持本人学生证以及医保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在就诊完毕时即可直接报销,实时结算。
6、统一报表及资料交接,强化监管
我局根据大学生就医情况,设计了全市统一的大学生门诊、住院等相关信息报表,报表由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并规定高校校医院报表及报表材料每月一送、每月一审,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时监管报销信息,通过报销材料逐一审核信息,强化监管,确保门诊统筹基金安全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驻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少事多,医保卡制作发放进度缓慢。大学生参保人数众多,相关材料数据庞杂,而我局工作人员相对不足,医保卡制作信息整理、白卡激活以及按班级分类发放等工作需要时间长,发放速度慢。同时由于我市已经实施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普通参保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从家庭门诊补偿金中抵缴,但由于大学生实施了门诊统筹制度,无家庭门诊补偿金,参加居民大病补充医保费用需由个人另行缴纳,有部分在校大学生存在抵触心理,不愿缴纳参保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一年多以来大学生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高校及参保学生所提出的建议积极采纳,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
二O一一年四月
扩展阅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汇报
XX区201*年17月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情况汇报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年17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1、201*年,我区共有城镇居民15055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征缴居民医保基金46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00万元,上级补助360万元,201*年底历年累计结余53万元。截止到201*年7月31日,本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计住院补偿779人次,支付208万元,门诊统筹补偿289人次,支付2万元。目前基金账户结余106万元,上级配套未到位资金约199万元。
二、20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标考核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基金使用未达到虚实进度,结余较大。原因分析:①我区辖两乡两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过大,非农业人口较少,201*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055人,其中学生9344人,学生占62.1%,而参保的在校学生也大都跟随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②今年我区已全面使用金保工程系统,按全市六统一要求,所有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因我区没有
二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有限,大部分重症病人转到六安市内医院或者省级医院就诊,且多为二级或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较低,
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低,保底报销比例为40%,但是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底报销比例已达到65%,跟新农合相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够灵活。
三、下步打算及建议
201*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各县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也都是按照全市统一的文件执行,建议实行民生工程考核时应更多的关注各县区是否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到位,在资金结余上的考核应将全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
我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始终以关注民生,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认真研究政策,开创性地开展工作。使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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