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局稽查大队201*年工作计划 (2)
201*年XX县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工作计划
根据县食药局201*年工作计划安排,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在县食药局的领导下,以《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武器,严厉整顿餐饮、保化、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市场,树立XX县食药局“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监管为民”的形象。二、工作目标:1、
以县城东大街(三岔口到东升高速路口)两侧的餐饮服务单位
为目标,打造一条食药监管严管街。2、
县城内食药监管覆盖率达到100%,乡镇监管覆盖率达到95%
以上。
3、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规范管理率到100%。
4、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5、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率达到100%。6、
保健品市场监管覆盖率达到95%,化妆品市场监管覆盖率达到
85%以上。7、
开展“地沟油”、一次性餐具、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整
顿内容的专项行动。8、
重点安排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及突发事
件的处理。9、建立长期的组织纪律和学习制度。
三、具体措施:
1、以县城东大街(三岔口至东升高速路口)两侧餐饮服务单位为目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其经营行为,争取使这条街两侧的餐饮单位全部达到“场地布局合理、设施配备得当、人员健康管理专业、食品加工过程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清洗消毒到位”等要求,将这条街打造成为我县食药监管的示范品牌。2、
以县城为中心,以政府机关周边为重点,采取分类、分片、分
乡镇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管网络,实现全县食药监管全覆盖。加大监督管理的频次、力度,对多次监督中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进行坚决的查处,直至取缔,保持食药安全严格监管的高压态势。3、
加大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学校外
包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规范责任主体,强化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的改造,和加强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的管理,杜绝学校对食堂“一包了事”不闻不问的现象。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留样制度。4、
加强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的监督管理。重点要针对
工地食堂的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与城建、公安等单位建立联系机制,配合公安机关“打四黑”“除四害”等行动,做好流动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5、
借201*年我县各药品行业GSP换证之际,强化药店合法经营
的意识。在日常监管巡查中,要着重查看GSP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尤其是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销储存环节、处方药的销售、特殊药品的管理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制度的落实。重新提升药品药械严管的力度。6、
摸清我县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整体情况,重点加强对保健品夸
大功能宣传和保健品中添加药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无中文标识化妆品的清理等。7、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厨房废弃油脂、一次性餐具、滥用食品添
加剂和非法使用终止妊娠用药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8、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重点防范在重大节日以及县里
重大会议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9、
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和学习机制,树立大局观念和集体主义观
念。以食药局工作为轴心,加强与局领导沟通,与局机关各个科室之间的协调,听从局领导的工作指导,服从局里对工作和人员的安排调配,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活动。加强稽查人员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十不准”规定,要求稽查人员做到“着装规范、行为得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运用适当”等行为规范,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加强人员培训学习意识,制定切实的学习制度,建立明确的学习计划,采取自学、集中培训、外出观摩等方式,规范系统地学习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仔细学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争取将稽查大队打造成为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食药监管执法队伍。
我们相信,在县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稽查大队一定会克服重重困难,完成局里交付的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扩展阅读:二○一一年度稽查队工作计划
二○一二年度稽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为了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全面完成上级和本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竞争环境和投资环境,特制定201*年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年稽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质量振兴,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以局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为统揽,继续做好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区域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磨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研究,更新执法理念,不断拓宽执法领域,突出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和政府关注的热点为打假重点,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做出更大贡献。
二、具体措施
1、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对乳制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
二是开展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严密关注国家明令不允许使用的食品、食品包装材料
三是开展无证查处专项行动;二、重点组织实施好28类食品的发证
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严格”,确保“两级发证、三级操作”生产许可模式的有效实施。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四是开展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
添加剂节日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要迅速进行调查处理,追溯非法源头,查处非法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符合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要及时移送。
五是食品标签监管工作。建立企业食品标签登记档案,依法规范企业标签印制内容,帮助指导企业规范食品标签。
2、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七个环节的监
察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直接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该停的停,该拆除的强制拆除。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从重处罚。在执法的过程中,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风尚。
二是
三是四是
五是坚决杜绝未经培训擅自操作特种设备的人员上岗。对无操作证人员,一律清
除决不估息迁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引起各部门领导的足够重视,需要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对生产单位实行行政许可,贯彻抓源头的思想,从根本上消除由于生产单位不规范、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事故隐患;二是对使用单位使用的设备实行登记,重点监察使用单位的管理,消除违反国家规定、麻痹大意造成的事故隐患;三是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核准,检验检测机构既是监察机构依靠的力量,又是被监察对象,检验结论应公正、科学、准确;四是对作业人员实行考核,持证上岗,应加大对作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行为的考核。在严格把好上述四道关口的同时,还要紧紧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和使用的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二是取缔已经取证许可但是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和机构;三是撤销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人员的检验资格。四)突出四个重点
1、突出抓好特种设备的生产环节,确保特种设备生产质量。
2、突出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切实做到现场监察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3、突出抓好检验环节,确保特种设备检验质量。加大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以提高定期检验率和检验工作质量。
4、突出抓好各基层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用制度督促基层局加大监察工作力度,保证监察到位。
3、深入推进重点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
一是开展农资产品打假行动。围绕农业“稳粮、增收”,开展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依法查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追查假劣农资购买渠道和生产源头,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建材市场整顿行动。针对建筑用水泥、建筑用钢材、建筑用塑钢门窗、建筑用砖、建筑用夹芯板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以建筑工程领域为突破口的生产领域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有毒有害建材进入流通领域和用于建筑和家居工程。发现问题立即依法查处,并报告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地条钢等假冒伪劣问题作为重点市场,深入打假,遏制五个“没完没了”(即黑心棉、吊白块、地条钢、土锅炉、土炼油),狠抓大案要案,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对基本遏制的制假活动坚持打反复,反复打,发现一个,铲除一个,巩固打假整治成果。
三是开展名优企业的保护行动。加强与名优企业的联系,建立健全与名优企业联系制度,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冒用名牌和免检产品标志、地理标志等质量标志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根
据省质监局和市局党组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打假保名”工作,切实加强对中外知名品牌、市县重点优势企业的保护力度。
四是深入开展节能专项执法检查。围绕节能减排,对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为节能减排服务,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五是深入开展对重点工程的专项执法。围绕国家扩大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加强对铁路等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使用到重点工程上,保障重点工程安全。
六是深入开展强制性认证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实际,确定重点产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建筑工程的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销售和使用未经3C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七是深入开展计量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加油站、集贸市场等经营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执法检查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为消费者服务,确保广大消费者过上一个安静祥和的假日。九是十是
4、推动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落实和创新不同的辖区打假责任模式,加强重要案件和区域质量问题的报告,坚持督查督办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打假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与各有关方面共同完善打假防假监管网络。三、全力推行打假责任制,建立打假长效机制
要将行政执法打假责任制推向深入,开展打假责任制要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将各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分成若干责任区,对应每个责任区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上。将打假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以此为突破口,开创打假工作新局面。
不断建立完善对制假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的责任机制。
5、建立健全执法打假投诉举报制度工作
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工作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值班制度,扩大执法案源。要完善举报投诉案件转办、督办制度,建立定期公布举报投诉办结情况,提高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的工作效率,使其成为质监系统执政为民的重要“窗口”。
6、积极履行打假办职能,
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发挥好打假办的协调作用,抓住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加强与名优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联合打假,保护名优行动,体现和突出打假办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要进一步探索新闻单位参与打假工作新路子,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打假工作的局面。7、开展宣传工作
认真组织、参与各种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食品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做好日常建档、信息上报工作。继续完善食品企业、小作坊的建档工作。按照市政府、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好上报工作。
积极推行打假利用科技手段,努力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措施,大力推行利用科技手段打假的方式、方法,提高快速鉴别、取证、检测、查询等技术能力。协调有关部门改善系统执法装备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装备快速检测设备。七、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打假治劣的良好社会氛围
进一步依靠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作用,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制假典型案件的连续报道、制假重点地区跟踪报道和有深度的分析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打假工作,配合“共铸诚信”活动,形成打假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年全省执法打假工作要点
201*年全省执法打假工作要点201*年全省执法打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要求,以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突出抓好化肥、人造板等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进一步推动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打假相关制度,完善执法打假信息网络,积极探索从源头监管、标本兼治的打假长效机制,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经济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
1、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以全省选定的20个区(县市城乡结合部)、40个点(村镇加工点)、300户(小作坊和黑窝点)为重点,加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务求基本解决一批区域性食品假冒伪劣问题,整治关闭一批质量问题严重的小作坊和违法黑窝点,帮扶整改一批质量保障能力较差的企业,树立一批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2、集中开展节假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敏感食品、敏感区域、敏感企业为重点,加强对节假日热销食品及应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确保节假日食品质量安全。
3、开展重点食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制假劣迹的企业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结合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无证查处、乳制品、肉制品、蜂蜜和蜂蜜制品、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4、组织开展严查违禁原料等“三查”行动。根据新闻媒体及社会反映的典型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对相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查非食品原料、查非包装材料、查标签专项查处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积极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追踪制假源头,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早报告,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扩散和蔓延。二、突出抓好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加大打假和专项整治力度
5、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各地要抓住农时,在春耕播种前,以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现场集中宣传咨询和执法检查活动,将法制宣传、执法打假、质检服务相结合,积极帮助索赔农民维权,追查假劣农资购买渠道和生产源头,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
6、组织开展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以化肥、农机及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针对存在的区域性质量问题或突出质量问题,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整治,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工作方针,研究和落实具体整治措施,集中力量狠抓源头,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7、继续推进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以“地条钢”、人造板为重点产品,以整治区域性建材质量问题为突破口,落实整治责任,实行全省联动,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建材打假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实施“黑名单”监控,协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断电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大打击取缔力度,确保做到“五彻底”,坚决防止反弹;对人造板等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管,重点查处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问题。
8、深入开展“黑心棉”专项打假工作。进一步落实治本措施,加强对“黑心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监控,加大对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的集中地、集散地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利用医用纤维性废物、传染病疫区流出的纤维制品、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及国外的废旧纤维制品生产再加工纤维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其他再加工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严防制售“黑心棉”活动反弹。
三、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探索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
9、进一步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按照国家总局“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省市督办、严格奖惩”的总体要求,逐级落实和分解打假目标责任,签订行政辖区打假责任状,制定全省系统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实行检查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10、建立和创新执法打假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探索辖区打假责任模式,建立重要案件和区域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坚持督查督办制度,促进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区域质量问题的整治力度;建立打假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与各有关方面共同完善打假防假监管网络。
11、加强对落实打假责任制的层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执法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严格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由于执法打假不到位,导致发生区域性、规模性制假活动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探索建立预警制度和执法打假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分析群众举报、质量申诉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预测和把握假冒伪劣产品的苗头性、规律性和趋势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预防措施;完善执法打假重大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确保快速反应、妥当处理。13、加快推进执法打假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系统的作用,加快投诉举报信息传递,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按照国家总局部署,组织开展执法督查信息系统软件的试点应用工作,逐步实现执法打假信息化、网络化。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
14、研究建立执法打假考评体系。制定全省系统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考核评议标准,严密考评程序,突出执法效能评估,加强日常考核,完善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推广技术含量高、手段创新的执法打假经验,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等取证技能和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各级稽查机构定期开展执法典型案例分析评价活动,总结执法办案经验,探索执法的新途径、新领域,促进执法人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16、完善打假监督员、协管员制度和奖励举报制度。明确打假监督员和打假协管员的相应责任,加强相关业务指导,及时传递有关信息;落实举报奖励办法,调动群众举报及参与打假的积极性,推进执法打假工作深入开展。201*年全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讨论稿)201*年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深入推进争创国家免检产品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加快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一、改革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1、突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点。制定全省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突出食品、建材、能源和节能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突出中小型及个体私营企业等重点企业,突出区域性或者行业性质量问题的重点地区,突出安全、卫生、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重点实施监督抽查,完成对300种重点产品的省监督抽查任务,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提升一个行业质量水平”的目的。2、针对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围绕质量整治重点任务和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充分发挥各级质监部门作用,加大对质量问题突出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力度,实现对质量安全危害的早发现、早控制。3、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修订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抽查程序,统一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文书,实现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计划统一、文书统一、程序统一、信息统一、后处理统一。4、改进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完成对1万批次重点产品的定期监督检查;修订全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范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各地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5、加大后处理力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汇总、分析,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通报,建立健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认真落实后处理工作的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强制收回、跟踪抽查等后处理措施,建立后处理情况报告、通报制度,督促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整改。6、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工作。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建设,对重点企业进行积极扶持和服务。发挥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针对各类企业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引导企业自律;重点帮扶指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认真分析产品质量问题及原因,引导企业在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严格把关,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二、深入推进争创国家免检产品工作,进一步加大扶优扶强力度7、加强对申报国家免检产品企业的指导。制定争创国家免检产品计划,突出加大对农资产品、石油等能源产品、建筑节能产品、绿色照明产品、节水产品等列入国家免检产品目录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列入计划的企业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指导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抽查,为企业申报国家免检产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免检产品。8、规范免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已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的生产企业,促进完善企业自律机制,严格实行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一批优秀企业,突出扶持质量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规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9、加强对国家免检产品及企业的宣传。认真总结获得国家免检产品企业的经验,大力宣传国家免检制度在扶优扶强、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实效,扩大免检产品的影响,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促进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水平10、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重点加强对承担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检验任务质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有关制度,确保监督检验工作的科学、公正、权威、高效。11、加强对质检机构开展监督检验工作的指导。促进各级质检机构按照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要求,完善充实必备检验手段,提高监督检验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为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四、加快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产品质量监督基础工作12、开展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系统软件的试点应用工作。按照国家总局部署,组织做好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地方监督抽查、免检管理等数据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逐步推进质量监督信息实现电子化和网络化。13、积极开发利用监督检查信息资源。改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结果数据库,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完善产品质量监督综合信息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14、加强产品质量申诉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利用“12365”产品质量申诉信息分析系统软件,加强对产品质量申诉信息的分析、汇总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检查工作的重点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重点
1.生产(充装)、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或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生产(充装)、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生产(充装)、使用单位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4.生产(充装)、使用单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5.生产(充装)、使用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6.生产(充装)、使用单位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7.生产(充装)、使用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情况。(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灵敏可靠;
5.特种设备的运行记录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是否在规定参数范围内运行;6.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效落实,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是否齐全,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7.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真实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8.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非煤矿山用桅杆起重机及载货升降机使用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2)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小型汽水两用炉是否超压使用,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行为。
(3)气体充装单位是否设置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错装的装置。
(4)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对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和钢印标记不清以及非自有产权的气瓶进行充装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气瓶进行处理。
(5)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6)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将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7)旅游景区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否已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已落实设备运营者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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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局稽查大队201*年工作计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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