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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阳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小结

时间:2019-05-28 09:06: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嵩阳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小结

嵩阳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小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市、县工商局工作要求,结合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嵩阳分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预期工作计划,从7月21日以来,开展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现将检测工作小结如下:

一、安排布置

接到县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以后,分局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学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相关内容,并对如何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和安排,对抽样人员,检测人员,抽样检测的时间等都作了详尽布置。

二、组织领导

为将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做好、做到位,分局成立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玉华,成员张昌文、杨强、李亚明、赵文富。由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期间的抽样、检测、数据收集、情况上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三、食品安全检测情况

7月21日以来,嵩阳分局按照要求和计划,从食品抽样

到开展检测工作,一一按照要求,认真对待,小心开展检测实验,认真观察实验现象,慎重判定实验结果,本着对消费者、对经营者负责的态度,将此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按照要求,分局每周开展三次检测工作,食品抽样由四个巡查组分别在周一、周三、周五三天上午开展,抽样时,认真做好由分局统一制定的登记台帐,下午由检测人员负责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每检测一个品种都做好记录工作,记录下实验现象,并根据实验现象对检测结果进行科学、客观的判定。一个月以来,分局共出动28人次开展抽样工作,出动车辆7台次,共抽取了32种食品样品,由专门检测人员一一对这32种食品样品进行了检测,并对嵩明县城农贸市场内的猪肉、羊肉、牛肉三种鲜肉类进行了水份检测,这三种鲜肉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四、检测结果

通过对以上35个食品样品开展科学的检测,从检测结果可以判定,本次抽样检测的35个食品样品大多数在安全性上是可靠的,其中在对散装山楂片和锅巴进行黄曲霉毒素B1检测的时候,出现了阳性结果,已对销售这两种样品的经营户进行了警告,责令其不再销售此批号的山楂片和锅巴。而其他32个食品样品均未发现不合格现象,都是安全的。

通过开展这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初步认识了食品安全检测箱的使用和功能,提高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

含量,将科学的方法、方式应用到食品监管中,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一条有力的法定依据,同时为以后长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嵩阳分局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

扩展阅读:分局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分局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

我局在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总体情况

目前为止,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177户,其中个体食品经营户173户,企业4户。

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按照《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开展201*年度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活动。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四个一”活动、继续开展校园和周边以及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3、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等措

施,检查食品经营户177户,进一步督促、检查食品经营户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要求证照齐全,台帐建立规范,索证索票情况有据可查。目前,我辖区内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也没有发现违法销售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检查落实工作。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经营记录制度,全面规范从事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自律制度及经营行为。

5、深入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以国道、城乡结合部、乡镇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突出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饮料、膨化及油炸食品、酱腌菜、罐头、速冻食品、酱油、食醋、月饼、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5人次,检查商场、超市、

集贸市场经营户9674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品2盒,饮料108瓶,不合格食品37袋,发放预警通知书42份,与辖区177户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深入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关于清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葡萄酒的专项执法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管专项行》、《对不合格蜂蜜、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经过集中检查,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销售单位。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通过切实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扩大示范店范围,强化规范管理,201*年度我局申报新的食品经营示范店10家。对已创建的2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局“五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四个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继续狠抓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和重要商品监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的各类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密度,切实做好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的及时开展市场清查并立案查处,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快速检测力度,确保对集贸市场食品的快速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对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每周不得少于2次,201*年我局共开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64余次。

3、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我局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今年,对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全部立案查处,目前结案起,罚没金额共计万元。

(四)严格履行先行赔付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局学习和贯彻《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落实“食品

购假工商先赔”工作。一是开展“食品购假工商先赔”的宣传工作。我们采取工商部门主导,食品经营主体协作的办法,制作宣传栏、挂横幅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积极性,做到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同时也增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挂横幅7条,发放宣传单450份,制作宣传栏二块。二是认真落实购假先赔的承诺,要按照程序进行赔付。201*年先行赔付问题食品申诉案件4起,赔付金额140元。三是要积极做好购假先赔中“问题食品”立案查处工作,对4起消费者申诉问题食品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已全部办结,处罚金额为0.42万元。

(五)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严把主体准入关。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局确定的“一审、一查、一核”的要求,优化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积极做好《流通食品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85份。201*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为经营乳制品的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变更含乳制品经营者105户,占销售乳制品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总数94.6%。

(六)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通过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特别积极推进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

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分段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我局将日常巡查监管的内容按照市局的要求,以列表的形式进行细化,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规范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针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加强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将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我局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38次,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立案起,已办结25起,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获、销毁假劣食品价值0.12万元,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总之,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克服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侥幸麻痹心理和畏难厌战情绪,增强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又快又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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