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
企业员工保险制度
第一条投保范围
凡属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一律需要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其中:
1.本市户籍员工,如果在本市其他单位仍有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其保险手册(卡),可以不在公司缴纳保险。
2.非本市户籍员工,如在户口所在地未办理社会保险,一律在公司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3.退休返聘的员工,可以不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4.司驻外机构的当地聘用人员,可参加当地社保。第二条缴纳标准
1.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总额不可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可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7%,其中11%进入个人帐户,6%计共济基金。
非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0%,其中7%进入个人帐户,3%计共济基金。
3.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全部转入员工个人帐户中。
第三条养老金的领取1.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累计为15年),其个人帐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从共济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活费;一次性生活费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给该员工1个月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2.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时享受月养老金,月养老金的构成是:
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3.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退休前调出或辞工离开本市的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按以下办法处理:当地有社会保险机构的,积累额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当地没有社保机构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5.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车辆保险制度
1.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时对车辆进行保险。
2.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保足50万,乘座险每座保足4万,不计免赔不许投保。其他险种车主可视情况自己决定是否投保。
3.车辆损失险。是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车保险车辆过程中,因碰撞、颠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原因所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发生保险事故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保险额为限),保险人负责赔偿。
4第三责任险。是保险人或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以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应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有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5.基本险责任免除。指自然磨损、朽烛、故障、轮胎爆裂、地震、自燃、高温烘烤、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车、罚没、竞赛、测试、进厂修理、泄漏、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无证驾驶、酒后肇事、肇事逃逸、故意行为以及直接或间接问题的损失等,保险人不负责赔偿。6.全车盗、抢险。这是附加险。投保了这种险种的车辆人车被盗、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以及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7.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以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坏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额外内为监守损失而支付的不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位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8.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以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规定保准在保险单位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9.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位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内按实际计算赔偿。
10.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发生基本险所承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计算赔偿。
11.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车辆投保该险种后,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12.1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作好保险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车辆装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2.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的转买、转让、赠送他人、保险车辆变更用途、增大危险程度应事先通知保险人并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12.3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拨打95518向保险公司报案。需要紧急救援的,也可拨打95518请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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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企业员工和车俩保险制度(含驾驶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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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保险和车辆保险制度(含驾驶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第二条养老保险
1.各类职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规定。
第三条公司财务状况较好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要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条医疗保险
1、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企业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办理相应的手续。
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企业应积极参加。
第五条失业保险
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生育保险
公司按照所在省的具体规定,按时为新入职员以及离职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转入和转出。
第三章公司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
第七条退职养老保险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生活费。第八条疾病保险
1、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100%的病假工资。
2、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50%~60%的疾病救济费。
3、员工死亡,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企业2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外,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1人,发给死者生前6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2个人,发给9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3个人,发给12个月的标准工资。4、给于一定时间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
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2)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补发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和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第九条工伤保险的范围
1、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公司有利的工作时间的伤害。
3、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是的伤害。
4、因公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5、因公负伤医疗结束后就病复发而导致伤残或死亡6、工作中受伤但未察觉,事后发作疼痛而不能共组。7、因紧急任务加班,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现场睡眠发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
8、在日常工作中,与坏人作斗争而遭坏人伤害的。
9、因严重医疗事故使病伤恶化,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
10、参加企公司代表公司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比赛时伤亡的。
11、参加公司组织的参观旅游、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时伤亡的。
12、各种职业病的伤害。
13、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4、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工伤保险待遇
1、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医疗事件持续到医疗终止时为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为止。
2、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火职业病待遇。
3、职工因工残疾,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退休。
(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安排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的工资,应发给因公伤残补助费。第十一条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
2、划定女职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忌从事的劳
动范围,并严格遵守。
3、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4、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
第四章车辆保险制度
1、所有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全额商业保险,每年到期续保,严禁脱保。
2、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和经济状况,要求第三者责任险没车不少于50万元,乘员险每座核定不少于5万元,车身险不低于车身现实价格。
3、新车入户、年审必须按照规定险种保全保足,保单交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年审和入户手续。
4、每台车的保险单复印件应存档备查,由公司货运部简历保险台长备查。
5、随着国家车辆保险品种变化和费率变化等,公司随时做出相应调整。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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