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及锅炉水处理201*0115
和邦培训学院压力容器及锅炉水处理
培训总结
特殊工种培训经过三天紧锣密鼓地筹备工作,于201*年1月15日在和邦培训学院顺利开课。此次特殊工种培训为期5天,于201*年1月19日结束培训。
一、培训项目及人数
本次特殊工种培训是继丰田叉车培训后在培训学院开展的第二次特殊工种培训,此次培训共开2个班、合计142人,压力容器培训班109人,其中新训人员50人,复审人员59人;锅炉水处理培训班全为新训人员,合计33人。
二、培训效果
1、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考核合格率,学院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签到、秩序维护、现场监督等工作,培训现场纪律很好。
2、授课教师将内容分类讲授:①新训学员听课认真,提问积极,力求对课程内容深入理解:②复审学员对课程考核内容比较熟悉,积极性没有新训人员高,以复习重点考核内容为主。
3、压力容器109人参加考核,锅炉水处理33人参加考核,考核后压力容器有4人补考,最终补考合格,综合考核合格率为100%。
三、培训不足及改善措施
1、培训学员由于第一天到学院,对环境不熟悉,一时找不到自己接受培训的教室。
改善:①将各特殊工种项目培训地点写入通知;②在各培训教室门口张贴培训项目,指引学员快速找到各自参加培训的地点;③要求学院每个工作人员主动询问到场参培人员,确保培训的及时性。
2、培训人员签到表中,由于是以大框架的签到形式,人员签到很紊乱,这加大了对后续统计的工作量。
第1页共1页和邦培训学院改善:重新设计培训人员签到表。人员签到表按公司分,以该公司合计受训人员数量为准,设计签到表格,注明应到人数。
3、各公司上报的培训需求信息不全,只包含了培训项目、新训或复审人数,没有详细的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个人能参加培训日期。
改善:学院设计统一制式表格发放至各公司。各公司上报培训需求信息,应包含培训项目、人数、培训人员姓名、并注明能参加培训的详细日期。
4、各公司特殊工种参培人员,工学矛盾处理不到位,请假现象不断,请假程序不够规范。
改善:需要请假的参培人员,无论何种原因,必须由其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或其部门领导电话至集团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对后期特殊工种培训作以下几项建议:
1、新增“特殊工种培训教材发放表”,培训人员领取教材后由本人签字确认。
2、在通知中加入“参培人员需自带笔记本和笔,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内容。
3、做好课程时间安排:按课时计,每课时为1小时(含15分钟休息时间),并与授课老师做好课前沟通、及时提醒。
4、要求培训人员对每日学习内容以学习笔记的形式或总结(包括个人觉得最重要的、留下印象最深刻的、难以理解的内容等)书面记录。
和邦培训学院
20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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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附件五: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收费标准蒸发量(吨/时)≤2在用锅炉≤6≤10>10使用年限在用压力容器(含氧舱)使用期在5年内5年以上婴儿医用氧舱溶解乙炔气瓶气瓶焊接、无缝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50升(含50升)以下CNG气瓶产品价格%0.70.5按不高于本体价格计。0.30.2产品价格%0.71.0300元/台100元/只90元/只25元/只120元/只按购价计。按检验时价格计。装充丙酮费用另计。备注50升至80升(含80升)150元/只80升以上170元/只二、CNG气瓶验收检验50元/只。
三、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2工业锅炉≤6≤10>10≤130电站锅炉≤410>410部件压力容器气瓶爆破片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类别一类二类三类
收费标准蒸发量(吨/时)产品价格%1.00.90.80.70.50.40.250.8产品价格%1.00.90.80.81.51.5按产品销售价格计。按产品销售价格计。按产品销售价格计。按产品出厂价计。按产品出厂价计。按本体出厂价格计。按产品出厂价计。备注四、锅炉、压力容器验收检验收费标准:项目散装锅炉安装验收检验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大修理改造验收检验费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焊验收检验费整装锅炉安装验收检验费≤10≤20>20收费标准蒸发量(吨/时)安装(修理、改造)费%3.02.01.02.5修理、改造费包含材料费。备注2.5安装费包含材料费。4.0安装费包含材料费。
五、锅炉水处理收费标准:
项目水质化验水质指标分析水垢分析树脂交换容量分析树脂中毒原因鉴定收费标准20元/项.次60元/项.次90元/项.次70元/项.次350元/项.次200元/台400元/台按化学清洗费用的6%计收备注锅炉水处理现场化验,按该标准的1.5倍计收,用户送样化验按该标准的90%计收。树脂中毒复苏(不包括药品费)φ≤700水处理设备调试Ф700化学清洗监督检验
六、进口锅炉监督检验、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和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内外部宏观检验或运行状态下的外部检验。七、进口和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按检验费的50%计收。
八、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500%计收。
九、定期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其检验部位高度超过3米的,加收30%检验费,检验部位高度超过7米的,加收50%检验费。十、安全阀校验收费,按Dg元/只收取(Dg为安全阀的公称直径mm)。十一、验收、定期检验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后进行复检的,按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收
十二、压力容器(CNG气瓶除外)安装验收检验费,按检验费的120%计收。
十三、对来料加工的锅炉压力容器部件,其监督检验计价基数含材料费。
十四、按百分比计收的检验检测费,不足80元的按80元计收。按百分比计收的检验检测项目,其收费标准暂执行一年,在此期间,相关检验机构应做好检验检测成本的测算工作,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汇总,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后,改为定额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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