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地产业协会部门工作职责(暂定)
合肥市房地产业协会部门工作职责(暂定)
一.秘书处工作职责(负责人:方新东)
1.负责日常财务管理,文档处理、办理会务、行业接待;2.负责协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及外联事务;
3.负责协会有关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文件、文稿和综合材料的起草管理;
4.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织建设事务;5.配合财务部门检查、督办会费收缴;
6.负责采集、统计、整理和发布有关房地产行业市场信息,行业动态,行业基础资料;
7.负责主办协会各类刊物,及时为会员双向传递信息;
8.负责协会与外机构法律事务部门的联络与合作,依法承担会员企业与政府的联系,反映行业、会员诉求,调解、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并间接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拓展市场;9.负责协会对外新闻的宣传报道,联络相关媒体工作和协调协会其它部门的有关工作;
10.负责收集和编写本市房地产有关的实事要闻,市场热点,政策法规,行业与企业信息等;
11.负责与会员企业联网,沟通建立有关行业特色信息交流平台等相关事务;
12.负责协会后勤内务;13.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行业发展处工作职责(负责人:王恒照)
1.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政策管理等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政府委托,开展行业准入资格资质的审核;
3.组织开展行业调研,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开展行业劳动竞赛、评比、表彰先进及其它服务于开发企业的活动;
5.开展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方面的活动;
6.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各类跨行业、跨地区的研讨和论坛活动;7.负责与兄弟省市房协和长三角房协联系等工作;8.负责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和交流;9.负责组织会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组织的培训,参加境内外学习考察和行业交流等活动;
10.负责组织房地产交易会展,以及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服务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相关的推广和各类活动和展览;11.根据行业发展要求负责协会专项行业培训事务;12.负责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处(负责人:吴祥华(兼))
1.负责协会资金财务工作和协会资产财务管理;2.负责协会投资的经济实体的财务核算管理;3.负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负责向理事和会员大会递交会员经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报告书面文件;
5.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经费使用精打细算节省开支,经费使用需经秘书长或分管秘书处的副秘书长审核,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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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书处工作职责(负责人:方新东)
1.负责日常财务管理,文档处理、办理会务、行业接待;2.负责协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及外联事务;
3.负责协会有关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文件、文稿和综合材料的起草管理;
4.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织建设事务;5.配合财务部门检查、督办会费收缴;
6.负责采集、统计、整理和发布有关房地产行业市场信息,行业动态,行业基础资料;
7.负责主办协会各类刊物,及时为会员双向传递信息;
8.负责协会与外机构法律事务部门的联络与合作,依法承担会员企业与政府的联系,反映行业、会员诉求,调解、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并间接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拓展市场;9.负责协会对外新闻的宣传报道,联络相关媒体工作和协调协会其它部门的有关工作;
10.负责收集和编写本市房地产有关的实事要闻,市场热点,政策法规,行业与企业信息等;
11.负责与会员企业联网,沟通建立有关行业特色信息交流平台等相关事务;
12.负责协会后勤内务;13.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行业发展处工作职责(负责人:王恒照)
1.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政策管理等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政府委托,开展行业准入资格资质的审核;
3.组织开展行业调研,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开展行业劳动竞赛、评比、表彰先进及其它服务于开发企业的活动;
5.开展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方面的活动;
6.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各类跨行业、跨地区的研讨和论坛活动;7.负责与兄弟省市房协和长三角房协联系等工作;8.负责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和交流;9.负责组织会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组织的培训,参加境内外学习考察和行业交流等活动;
10.负责组织房地产交易会展,以及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服务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相关的推广和各类活动和展览;11.根据行业发展要求负责协会专项行业培训事务;12.负责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处(负责人:吴祥华(兼))
1.负责协会资金财务工作和协会资产财务管理;2.负责协会投资的经济实体的财务核算管理;3.负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负责向理事和会员大会递交会员经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报告书面文件;
5.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经费使用精打细算节省开支,经费使用需经秘书长或分管秘书处的副秘书长审核,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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