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计划
201*年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计划
201*年合水县环保监察大队将紧紧围绕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和庆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中心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为主,加强环境监管,继续确保全县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为维护合水县的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环境监察工作
1.加强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现场稽查。2.积极承办和指导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配合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3.做好对所管辖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4.进一步加强对所管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5.认真做好日常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并牵头组织专项环境监察。
二、专项执法工作
制定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确定201*年专项执法行动的检查重点,制定执法计划,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结合《20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利益,重点加大对情节恶劣、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的查处。三、辐射安全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Ⅳ、Ⅴ类放射性同位素和Ⅲ类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工作。2.严格执行许可制度,认真做好本县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和竣工验收申报资料的预审和审批工作,组织或协助上级环保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及现场监督检查。3.加强本单位辐射监管的业务培训,并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宣传,提高辐射安全意识。
四、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
1.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总量控制和规划布局的污染源不得批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能力不足、处理不达标的、环境批复措施未全部落实的排污单位,不予验收通过。2.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制度。3.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的“三同时”落实、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而建立、完善和规范情况。
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庆阳市20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庆环发201*44号)的通知,摸清全县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推动实现到201*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六、排污费征收工作
1、加大排污申报力度。准确掌握全县每一个排污单位详细的环境信息,为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及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现场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最基础、最全面的依据。2、严格收费票据、法律文书管理,收费依据、适用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完善,防止违规收费。3、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公开排污收费工作制度和程序,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环境信访工作
1、认真总结信访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抓好信访工作。2、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认真处理信访案件,不推诿、不拖延,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事件,杜绝越级上访。3、规范和落实环境信访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实施回访制度,使环境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4、做好信访各种材料的档案管理,做好环境信访部门和上访行为的双向规范。
八、其他工作
1、认真做好环境监察的综合统计、各种报表及档案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周密。2、认真做好对环境污染事故安全隐患防治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对环境监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曝光。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扩展阅读:环境监察大队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计划
范县环境监察大队201*年工作总结
及201*年工作计划
遵照《201*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市局支队年初工作计划安排,201*年以来范县环境监察大队,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大队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行动为重点,环境执法取得重要进展;排污收费、环保设施运行监管、重点污染源的监管、“12369”环保热线的日常管理等稳步推进,基层站所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为完成我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就201*年范县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围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展开,大队及时设置了公示栏、举报箱。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排污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岗位及职责都能做到及时上墙,同时向企业散发收费“明白卡”90余张,为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将工作做厚做细,制度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求真务实、严格执法、加强对污染源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将环保检查、环境巡查与群众的环保信访有机结合,加大对不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201*年,监察大队对建设项目及重点污染源,生态项目共进行现场检查180多次,检查企业80多家。同时开展了部分专项检查,如:造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
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1*年度化工行业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专项行动、污染源的调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等,在检查过程中共查处违法案件10多件,给予行政处罚的6件,罚款数额17.5万元。
三、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监察大队201*年共接到群众电话投诉,来信来访,污染纠纷案件共计20件,处理12369投诉47件,办结47件,结案率100%。一年来监察大队应急中心出动30人次参与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应急中心对县域内2起流动污染源事故,做到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疏散群众,堵塞污染源,快速判断情况,准确快速处置。
四、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一、认真抓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按照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的要求,对全县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二、努力完成全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对全县排污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结合全县历年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及时分解下达了我县201*年度的排污费征收任务。目前已完成排污费征收46余万元,较上年略有增长。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正确树立环保监督的执法理念。在自身建设方面,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精、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切实履行环境执法监督职责,维护环境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行为宗旨,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认真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将日常监管与整治违法排污工作有机结合,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和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工作,不断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
五、及时处理环境投诉案件,确保不因环境纠纷而引发群体事件,确定维护社会稳定。
20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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