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数字化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从数字城管实际运行情况看,数字城管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各职能部门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施还没有变成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的自觉行动。表面上看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尚有抵触情绪,工作上还有推诿扯皮现象,不真心实意配合支持,而实际的问题是我们还没有启发出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自觉性,他们积极投入数字化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没有被发动起来。一些职能部门以责任不清等理由搪塞所分派的工作任务,加之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区分清楚各类事件的具体归属,还没有抓住解决问题的“抓手”,无法有力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随着数字化城管工作的稳步推进,大量城市管理问题逐步公开和显露,造成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量急剧增加;而数字化城管系统中监督和执行的分离,也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使一些部门一时无法适应。
要适应城市网格化管理,各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特别要防止以试运行出现的暂时问题、片面问题来消减和忽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也要防止个别单位以各种牵强的借口、不充分的理由、消极的态度来回避其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应尽的责任义务,自觉坚持城市管理高标准。要进一步理清城管与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的职责划分,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加强城管与各部门间动态管理的无缝责任机制和联络协调机制,确保“大城管”格局的形成。
(二)完善培训制度,加强队伍管理,通过提高队伍素质来充分发挥系统的效用数字化城市管理队伍是指信息采集员和平台操作员两支队伍。信息采集员采集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信息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最主要的信息输入来源,这个信息来源的质量状况决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实际效能。也就是说,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发挥它的巨大效用的基础,是建立在信息采集员上报的信息的正确性上,这些信息能够从质量和数量上切实反映辖区的城市管理状况。要保证信息采集员上报的信息质量,首先要解决好全区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信息采集员消除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保证系统健康运行;其次是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提高信息采集员自身的业务水平。定期分析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的质量问题,一是针对系统运行初期上报案件数量多,质量不高的现象,系统运行管理人员查找出信息上报和案卷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不定期组织业务再培训,同时对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专心求解,注重积累,逐步整理出一套规范信息上报和案件核查工作的指导性办法。对操作员坚持不定期培训,从操作员当前需要补充的业务知识出发,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只有全面提高两支队伍的综合素质,才能充分发挥系统的巨大作用。
(三)全面考核,科学评价,利用激励的考评体系促使各部门转变处事理念
多年来,由于存在着对各部门、各街道执行系统分派任务情况的绩效评价机制的不科学不全面,考核评价体系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以至干多干少一个样,或者多干不如少干,每个人都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工作挡在门外。数字化系统考评体系实施之后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实现“问题少了好”向“问题多了好”转变。我们的考核办法要体现出“干得越多越好”的理念。二是要实现“派活干”向“找活干”转变。考核办法要起到激励、鼓舞大家抢活干的作用。三是要实现“找麻烦”向“拉关系”转变。现在存在一些街道、部门给信息采集员、平台操作员“找麻烦”的现象,他们认为信息采集员暴露问题是跟他们“过不去”,平台操作员不应该给他们派任务。而激励的考评体系就要把这种情况转变为让他们觉得信息采集员暴露的问题越多越好,平台操作员给他们分派的活越多越及时越好的状况。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是城市管理机制上的一项尝试。可以预见,在试运行乃至以后的正式运行过程中,还将遇到更多新问题、新课题,需要不断地去探索、去突破、去解决。我们将从眼前的试运行工作入手,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总结、再提高,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街道等多个层次的高度统一的信息接收和处理数字化平台,不断完善系统,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城管”管理。
扩展阅读:关于数字化城管培训的学习心得
关于数字化城管培训的学习心得
201*年北京东城区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城市管理新模式的探索,实行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这种新的管理模式以其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的实现方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而被国内外业内人士认可。数字化城管的前身就是北京市东城区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所谓网格化是将城市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进行管理,优点是将责任区细分,便于量化考核,这种做法跟目前我支队采用的路长制管理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它的责任划分更加细化明确,且可完全杜绝管理上的盲区和死角。数字化城管标准制作完毕后,住建部率先在杭州市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市进行了试点推广,获得了巨大成功,现已在江、浙、沪一带实现了完全覆盖,得到显著成效。
一、数字化城管的优势及作用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对传统城市管理体制的重要变革,其管理体制架构的设和管理模式的选择是灵魂所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就是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以万米单元网格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研究设计一种新的信息实时采集传输工具;创建指挥与监督既分离又统一协调的“双轴化”的管理体制;建立闭环的城市管理流程;整合资源,集成多种数字城市技术,搭建新型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种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监控、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新模式的实施中,凸显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人性化的管理理念。
采用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地理数据,将城管执法的相关业务整合于数字化城市理的处流程中,执法队员使用“执法通”进行实时巡查、实时处。城管执法部门通过“执法通”对城管执法队员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
对户外广告可实现实景影像管理:广告牌、灯箱、LED看板、霓虹灯、户外电视墙及景观灯等需要以直观的方式进行管理的部件进行重新普查入库,将数据状态由点变为面,提高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和时效性。
采用摄像头视频监控对城市路面、建筑外观实时监控,发现违章现象和证据采集工作同步完成,可对占道经营、道路违章停车、野广告乱涂乱贴现象做到实时发现、即时处理。
二、数字化城管的组成部分和建设内容
数字城管新模式建设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系统平台建设,二是体制机制建设。严格地讲,数字城管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管理体制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讲,其根本是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是数字城管新模式的最重要核心。高位监督、监管分离、注重考核、务求实效是建立数字城管的基本原则。
1、数字城管的核心包含四个方面:机制创新是实施数字城管的核心。应建立独立的监督制度、量化的处制度、量化的考核制度和长效考核制度。高效监督是实施数字城管的根本。明确一个隶属政府综合部门相对独立的监督和考核部门是数字城管建设的有力保证。标准贯彻是事实数字城管的基础。全面贯彻数字城管的相关标准是建设、运行数字城管的规范化基础。技术集成是实施数字城管的保障。在体制、机制、标准巨大变革的背景下,只有采用数字化集成技术,才能保证和维持数字城管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和标准的贯彻,实现新体制机制下的城市管理高效率。
2、组织体系建设:
监督中心:按照本规范所限定的城市市政监管需求,实现问题信息收集、问题处理结果监督及管理状况综合评价等功能的组织体系。
指挥中心:按照本规范所限定的城市市政监管需求,实现指挥和协调专业部门、派遣问题处理任务、反馈问题处理结果等功能的组织体系。
专业部门: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主管部门、部件的权属单位和养护单位。
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和专业部门之间应实现不低于2M带宽的内部网络互联。实现监督、管理功能分离与协同,通过监督中心实施市政监管问题的核查监督;通过指挥中心实施市政监管问题的指挥处;支持相关专业部门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及时处市政监管问题并反馈处理结果。
3、信息系统建设:按标准规定,建设数字城管中心机房、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体系、数据库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软硬件平台。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即城管通应依据部颁标准,选用适宜机型。在采购时,可先对厂商提供的样机进行测试,择定符合标准的机型,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在选择机型时,应考虑拟定的运行网络,根据需要确定采用2G或3G手机。
视频监控设施可采用全部共享其他部门资源,如公安系统摄像头视频监控,或者采用部分自建、部分共享的方法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设视频监控设施,对特殊状态下的应急处具有重要意义。
大屏幕指挥系统有条件的话可以建设大屏幕,但建设中应力戒贪大求洋,做到量力而行。经济条件不允许宜设价格较为低廉的投影仪,也可实现大屏幕的指挥功能。
4、基础数据建设:
建立完善准确的地理信息、单元网格、管理部件和事件、城市地理编码数据库。地域编码普查应使用恰当的密度,地形图至少1年更新一次,部件更新不超过6个月,监督员日常监管巡查中,当发现新的部件、普查中遗漏的部件以及位或属性发生变化的部件时,应报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经核实后,应组织对这些部件数据及时进行更新。
5、专职队伍建设:
专职队伍包括信息采集员、呼叫中心坐席员、指挥中心派遣员。宜采用对自有队伍的培训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原则,组建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
三、数字化城管系统业务流程
系统业务主要流程应包括信息收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和核查结案6个阶段
信息收集阶段,信息来源应包括监督员上报和公众举报。案件建立阶段,监督中心应审核接收的市政监管问题信息,经审核立案后批转到指挥中心。
任务派遣阶段,指挥中心应接收从监督中心批转来的案件,并派遣至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处。
任务处理阶段,专业部门应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启动案件处机制完成案件处,然后将处结果反馈给指挥中心。
处理反馈阶段,指挥中心应将专业部门送达的案件处结果反馈给监督中心。
核查结案阶段,监督中心应将案件的处结果通知监督员进行核查,待监督员报送核查结果后,监督中心比对核查信息与处信息,两者一致时予以结案,否则重新派送处。
四、如何组建数字化城管
组建数字化城管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财:资金保障(包含后期数据更新的费用),充足的资金是数字化平台的立足之本,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包括一次性的建设费用和上线后的运行费用,在不能一次性到位的条件下,可以分期解决,每年支付一部分服务费用的形式,按年分包给相关的服务机构。
人:对现有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对人员合理调配。对自有队伍的培训或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信息系统的很多环节都需要高素质的熟练工作人员,要想办法留住人才。
事:须先考察数字城管示范城市,尤其是各方面环境与本地相似的城市,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工作有序推进,切合实际,落足自身城市的管理,真正利用这个平台去优化周围环境,做到行之有效。一期工程不宜追求覆盖范围大和管理内容多,应循序渐进,逐步扩展。应拿出足够的时间搞好试运行,通过试运行发现在技术路线、网络连接和上报数据以及业务流程各环节中的矛盾和问题,有的放矢地加以整改,保证技术路线正确、网络运行畅通,问题结案率不断提高,做到规范、务实、可行。
综上所述,数字化城管,必须先建成高位监督的多级考评机制,以机制创新来弥补体制的不足,否则就是穿新鞋走老路,达不到数字化城管所能发挥的最大效果,还要采用地方法规或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数字城管监督指挥机构的职能及其业务流程予以确定和固化,以保证数字城管新模式长期有效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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