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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州镇拆迁拆违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09:39:50 网站:公文素材库

瀛州镇拆迁拆违工作总结

瀛州镇拆迁拆违工作总结

今年是全省“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开局之年,瀛州镇做为市政府驻地镇,站在了拆迁拆违工作的最前沿,工作任务和工作强度前所未有。对此,我镇以全市依法拆违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为契机,始终将依法拆违工作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来抓,坚持将依法拆违工作与建设品牌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了我镇依法拆违工作顺利开展。自今年6月份开始,不到三个月的过程中,我镇已完成拆迁68700平方米,动迁居民257户,拆违7200平方米。在拆迁拆违过程中,真正做到和谐拆迁,有情操作,没有出现一起强拆事件,没有因拆迁拆违引发一起上访。

具体讲,我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牢夯实机关工作队伍和农村基层组织两个基础,健全征地拆迁工作网络。

懂政策、守纪律、讲文明、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工作队伍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保证。由于此次拆迁拆违辐射至全镇各个街道,呈全面开花状态,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除明确两名副职负责机关内部事务外,其他所有班子成员全部投入到拆迁拆违工作中来。我把工作人员分成6个小组,每组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各组工作由镇长统一调度,责任到人,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

深入到户,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拆迁户宣传政策,让他们明白拆迁的大趋势和如期拆迁的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分析得失,争取利益的最大化。深入细致的宣传,使拆迁户感到了拆迁政策是利民和惠民的,得到了人们的认知,为顺利拆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及时全面的了解拆迁拆违工作进展。我规定白天机关干部入村工作,晚上无论多晚,也要坚持听取各小组的工作汇报,针对白天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在拆迁工作的高峰期,各工作组经常做拆迁户的工作直至深夜,回来汇报工作后经常已经是午夜十二点。长期高强度的工作,使许多干部的身体都吃不消,多名干部在拆迁工作中甚至是带病工作。更难得的是工作组中的女同志,同男同志一样,抛家舍业,毫无怨言,在做通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掌握三条基本原则,做好群众工作

(一)情。要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感情投入是基础。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工作人员就必须懂得感情投入,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在宅基地安排、货物搬运等方面给予可能的支持和帮助,让群众处处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才能形成“乡里乡亲”的融洽氛围和和谐关系,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为了取得拆迁户的支持,我们在许多方面为拆迁户排优解难,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在紫雅大楼拆迁过程中,有100多名儿童的晨光幼儿园在拆迁后将面临无合适办学地点的局面,为此,我与镇长多方联系各个部门,终于为其在一建公司找到了办园用房。为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我多次与一建公司经理商谈,联系幼儿园的搬迁事宜,并主动出资十万元为新园装修房屋,将幼儿园顺利搬迁至此,令园长十分感动。拆迁房屋中有一个年盈利百万元的工艺绣品厂,在拆迁过程中同样面临着无地搬迁的问题,为不影响其生产,我市与武装部联系,将民兵训练中心的五层楼房腾出,做为绣品厂的厂房,不足部分,我们又把镇政府五楼的库房搬空改造,做为工厂生产用房。电力不足,我镇又为其联系电力局,装上大功率变压器,使工厂真正做到了无损失搬迁。拆迁工作中,为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我们千方百计了解其各种社会关系,多方求援,完成拆迁任务。大甲村的杨某,拆迁房屋较多,思想阻力较大,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无进展,在了解到杨某的儿子在市交通局工作后,我亲自到交通局,约请局长一起与其座谈,请他帮忙做父亲的思想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三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杨某终于同意搬迁房屋。(二)法。做好群众工作不仅要动之以情,还要晓之以理。征地拆迁工作中,要求各个工作组务必把握政策原则。以国家补偿标准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原则,不容许突破,否则将会造成拆迁户之间争相效仿,形成漫天要价的恶性局面,给征地迁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因此,我们对拆迁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纪律,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次拆迁、每一个拆迁户,克服“会叫的鸟多吃食”现象,绝不能因为与谁的关系好就多补偿,也不能因为谁会闹会叫就多补偿,要做到“依法拆迁、有情操作、文明办事”,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安置亲情化,做到对所有征地拆迁户一视同仁,一律公平。

(三)利。征地拆迁工作,说到底是个利益调整与分配的问题,是个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问题。可以说,绝大部分群众对国家征地拆建工程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是在涉及个人利益问题上,不免会有些顾虑。因此,我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以全局的视野,在保证不损害国家整体(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与被拆迁农民站在同一利益立场,换位思考,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争取最大的拆迁利益,谋求长远发展。在胜利西路的拆迁工作中,我们了解到一名丁姓老党员,生活比较困难,为保证他搬迁后生活有所保障,我们给他办理了农村低保,拨付1000元做为他建房前的的生活费用,并协调女儿女婿帮其建好新房,使老人没有后顾之忧。工作中,我们的干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解释,使搬迁户掌握政策,承诺对按时搬迁腾空的拆迁户给予每平米140元的奖励后,大部分群众都能理智的将房屋搬迁。事后,根据地块位置、房屋面积、家庭成员等情况的不同,妥善为拆迁户安置了新的宅基,并统一进行规划,群众对此也表示非常满意。在拆违过程中,考虑到群众的切实困难,由镇政府出资,租用大型机械组成助拆队伍,为群众进行助拆,为拆迁户节省了大量资金,得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一周的时间里,北环路、胜利西路的拆迁工作相继完成,动迁居民达200余户。

三、选准突破口,抓住工作重点在拆迁拆违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选准突破口。瀛州镇所拆迁的房屋相当一部分是商业门店,直接影响到拆迁户眼前的经济利益,群众的观望思想比较严重,拆迁难度非常大。为尽快打消这种观望情绪,打开工作局面,我们一是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先拆公字房,造成一种非拆不可的声势。比如在京大路,经与段里村委会协商,对村集体所有的400多平方米的临街门市进行助拆,浩大的声势加上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周围违建户主动进行自拆。另一种方法是先难后易,大多数居民对拆迁拆违持支持态度,但由于个别户的阻挠影响到其他户的进度,为此我们对所谓的“钉子户”先采取措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加上强大的政策功势,使其主动自拆,打消周边违建户的观望态度,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目前,拆迁拆违的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面临着自拆自建、成片开发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扎实工作,积极帮助拆迁户做好拆后重建的开工准备工作,为他们服好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拆迁任务,为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做出自己的贡献。

扩展阅读:以拆违促进拆迁

“以拆违促进拆迁”长沙模式扩散源起

201*年09月09日08:06经济观察网微博

经济观察报记者胡芳洁在各地征地拆迁过程中,一种新的“经验”正在被实践、总结和扩散,这种“经验”叫“拆违带动拆迁”,即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来推动拆迁,当拆迁补偿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政府相关部门就以最严厉的标准,来核查该房屋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一旦有不全的地方,就将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这一模式,使得不少历史原因形成的合法房屋,都变成了违法建筑,进而被拆除。更关键的是,根据现行法律,对违法建筑可以强制拆除,并且没有补偿。违法与合法之间

在征地拆迁中,拆除违法建筑的情况一直都存在,因为确实存在违法建筑,也存在拆迁户为了获得更多补偿在拆迁之前抢盖房屋的情况。

但以代理拆迁案件为主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和他的同事们发现,最近两年,本来是合法建筑,被当做违法建筑拆迁的案例变多了,这甚至形成了一种拆迁经验在全国各地推广。今年以来,这种情况变得更为严重,因为今年1月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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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而以“违法建筑”定论进行拆除,相当于变相维持了政府组织“强拆”的做法。

湖南长沙成为“拆违带动拆迁模式”的发源地。201*年底,王才亮代理了一起典型的“拆违带动拆迁”案件。

1995年,当事人易建辉在其位于湖南省望城县天顶乡水清村五里堆生产组的老房子后进行扩建,建了一栋四层的楼房,占地1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9.8平方米。

对于这一房屋,易建辉分别于1995年获得了县政府颁发的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于201*年获得岳麓区政府(1996年天顶乡划归岳麓区管辖)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注明核发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由此可见,易建辉所建房屋的土地和4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都在当时得到了政府对其合法性的确认。然而,到了201*年,岳麓区因道路拓改工程,需要对易的房屋进行拆迁,双方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后来事情迅速发生了质的变化。201*年11月20日,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岳麓区大队向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岳麓区分局发函,要求对易建辉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第二天,11月21日,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岳麓区分局向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岳麓区大队出具合法性认定意见的函,称易建辉房屋在该局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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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筑;11月24日,长沙市岳麓区强拆迁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易建辉作出《违法建设工程拆除决定书》,认定其499.8平方米的房屋为违法建设工程,责令自行拆除,否则,将进行强拆;11月26日,长沙市岳麓区房屋产权管理局根据该拆除决定书注销了易建辉的房屋所有权证。

只是因为没有规划审批手续,易建辉的房屋在短短一周之内,就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被要求拆除,并迅速被当地房管局吊销了房屋所有权证。

王才亮表示,这个房子是90年代建在农村里,当时的情况是,1995年-1996年,望城县建房者不必申办规划许可证,而且岳麓区规划分局成立于21世纪,房屋建于20世纪,自然没有规划审批的记录。

“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90年代建的房子,一般只要得到村里和镇里的同意就可以了,没有规划许可证,这种情况很普遍。”王才亮表示。

易建辉不服岳麓区政府的违法建设工程拆除决定,起诉至岳麓区中级人民法院,201*年4月,法院判决岳麓区政府败诉,理由是由岳麓区政府设立的岳麓区强拆和拆违领导小组无权做出违法建设工程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法院并没有对政府认定违法建筑的这一模式以及易建辉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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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政府不服判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维持了中院的判决。

被拆迁户赢了。然而,这一胜利,犹如短暂的光亮一闪而过。地方政府很快就调整了策略,其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模式变得更为严密和难以撼动。变化

“这个案子还只是个案。现在以拆违带动拆迁,已经总结出了一种模式。”王才亮说,这个模式的大致结构就是:发布拆迁公告之后,给一定期限,让被拆迁人按照拆迁标准签订合同;如果不签订合同,立刻由城管部门给规划部门或国土部门发一个函,征求意见,这里房子是合法还是非法,规划或国土部门会马上给城管部门回一个函,如果房子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就认定是违法建筑,建议拆除,城管部门就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对房屋进行拆除。

王才亮表示,城管部门的出现是关键变化,在征求规划或国土部门的意见后,由城管来做出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为城管部门拥有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权。这正好规避了本文上述案件中政府败诉的问题。

201*年8月6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的意见》(长发〔201*〕23号)。这一文件的颁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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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该市从政府文件的形式上,确立了“以拆违促进拆迁”模式的地位。

意见明确规定:“坚持‘无偿拆违、有偿拆迁’,以拆违促进拆迁。国土、规划部门依法对全市已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认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国土、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做出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由区人民政府责成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实施强制拆除。”

正如这一政府文件中所描述的,城管与国土、规划部门的密切配合,使得其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变得更为高效。长沙市星城家俱实业有限公司的拆迁案,就是这一新的拆迁模式下的典型案例。

201*年1月,星城家俱公司所在地被确定为当地洋湖医院项目用地。201*年6月,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向星城家俱下达了征地补偿通知,该通知认定星城家俱房屋建筑面积为8915.21平方米,合法面积为3812.52平方米,合计补偿1019.6331万元。

但星城家俱公司并不认可这一补偿标准。该公司由村民陈建和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修建在岳麓区勒江村勒江河组,当时这里是农村的荒地,1997年12月,星城公司取得了3177.1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此后至201*年,公司在该地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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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修整厂房等建筑,共有近9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按政府的补偿标准,补偿价格只有1143元/平方米。

双方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于是后面又出现了进行“违法建筑”鉴定的一幕。201*年5月8日,由岳麓区城管大队向岳麓区规划分局发函,要求对星城公司的建筑物进行鉴定;5月13日,岳麓规划分局向岳麓区城管大队回复了一份对此建筑物“技术鉴定的答复”,该答复中称:“函中所述建筑物,均未在我局申办或补办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筑,建议拆除。”依据这一鉴定结果,5月16日,岳麓区城管大队向星城公司下发行政执法告知书,认定星城家俱公司建筑为“违法建筑”;5月18日,岳麓区城管大队又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星城家俱公司在二日内拆除建筑。

星城家俱公司不服,委托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万天飞,于5月26日将岳麓区城管大队告上岳麓区人民法院。这次被拆迁人再没有像201*年那么幸运了,8月11日法院判决星城公司败诉。早在5月30日,近万平米的星城家俱公司全部厂区建筑,被行政强拆。

“星城公司在90年代建厂房的时候是农村的土地,实际上这块地直到201*年才被征为国有。当时只要取得村、镇的同意就可以建了。”万天飞律师表示,现在在乡、村庄建设乡镇企业,确实需要先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这是在201*年1月《城乡规划法》生效以后才实行的。法院判决中,认定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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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没有取得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最初星城公司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也并不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可能获得城市建设中需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上世纪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规划等手续不齐全的情况很常见,而在土地划归国有以后,再以现行城市规划的严格要求去审核这些房屋,往往难以通过审核。而房屋被以“违法建筑”定论要进行拆除,现在已不是个案。王才亮表示,据他了解,在长沙市岳麓区,就有20多户的房屋被定性为“违法建筑”到法院起诉,而没有被受理的。这一趋势还在蔓延。今年7月,住建部在呼和浩特举办了一个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培训班。一位参与该次培训的主讲专家对本报表示,培训班有来自全国各地政府部门的140多个学员,他问这些学员,是否去长沙学习过“拆违带动拆迁”模式,有约五六十个城市的代表都举手表示去长沙学习过,“据说今年全国去长沙学习的,不少于100个城市”,一些地方对这种方式还存在争议,学了回来不一定执行,但是有些城市已经开始效仿。

王才亮表示,这个经验被长沙总结出来以后,通过城管系统,迅速扩散到了北方,现在青岛、辽宁等地,包括北京的房山区,都开始出现类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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