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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校阳光工程培训自查报告

时间:2019-05-28 09:55:0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农机校阳光工程培训自查报告

新安县农业机械学校

201*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自查报告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201*年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和新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关于201*年阳光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201*年农机培训任务为1500人(实际完成1500人);自201*年9月开始到201*年12月结束。按照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要求,我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一、机构健全,培训内容对外公示

我校接受县培训任务后,立即成立了培训领导机构、落实了法人责任制度、制定了相关培训制度及实施方案,教学设施、设备、教案齐备,并对培训工种、招生简章、收费标准、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上墙张贴,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二、电话抽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培训与就业情况属实

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学员的身份、培训时间、收费标准和转移就业台帐进行了全面自查与实地走访。通过电话与走访形式,培训学员1500人(农机维修与使用专业),完成下达任务的100%。结果符合阳光工程培训要求。三、资金管理符合规定

资金管理方面对资金的用途和帐目进行了自查,建立了专帐,专款专用。上级拨款675000元,支出632636.77元,占94%,应付款37136元。其中教材费33750元,授课费55650元,实验实习费23623元,交通费154295.97元,场地费12900元,管理费104767.8元,招生宣传费33650元。四、存在问题

一是培训时间较紧。由于去年培训任务下达较迟,培训时间较为集中,我校是第一年接受阳光培训任务,各项准备工作及安排未达精细标准。

二是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料比较简单,培训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部分教学设备不足。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扩展阅读:西昌市201*年阳光工程自查报告总结

201*年阳光工程项目实施自查报告

关于“西昌市20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

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所确定的评价内容和标准,我局阳光工程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201*年承担的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形成了如下自查报告,请上级给予审核检查。

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201*年西昌市阳光工程完成培训910人,为计划任务的100%。其中村级动物防疫员40人、沼气工100人、畜禽繁殖员50人、地方特色职业农民200人、农机使用与维修140人、机防手13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5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100人、村镇建筑工匠100人。

培训学员全部获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项目实施过程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

201*年项目实施工作继续在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廷贵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余勇为副组长,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阳光工程项目指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建设、教育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障了项目实施的顺利开展。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适合农民培训特点的教学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和教学管理工作。为确保项目实施的高效性,阳光办制定并上报了“西昌市201*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培训计划(培训工种及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具体措施(组织机构建立、基地认定、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等内容。计划完成培训910人,围绕西昌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和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以及我市新增37万吨粮食生产能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从业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设有乡村旅游服务员、地方特色职业农民(农产品加工、农村经纪人、大棚蔬菜工)、农机使用与维修、机防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沼气工、畜禽繁殖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镇建筑工匠等11类工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考农业部培训规范(试行)和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技能的要求具体设置,培训机构根据市级实施方案制定了自己的实施方案和各工种(岗位)培训计划,指导项目实施。

二、抓好基地认定,确定培训任务

9月上旬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我办首先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基地认定。基地认定,在往年掌握了解和考评的基础上,坚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面向社会、自愿申报、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资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按规定的程序,对近15个自愿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机构中,从有志于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熟悉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了解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和农村社会管理,在往年培训中培训质量好,评价高并具备相关培训条件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其他相关成人培训机构,通过专家和成员单位会商的方式择优认定了符合条件的凉山农校、西昌维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凉山州鑫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西昌市扬诚电脑学校、凉山州饮食服务培训中心、凉山州劳动职业技术学校共6个学校为“西昌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6个培训基地的年培训能力、年转移就业能力达到6000余人。

根据川农业(201*)120号“关于做好20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各培训机构历年培训转移情况,经过阳光办组织相关专家综合评议,确定了各学校培训数量、专业、补助标准、培训天数等。10个专业的培训任务:西昌维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5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凉山州鑫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320人(地方特色职业农民50人、农机使用与维修140人、机防手130人)、西昌市扬诚电脑学校5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凉山州饮食服务培训中心5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凉山农业学校3人(沼气工100人、畜禽繁殖员5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40人、地方特色职业农民150人)、凉山州劳动职业技术学校100人(村镇建筑工匠)。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监管

201*年我市阳光工程项目顺利通过市级审计和州阳光办的检查验收。08年、09年两年又继续承担此项目任务,并通过市上审计。在总结前几天实施工作经验和教训基础上,为确保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我办在接受项目任务之后,结合201*年省厅文件新的要求,即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明确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监管,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的工作方向,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措施并加以切实执行。

1、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201*年阳光工程实施要求和管理制度有了一些调整,为确保管理工作的全面高效,我办在全面熟悉《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细则(修订试行)》培训券管理办法、项目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组织阳光办工作人员和各承担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川农业(201*)120号文件,仔细研读项目监管五项制度(公示制度、三堂课制度、台帐登记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检查验收制度),并将制度转发各培训学校。详细布置了办法制度实施中应配合完成的工作内容。,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各培训机构工作思路更为明晰,操作程序更为明确,做法得到他们的充分认可。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奠定监管基础

市阳光办和各培训机构在执行实施方案和三大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西昌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学员身份电子审查制、培训任务合同制、“三堂课”监管登记制及班主任、班委会制度。通过采用电子筛选方法,确保培训学员非重复性;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任务合同书,明确了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对每个培训班次进行的第一节课、随堂抽查、最后一堂课及电话查询等内容实行登记,规范了监管程序。

3、坚持公示制度,体现“阳光、透明”我市阳光办在整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项目向社会、向培训学校、向广大农民、向各管理部门公开的原则,重点做到:一是向培训学校公开基地认定申报条件;二是向社会公布认定的培训单位、任务、培训专业、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向全市37个乡镇发放公告,在村务、组务公开栏张贴公告1000余份;二是及时向培训机构通报工作进展,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

4、上好“三堂课”,抓住监管重点。

按照省上提出今年项目实施监管中重点推行“三堂课”制度的要求,我办严格加以实施。

(1)第一节课。每一个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由阳光办及财政局工作人员2至3人到场,由阳光办主任或副主任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检查核实学员身份,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国家补贴政策和培训券补助金额,介绍培训券使用方法,指导农民如实填写培训券内容。对每个班确定的班主任进行确认;由学员推选一个班长和两个班委,协同开展班级管理。

(2)抽查一节课。在培训期间,派人随机抽查一堂课,了解学员到场情况、学员对培训的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3)最后一堂课。阳光办人员对每一个培训班的结业考试进行检查和监督,了解核实最终完成培训的人员情况,对该班培训工作做出总体评价;并发放培训券正券让学员填写确认后,当场收回。对每个班的培训监督我们认真记录填写了《阳光工程“三堂课“制度登记表》。

5、按时报送材料,及时反映工作进度

在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和转移的过程中,市阳光办和各培训机构真实完整地建立了培训台帐,以文字材料和网络信息等形式按时上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各类报表、报告。市阳光办和各培训机构,做到了项目文件材料齐全、档案整理规范,并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在“西昌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公告、进度等信息6条。6、加强检查验收,规范资金报帐手续

市阳光办今年采取了“培训机构培训一批,阳光办验收一批,市财政局统一支付”的办法拨付培训资金。建立“一帐四据”的检查验收报帐管理制度,确保纸质报帐档案管理规范、公开、透明。“一帐四据”指的是培训台帐,培训券,学员身份证明复印件、考试考核村料。

各培训机构全部任务完成后按“一帐四据”完善各种报帐材料。市阳光办按照以下检查验收程序进行:一是阳光办工作人员对每个结束班次进行核查,了解培训情况是否属实,培训学员是否满意,总满意度是否能达到70%,做到核查人数比例不低于学员总数的10%。二是审查培训机构上报的文本和电子本材料;三是对培训机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四是对培训合格学校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培训学校到财务上报帐。

7、开展绩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在项目实施中,市阳光办对培训学校和培训任务进行动态管理。一是及时了解培训进度,掌握进展慢的原因,帮助分析和协调解决困难或提出调整意见;二是对各班次培训期间是否按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开展培训进行抽查;三是监督各学校是否履行培训任务合同书,对不按培训任务合同执行,迟迟不开班的学校及时给予警告及调整。今年,各学校在阳光办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均按合同及时开班,培训,保证了培训任务在201*年1月底全面完成。

为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和转移就业任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落在实处,农民直接受益;同时为次年任务的下达作准备,今年,我办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结合今年项目新要求,制定了“西昌市对培训单位的检查验收标准”,对各承担任务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评分。承担全年任务的6个学校平均分86.6分。最低分76.4,最高分94,西昌扬诚电脑培训学校评为第一名。

四、积极探索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各培训学校在培训中,积极探索“定向式”培训模式。一是学校与农业部门协作,充分听取地方产业发展特点和西昌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意见,确定培训区域和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二是学校与乡镇政府、村、组协作,充分听取地方组织及农户代表的培训需求意见,在不背离培训工种主要培训要求的前提下,调整培训内容,满足广大培训学员更实际的需求。

为了提高培训实效,培训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严格考勤、制度考核制度。二是采用正规的、适合学员特点的、符合要求的培训教材,做到人手一套。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及实训计划。四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等引导性知识的培训,保证了培训时间不少于2课时。

五、积极宣传发动,营造项目实施良好氛围。

为提高社会和广大农民朋友对我市实施阳光工程的认知度,市阳光办和各培训机构采取电视、报纸、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工程和资金补助政策,调动农民参训自觉性和积极性,为阳光工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全市37个乡镇集市、村务、组务公开栏及市区内主要宣传栏进行张贴;二是市阳光办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向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培训动态,先后完成2期。

六、项目资金使用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农业局财务股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管理中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按财务制度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各培训机构任务完成后,持阳光办出具的检查验收报告,按“一帐四据、一帐三本”完善各种报帐材料后,及时给予补助到位。

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项目监管方面有待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在培训专业确定上,需要加强调查了解,进一步掌握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

三、还应加大项目宣传力度,以提高广大农民认知度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西昌市农业局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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