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拌台操作员
工作地点:重庆永川区岗位职责:1.严格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操作拌台,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检查维修并知会公司上级领导,并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
2.严格按公司BC-MIX软件系统要求操作生产混凝土,确保电脑系统信息的完整性,若有异常,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3.按照技术部门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配合比信息,严格生产过程控制,配制符合出厂质量要求的混凝土,对混凝土的生产控制负责;若生产过程中出现原材料、混凝土拌合物异常,应及时通知调度和实验室人员,并协助实验室部门进行异常混凝土的调整处理,严禁不合格的混凝土出厂;4.每次正式配料前,应对计量设备的准确性进行校核;配料计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若有超标,应及时校准,并作好相关记录;计量系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校定,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校准;
5.按厂家设备的要求,做好中控室、发电机和搅拌机设备的清洁工作、保养工作和一般的检修工作,并保管好自用的维修工具,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汇报并进行详细纪录;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拉法基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零”事故发生率;
7.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与各部门之间保持良好沟通,建立高效团队,吃苦耐劳,积极进取;任职要求:1.混凝土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2.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电工操作证,具有机械维修和拌台操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熟练使用MicrosoftOffice等办公软件。4.熟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5.精通混凝土的相关技术知识;6.熟悉搅拌机的有关操作性能;7.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和协调能力;
8.熟悉搅拌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熟悉混凝土生产工艺过程,达到集团工艺基础水平
9.全面掌握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政策法规,以及规章制度;
10..部门内、外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扩展阅读:拌和厂财务管理制度
拌和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本单位经
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单位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单位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单位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单位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财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单位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应收、应付帐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十四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第十五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行政领导须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第十六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
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八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1*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第二十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机料部门、行政
办公室负责对口使用的实物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购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一)房屋、营业用房30年(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二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二十三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各部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单位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十六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第二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第二十九条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门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第三十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单位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
第三十一条年末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门应对单位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三条总结和评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门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应作经常性核对,要求每季核对一次。并将核对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拌和厂日常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审批权限
(一)单位领导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签字;(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交由行政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第三条请款、借款审批手续
(一)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政主要负责人处审批;(三)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科,财务负责人根据单位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单位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第四条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发票上须有同行的证明人签字,经行政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请款购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六)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七)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第五条报销时间规定
(一)正常情况每月15日20日为报销时间,遇节假日
不顺延。过期未报销的部分当月不再予以报销。借领支票一周内报销,限额支票3天内报销。
(二)在工地或炒沙期间发票报销时间可以作临时调整
或作延后处理,但原则上超过3个月未报销发票不再予以报销。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搅拌站拌台操作员》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搅拌站拌台操作员: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搅拌站拌台操作员》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560717.html
- 上一篇:搅拌站操作人员考试题
- 下一篇:201*混凝土生产管理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