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计量员管理办法
计量员管理办法
1基本要求
1.1单位计量员是指持有公司计量员上岗资格证书,从事石油产品交接计量和监测计量工作的人员。1.2计量员任职条件:
1.2.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心脏病、高血压患者等患者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1.2.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2.3持有效的计量员证。
1.2.4从事计量工作半年以上,熟悉成品油计量交接过程,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及时处理计量交接中出现的问题。新上岗的计量员年龄在35岁以下。
2计量员职责
2.1认真学习计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计量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2.2掌握本岗位计量器具配备规定和检定周期,正确合理地使用计量器具和进行维护保养,妥善保管,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3能按照国家标准和规程,认真进行检测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保证计量原始数据和有关资料的完整。
2.4计量作业中发生非正常损、溢,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2.5熟悉损(溢)处理及索赔业务。
3计量员培训、考核、发证
13.1从事贸易交接的通槽(航)点计量员,由省(区、市)石油分公司组织培训,上级单位计量管理站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由上级单位颁发单位计量员上岗资格证书。
3.2非通槽(航)点的计量员,由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自行培训,计量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发证,并报上级单位备案。3.3计量员培训内容
3.1.1计量法律、法规、标准、规程。3.1.2计量和误差理论基础知识。
3.1.3计量器具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及检定周期规定。3.1.4油品量的计算、油品损耗及索赔业务。3.1.5计量对象的理化性质、计量安全知识。3.1.6熟悉储运容器类型、技术特性及作业流程。3.1.7实际操作技能。
3.1.8其它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
3.2培训计量员的授课教师,须由上级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后,方可授课。3.3计量员考核规定
3.3.1上级单位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销售企业计量员考核试题库”,并纳入股份公司分类的“计量员考核试题库”。
3.3.2考核分理论、计算和实际操作三部分。理论、计算实行双百分制,两部分均达到70分以上者为合格;实际操作,符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者为合格。
23.3.3通槽(航)点计量员培训考核后,由认证教师出具成绩报告单,签名后,报上级单位计量管理站认定;非通槽(航)点计量员培训考核后,须将考核情况报上级单位计量管理站备案。
4计量员上岗资格证书的管理
4.1通槽(航)点和非通槽(航)点的计量员上岗资格证书,由股份公司统一印制。
4.2通槽(航)点计量员上岗资格证书在单位范围通用有效。4.3非通槽(航)点计量员上岗资格证书,限在本省(区、市)内使用。4.4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由发证机构组织核验。
4.5核验合格的计量员留用;不合格者,属通槽(航)点的,不得再重新培训取证,取消其计量员资格;属非通槽(航)点的,两次核验不合格者,取消其计量员资格。
5计量员培训师资管理
5.1上级单位根据股份公司规定,实行师资认证制度,计量员培训师资由上级单位组织培训并颁发师资证书。5.2担任计量员培训工作的教师应持证上岗。
5.3取得教师资格者,要尽心尽责,作风正派。在培训考核中营私舞弊,违规失职者,取消其教师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作严肃处理。
5.4师资条件:
5.4.1计量技术与管理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5.4.2熟悉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本行业计量专业知识。5.4.3较全面掌握计量基础知识和误差理论。
35.4.4具有本行业较为全面的油库、加油站等计量管理、损耗管理水平和计量检定专业知识。
6计量员的权力
6.1拒绝违反计量规程、规范的操作及违反安全规定的操作。6.2拒绝使用超周期和规程允许之外的计量器具。6.3拒绝出具虚假计量数据。
6.4可对他人出具的计量数据提出质疑。
7计量员奖励与处罚
7.1计量员有以下突出表现的,由各级计量主管部门给以奖励和作为评优晋级的条件:
7.1.1在长期计量工作中,忠于职守,公正计量,计量数据准确,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业绩卓著的。
7.1.2维护国家计量法的尊严,敢于抵制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成绩突出的。
7.1.3计量技术有发明创造、计量管理有创新、对企业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7.1.4使企业避免重大等级事故的。
7.2计量员有以下行为,要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分,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诉诸法律部门解决:
7.2.1使用不合格和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从事计量检测。7.2.2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不当,人为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或使其失掉应有准确度。
7.2.3违反计量操作规程进行计量及数据处理。
47.2.4伪造计量数据,欺骗有关部门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信誉。
7.2.5破坏计量的原始状态,给解决计量纠纷带来困难。
5扩展阅读:实施类-油库计量管理办法
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
销售企业油库计量管理办法制度制度/编号文号制度主办/安全质量处版本部门油品与非油品销售/数质会签所属业务类别量管理/计量管理部门分(子)公司制定执行类审核下位制度制定者企管处制度部门签发解释权归属油品销售事业部201*年2月17日日期生效废止说明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日期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约束对象为加强油库计量管理工作,推动油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降低损耗,特制定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油库计量工作实际。适用于中国石化所属全资和控股联营的油品销售企业,其他形式的企业参照执行。销售企业的油库油品仓储过程的计量管理制度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涉及的相关制度/
1业务/类别所属/层级1管理要求
1.1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计量管理部门为油库计量工作的监督管
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油库计量管理制度,履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能。
1.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区、市)石油分公司实行
油库一级管理的物流部门、大区公司、实行油库属地化管理的地市公司负责所属油库日常计量管理与考核工作。
1.3油库主任是油库计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油库计量管理工
作。
2管理职责
2.1油库计量管理职责:
2.1.1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企业计量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降低油品损耗。
2.1.2组织油库内部计量工作检查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油库计量管理水平。
2.1.3负责油库计量人员管理工作,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计划。2.1.4参与协调和处理油库发生的一般计量纠纷事宜。
2.1.5做好油库油品进、销、存各环节的计量管理,有效控制油品损耗发生。
2.1.6定期进行油库的实物盘点工作,分析损溢情况,负责上报相关计量数据、报表。
2.1.7负责油库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按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有效性。
22.1.8完成上级公司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宜。
2.2油库主任计量职责:
2.2.1负责油库计量作业的审批,负责计量凭证、报表的审批,负责安排油库重大计量作业。
2.2.2负责月度、年度计量工作考核。2.2.3负责审核计量损溢数据,分析查找原因。
2.2.4每日审核油品“三核对”工作,组织进行期末库存盘点,审核盘存数据。
2.2.5负责油库日常车(船)、油罐等计量抽查工作。
2.2.6负责油库员工计量技能培训,加强计量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培养。
3计量器具管理
3.1油库根据工作需求,按照节约及有效使用的原则配备在用工作计量器具及备用计量器具。
3.2油库要确保计量器具合法有效使用。油库应定期维护、保养、校验计量器具,使计量器具保持良好的计量性能和技术状态。
3.2.1油库应设固定的计量操作间,用于日常计量器具存放和进行油品密度测量。
3.2.2油库应按季度对流量计、汽车衡等器具的准确度进行自校验。3.2.3油库应按月对油罐自动计量系统与手工计量进行数据比对,确保自动计量系统数据准确,出现超差,应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校。3.3自动发油系统、流量计、汽车衡等计量器具的数据可调部件,如计控主板、传感器、流量计表头等应施加唯一识别号铅封。自动发油系统
3的系数和超级密码的设和更改应由专人按照规范程序和权限严格管理。
3.3.1油库应建立计量器具铅封档案,详细记录施封部位、状态、编号、数量、铅封人等信息。
3.3.2油库应对计量器具铅封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计量器具铅封断裂、失效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查。油库主任应立即组织查清原因并对计量器具准确性进行检查,确认后报上级计量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施封部门报告处理。
3.3.3需对计量器具铅封进行拆封时,必须经油库主任确认后报上级计量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向施封的部门报告处理。3.4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应妥善保管。
3.5油库应建立计量器具的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周期检定情况、维修调试情况、存放地点、使用人员、定期检查结果等信息,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4油品进、销、存计量管理
4.1收油计量管理
4.1.1计量人员应认真核对油品到货通知单与油品实际到库情况,确认无误,经化验合格后下达卸油作业通知单。
4.1.2收油过程中,应对收油罐及其他相关油罐进行液位监控,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查处理。
4.1.3油库实收数量:铁路、公路运输以到站罐车计量数为准;水路、管道运输以油罐计量数为准。
4.1.4当发生超耗或溢余时,必须立即报告油库主任,组织进行复测,
4查找损溢原因。确认发生超耗(溢)时,应按规定及时填写“油品验收及复测记录”和“油品运输超耗(溢)通知书”,并及时上报。4.1.5油库依据收油量填写收油凭证,经复核,主任签字后,交油库记账员,进行ERP账务处理。
4.1.6收油结束后,应将有关进货凭证装订存档。4.2发油计量管理
4.2.1油库应根据有效发油凭证发油,不得先提油后补单。
4.2.2汽车罐车装油,以流量计计量数或以汽车衡计量为准;铁路罐车装油以铁路罐车计量数为准;油轮、油驳装油以油罐计量或流量计计量为准;管道运输发油以质量流量计或双方商定的计量器具为准;流量计发桶装以流量计计量为准。
4.2.3发油以油罐计量的,发油前后应对油罐进行手工计量。4.2.4汽车罐车装轻油或桶装轻油,应按实测密度发油。对内部加油站配送发货时不进行温度补偿。
4.2.5内部加油站返空罐车发货装油前,应检查油罐车计量技术状况和反向铅封,无故没有反向铅封或反向铅封被破坏时,油库可以拒绝装油,并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4.2.6油库应保证付油数量。当流量计出现超差短量时,油库和提货方(或运输方)共同测量确认。确实超差的,由油库补足数量。4.2.6.1油库应先查明超差原因后补量。补量须经发油员、计量员、油库主任签字确认,登记相关台账。
4.2.6.2查明补量原因后,对于流量计失准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或更换。
54.2.6.3油罐车装油完毕出库后,油库一律不得给补量。
4.2.6.4单车补量超过60升的,应由上级计量主管部门确认,逐级审批后执行。
4.2.6.5计量主管部门应严格监督检查油库发油补量情况。
4.2.7油罐车装油完毕出库前,油库应对罐车相关部位进行有效施封。4.2.8油库应做好日结三核对工作,每日核对罐发量、流量计发量及提单数,并填写发油核对表,发现有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
4.2.9油库应建立铅封使用台账,对铅封的发放、使用规范管理。对废弃、破损的铅封应统一回收,妥善处理。4.3库存计量管理
4.3.1不动罐至少每三天计量一次,动转罐作业前后必须进行计量。4.3.2油罐自动计量系统计量性能良好的,可以将自动计量系统计量数据用于库存管理,但应定期与手工计量数据进行比对。
4.3.3油库按月进行手工计量盘点。盘点时要确认相关数据,做到账账、账实、账单相符。
4.3.4油库应对盘点损溢情况作出分析,若有超耗(溢)应提出整改措施,出具盘点分析报告。
4.4油库清罐工作应向上级计量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计量账目与计量档案
5.1计量账目应做到数据真实、字迹工整、填写规范、登统及时。
65.1.1油库计量数据应有原始记录,做到原始凭证与账表数据一致。原始记录、凭证和账目数据未经允许不得让外单位人员查阅,确需查阅的,必须经油库主任同意后方可。
5.1.2人工测量数据应在测量现场即时记录在油品计量原始测量数据记录本上,记录应真实、规范、内容完整、书写清楚、有计量员签名;不允许在测量记录上随意涂改,填写错误按要求杠改,盖名章。5.2计量档案
5.2.1计量档案至少应包括:5.2.1.1计量器具档案;
5.2.1.2计量标准、规程、制度档案;5.2.1.3计量技术资料、参考资料等档案;
5.2.1.4计量测量记录、台账、凭证、报表等档案;5.2.1.5计量人员档案。5.2.2计量档案保管期限
5.2.2.1测量记录、计量台账、收、发油凭证、报表等保存期限为三年;5.2.2.2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容积表到期后要再续留一个检定周期;5.2.2.3计量器具技术资料、自动计量装技术资料等要保存至该器具、装报废后一年。
5.2.3计量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6附录
6.1附件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油库计量管理台账、表式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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