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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云观乡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

时间:2019-05-28 10:15:56 网站:公文素材库

瑞云观乡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

瑞云观乡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

森林防火工作是当前我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真正抓好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确保完成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特制定《瑞云观乡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奖惩考核办法》,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位、措施有力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具体岗位职责

(一)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2、督促各村抓好森林防火工作。3、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二)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防火期(当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内监督乡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的填工作。

2、按上级要求及时做好火情、火警、火灾的统计上报。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乡野外用火巡查队巡查和督查各村防火工作。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迅速组织乡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火场扑救。(三)包村和联系点领导主要职责

1、指导所包村和联系村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2、所包村和联系村发生森林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乡村干部到现场扑救。(四)包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包村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3、所包村发生火灾时,包村干部必须及时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宣传教育群众,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2、部署落实本村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3、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必须有一名村干部在家值班,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4、遇高火险天气,与乡干部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5、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群众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六)村森林防火专职护林员和巡山员主要职责

1、专职护林员要按时上岗,没专职护林员的村要确定一名专职巡山员,乡政府给予全年补贴1000元,各村也要给予一定的报酬(至少500元)。巡山员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追究驻村干部责任。专职护林员和巡山员除大雪天外,每天要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检查进山群众,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

2、一旦有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七)乡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战机,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把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二、工作奖惩办法

1、在森林防火期结束后,乡政府将组织考评,对森林防火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落后村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取消其它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90分(含)以上的视为达标,90分以下的视为未达标。达标村考评满分的奖励500元,95-99分奖励300元,90-94分奖励200元,达标且名列全乡前三名的村授予“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现金3000元、201*元、1000元。所需奖励费用由乡财政支出,用于奖励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未达标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倒数第一、二、三名的村分别给予经济处罚3000元、201*元、1000元。取消该村年度涉农项目的全乡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和村主要领导先进个人评选资格。对村主要领导重视、责任制落实、防范措施到位、档案台帐健全,野外用火管控得力,全年未发生野外违法用火、森林火警和火灾的村,乡政府对承担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的村主任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授予“森林防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500元(书记主任一人兼的奖励201*元)。乡防火办督导中发现一起野外违法用火,取消该村村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森林防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评选资格,每起扣年底绩效工资100元(不是一人兼的各扣100元),所在村失去“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评选资格。被县森林防火部门督察中发现一起野外违法用火,或发生森林火警的,每起扣发年底绩效工资5001000元。被市以上森林防火部门督察中发现一起野外违法用火,发生森林火灾,或被卫星监测到热点的,每起扣发年底绩效工资201*元,情况严重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并给给予党纪政纪处份,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刚性问责,村主任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村党支部书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村对森林防火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认真传达、执行上级有关精神或执行“五清”、隐患排查等项工作不力的。

(2)村未与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监护人和坟头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的。

(3)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开展,未书写、翻新防火标语,农户联保制度、村规民约未制定,或存在盲区、死角未执行的。

(4)未按要求建立村义务扑火队;未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常识培训、演练;未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机具;发生火灾扑火队员无法及时到火场扑救或组织扑救不力的。

(5)发现火情,缓报或瞒报超过半小时;发生火灾后,贻误最佳扑火时机,未迅速组织扑火队伍和村民进行扑救的。

(6)所在村一年内发生多起野外违法用火、森林火警或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7)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伤亡的。

附:瑞云观乡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标准

瑞云观乡人民政府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瑞云观乡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标准

项目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扑火队组织和制度建设30分具体内容分值自评分考核分领导小组一般由38人组成,经常性部5署和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要有记录。扑火队人员一般要求在2030人,由基干民兵为主,进行开会动员、培训等。村里要配至少一名,要求责任性强,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明确职责,落实报酬,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具体制订本村防火计划,有书面材料。在防火期内落实轮流值班名单,坚持24小时值班,村干部轮流值班,做好值班记录,防止全体干部外出无人值班现象。报告值班情况,有记录。5配备巡山员5制订工作计划5值班制度报告制度5森林防火责任状护林防火公约召开各类会议与乡签订防火责任状,与特殊人、坟头主签订防火责任状,制订村护林防火公约。5底数清楚,有管理台帐。贯彻落实乡里会议精神,部署村里森林防火工作(至少3次以上)有会议记录。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张贴标语不少天20条。55开展宣传宣传发动野外火源管理25分巡山记录村部逢会攻讲防火,经常性的广播宣传、5播放宣传资料等,有会议和宣传记录抓好野外为源管理,村组织野外用火巡逻队,定期巡查野外用火,乡巡查发现一产15供销扣5分,扣完为止巡山员要记好巡山记录,向领导小组报告,遇高险天气村干部要到重点地段路口10巡视检查确保安全。一旦有火情立即汇报,组织扑救,配合查15处肇事者。应急处置

扩展阅读:枞阳县林业中心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办法

根据局主要负责同志意见,请各班子成员、各站室主要负责人、各林业中心站对本办法和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到局办公室,以便汇总后提交会议研究。

枞阳县乡镇林业中心站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调动林业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艰苦奋斗、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林业中心站宣传、管理、执法、组织、服务的职能作用,树立“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依法办事、文明服务”的新形象,特制定乡镇林业中心站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已任,以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为中心,围绕资源增量、林业增效和林农增收,积极推进林业站文明窗口建设,争创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

二、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采取满分100分的定量标准评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定为:“三项”建设(20分)、营林生产(30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35分)、财务管理(15分)。

(一)三项建设(20分)1、制度建设和站务管理(10分):

制定林业站考勤、学习、财务、档案、来信来访、廉政和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业站岗位责任制和站务公开制,并设了站务公开栏(6分),以上制度均要张贴上墙,公之于众,接受社

会监督,每缺少一项扣0.5分;建立营林生产和资源管理档案(4分),无林业生产档案的,该项不得分;档案不齐全、管理混乱的扣2分。

2、工作作风(5分):积极为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和林农群众做好林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5分)。对违反劳动和工作纪律、对工作作风不扎实、办事拖拉、推诿、对技术指导不到现场、对不能按时完成局安排的业务工作,发生一次扣1分。

3、文明创建(5分):要按照文明创建的要求,站容站貌整洁、庭院绿化美化、办公场所窗明几净、清洁卫生。对脏、乱、差的不得分。

(二)营林生产(30分)

1、造林绿化(10分):经每天秋季造林检查验收,按年初申报的造林计划,完成当年任务的,得10分,其中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得6分;积极开展义务植树的,得2分;按照林业生产季节性要求,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秋冬造林整地任务的,得2分。以上各项分别计分,对未完成和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2、幼林抚育和中幼林抚育间伐(10分):按年初申报的计划,抓好以用材林为主的中幼林抚育间伐,得3分;按县下达的任务、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夏、秋两次幼林抚育管理任务的,得3分;完成森林经营任务的,得2分;完成竹林垦复任务的,得2分。以上四项任务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

3、科技兴林(5分):积极推广应用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每年举办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不少于两次(2分);自办林业科技示范点,及时做好示范点调查、分析总结(2分)。每年年终需提

交科技论文或总结材料一篇(1分)。对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不重视,局安排的科技推广任务不完成,没有自办科技示范点、不举办培训和年终不提交论文或材料的,每项扣0.5分。

4、退耕还林(5分):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各项工作,面积达标率为100%(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小班森林保存率(郁闭度)达标2分,每少五个百分点扣1分。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35分)

1、森林采伐限额制度(5分):认真落实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全额管理制度,木竹凭证采伐率100%,得5分;凡超过森林资源限额采伐指标或木竹凭证采伐率低于100%的,每超限额10%扣1分,无证采伐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2、林政、林地、林权管理(15分):坚持执行木竹凭证采伐、销售和运输制度,深入现场做好设计、检尺和打印,严格按程序报批,加强木竹采伐监督管理,得5分;加强所在地农民自用材、乡镇企业用材和木竹加工厂用材的待业管理,认真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责,辖区内林业秩序安定,得3分;依法加强对开矿、办厂等乱划滥占林地的管理,办好征占用手续,交纳补偿费用,加强木竹采伐监督管理,得5分。认真执行县政府林权流转的各项管理制度,林权管理依法、规范有序,得3分;凡有下列行为和现象之一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不到现场设计,引起乱砍滥伐的;不到现场检尺发货造成费金流失的;辖区内发生滥伐林木案件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乱砍滥伐木材未经森林公安处罚,林业站擅自开票销售处理的;对木竹加工企业台帐管理不落实的;非法侵占林地不管不问、不办手续和不交纳补偿费用的;对未按规定程序流转

林权给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受理变更林权登记的。

3、迹地更新(5分):对采伐迹地及时完成更新任务并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得5分;当年完不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更新质量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

4、森林防火(5分):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到位、制度落实的,得1分;森林防火期内有专人24小时值班,履行野外用火审批的,得1分;全年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得3分;森林防火组织、宣传和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防火期内不正常值班的、违规用火的,扣1分;每年发生一起荒火扣0.5分,发生一起火警扣1分,发生一起火灾扣2分,直至扣完。

5、森林病虫害防治(5分):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测报和防治工作。按时上报以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为主的病虫害测报点监测材料,得1分;组织指导林权单位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和枯死松树清理的,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松木及其制品复检的,得3分;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禁乱捕滥猎蛇、蛙等野生动物资源,得1分。对因森林病虫害发生而防治不力,森林受害超过省、市规定指标的,该项不得分;有下列情形的相应扣分:森林病虫害监测点不调查报告的;发生森林病虫害,不积极组织指导防治的;不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发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不及时制止的。

(四)财务管理(15分)

1、财务管理(5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林业资金运行安全,票证实行专人管理,并设有财务档案专橱的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

2、林业基金征收(10分):凡根据现行林业税、费、金征收规定和标准,按县下达各类木竹采伐类型(含副产品)的采伐限额指标,完成局下达的税、费、金征收基数的,得10分;完不成征收基数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虽然完成基数,但核算后资金不能及时到局的,扣2分;对不按规定征收,发现少收、漏收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五)附则

1、对林业工作成绩突出,上一年度获得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加分:

①国家局、华东院和省厅造林核查验收达标(面积核实率100%、质量合格率100%)通过的加5分;

②对获得国家林业局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含个人)加4分;

③对获得省林业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含个人),加3分;

④对获得市林业局或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含个人)加2分;

⑤对获得县林业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含个人)加1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①严重违反“三项建设”有关规定,受有关部门查处的;②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③严重违法乱纪的,并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④当年度发生林业刑事案件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去5分:

①发生严重森林火灾、松材线虫病、林业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

②当年度国家或省造林核查验收不达标的;

③违反财经纪律,林业专项税、费、金不能按时足额上缴的。三、考核办法和奖惩意见

根据考核内容、范围和评分标准,每年年终由分管局长牵头,召集各站、室及派出所按照各自工作职能,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和专项检查验收相结合,实事求是地逐项进行考核评分,力求客观、公正和公平。对考核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系统内通报。具体奖惩意见如下:

1、对考评总分在85分以上的前2名林业站,局授予先进林业中心站称号,颁发奖牌,分别发给集体资金201*元和1000元;其中站长资金不少于30%。

2、对于后一名乡镇林业中心站或者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乡镇林业中心站将在全县林业系统通报。连续两年处于后两名的或取消考评资格的林业站,其干部职工不得参与下一年度上一级职称的申报评定。问题严重的,站长就地免职。

林业中心站工作制度

一、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事后销假。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参加考勤,考勤由内务员管理。出差必须到内务员处登记。

三、病假必须出示指定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事假必须有请假条,半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由站长批准;超过三天的需经局长批准。无正当理由旷工三天以上的,停发当月下乡补助工资,会议通报批评。

四、对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予记出勤,按旷工处理。五、每月月底需将考勤表交局办公室。

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守听电话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接听群众举报电话要礼貌用语,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登记、保存。

三、如遇突发性或重大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请示。

四、严禁拨打声讯电话或电话闲聊,保持电话畅通,保障政令通畅。

五、负责办公区的卫生清洁和维护,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将卫生打扫干净,并保持室内整洁,爱护公共财务,保持各种设备齐全。

六、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

七、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自行调整值班日期。如确需请假或调整的,要做好调班交接工作。替班人员对本周值班负责,对无故空岗的按照旷工一天处理。因此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八、每周一至周五值班人员因工作下乡或出差,值班由内务员负责,节假日由当班人员负责。

卫生制度

一、公共卫生区域包括:办公室、墙院、走廊、厨房、窗台和厕所。其中办公区有办公室、墙院、一楼走廊。卫生管理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卫生管理,每天上午8:00之前将办公区地表打扫、拖洗干净,并及时清倒纸篓。值班人员因工作下乡或出差,卫生管理由内务员负责。

三、每周大扫除一般安排在周一下午,范围包括门窗、厕所、厨房、墙体等,并保护洁净。

四、卫生值班每周轮换一次,交接班时要保持卫生状况良好。

会议制度

会议是传达上级精神,反映基础工作情况,商讨制度工作方针的重要形式,会议开展的好坏关系着林业站工作开展顺利与否,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效率,促进各部工作的协调,特制定此条例。

一、站务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另行通知。二、站务会由站长主持,全体站员参加,汇总近期工作情况,传达上级精神,布下期工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学习业务知识。

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签到,不得迟到、中途退场。四、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缺席,但事后要学习会议精神。

五、会议精神要及时落实,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六、内务员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七、与会人员须带好笔记本,做好笔记,积极发言,踊跃提出各种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意保持会场卫生,维持会场秩序。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常用办公用品的购、发放、保管、使用,经站长批准后,内务员负责办理。

二、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购办公用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站长批准,方可购。

三、内务员必须严格制度,严格管理,认真做好帐目登记,切实搞好保障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要求:目录条理分类清楚,档案的存放有序,有专门存放地点和管理人员,内容丰富,有价值。

二、档案管理科学规范,细致全面。包括年度或是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汇报及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本,考勤记录,上级来文及下级备份,站务会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三、管理方法:将文件分门别类;采用目录制,专档专柜。四、对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案,防止积压、遗忘、丢失。

五、档案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将文件整理后立卷归档,不得

积压。

六、建立交接凭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七、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档案应造册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施行,不得擅自销毁或处理。

八、借阅档案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登记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应爱惜档案,不得损毁,阅后及时归还。

九、档案管理由内务员负责。

财务管理制度

一、开源节流,收支两条线,实行报帐制。

二、实行站长签字、交局审核、报局长审批,严禁白条入帐,所有票据经办人要签字。

三、来人接待,原则按站务会规定标准执行。

四、各级来人未经站长同意,严禁超标准接待,否则超支部分由个人支付。

五、加强财务公开,做到合理开支。

林业中心站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二、办公设施完善,站容站貌整洁。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勤政廉洁,遵纪守法。四、站务公开,合理收费。

五、确保林业生产及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六、确保重点项目实施质量达标,资料完备。七、开展技术推广,办好造林示范点。

八、无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林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

九、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凭证采伐、运输。十、狠抓森林防火、无重大森林火灾。十一、及时测报并防治森林病虫害。十二、一切开支符合规定,帐据齐全。十三、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增收节支。

十四、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整理有序,专柜存放,资料齐全。

十五、优质服务,办事高效,作风端正,人民满意。

廉政勤政制度

一、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二、加强学习,完善自我。尊纪守法,不参与赌博。三、公开林业收费标准,公布营林投资项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四、不得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要秉公执法,令行禁止,清正廉洁,艰苦朴素。

五、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木竹经营活动,对亲友从事违法木竹经营活动,应主动回避,不说情开脱,不包庇袒护。

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勤。

七、来人接待热情礼貌,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

八、工作规范,服务优质,环境美化,办事高效,用语文明。

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林业站第一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和群众

以来访、来电、来信方式到站办理公务、了解政务、反映情况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热情接待,导办、服务和受理。

二、林业站工作人员都是首问责任人,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及时了解新的工作动态和要求,做到分工不分家,工作快捷,办事不拖拉、不推诿。

三、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1、对到林业中心站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要认真问清和了解对方询问或办理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做到认真负责,耐心解答,热心导办,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自觉运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文明用语。

2、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按分工职能和岗位职责以及服务承诺,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应立即答复或办理;对手续或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向办事人说明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时间等有关事项,做到二次办结;对一时不能答复的,要问清联络方式或预约时间,及早给予答复;对必须请示领导才能办理、答复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根据领导意见予以办理、答复。

3、对不属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必须说明情况,并主动与有关承办人联系,将办事人引至相关人员处办理;若相关人员因开会、调研、出差等原因不在,应主动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有关内容作好记录,并代为接收,及时转办,不得贻误;对责任不明确的事,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请示,给对方一个满意的答复。

4、对不属于本林业站职能、职责范围的事,应向对方说明情况,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办事人有权向首问责任人、承办人查询事项的办理、转办情况和结果。不满意的,办事人可向林业局投诉。投诉电话:05562811176

五、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办事人到林业中心站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承办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的事项。

二、对即办事项,在办事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三、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办事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说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等。

四、对办事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办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五、办事时限

1、对上级或其他部门来文、来电事项有要求时限办结的,承办人要按来文来电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结。

2、有法律规定时限办结的按规定时限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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