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洞乡先锋创绩实施细则
大洞乡党员“先锋创绩”的
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的新白鹅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乡党委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的实施细则,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二、基本目标
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的新白鹅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三、主要原则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正面教育。注重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既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增进和谐。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注重听取群众的评价,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分类指导。依据党员所属领域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岗位差异,有针对性地设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村和社区等领域“先锋创绩”的项目、评分标准等,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注重实效。要把党员“先锋创绩”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乡村“建两区创三绩”结合起来,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乡推进的土地增减挂、“两违”清理整治、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四、主要内容
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体系主要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基本项目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加分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发展本地经济、热心公益事业、以及“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情况。
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十带头”为重点当先锋、创佳绩。
(一)农村党员。要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以“带头学习致富技能、带头参加组织活动、带头宣传方针政策、带头做好公益事业、带头反映社情民意、带头维护邻里和睦、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参与抢险救灾、带头维护党员形象”等“十带头”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以全面落实“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抓好后进村集中整顿,提升村级组织建设水平,落实农村党员“一册一线”管理机制为重点,发挥农村党员模范作用。
(二)学校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中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内容,以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为主要项目,对照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工作业绩、作用发挥等方面的要求,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在自身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三)机关党员。要以“带头学习思考、带头解放思想、带头维护稳定、带头服务发展、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开拓创新、带头提升效能、带头杜绝‘六风’、带头敬业奉献、带头勤政廉洁等“十带头”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以建设五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活动为重点,对照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员队伍要求,查找问题,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四)综合支部党员。要以“带头讲政治、带头钻业务、带头搞科研、带头出成果、带头思创新、带头守道德、带头讲奉献、带头正行风、带头守法纪、带头树新风”等“十带头”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对照宗旨意识、服务水平,工作业绩、作用发挥等方面的要求,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在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要以“带头学习业务、带头服务员工、带头改革创新、带头实干增效、带头致富思源、带头济贫帮困、带头诚实守信、带头守法维权、带头安全生产、带头树好形象等“十带头”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通过设立党员创业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诚信经营户等发挥党员作用,开展“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创建活动,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五、方法步骤
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五个环节:
(一)党员“述绩”。党员对照年初的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进行自查和自评,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一次“先锋创绩”情况。(二)群众“评绩”。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切实把对党员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的根本标尺。
(三)公示“亮绩”。党支部根据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支部“定绩”。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评分结果,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
(五)组织“用绩”。把党员“先锋创绩”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党员“先锋创绩”工作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有效推进,抓出成效。(二)强化督促检查。乡党委会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情况,采取督查、抽查和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注意培养典型。各党支部要注意发掘、培养党员“先锋创绩”工作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党员“先锋创绩”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扩展阅读: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细则
xx县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考核评价公开化,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进位赶超,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新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正面教育。注重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既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增进和谐。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注重听取群众的评价,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分类指导。依据党员所属领域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岗位差异,有针对性地设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村和社区等领域“先锋创绩”的项目、评分标准等,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注重实效。要把党员“先锋创绩”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三送”)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县重点工作和各部门各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主要内容
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体系主要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基本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加分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发展本地经济、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情况,尤其是在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布置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的突出表现情况。
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要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来确定,主要包括:
(一)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服从组织安排,围绕“强攻工业、主攻旅游、产业兴县、富民强县”发展战略,在基层党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产业建设、社会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赢得群众公认。
(三)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三送”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四)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廉政准则,面对红线不越步、面对诱惑不心动、面对陷阱不糊涂、面对原则不动摇,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五)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方法步骤
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五个环节:
(一)党员“述绩”。党员对照年初的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进行自查和自评,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一次“先锋创绩”情况。党支部要对党员申报情况建立台账,进行分类梳理,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二)群众“评绩”。基层党支部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切实把对党员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的根本标尺。
(三)公示“亮绩”。党支部根据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内容要客观公正,尤其是群众在“评绩”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避免引发矛盾。
(四)支部“定绩”。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评分结果,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
(五)组织“用绩”。把党员“先锋创绩”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党员“先锋创绩”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履职述职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制度的执行亲自谋划、亲自安排、亲自督查落实。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督查、抽查和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员“先锋创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党组织,要通过发通报或督办函的形式,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三)注意总结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党员“先锋创绩”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发现和培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上报制度执行情况有关信息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从201*年开始,每年年终,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在全县遴选30名左右各行各业涌现的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发各基层党组织,供党员学习。(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制作宣传栏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意义、方法步骤等。《赣江源》报、县广电新闻中心、县党务公开网要设立“先锋创绩促发展”专栏,各级党组织要在醒目位置制作党员“先锋创绩”承诺栏、公示栏和宣传栏,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党员“先锋创绩”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与任务,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党员“先锋创绩”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符合本单位、本岗位特点的党员“先锋创绩”内容,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党员“先锋创绩”制度落到实处。
附件:xx县党员“先锋创绩”考核评分表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201*年7月3日附件:
xx县党员“先锋创绩”考核评分表分类项目具体要求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服从组织安排,围绕“强攻工业、主攻旅游、产业兴县、富民强县”发展战略,在基层党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产业建设、社会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赢得群众公认。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三送”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廉政准则,面对红线不越步、面对诱惑不心动、面对陷阱不糊涂、面对原则不动摇,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冲锋在前,带头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在联系服务群众、发展本地经济、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尤其是在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布置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有突出表现。分值得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基本项目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加分项目关键时刻表现完成重点任务153020201*1010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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