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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目录

时间:2019-05-28 10:44:2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元江县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目录

元江县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目录

元江县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一、机构职能

(一)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元江县粮食局;

机构简介:元江县粮食局是元江县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县粮食(含食油)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机构。

地址:元江县红河街19号邮编:653300

电话:6011760电子邮箱:

(二)机构法定职责

1、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市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和补充规定;拟定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方案,并督促实施。2、受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委托,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供求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产业结构和粮食种植结构调整计划。

3、起草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等建设规划建议。

4、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储备任务的落实,管理粮食财务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给,做好灾区、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5、制定并组织粮食调运计划,以平衡县内粮食总量和品种的需求;负责县级储备粮库的建设、维修和改造;规划和组织元江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做好市场流通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粮食储运、运输技术规范。

7、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的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8、负责拟定县级专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调整建议和收购、轮换、销售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县储备粮、商品周转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9、负责全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粮食流通的有关科技和市场信息,建立全县各类粮油商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粮油交易网站,稳步发展电子商务,逐步实现粮油购、销、存的现代化。

10、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监察工作。

11、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三)领导信息

姓名:范玉新

职位:局长、党总支副书记

分管工作:全面主持粮食局工作,分管办公室、调控科。

工作简历:196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8年12月参加工作;201*年4月任元江县粮食局局长。姓名:白文亮职位: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作:全面主持党务工作,负责分管工、青、妇、老协、关工委工作。工作简历: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4年10月参加工作,201*年1月任元江县粮食局党总支书记。姓名:白才波职位: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做好粮食局工作,负责分管综合科和粮食市场管理工作。

工作简历:197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1*年2月任元江县粮食局副局长。(四)、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责,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给元江县粮食局3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负责人:白福昌):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的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公务、接待、议提案、政务信息、办公现代化、督办检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等工作,处理行政事务,做好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控科(负责人:白文生):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总量和品种供求平衡计划;提出全县储备粮的最低规模、收储、轮换计划和动用建议;实施国家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上级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编报国家和省、市、县储备粮油的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的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业统计及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收集粮食流通的市场信息,建立全县粮油商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和粮油交易网站;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科(负责人:李者仰):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指导粮食收购管理及粮食促销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缺粮地区、退耕还林及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粮油供应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和企业改革调研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的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收集省、市、县内外粮食科技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粮食行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推广,负责全县粮油食品工业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下属单位

元江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组建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共设有13个岗位,47名员工。主要工作任务:做好粮食收购、加工、销售及安全保粮工作。同时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衔接机制;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二、法律法规

1、规范性文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粮食行政复议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2、地方性法律规:《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付件九。3、本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三、发展规划1、年度工作总结

2、部门预、决算分析四、行政执法

1、对粮食行政许可、粮食行政处罚等事项。附件十附件十一:《元江县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流程图》

附件十二:《元江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流程》附件十三:《当场处罚文书》五、业务及服务类1、办事指南

科室名称联系电话办公室08776011760调控科08776011870综合科08776013103元江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08776017559

2、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结果

3、本局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联系电话:6011760;

地址:元江县红河街19号;电子邮箱:六、工作动态

1、粮食简报(待补充)2、粮食质量事项

3、粮食质量标准(待补充)

4、粮食流通市场信息(待补充)5、工作通知(待补充)

元江县粮食局二00八年三月三十日

元江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类别公开内容元江县粮食局基本信息(含名称、简介、地址、电话和电子邮1、机构职能箱等)机构法定职责领导信息政府网站、公开栏、文件政府网站、公开栏、文件办公室办公室政府网站、公开栏、文件公开方式生成日期审核程序办公室公开责任部门备注内设机构及职责下属单位国家法律政府网站、公开栏、文件文件政府网站相关部门政府网站相关部门文件资料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室综合科相关科室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2、法律法规章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本局制定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3、发展规划单位工作总结、计划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事项4、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处罚事项

政府网站相关部门资料政府网站综合科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室调控科综合科待补充待补充待完善待完善待完善资料政府网站相关部门政府网站相关部门综合科待完善

扩展阅读:承德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承德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休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承县政办[201*]32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承德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粮食局信息分类

粮食局信息分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粮食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粮食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粮食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个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二)编排体系描述1、公开内容

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分为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财政信息、政府事项信息和其他需要梳理的信息。

2、公开形式

承德县粮食局公开的信息采取网上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粮油简报》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

3、公开时限

按照《条例》规定,自201*年5月1日起,粮食局的政务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粮食局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范围

《目录》,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五)公开程序

本单位审核后公开或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六)责任部门

本单位提供具体信息的股室为责任部门。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1)县粮食局主要职能

(2)县粮食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3)县粮食局领导分工

(4)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5)行政许可

(6)县粮食局重点工作、工作总结(7)人事任免情况

(8)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9)其它需公开事项具体信息,可参见县粮食局编制的《承德县粮食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范围

《目录》,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3、公开形式

《目录》及承德县粮食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地址为:承德县粮食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314-5936584,传真号码:0314-3011017;通信地址:

承德县板城大街,邮政编码:06740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外,县粮食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粮油简报》;

3、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4、公开时限

按照《条例》规定,自201*年5月1日起,粮食局的政务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粮食局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粮食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填写《承德县粮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自201*年5月1日起,在正常工作日正式受理粮食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粮食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314-5936584,传真号码:0314-3011017;通信地址:承德县板

城大街,邮政编码:06740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步骤(1)提出申请

向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提出粮食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当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粮食局信息公开申请。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粮食局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的办理

首先,审查。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其次,答复。对申请公开的粮食局信息,县粮食局信息公开部门根据下列情况分别答复:

①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②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粮食局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③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④申请公开的粮食局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⑤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认为申请公开的粮食局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粮食局信息内容和理由书

面通知第三方。

(4)提供信息

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①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②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粮食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粮食局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③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公开粮食局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5)收费标准

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提供粮食局信息,除可以收取

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申请公开粮食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县粮食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提出粮食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县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粮食局的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四、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粮食局信息公开机构为粮食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314-5936584,传真号码:0314-3011017;通信地址:承德县板城大街,邮政编码:06740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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