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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职成〔201*〕65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10:49:37 网站:公文素材库

桂教职成〔201*〕65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桂教职成〔201*〕65号

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化水平,适应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并结合近期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7号)要求,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档案建立工作,现就学籍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推进学生信息管理工作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进一步提高学籍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毕业证书网上查询、全面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化管理的主要手段。我厅于201*年委托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组织开展了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在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大力支持、

配合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成绩验证管理体系”建成并投入使用,学生从入学注册起直至毕业均实现信息登录追踪学生在校三年的个人信息、成绩、转学、转专业、休学、获奖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领导要对该项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二)我厅继续委托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配合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及其工作人员入校开展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采集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为确保学生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将从每年的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今后,有关信息采集工作以此通知为准,如无特殊情况,我厅不再另行通知。

(二)学生学籍采集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文字信息、图像信息。所有在校学生信息都要通过专门采集录入数据库,凡经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录取的新生,都列入新生采集范围。信息

2

采集具体办法由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信息采集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1*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8份)

扩展阅读:关于做好201*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1*]9号

关于做好201*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

学籍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

冀教职成函[201*]9号各设区市教育局、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校中专部:

为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并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和免学费工作打好基础,决定于201*年4月15日开始办理201*年春季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注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备案范围

1、现在由省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班),一律到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注册;由设区市、县资助的,一律到设区市教育局注册。

2、由设区市、县资助的卫生类、师范类职业学校(含民办)的新生注册,省教育厅委托各设区市教育局代为办理。

3、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1*年5月10日前将所有正式注册的新生汇总数据总库(库结构按附件一要求)刻光盘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3+2”形式、卫生类、师范类应分别汇总并同时报送一份纸质录取备案登记表。

二、备案要求

1、学校自行打印201*年秋季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经审核合格后加盖“河北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备案专用章”,未办理上述学籍备案手续的,其毕业证书不予验印。同时

按附件一要求的数据库结构上报与纸质备案登记表一致的电子信息。

2、所有招收卫生类专业的院校,新生注册时要提供经省卫生厅、教育厅、发改委联合评估合格的文件。民办卫生类学校应同时提供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文件(新生注册数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数)。

3、“3+2”办学模式新生由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会同联办高校一起注册。以省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为准,注册时提供省考试院审核录取登记表,同时提供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文件(新生注册数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数)。

4、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为加强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在上报学籍数据库备案的同时,一并报送新生的电子图像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摄像规格:格式JPG,大小22.6×30.1(宽×高,毫米),分辨率300×300dpi,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蓝底彩色。(2)一律不得使用翻拍或扫描的图片。(3)电子图像统一按学生的身份证号命名,要保证所报送的电子图像文件名与信息系统中学生身份证号一致。

三、注册时间

201*年4月15日4月29日。为保证新生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和免学费工作打好基础,请各有关学校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新生注册备案手续。

四、注册地点

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教育厅1230房间),咨询电话:0311-66005110。附件:

1、新生录取备案数据库结构。

2、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信息数据库结构

序号字段名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XXDMXXMCXXLSBMXZMCXHKSHXMXBMZSFZHCSRQZYMCSYSZDHJXZXZZZMMBXLXRXFSJHXSXXXSWHCDSSJJRXRQBYRQBYZSHBZ内容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隶属部门校长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专业名称生源所在地户籍性质学制政治面貌办学类型入学方式计划形式学习形式文化程度所属季节入学日期毕业日期毕业证书号备注类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字符型4

宽度10404081814828188306083812101010104882040备注姓名不加空格备注:

1.此数据库结构为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注册备案和毕业验证统一使用,有些字段内容可为空,如新生注册备案时,BYRQ、BYZSH等字段内容不能填写,但数据库结构必须完整。

2.出生日期、入学年月字段的录入格式为8位(如19900101;201*0901)。

3.省属学校、各市代码:省属学校:300;石家庄:301;承德:302;张家口:303;秦皇岛:304;唐山:305;廊坊:306;保定:307;沧州:308;衡水:309;邢台:310;邯郸:311。

4.学号编制规则:18位编码,1-3为省市代码,4-7位为入学年份,8-9位为入学月份,10-13位为学校代码,14-18位为顺序号。如:301201*09010100001各学校编制的学号要具有唯一性。5.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脱产、函授、业余。

6.生源所在地:省份必填,市区或县必填,详细地址必填。7.户籍性质:农村、县镇非农、城市。8.毕业证书编号规则:

⑴按照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中专等教育方式的不同,在证书编号后面的括号内注明“普”、“成”、“职”等字样。如:证书编号(普)、证书编号(成)、证书编号(职)等。⑵证书号编写规则:20位编码,1-3位为省市代码,4-9位为毕业年月份,10-13位为学校代码,14-15位为办学类型(01普通中专,02成人中专,03职业中专,04职业高中),16-20位为顺序号(由各学校自行编号,编号要具有唯一性),编号共计20位,如:301201*0701010100001。

附件2:

年季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年月日学号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学习形式专业名称学制生源所在地备注学校意见(盖章):法人代表(盖章):教育厅备案意见(盖章):审核:注:不同办学类型不得在同一页填写,办学类型必须是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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